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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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不在家里住了,和男朋友住在学校附近的公寓,我们。。。。。。唉。。。。。。。”阿姨无奈地说。
“男朋友,你是说男朋友,她有男朋友?真像一个晴天霹雳打在我头上。
“是呀,她都这么大了,没男朋友才有问题呢。”
阿姨将柳嫣的地址写在纸上,我接过,然后匆匆的离开了。回到旅馆,已经很晚了,我在大堂前台让那个蓝眼睛服务生帮我订了一张返程机票,她深邃的双眼睁得很大:“这么快就要走?”
“对,我不属于这里。”
走到房间,没一会儿,就进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你叫沈翳吧,我是校方派来接你的。”学校真够人道的,派来了一个华人。
“我不准备就读贵校了,对不起,我现在就给我妈妈打电话。”
“妈,我要回去,我不想在加拿大念书了。。。。。。”
“什么,你不想在加拿大念书?你疯了你?你知道我和你爸为你出国的事费了多大神吗?那些人收了钱还要甩脸色,我和你爸在人面前点头哈腰的,我们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你知道咱们家为你出国的事花了多少钱,你知道吗?你现在说不去了,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老妈火冒三丈,但我真的在这里待不下去,“妈,对不起,我真的没办法待在这儿。”
“沈翳呀,你忍耐几年好不好,那边有良好的教育,等你毕业了再回来,好吗?”
老妈的语气平和了很多,可我天生就是软硬不吃的主儿,“妈,我后天就回来,我已经买好机票了。”
“喂?喂?”老妈在一旁已经挂断了电话。
“你真的决定了?真是个孩子,任性、冲动,你会后悔的。”那男人语重心长。
“也许吧,对不起,我要休息了。”男人走出了我的房门,我向后一倾身体倒在了地板上,我没有用手扶地,我对着天花板笑了笑,这就是我的加拿大之旅吗?我从口袋里拿出柳嫣的信,取出那片已经被干了的枫叶,True Love,见鬼去吧!我把信撕得粉碎,扔向空中,下雪了,真美!但我舍不得撕碎那片枫叶,因为我喜欢枫叶。
(18)
十九 她很幸福
本想悄悄的来,悄悄的走的,但还有一整天的时间,我不由自主的来到了纸条上的那个地址,我想看看那个男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短头发,和我一样戴着黑色办框眼镜,他看了我好一会儿。
“我见过你,在照片上,你叫沈翳,对吧,请进。”他客气的给我冲了杯咖啡。
“柳嫣不在吗?”我问。
“她出去了,应该很快就回来,忘记作自我介绍了,我叫左湘。”
“你好。”我没说太多的话。
柳嫣拎着提包回来,“左湘,今晚我们吃拉面好吗?”她在门后换鞋,还没有看见我坐在客厅。
“柳嫣,你看谁来了。”左湘很高兴地叫柳嫣。柳嫣站在那里,我也站起来,我们对视了好久,那双眼睛燃烧着焦虑和不安。
“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吧,我出去买点菜,今晚我们好好聚聚。”左湘迈出了房子。
“先坐下吧,别站在那儿了。”她还是留着长长的披肩发。
“你。。。。。。还好吧?”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点了点头。
“你胖了。”
她微笑着说:“是吗?”
“她对你好吗?”
她依旧点头。
“那他喜欢他吗?”
她沉默。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让我来是想让我祝福你们吧,好,我祝福你们。”我再也忍不住了。
“不是这样的。是因为,因为蓝若曦,她不让我告诉你。”
“是吗?为什么?”我有点迷惑。
“因为她喜欢你,她怕你再次伤心,再次堕落,她不想让这件事影响你的前程,我也不想。”
她一定是在骗我,想找个理由为她的罪名开脱。“你以为把事情推到若曦身上就完了吗?我跟她认识七年了,她从来没有表示过她喜欢我,连个暗示也没有。你认为我会相信你吗?”
“是真的,沈翳,难道你还不了解我吗?和你在一起那么久,你好好想想,我骗过你吗?”
没有,真的一次都没有。“我订好了机票,明天上午就回国。”我转移了话题。
“你不在这儿上学了吗?”她问。
“不了,我不属于这里。”
“那就多留几天吧,我带你好好玩一玩。”她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很勉强。
“不必了,我想马上回去,高考成绩应该也快下来了。”我找到了这个唯一拒绝她的理由。
“那好吧,今晚你就留下吧,明天从这儿出发。”
我不能走,那样只会显得我小气,显得我不够大度,我要在他们面前微笑,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是不是那样才算是个大丈夫?伪装一次吧,至少也让柳嫣心里好受些,于是我答应留下来。
柳嫣在厨房里忙着,让我随便参观。我才发现原来他们的房间是隔开的。这间公寓面积不大,但却布置得很温馨,好像那个暑假柳嫣帮我布置的样子,她的品味一点没变。
“我可以进你们的卧室吗?”我朝着厨房的方向喊。
“嗯。”
我走进左湘的房间,墙上贴着好多柳嫣的大头贴,还有海报,书桌上放着两本小东西,我翻开它们:一本是相册,全是他们的照片,左湘握着柳嫣的手教她打篮球;左湘被柳嫣抹的满脸雪糕;左湘和柳嫣一起站在红色的风林中。。。。。。另一本是左湘画的素描,model当然是柳嫣,有撑着下巴的,有嘟着嘴的,有用手指顶着笑靥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心里顿时有种很矛盾的情绪,是心痛还是欣慰,我分不清楚,或者二者兼有吧。
柳嫣的房间在左湘隔壁,一进门我就闻到一股清香,是我曾经送给她的那一种,没想到她还记着。我在书桌上看到一张合影,男主角不是左湘,是我。柳嫣的房间里没一样左湘的东西,连照片也没有。她还是那么让人琢磨不透,或许她还。。。。。。不,她已经是左湘的女朋友了,只不过有点恋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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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分别
晚上柳嫣弄了几个小菜,她煮了拉面,在加拿大也能吃到拉面,她还记得我曾和她吃的次数最多的这种食物——我们第一次吃的食物,她学会烧菜了,更学会煮面了,曾经那个连泡面都不会煮的千金小姐竟然在两年中练就了一身好厨艺,真让人不可思议。她一定对他很好。
我看着眼前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记忆突然回到了两年前暑假的那个小房子,是呀,我都两年没去那里了。那时她烧得菜是焦的,他煮的饭是糊的,但那时的饭菜是那么可口,只因为我们吃的不是菜,是蜜。这桌饭我实在难以下咽,但我不想开口说话,我把食物满满地塞进嘴里,以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不想说话,是因为我有口难言。左湘不断的说笑话,将新闻,我和柳嫣简单的应和着,谁都希望这个不和谐的饭局快点结束。
柳嫣安排我和左湘睡一张床,我可不想和这个夺走我女朋友的人睡在一起,我推辞:“还是睡沙发好了,我睡觉打呼。”我总能找一些奇怪的理由。
“那好吧。”左湘抱了床被子给我,他们对我说了“晚安”和“早点睡”之后,便各自回房了。
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打开电视机,按了好几十下才换到一个中文台,正在播连续剧:海岩巨著——《拿什么来拯救你我的爱人》,片中的刘烨还很年轻,这部剧应该很早了。倏然这特长的片名勾起了我的某些回忆,但它马上就在我的脑海中失踪了,我挠着头,用力想,终于,我记起来了,是在若曦的课桌上,只不过课桌上那行字的结尾是省略号。爱人!她该不会省略的是爱人这两个字吧。她喜欢你。。。。。。喜欢你。。。。。。你。。。。。。柳嫣下午的话又在我的耳边开始回荡,那一晚我失眠了。
终于要走了,柳嫣在餐桌上摆了三份早点,牛奶、面包还有压缩饼干,似乎她已经习惯了老外的生活方式了,豆浆油条也许早就忘了是什么味儿了吧。我很欣慰,因为她在这里过得很好,很幸福。柳嫣说她就不送我去机场了,她上午还还有事。
“可以的,我一个人可以的。”我不觉声音变得很低沉,甚至有点沙哑。她,这个曾经那么粘我的女生,现在我要走了,她竟连送也不想送我。
“左湘,你送他去机场,他一个人,我不放心。”
左湘像个仆人一样恭敬:“是,主人。”
我看看你他们俩,原来他们的差距那么大,左湘足有一米九,而柳嫣两年来几乎还没什么变化,还是一米六左右,她站在他身旁活脱脱的像一只玲珑的金丝雀。我冲左湘笑了笑,也许他比我更爱她。
“我们还可以再见面吗?”
“也许吧。”
“那,我走了,保重。”
我们进行了持续时间最短的一次拥抱,还不到一秒,她松开手说:“一路顺风。”很快她又捂住了自己的嘴,改口道:“一路平安。”她是犯了忌讳,而我真的想一路顺风,飞机发生空难,我流落到太平洋的孤岛,与世隔绝。。。。。。
我和左湘坐在车上,我们保持了几分钟的沉默,突然他把手搭在了我手上,“沈翳,你知道吗?柳嫣并不喜欢我,她真正爱的人是你。而我,只不过是因祸得福。。。。。。”
我让左湘在机场大厅等我,我不想让他看见满是纸屑的房间,我一遍一遍的扫视着人群,没有她的身影,“拜托你,把这个交给她。”我把手中的枫叶递给左湘。
“你认为我会把这个交给她吗?”
“你会的。”
“为什么?”
“因为,你爱她。”
我看着大门的方向,左湘拍了拍我的肩,“走吧,我会照顾好她的。”
我笑着说:“最好是这样,否则我还会回来的。”
“恐怕你永远都没那机会。”他很坚定。
“但愿如此。”我转身,挥挥手向他再见,再见,左湘;再见,温哥华——我只停留了三天的城市;再见,加拿大——我曾日思夜想的国度;再见,我的枫之约,还有我的柳嫣——我最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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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冷落
蓝若曦&;#8226;暗伤
终于开学了,我开心得有点得意忘形,因为沈翳,这个我已经认识四年的男生终于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念书了,更让我喜出望外的是他和我分到了同班。
如常的一个下午,他突然对我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我还开心的以为那个女生是我,因为我们是那么的要好,有人说,我们挺配。“她叫柳嫣。”我的眼色突然黯淡了许多。虽然他没说,但我知道,他想让我牵线。我的心里很纠结,要把这个喜欢了四年的男生拱手相让给别人,我是多么不愿意,但是最终还是那样做了。只因为他说:他喜欢她;只因为我喜欢他,但我不能喜欢他,至少不能明目张胆,堂而皇之。
和臆想中的一样,他们在一起了;和臆想中的一样,他们忘记了所有的人,沉醉在仅有两个人的世界里;和臆想中的一样,我和薛凯被冷落了,我们都时不时的伤心着。我知道薛凯喜欢柳嫣,就像他知道我喜欢沈翳一样,但我们有个约定:谁也不许在沈翳面前提起这件事。薛凯说在初中时就暗恋她,但被她拒绝了。
看着沈翳和柳嫣甜蜜的样子,我总想:要是那个女主角是我该有多好。薛凯和我都把自己扎进书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一些事情置若罔闻,才能对有些人视而不见。
冬天,沈翳最不喜欢的季节。他怕冷,超怕,以至于全身能冻的地方都会生冻疮。我跟着妈妈学了好久,终于用了两周织了一条围巾,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多么神速。我还特别附上了皮卡丘的图案——沈翳最喜欢的卡通宠物,他的房间里满是这种图案。我把围巾放在书包里好几天,都没有拿出来,原来把它送出去比织出来更难。我也送不出去了,因为他的脖子上已经有了一条。那个女孩比我抢先一步做了同样的事。我想如果他围上我这条,一定更暖和,因为是我一针一线,亲手织的。
沈翳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我们每天的对话从N句减少为几十句,十几句,几句,甚至更少。我对自己说:他很快乐,不是吗?每次我去他家玩的时候,他都不在家,我好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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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替代
柳嫣出国了,加拿大,好远。我不知道开心地笑,还是该伤心的哭。我的情敌终于离开了,但我喜欢的人也因此丧了三魂,失了七魄。他旷课了,一向很守纪律,老师心目中最乖的学生。我请了假,以最快的速度向柳嫣家赶,我怕他会受处分。沈翳两眼无光,径直的走向马路中间,我在一辆飞驰的轿车前把他拉回了人行道。他以为她,差点没命。我感觉好痛,犹如锥心。
我总觉得柳嫣会给沈翳留些东西,果然有封信。一个罪恶的想法,扔掉它撕碎它,让他永远死心。毕竟只是想想,我还没有那么坏,再说他真的很需要它。
那段时间沈翳一直很颓废,而我看着他日益消瘦的身体,感同深受。和他一起不听讲,和他一起做不理智的事,和他一起淋雨,很快乐,但我希望这种快乐早点结束。沈翳说他要去加拿大,他帮我打饭,帮我打开水,我知道这种不纯粹的幸福代表着什么,那意味着我要帮他去说服他的父母。他说我像他肚子里的蛔虫,总知道他在想什么。是呀,我那么了解他,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他喜欢看港片,讨厌肥皂剧;他喜欢文学,喜欢写作,喜欢吃拉面,喜欢打篮球;他讨厌洗衣服,讨厌做饭,讨厌一切他认为是女生应该做的事——他挺大男子主义,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我对他的痴迷。
沈翳的妈妈很喜欢我每次去他家里,她总会拿出家里最贵的零食和最新鲜的水果,然后便向我聊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