国内首部多媒体小说哈哈,大学-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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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麻醉没有消失,我不能讲话。
“回去以后不要吃硬的东西,觉得不舒服就过来找我。”
“啊?”想问他不必镶颗金牙么,但是开不了口。
“好吧,再见了!”
“啊,啊,啊。”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当时的三个“啊”是想给他道谢呢,还是说:以后千万不能再见了。
金牙是没得镶了,白让我借钱出来。听榔头说家乡化肥厂背后有个硫酸池,有个人想游泳,跳进去就没了。人们最后打捞出一颗金牙——这是唯一不被硫酸腐蚀的东西。所以说贵的东西自有贵的理由,平时用来咀嚼食物,显显财富,死了还可以验明正身。索性就在上面刻个小名,让自己肯过的苹果、馒头什么的都留下记号,以免别人误食。
吃就一个字
回到学校就什么也嚼不动了。别看我长得瘦,骨头里全是肉。一天到晚三四顿,荤荤素素,来者不拒。这下可好,生着张嘴,却只能吃空气。饿了一整天,快不行的时候,我决定跟随蒋进和任宇去东区食堂闻闻菜香,起码那里的空气还带着油星子。进了食堂,我心都碎了,一个个同学端着鸡大腿、狮子头、辣子鸡从我身旁炫耀而过。我心里暗骂:得意什么,平时我买的是双份!蒋进和任宇比较体谅,让我找点流质食物先充充数。我找到卖黑米粥的地方,六毛一碗,非常新鲜。看到食物的我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一口气就买了三碗。任宇说:“你疯了,怎么喝得完?”我说:“饿坏了!”喝完第一碗,感觉甜甜的,满嘴流香。嗯,不错,再来一碗。可惜黑米粥再香也是甜食,喝完两碗的时候,喉咙开始发腻了,肚子还一点儿没饱,在咕咕地乱叫:“不要停,不要停,我要!”喉咙却不近人情,“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不让任何的粥流进去。蒋进心好,劝我道:“锋哥,不要勉强了,忍两天再吃不迟。”
吃完回来,忽然记起柜子里有瓶酱菜,那是妈妈亲手做的。既然甜的吃不习惯,不如自己做咸的。粥嘛,简单得很,大米混上水一煮,干的是饭,稀的是粥。而且唐文藏有一口小得可爱的电热锅,平时用来煮煮方便面,烧烧开水什么的,利用率一直不高,现在拿来煮粥正合适。
我于是直奔联华超市,花十五块买了袋泰国香米,死沉死沉的,估计够过冬用。
当天晚上,我吃上了自己煮的大米粥,配着妈妈做的酱菜,再玩玩电脑,像到了人间仙境。
唐文盯我看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问:“感觉怎么样?”
“好得一塌糊涂!”我把碗边最后一粒米舔掉,抿了抿嘴。
他看我满足的样子,似乎有所开窍:“其实,我们可以在宿舍里做饭吃,钞票是大把大把地省啊。”
对于唐文的经济状况,我最清楚不过了。原本他收入不低,但为了和女友过个开心的周末,泡面没有少吃。我说:“是啊。原来我煮粥只想过过困难时期,等牙好了就杀回食堂。但今天这顿饭实在很不错,一块钱的成本,五块多的享受。更重要的,是不用去食堂排队,不用看那些阿姨大伯的脸色。”
唐文一直对食堂附近的人有偏见:“说起这帮打饭的,功夫都练到家了。每次我都充满希望地看着他们用勺子舀下去,又绝望地看他们拿着勺子抖,看那样子恨不得全抖回盆里。中午我买了个椒盐排条,那人抖啊抖,抖个不停,抖到最后,勺子里已经不剩几块肉了,可他还想把勺子边上那块大的抖下去。这块肉正好连着其他的,怎么抖也抖不动。我静静地站着看他表演,心想,这块肉老子吃定了。谁知,那人左手抄起另外一把大勺,轻轻一磕,就让我的希望飘到了云里。把我气得没一点儿胃口。”唐文说没胃口,那是真的生气了。
修养了两三天,牙可以咬骨头了,我就兴高采烈地跑去食堂放纵了一把。我点了鸡大腿、狮子头、辣子鸡,摆起满满一桌子,一边吃一边回味最近的清苦。唉,三天就憋成个肉食动物,也不知五八、五九年的人怎么熬过来的?
过日子
吃完那顿饭,我和唐文立即着手“膳食DIY”计划。我们综合考察了宿舍的现有条件和学校周边环境,得出的结论是:此计划完全可行。首先,宿舍里用水用电方便;其次,校门的两百米以内就是菜场和超市;唯一缺的是把菜刀,考虑到它是管制刀具,就用水果刀代劳。我们的第一批采购清单包括:香油、盐、味精、面条、粉丝、鸡蛋、干辣椒和葱。
买回作料的当晚,我们吃上了鸡蛋面。吃着面,还可以在电脑上寻点乐子。最近风行电视剧《流星花园》,唐文大力推荐看一看。从前我自诩老道,对这种只谈恋爱不谈生计的肥皂剧提不起兴趣。但唐文说得那么认真,又不好扫他的兴。凑合着看完第一集,我发现肥皂剧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无聊。
后来的几天,我们早上煮鸡蛋,中午跑食堂,晚饭就吃鸡蛋面,边吃边看《流星花园》。戏里面有四个花花公子,号称F4;女主角叫杉菜——或许是台湾土产的蔬菜名。编剧是纯粹的理
想主义,借了一点《灰姑娘》的创意,加上一点《学校霸王》的背景,倒也把故事讲得有声有色。生平还是第一次被这种肥皂剧迷住,方知世间万事真的没有绝对。
小马平时号称食客,对食物颇为讲究。渐渐地,他发现我和唐文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于是提出入伙。唐文说:“你带点见面礼吧。”小马当真了,转身变出一包紫菜汤料:“请二位笑纳。”那动作快得就像个魔术师,吓得我和唐文不敢再拒绝。俗话说,添口人添双筷子,有小马的加入,倒像个三口之家了,只不过家里全是爸爸。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摸出些烹调的规律,比如:麻油比香油好吃,蒸鸡蛋一定要滴点酱油,等等。《流星花园》的剧情也进入高潮,好端端冒出一个母夜叉——男主角的妈妈,看不起我们穷酸酸的杉菜,嚷着要毁灭地球。我们看不下去了,真想对杉菜讲:“何必去资本主义的家庭受窝囊罪,来吧,大陆母亲的怀抱为你敞开着。这边的男同学都是有sense的男人。”杉菜听不见我们的心声,躲在被窝里哭,以为没人要她了。
有一天,我提出做个咸肉土豆焖饭给大伙尝尝,这是家乡的特色膳食。唐文和小马见我一脸的认真,没有阻拦。我先把生米平铺在锅底,上面放一层土豆和咸肉,再洒点盐,滴点猪油,最后倒上水,用小火慢慢地焖。这种饭在家乡的时候应该用土锅焖,我当时天真地以为,拿电锅也是一样的。谁知到了最后,饭被煮得一团糟,锅底结起又黑又硬的锅巴,上层的米却半生不熟,只有土豆可以勉强吃下去。好在大家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被我活生生饿了一顿,不仅没有发火,还笑着安慰我:“没事儿,没事儿,你别太过自责。有些东西玩的是天分,你既然不具备烹调的天分,就去洗碗吧,那个不需要智商的。”我感动得一阵流涕,恨不得马上做个葱油大饼给大家尝尝。
入夜,三个人实在饿得顶不住了,就去校门口觅食。走在路上,我们看见东区被微红的夜色笼罩着,天上还飘着几朵暗灰色的云,漂亮极了。望着天,小马大声地嚷起来:“你们看,像不像番茄鸡蛋汤?”唐文点着头说:“古人真厉害,‘秀色可餐’这样的好词也想得出来。不过,我觉着这天空更像一盆火锅。”“明明是鸡蛋汤嘛。”“是火锅。”“鸡蛋汤。”“火锅。”……《流星花园》在校园里流传开来。女生时常在大庭广众之下比较着F4的成员哪一个更帅,男生则模仿男主角的口气:“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如果菜票有用的话,还要饭卡干什么?”“如果你有用的话,还要我干什么?”我们看不惯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决定成立“交大三次方”,以抗衡F4的大举入侵。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女主角,孤单的“交大三次方”,每天只能去菜场里买点小葱、豆腐,回到宿舍煮锅清淡的面条,满足一下生理需求,和F4的生活简直不在一个水准上。
然而,若有人来找麻烦,“三次方”还是挺有威慑力的。比如,任宇经常穿一腰性感的红内裤来我们宿舍挑衅,不是摸摸唐文的肚皮,就是敲敲我的头。家乡有句俗话:欺人不欺头,做贼莫上楼。以前我忍辱偷生,如今不一样了,平添两个打手,我还会让他完整地回去吗?
“交大三次方”成立的第二天,任宇刚好过来找碴,我一个眼色,三个人就开始动手。唐文和小马按住他的手,我拿起一把夸张的大剪刀,对着红内裤比画:“剪了,剪了;省得他激素过剩。”这时候,任宇就哭着求饶:“锋哥,我再也不敢了。”我们是善良的人,考虑到今后还要用他的打印机,就放了他。但这种善良往往显得徒劳,他乘我不备,在我屁股上扭了一把,撒腿就跑。我痛下决心,下次逮住一定把他给剪了。
赶跑了敌人,自然要饱餐一顿,再看看杉菜的恋爱谈得怎么样了。
吃饱的时候,唐文会拿起一面小镜子,非常怜惜地摸着自己的脸蛋说:“老天真不公平,让我长这么帅。看看你们的脸,再看看镜子,我时常有负罪感。”这时,小马就走上去拍拍他的肚皮:“得了得了,你肚子上这块大肥肉可以拿来烤全羊的。”小马提到的那块肉,正是唐文心中永远的遗憾,他一有空就拍打自己的肚皮,幻想能拍平一些,其实这种举动和古人揠苗助长是一个性质——既不理智,又没有可能性。被小马说到疼处,唐文不高兴了:“你心里明白就行了,何必要说出来?谁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看看雪锋,人长得丑就安静地坐着。不像你,大声嚷嚷!”那时我正跟着电视里的杉菜哭,听到有人引用我的丑,起初没在意,发现是唐文,火气也上来了:“靠,我承认自己的面部轮廓比较模糊,但这不是我的错,况且全世界人民骂我丑都可以接受,除了你。”小马在中间调解:“雪锋这句话很客观,他刷牙的时候还是比唐文帅的。”
《流星花园》结束的时候,男主角对杉菜讲:“你从没说过喜欢我,我怎么能死呢?”杉菜起初扭扭捏捏地不肯就范,后来受不了,就站在马路中央大喊了一声“我喜欢你!”——一部电视剧结束了,一段爱情开始了。
大家替杉菜憋了半个月的气终于松下来。俗话说得好,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男主角有钱有款有心,跟了得了,还等“三次方”偷渡来台湾接你不成?
宝马
煮饭的日子给人一种回家的假象。想想高中的时候成天抱怨没有自由,我要飞;飞出来了,又惦记家的安逸。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看来“围城”的定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到处都是围城,到处都有想飞的人。
少了《流星花园》,像少了菜似的,饭嚼着也不香了。有一天我在市区闲逛,发现有贩子在街边卖狗。那些小东西长得跟毛线球似的,还咿咿呀呀地哼着,挤作一团,十分可爱。惟独有一只蹲在远处瑟瑟地发抖,并朝我直瞅。这又勾起了我的母性,一冲动就花四十块把它抱回来了。我想,买只小狗一则可以拿来逗乐,二则可以让它解决宿舍里的剩菜剩饭,有百利而无一害。
看着它瘦小的样子,我想起堂吉诃德的小毛驴努辛南德,为了让它快快长起来
,我给它取了个励志的名字——“宝马”。
宝马的样子小得可怜,可以用快餐盒把它整个身子装进去,只在外面留根尾巴。所以,它经常与鞋为伴,大概误以为臭球鞋们是它的同类。每次穿鞋的时候,如果我不小心把宝马提起来往脚上硬套,它就会被扑面而来的脚气熏得咿咿呀呀地娇喘,声音奇嗲,让我长出一肚子的愧疚。
其实它最有趣的还不是外形,而是摇尾巴的样子,一摇起来就带动整个下半身运动,像NBA的拉拉队,尤其那个屁股,几乎和身体纵坐标成三十度角。如果它跑到人的脚边摇尾巴的话,屁股就嘣嘣地打在小腿上,十足的撒娇相。以前听说狗的屁股有散发体味的腺体,摇尾巴就使气味散发开,以证明自己的存在,夹紧尾巴就是防止体味传出去,以隐瞒自己的存在。后来,我分析宝马之所以用这种姿势摇尾巴,是因为尾巴太细,不能胜任风扇的角色,只好由屁股来承担散发体味的重任了。不过说真的,我鼻子不好使,它处心积虑扇出的气味大多闻不到,它尽管大胆地跑过来用屁股撞我的腿,那我肯定知道它的存在了。
宝马是个乖巧的孩子,从不乱咬。而且,由于它的到来,还为宿舍解决掉两桩福利:其一,地板变得十分干净——它身上一发痒就往地上滚,四脚朝天,滚得团团转,像在跳街舞——拖把从此下岗;其二,宿舍里有个铁皮簸箕,凸凹不平,极其难使,大伙儿早想除之而后快,却一直苦于找不到正当理由。宝马一来,那个铁皮簸箕突然间锈得厉害,似被浓硫酸泡过——经我仔细观察,发现它成为宝马小便的容器,自身经不住尿素的摧残,几天就锈下去了——顺理成章的,铁皮簸箕换成了塑料的,一直用到毕业。
宝马唯一的缺点是胃口不好,除了吃一点点的肉,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更不要说剩菜了。我们上课的时候,阿姨来检查宿舍,它就跑到小马的鞋堆里躲起来。一个星期过去,竟没让阿姨逮到过一次。阿姨神秘地问我:“听说你养了只小狗,怎么没了?”我慌忙解释:“哪里养了,是买回来煮火锅的。”
没几天下雨了,我怕宝马冷,就给它缝了件衣服。狗的身体结构比较合理,拿旧衬衫的袖子剪下一截,往它身上一套就搞定了,并且合身得很。宝马似乎挺喜欢自己的新衣服,不断地用爪子去挠,挠急了就用嘴扯,想要扯下来收到衣橱里,等过冬的时候穿。
平时,同学们都把宝马当作自己的孩子,有肉总要省一口给它吃。可惜它这么小,受用不起。我就说,你们的心意我替它领了,给我也是一样的。
然而,宝马也不是一味地向我索取。比如冬天的周末,寒风呼呼地从北方吹来,整个校园显得清冷无比。虽然宿舍里装有电暖炉,却显得功率不足。这时候,小马往往和她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