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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迷失的朝阳-第12部分

小说: 迷失的朝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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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大勇马上爬起来:“嗯?七点五十?你没看错表吧?”

  我说:“嗯,真的是七点五十了,不对,是七点五十二了,我们早上还有大物呢。”

  小强说:“现在去了肯定迟到,所以我就直接不去上课了。”

  教主也说:“那我也不去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逃课,况且那老师也不点名。”

  包大勇说:“我得去上课,我是好学生,我可不能跟你们一样。”

  我说:“好学生还迟到。”

  包大勇说:“意外,只是意外而已。”

  我说:“那好,好学生,麻烦你把我作业带过去交了,我也不去上课了。”

  教主说:“还有我的作业,你也给我带过去。”

  包大勇:“好吧,不过你们也太懒了,小强的作业呢,要不要我帮你带过去?”

  小强:“我还没写呢,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包大勇:“你这个也太懒了,等你自己抄好了再交吧。”

  我们三个继续躺在床上睡觉,包大勇急匆匆的去上课了。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包大勇现在起床、刷牙(这个步骤可以省略)、洗脸,然后一路狂奔从东7楼到上课教室——中二,估计最少需要二十分钟,如果遭遇什么不可抗的恶劣天气,比如刮风下雨下雪之类的,路上的时间会更长,这么算来包大勇到教室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八点二十了。包大勇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开始听课。我认为进入教室的动作都逃不过老师的眼睛,而迟到是对老师的一个极大的不尊重。所以我宁愿逃课,也不愿意迟到,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嘛。

  大物课老师从来不点名,我们也就不用担心点名的问题了。在一个下雨的天气里,蜗在寝室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外面的恶劣天气与我们无关,天气总是昏昏沉沉的,好像黑夜的持续。我们三个就躺在床上,一鼓作气睡到十一点,把第二节课也睡过去了。我果断的决定不能再睡觉了,于是我起床,准备去吃午饭,他们两只懒pig也终于起床了。我们带着伞,到了东食堂买了一份饭菜,随便找了一个位子,把伞扔在地上,坐下就准备开吃。我突然感觉屁股有点湿,我赶紧站起来,发现位子是湿的。我忍不住骂道:“也不知是哪个王八蛋,把雨伞放在座位上,搞得位子上面都是水,这可怎么座啊!”

  小强说:“别跟那一帮低素质的人一般见识,你做到旁边就行了。”

  教主:“是啊,你说下雨天的,伞上面都是水,放在地上就是了,还放在座位上面,座位上面都是水,哎,素质素质。”

  我说:“人品人品。”

  小强:“其实这也不算什么,如果那不是雨水,而是哪位同学不小心撒的汤,你小子可就是真倒霉了。”

  我说:“说的也是,以后再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在坐下之前,先要看一下座位上面有没有什么污秽的东西,我算是明白了,把雨伞放在座位上面的事情比比皆是,我们没法改变别人,只能改变自己了。”

  教主:“嗯,有道理,太有道理了,没想到你这个猪脑袋还能想出这么高明的道理来。”

  我说:“滚,你小子就是狗眼看人低,等等,在你滚之前把肘子肉留下来。”

  小强说道:“赶快吃吧,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不管干什么都要有效率,你看你们两个吃的那么慢,还得让老子等你们。”

  我说:“细嚼慢咽有益身体健康,你懂不?不懂别瞎说。”

  小强说:“那你们快点。”

  我们吃晚饭,把餐具送到残食车那儿,我们打道回府到了寝室。我们住在六楼,每次吃饭之后总要爬楼梯运动一下。国家规定楼层在六层以上的,必须配楼梯,所以学校的大部分宿舍都都只盖到六层,真的是太有经济头脑了。我们到了寝室,对门班长大人小罗也没有去上课,我也没事干,就到小罗寝室溜达了一下,我趴在窗子上向下看,雨还是淅淅沥沥的下着,路上偶尔有人顶着伞急匆匆的走着。羽毛球场和篮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足球场上还有那么几个同学在冒雨踢足球呢,就像是一群体力过剩的疯子。他们好像踢得还挺过瘾的,衣服都湿透了,不过他们丝毫不在意。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迷失的朝阳》大二篇(5)
我们课程挺紧的,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我和徐志军一起去打羽毛球。学校一共有两块羽毛球场地,都是室外的,分别是思源羽毛球场地和西区羽毛球场地。思源羽毛球场地在思源旁边,场地周围没有什么高楼大厦、避风林之类的,受风力的影响比较大;西区羽毛球场地旁边都有宿舍楼和树木环绕着,受风影响较小。我们早早的去了西区羽毛球场地,找了一个场地,开始打球。在这个时候,我的羽毛球水平是属于菜鸟级别的,屡屡被徐志军秒杀,打得相当郁闷,我终于体会到被虐的感觉了。徐志军的女朋友高兰打来电话,问徐志军在干嘛,当得知徐志军正在和我打羽毛球之后,高兰也要过来一起打。很快高兰也来到羽毛球场,而且是和姗姗一起过来的。我说:“这样也好,正好二对二,徐志军和高兰一起,我和姗姗一起。”

  徐志军:“恩,那好吧!”

  我:“不过我可提前跟你说好,你想要杀球就冲我来,可别冲人家姗姗。”

  徐志军:“这个还用得着你说!”

  我们的混双羽毛球赛虽然观赏性不高,但是还是挺有情调的。在我们打球的时候,场地上的人逐渐的多了起来,到了我们下午五点多钟走的时候,场地明显的不够用,还有好多人在旁边站着等呢。

  徐志军说道:“我们现在一起去南门吃饭吧!”

  他们两个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我跟他们一起去吃饭,这明显是当电灯泡嘛!不过高兰似乎以她女性缜密的思维察觉出了我的顾虑,赶忙说道:“好啊好啊,我们一起去吧,姗姗,还有小红,怎么样?”

  姗姗说:“好啊。”

  既然姗姗都说要一起出去吃饭了,我也不好再说别的,毕竟还有姗姗和我一起做灯泡,我就无所谓了。

  吃饭回来之后,我和徐志军一起去洗澡,打球之后再洗澡是一件特别享受的事情。徐志军一边洗澡一边跟我说:“你还没有女朋友吧?”

  我说:“你这不是屁话嘛!”

  徐志军:“我觉得你可以去追姗姗。”

  我说:“你开什么国际玩笑,我可不像你那么有钱,我拿什么资本去追人家。”

  徐志军:“女孩子并不只看重钱的,我听高兰说,人家姗姗对你印象还不错的,赶紧行动吧,我和高兰会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你的。”

  我说:“默默的支持我?是默默的在背后捅我一刀吧!你让我在前面冲锋,你们一群人在后面看戏,你还兼任导演,你这种险恶的用心实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徐志军:“恶贼,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你还不要,你可别后悔。”

  我说:“我没有资本要。”

  徐志军:“你听大哥的话准没错,而且咱们班就只有那么六个女生,肥水也不能流入外人田,现在已经有两个女生被别的学院的同学抢走了,剩下的必须内部解决,不能再对外输出了,你得赶紧行动,小伙子,要有自信,你要记住,你是最帅的!”

  我说:“我考虑一下。”

  徐志军:“有什么问题,哥和高兰会支持你的。”

  回到寝室之后,我又重新考虑了一下。自古兔子都不吃窝边草,这都是同班同学的,太熟悉了不好下手,而且万一失败了,也不好收场,不过转眼一想徐志军说的也没错。到了晚上,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睡不着,就向寝室的三个舍友请教,大家的意见相当统一,那就是有条件就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对有史以来这么统一的意见我还真的有点犯怵了。我以政治家的敏锐眼光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他们有什么企图,是不是掺杂了看戏的成分在里面。我赶忙问道:“你们都怂恿我去追姗姗,意见还这么一致,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快点老实交代!”

  小强说:“那有什么企图,我就是觉得你想追就追呗!”

  教主说:“其实你还是挺有资本的,人也挺聪明,虽说长得有点挫,也不是你的错,只要自信点,就绝对没问题,我等着喝你的喜酒。”

  包大勇直接说道:“你看你墨墨迹迹的,是不是男人?”

  他们是不是抱着看戏的心态怂恿我去追姗姗,我也不得而知了。反正包大勇的这个激将法还是挺有用的,立马就收到了效果,试问哪一个血气方刚的小青年能受得了他这句话啊?“老子决定豁出去了——要追姗姗。”我吼道。

  包大勇说:“恩,孺子可教也,我作为一个过来人,送你一个七字真言,‘胆大心细脸皮厚’,你可要好好记住,这个可比教主的压箱底的孙子兵法强,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教主骂道:“恶贼,老子的那本武功秘籍原来被你这个小兔崽子拿去了,拿去也不跟我说一声,害的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其实我决定追姗姗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眼睁睁的看着一朵朵鲜花插在了别的牛粪上,我也着急啊,心有不甘哪!

《迷失的朝阳》大二篇(6)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前段时间熟读兵法,准备了大量的追女朋友的专业知识,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我冷静的分析了一下局势,发现对我非常有利。首先,姗姗现在还没有男朋友,这个可不是废话,大家应该都比较清楚,单纯的追女朋友要比挖墙脚要容易的多了,追女朋友我只需要面对一个女孩子就行了,挖墙脚不但要对付一个女生,还要对付一个男生,任务量可想而知;其次,我还有一个间谍——高兰,当然,她是不是双面间谍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她起码给我传递了两个消息,姗姗对我的印象还不错,姗姗想要找个男朋友;最后,我还有一帮狐朋狗友支持我,但是他们支持我的动机还是很值得考虑的,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人,他们支持我很有可能是想看我的热闹,但是不管动机如何,至少还是支持我的,虽然他们经常出一些馊主意,但是立场是坚定的。

  接下来,我采用了及其传统的方式追姗姗,每天尽量都和姗姗一起去自习,一起去吃饭,偶尔也一起去逛街,一起去打羽毛球。姗姗上自习是为了做作业,我主要是为了追姗姗,我上自习经常抄姗姗的作业,姗姗对我的这种不学无术的行为有一点反感,他希望我认真的看课本,自己做作业,我通常是一边抄着姗姗的作业一边听他那苦口婆心的训诫,到了最后,她对我彻底绝望了。我开始向她灌输个人享乐主义,我不但自己抄作业,还要怂恿姗姗和我一起抄,我跟姗姗说道:“老师一般都不会看我们的作业的,我们只要把作业交了就有平时成绩,不管是自己做的还是抄的。我们一个学期大概有十六周的课,剩下的两周考试,通常情况下,我们只需要考前突击一下就可以及格了,而通常情况下作业与考试题目是无关的。所以我建议你和我一起抄作业,而且最主要的,我可以给你算一笔账,”我拿出笔来开始在借的图书馆的书上演算,“你用十八周的时间拼死拼活的搞学习,只能考九十几分,而我只用短短的两周就可以拿到六十几分,我平均每周就可以得到三十分,而你平均每周只能拿到五分,这就是差距。”

  姗姗说:“大学最好还是好好学点东西。”

  我说:“我也学了不少东西,我现在已经学会了很多游戏了。”

  姗姗:“又是打游戏,你就不能学点好的。”

  我说:“以后我会逐渐的学点别的游戏的。”

  姗姗:“出息!”

  我抄完了作业之后,就看从图书馆借的小说。到了晚上九点多,我小说看完了,我跟姗姗说道:“我们走吧?”

  姗姗:“现在才九点呢。”

  我说:“我们可以逛一下校园或者去南门外吃点东西。”

  姗姗:“那好吧。”

  我们两个从教室出来,我感觉有点内急,就对姗姗说:“我先去一趟厕所,你先等我一下。”

  当时是在主D,这个主D的厕所建的还是相当的豪华的,豪华到经常把男女厕所给弄混了。其实这也不全是我的错,男女厕所的外观完全对称,一模一样,我一不小心走到了女厕所,走到了镜子下面的洗手处,正打算进去如厕呢,这时突然有位女生从里面走出来。我顿时感觉不妙,赶紧以光速从女厕所里跑出来,拽住姗姗的手就向主楼外面跑。到了主楼下面的广场,我才把手松开,就因为这事,姗姗乐的合不拢嘴,看来幸灾乐祸不是我一个人的专长。我跟姗姗说道:“你还笑,今天我丢人丢大了,你知道不,你滴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

  姗姗边笑着边说:“真是太有意思了。”姗姗可能是有点过于激动了,一不小心笑岔了气,搞得肚子痛。我赶紧说道:“你看你,遭报应了吧。”

  然后我跟姗姗一起去了操场边的台阶上坐下,这个晚上就在这里,记录了我和姗姗的初吻。 。。

《迷失的朝阳》大二篇(7)
我们班在小罗的组织下搞了一个郊游活动,去未央湖烧烤,时间定为下个周末。我们班级能够组织这么一个活动也不容易,小罗和包大勇几位班干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我们提前买好了油盐酱醋之类的调料,到了郊游那一天,他们去好又多买了猪肉、牛肉、羊肉、鸡翅、鸡腿之类(这些东西提早买了怕坏掉),我们同学分了若干批坐车去了未央湖。

  未央湖门票价格为二十块钱,但是我们到了未央湖,并没有按照正常程序买票从检票口进入。我们兜了一个大圈,来到未央湖的后面。在未央湖后面围墙的一处地方,围墙外面比较低,而且还有石块垫脚,对于我们来说,爬到围墙上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围墙里面比较高,据我粗略的估计,大概有三点五米。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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