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等于爱上眼泪-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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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文/任玉瑶)
第三章
坏女孩在季节深处
谁也没想到莫小语会为了我改变。那个浓妆艳抹的坏女孩乖乖地听我补课。可是我不喜欢她啊,我只能选择伤害她。可是当我生命遇到威胁时,正是她把我推出了困境。她才是我青春里最美丽的忧伤。
真正认识莫小语是在高二那年春天快要飘走的时候,她长得高高瘦瘦,很白净,一头清汤挂面般的长发牢牢地束在头顶。但这些都不是我记住她的理由,一切因为她是个坏女生,浓妆艳抹、打架、上课捣乱、逃课吸烟无所不会,我不喜欢这样的女生。老班每天找我谈话都会向我了解她的情况。我只在星期三星期五的时候能见到她,星期三有班主任的课,星期五轮到莫小语打扫卫生。我很奇怪这样一个不喜欢学习的女生为何会那么热爱劳动。但热爱便很好,起码我不用单枪匹马地劳动了,班里除了我,没人愿意和她一组。
每次打扫卫生的时候,梅箬便等在教室门口的那棵合欢树下。她是“校花”,长得窈窈窕窕,学习也是无可挑剔的拔尖。我们互相喜欢着。在这所普通的学校里,除了梅箬我没有认真看过某个女生。我和梅箬一直把我们的未来都设想的天衣无缝。
那个星期五放学铃响了五分钟后莫小语才满头大汗地跑进教室,我已经开始拖地。她倚在门边喘气,光亮的额头在夕阳的映照下很饱满、很明亮,包括她的眼睛,如一颗黑珍珠一样。她的眼睛和嘴唇上残留着化过妆的痕迹,好像用纸巾擦过了,有点浓淡不均。
“对不起,来晚了。”她先开口。我点点头,继续干我的活。她愣了一下便开始抹桌子,动作很慢。等我洗完拖把回来的时候她才擦到我倒数第二排的书桌跟前,看到我她脸红了一下。我很惊讶叱咤风云的莫小语竟也会脸红。
打扫完卫生我们一块出了教室,梅箬很袅娜地走在我身边,莫小语走在我们前边。刚出校门,一群头发染得红红绿绿的男生女生便围向了她,一个黄头发的男生接过她的书包,一声尖利的口哨声从他嘴里传出,莫小语像个古惑女一样带领她的人马扬长而去。
身旁的梅箬一直冷眼打量着这一切,等他们的身影刚一消失,便吐出一句:“人渣!”我吃惊地看着梅箬厌恶的表情,心里很难过,似乎那是我妹妹被辱骂了般。
傍晚我和梅箬早早地分了手,惶恐不安得似乎被掏空了般。晚上坐在书桌前抽出数学课本,从里面掉出一张纸片,纸上写着:你能帮我补课吗?莫小语。
我想起了下午莫小语脸红红的在我的书桌前抬起头的镜头。叱咤风云混社会的莫小语竟然也有想学习的一天。我的心莫名地激动,如果莫小语能够好好地学习,我们班今年一定会被评为学校的优秀班级;老班一定会大喜过望。
星期一的时候莫小语破天荒地按时坐在了位子上,脸白白净净的,没有风骚的眼影和口红。她的目光从我进教室便盯着我,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向她点点头。她的眼睛笑了一下,很轻微。
上课的时候莫小语很认真,且在数学课上自告奋勇地回答了一个问题。天知道从来不看书的莫小语竟然很流利地回答对了。数学老师很惊喜地让莫小语坐下的时候我看见她瞟了我一眼,很纯洁。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告诉梅箬下午有事,让她先走。梅箬今天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细跟凉鞋,此刻,我才知道夏天不知不觉到了。她昂起头说,随便吧。便噔噔噔踩着鼓点进了教室。我一直看着梅箬的凉鞋和她白白的脚丫子走远,真漂亮。莫小语好像从来没穿过裙子,她永远是一件白白的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放学后我走到莫小语的跟前说,从数学开始吧。莫小语换了下脚,让出一个位子。我无语走向前排的位子坐下来。莫小语自顾自地掏出课本,很安静地跟随我的思路。她真的很聪明,很多难题她听我讲一遍便明白了。如果她要用心学习的话,每年班级的第一名就不会让我独占了。
傍晚我们一块儿走出校园,我像老师一样谆谆教训她,以你的聪明只要好好学习,将来一定会考上大学的。莫小语看着我:“真的吗?”薄薄的单眼皮很轻灵。我点了点头。
忽然对面传来一声口哨,一群不良少年向我们奔了过来。上次那个男生很殷勤地想接过莫小语的书包,可她侧了一下身子,说:“我不是说了别再找我吗?那天你们可都是答应过的。小心我不客气。”莫小语片刻间尖锐得如同一只争食的小母鸡,说完拉起我的手狂奔起来。
直到把他们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莫小语才放开我的手说,对不起!我很惊讶莫小语竟然真的从此金盆洗手、洗心革面了。历史竟然在瞬间改变了一个女生的命运。真是不可思议呀!我看着莫小语只说了一句话,你如果是我妹妹就好了。莫小语低下头小声说:“我不要做你的妹妹!”那算了,我还不稀罕呢!我心想。
为莫小语补课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校园里的风风雨雨已快把我淹没了。班里的男生常常挤眉弄眼地看着我和莫小语,然后很默契地放声大笑。我和梅箬在一起的机会很少,每次我有空的时候她没空,她有空的时候我没空。我们似乎永远的没有了交叉点。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和莫小语一同从学校出来,她请我去吃肯德基,因为上次的数学测验她考了79分,当然要庆祝一下。经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我突然瞥见一个红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回过头,梅箬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手挽着手大声地笑着。她的笑容很真实,很干净。这是我从未见到过的。在我面前她永远是端庄典雅的如同一束水仙,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影响不了她的优雅。甚至我没有见过她露着牙大笑的时候,更没有看见过她哭。我感觉自己的心凉凉的,阳光仿佛在另一个世界照耀着我。
莫小语推我让我过去,我却没有丝毫的力气迈动步子。梅箬看见了我,走了过来很平静地说,这是我青梅竹马的邻居哥哥伟蓝,他是我们邻班的同学林浩凯。愣愣地听她说完最后一个字,我转过身扬长而去。我和莫小语一直在这个城市最清冷的公园坐了一个下午。莫小语乖巧得如一只猫,一直窝在我的身边。一直到星星挂满了天幕我们才各自回家。
所幸的是梅箬和我又重归于好了,因为我实在太喜欢她了。梅箬说那个男生只是她的一个道具,但条件是我必须停止为莫小语补课。经过两天的考虑我同意了。毕竟在我的心里梅箬比莫小语要重要多了。
当我说完后,莫小语大睁着眼睛看着我。梅箬的声音适时地飘了进来,她催促我赶快走。莫小语低下头,轻声说:“好吧!”声音里似乎夹杂着粘粘的哭声。
第二天清早,班里的黑板上被人写了八个大大的字:林浩凯喜欢莫小语。愤愤地擦完后我大声宣布:“再有人捣乱我会交给校方处理的。”往讲台下走的时候我看见了莫小语也在教室里,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书。我敢肯定那是莫小语的杰作。
隔了几天我书桌的底部被人用刀刻了同样一句话:林浩凯喜欢莫小语!并且用淡蓝色墨水刷过一遍。字很端正,如同一排蓝蓝的眼睛盯着我。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五,莫小语很准时地出现在教室,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嘴里咀嚼着不明物体。我头也不抬地说,我是不会喜欢你的,莫小语还是咀嚼着,一声不吭。我抬头时看见她的眼眶下有一串亮晶晶的泪水。
后来的日子里莫小语又恢复了逃课,依旧是每周三和每周五能够看见她,她的黑发变成了杂草的枯黄,很醒目地飘扬在头顶;眼圈五颜六色地闪着亮光,惹来了班里每一个女生厌恶的眼神。
我每次看着她的时候,她从不说话,很夸张地大笑,瘦瘦的肩膀一抖一抖的,有几次还笑出了眼泪。
当夏天飘远以后,高二也结束了。开学后莫小语去了文科班,梅箬和我分在了理科班,我们是前后桌。每天看着梅箬白皙的脖子我很幸福。下午当大家走了以后,我们还要在教室里共同复习明天的课程。
那天天黑得特早,当我们俩手挽手走出教室的时候外面风声正酣。刚走到一楼拐弯处忽觉头顶有东西呼啸而来,梅箬猝然松开我的手尖叫着跑开了。猛地有人推了我一把,我的腿磕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梅箬和妈妈坐在床边。梅箬漂亮的眼睛红红的。妈妈说顶楼屋檐上有几块砖脱落了。所幸我只是碰在了地上,轻微骨折,同来的黄头发丫头似乎头部受伤了。是莫小语!一定是莫小语跟在我们背后。我挣扎着爬起来,在妈妈的搀扶下来到了隔壁病房。莫小语额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显得她的单眼皮下的眼睛特别大而空。她的外婆坐在一边,没有爸爸妈妈。此刻,我才知道,她没有爸爸妈妈!
后来莫小语康复了,可是她失忆了。她已经不认识我了。最后一次在病房里见到她,她看着我说,林浩凯,我们以前认识吗?我觉得有点喜欢你!她苍白的脸上挂着纯纯的笑,我的泪却滚滚而下。
七月以后,我和梅箬分别考上了不同的大学,从此失去了联系。谁也没有提当初那幅美丽纯情的蓝图。莫小语也失踪了,医生说她的外婆把她接回了老家。
关于高中的记忆,那个叫莫小语的女生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忧伤。
(文/赛西)
第三章
走不尽的岁月悠悠(1)
他拉着她的手一块长大,她已习惯了他的保护。她用尽全力,考上了他所在的中学,他却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一切随风而逝,也许,最好的选择,是忘记!
1994年,我和他在山上捉蝴蝶的时候认识。他穿着白色的T恤,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
他问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我说,静,安静的静。他还是笑,露出牙齿,很白。他说,我们去后山吧,那里的蝴蝶很漂亮。他用了漂亮这个词。所以我跟着他去了。
路很崎岖,他伸出那只小手拉住我。好不容易来到后山。他没有骗我,那里的蝴蝶真的很漂亮。不过,它们全部是蓝色的,好像一个个可爱的精灵。我高兴地跳起来,拍着手:哥哥,你能捉一只给我吗?他点点头。
他在阳光下跳跃着捉蝴蝶,脸脏兮兮的。终于,他把一只蓝色的蝴蝶放在了我的手中。他又忙着去捉另一只。我开心得忘记了所有,一不小心,手中的蝴蝶逃跑了,我急得扑过去追。蝴蝶飞得很快很高。我望着它,跑呀跑,它在悬崖边停了下来。我小心翼翼地踩着黄土,不料,自己顺着黄土慢慢往下滑。忽然一只小手握住我的手。我被他救了起来。他说,你是傻子呀,会死掉的。蝴蝶飞了,我再捉嘛。你怎么可以一个人乱跑。我挺委屈地说,那是你送给我的,哥哥。
我脚扭伤了,他背着我下山了。我伏在他背上,能听见他的心跳,我把头轻轻地放在他的肩头。他的汗水滑落在我脸上。他回头来看看我,笑笑,又回过头去。我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谢谢你了,辉。叫你妈妈一起来吃饭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他叫辉。
那年,我八岁。
1995年,我已上小学三年级了。同龄的孩子早已学会了一个人上学,而我却依赖着辉。每天早上他很早就来我家叫我起床,然后一起吃妈妈做的饭。那时候的早饭特别香。两个人吃到肚子饱饱的才去上学。
走在路上,那可是我最骄傲的时候。路上的人很多,而且路很窄,我紧紧地拉着辉的衣角,跟着他横冲直撞。穿过重重人群,挤得满头大汗。那些孩子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应该叫做羡慕。他把我送到教室门口,然后叮嘱我,放学不准乱跑,等着。说过才跑上楼去。他和我在一幢教学楼。他读六年级。
有一次,我放学在楼下等了他很久都不见人影,就一个人傻乎乎地回家了。第一次没有人陪,在路上被人挤得东倒西歪。像个无头苍蝇。忽然,一个手掌“啪”地拍在我头上,然后就出现了他的骂声,不是叫你等我吗?你这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傻子,你认得路吗?他一脸的紧张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显得可爱极了。他又用手推了一下我的头,我头一歪,差点摔倒。他连忙抓住我的手,说,以后不准一个人走了,不然,我就不要你了!他把“不要”两个字说得很重,吓得我赶忙拉住他的衣角,想着以后没有他陪,会是什么样子呀,一定会被别人踩得稀巴烂的。我说,哥哥,别生气了,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也不一个人走了嘛。
他一直对我放心不下,总以为我还很小很小,永远长不大。
1996年,他毕业了。也就是说,以后上学放学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他考上了县里的一所重点中学,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曾经告诉过我,他要去那里实现他的梦想——当校足球队队长。
每次想到他的梦想我就想笑,那也能叫做梦想吗?我的梦想可是要当个大画家。
暑假的时候,他带我去游泳。他游得很好,在蓝色的水里好像一只温顺的小鱼。而我却常常呛水,然后他会拿一个大大的游泳圈套在我身上,还要附上两个字——笨蛋!
暑假到了尽头,我们两个都晒得像个黑乌龟一样。而他,就要走了,他上初中了。报名的前一天,他让我拉着他的衣角跟他认路。从家门口出发,他说:“记住,出门向左转,左,不是用筷子的那只手,然后直走,看到路边那个广告牌再往左……”那天,他几乎把那条街上所有的建筑物都说过了。其实,我根本就能找到路。只是他太细心了。我是多么地希望还能每天拉着他的衣角穿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