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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第23部分

小说: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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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他去了。” 

  “你有病啊?” 

  “我病好了。” 

  明天,我要好好上课。 

  西语系的课在文科中是比较重的。说真话,我个人情感上的种种波折对我的功课有一定的影响,这是现在想起来最让我遗憾的地方。然而,我处在那种年龄,过早开始的恋爱使我必须去面对各种复杂的情感,有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搞得我的心不得安宁。我因此而浪费过许多学习的时间,许多该看的书没有看,该选的课没有选,尤其可惜的是错过了不少燕园里最具特色的讲座,而这些是我在以后的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不可能补上的。当时我一直在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变得潇洒一些,但有时我还是把自己搞得一团糟。有些东西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无法回避,只是大家由于境遇不同,经历的时间早晚、长短也不同,而生活把我塑造成一个早熟的孩子。 

  没有办法。 

  我要好好上课。 

  现在我去哪儿都走着去了。以前我骑车,可是车丢了。以前我的车是一辆破烂不堪的二八大车,我整天骑着它在宿舍、教室、食堂之间转悠。因为自己身材并不高大,看上去像开着一辆拖拉机,拼命伸着胳膊才能够到前把。那车是刚开学的时候小凡花了二十元钱从一个朋友那儿弄来的,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我从小学的第一天起就渴望能够自立,有时去做家教,一小时五块钱,钱虽少,但觉得自己好高大。况且,最初我和小凡还决定一点点攒钱,因为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将来相守的日子一定会遇到花钱的事。记得到分手的时候,存折上写着一百五十元,被我们礼貌地平分掉了。我真的喜欢那辆自行车,觉得开着它风驰电掣地在校园里显得特“飒”,我是个标新立异的人,尤其喜欢和自身不那么协调的事物。比如,我长得娇小,可爱穿松松垮垮的衣服;我内心忧郁,可我会常常放肆地大笑,并且绝不用手去捂脸;我从小家教很严,可我会当众骂人和抽烟。 

爱留痕迹(4)

  好在北大是个鼓励个性发展的地方,形形色色的人什么都有,我在里面也不显得格外怎么样。与其说燕园的风景好,不如说它的气质好,因为它像深深的海洋,博大而有生机。我身上某些潜在的东西在这里滋长着,由于年轻,好像长得有点儿过了劲儿。凡是让我有媚俗感的事情都不想干。有一阵儿,我甚至讨厌踩着铃声去上课,有意无意地迟到三两分钟。我想当时有些老师肯定觉得我是个懒散而不求上进的学生。其实,人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内心往往是需要长时间品味的。虽然体现着一种青春的狂热,但我心底里十分强烈地感受到自己害怕平庸。人有个性总比没有强,否则就像中国式的居民小区,一幢幢一模一样的楼被编上号,不知道号码你就别想找到要去的地方。但是人如果被编上号将是个什么景象?我们需要的不是代码而是个性。燕园的万种风情是个性组成的,每一个在里面的人都是一种花,一叶草,不见得有名气,但却独特。 
  可是我的独特使我独特的车丢了。广场上人太多、太乱,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骑到西直门,实在骑不动了,有人看着我是学生,说可以把我捎回学校。车子就扔在那儿了。丢了。 

  他说给你再买一辆吧,北大太大了,没车不方便。我说将就着得了,你穷得叮当响,买什么呀,你那点钱留着贿赂管人事的人吧。你能争取留在北京比什么都强,人留下了,就可以白手起家,没听说你们这届的毕业生没准儿都要遣送回原籍么。让你瞎闹,不老实在校园里呆着。 

  我可告诉你,为了你,我离开了一个那么爱我的人,所以你要好好待我。你为我也要留下来,我是不会跟你去冰天雪地的老家,我是独生的女儿,我妈就剩下我了。听见了吗?你别害我。亲爱的,你毕业留下来,我们在圆明园租个便宜的房子,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只要你爱我…… 

  那个寒冷的夏季之后,许多事情都改变了。激情像暴风雨一样来临,又被狂风吹得片甲不留。心灵由此而变得坚硬。 

  生活中许多真实而琐碎的东西一下子被拉近在眼前。原来这燕园不总是避风港,有些风暴它挡不住。所以我自己必须马上长成一棵树,向上生长,向上。 

  他开始四处找工作,四处碰壁。碰一下也有好处,碰一下会清醒些。出了校门,就没人哄着你玩了。他说,不行就漂着,反正那么多人都漂着呢。后来有一家工厂居然有点意思,于是他往工厂的上级主管单位也就是二轻局跑了十七趟。第十六趟时离最后分配结束的日子没几天了,他刚献完血,兜里揣着血液中心发的“义务献务光荣”的小红卡和学校给的一百多块钱补助,脚底踩着棉花似地进了人事处。下星期再来吧,急也没用,我们处长献血休假,有个女的无可奈何地说。第十七趟,处长休息完了,你的事啊,有信儿了。材料刚来我还没看见呢,你自己翻吧,这堆是打回去的,这堆是批下来的。他在批下的那堆里看见了自己的名字。他于是去了那家工厂,开始时学手工缝制皮鞋。我说,你上班是不是像《双城记》里的医生呀? 

  那时我上三年级。我的功课再没有头两年学得好。后来我一直跟他,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我还是一毕业就结婚了。我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在圆明园租过房子,后来不断地搬,我有家但没房子,直到现在。 

  毕业以后,我不少次跑到湖边坐过。看着一对对情侣像我们当年一样相依在长椅上,心中平添很多感慨。 

  岁月的风摇碎了记忆的影子,但摇不碎梦中的燕园。许多往事已化成缕缕轻烟,而燕园的日子却凝固成一幅幅老画。它和我的青春紧紧连在一起,我在那里留下我的初恋;我又从那里上路,从此羁旅行役的人生中每当歇脚的时候我都要回头望一望湖光塔影,得到一些鼓舞,然后继续到茫茫大千里寻找自己的角落。 

  对我,燕园是世界上永久的亮色。 

  初恋这种事很难用对错去讲,它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曾经有过。现在我走过初恋很久了,但我不能把它忘怀,并且确实在怀念那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有的东西。 

  如今,当我在平庸的婚姻生活中一天天远离激情,当我不得不习惯在无聊的社会里变得对很多事情都麻木不仁,当我无法不为了一点有关自身的蝇头小利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时,我愈发怀念那个燕园里真实的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 

  在燕园里,我的感情没有被打上标价;我们聚散自由,用不着考虑那些盘根错节的感情之外的东西。也许因为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的心灵得到滋养和升华,我习惯了属于自己的情感方式,按照自己的见解去爱和被爱,用不着去和世俗交待。 

  北大也是由人组成的,免不了卑微,有嫉妒,也有流言,但它毕竟还有一种强大的内涵超越了生活的虚浮表面甚至超越了时代。 

  我在北大里面养成了保持独立个性的习惯,想爱的时候我会去爱,想走的时候绝不回头。弥漫在燕园里的那种厚重的东西注入了我的身体,并且化做直面人生的勇气。从此,不管生活中有多少风风雨雨,我知道,我都不会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人。 
晓白 

一路等候

  我知道,在人生的另一个小站,我会永远为你等候。 
  未曾想到不经意间,我会成为你眼中的一道风景。当我收到你转送来的玫瑰时,你的名字对我是那样的陌生。你说是我的忧郁打动了你,你想让我知道有人在关心我,希望我快乐。并不是我有意这样,可当时的我实在无法给你一个满意的笑容。我不想去在意你是谁,你的玫瑰却一再送来。我开始注意身边的人,哪一个会是神秘的你呢?那些天,我的心中飘荡了美丽的梦,直到不久后的一天,你亲自拿着花站在我面前。看着并不英俊的你,我感到非常失望,你和我想像的差太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你的纠缠让我很厌烦。我粗暴地挂断你的电话;恶作剧地把你送的花篮在愚人节时送给看门的老头;庸俗地一收到你信就全宿舍传看;高傲地遇到你时总是挂着一脸的冰霜。我知道我的做法很伤你的心,你的信渐渐地少了,我也渐渐地把你忘了。 

  可是,我在很久以后的一个雨天,我却意外地收到家里转寄来的你的一封信。静静地读你的信,我仿佛看到一颗痛苦挣扎的心。也许是雨天容易让人多情吧,我想不该那么不近人情,与你做个朋友也是可以的。反正再过两三月就要毕业了,以后天各一方,谁还记得谁呢?于是,我给你写了第一封信。 

  这之后不久,学校举办了一场毕业晚会,我刚好回家了。不知你是怎么得知的,你特意带了相机把每一个节目都拍下来,精心地装在相册里送给我。我为你的细心所感动,我想我开始在意你了,却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你走到一起。 

  据说,上帝即使关闭了所有的门,他还留给你一扇窗。我一直认为我们的黄山之行就是上帝留的那扇窗。我第一次面对你,第一次正与你接触,也进一步认识到自己以前对你的看法太偏激了。 

  黄山回来之后,我开始想逃避了。我本只想与你做个朋友的,可我发觉远非如此。我想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不同的地区,遥远的距离,不同的语言,我也将早你一年毕业,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我不想给你一个渺茫的希望,可你总是很坚定地告诉我,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一边是我深爱的亲人,一边是深爱的你,我不知该怎么做才对。我和落花一起醉,和明月共徘徊,想躲开你,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月夜下的踯躅。回想这一年多来,我从来都是拒你于千里之外,从没给过你一点希望,你还是那么执著。我为什么要错过这份真爱呢?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每天走过校园看着香港回归倒计时表,心里就有点伤感。香港回归之日,正是我们别离之时。我什么都不在乎了,只想抓住和你在一起的短短几天。你每送一朵玫瑰,就代表着又过去了一天。当我的小袋子装满了精心搜集的干玫瑰花瓣时,我们也走到了分离的路口。 

  临走前一天是我的生日。那个晚上,我们一起在沙滩上画一颗大大的心,又在心上点燃二十根蜡烛。然后,我们一起坐在心里面,我说这是一颗心里住着两个人。你在我身边拨动吉他,为我把歌轻唱。海浪的冲击声在身边似是温柔的伴奏,星星们也悄悄地探出了头。一切都是那么浪漫,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感动在心中细细地涌动着。 

  我知道,在人生的另一个小站,我会永远为你等候。 
阑珊 

印迹(1)

  人世间,遇到另一个合适的人不容易,有时候错过了就一辈子再也找不到了 
  我一直很犹豫是否把这故事写成文字。事情已经过了许久,我和她都已经长大了,现在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我统统一无所知。因此翻出感情的旧帐有可能对于我和她目前的生活都产生不良的影响,从某程度上说,它牵涉到了个人的隐私。人的一生中走过许多路,经历许多事,大部分都平平常常,在不经意间岁月就从指尖悄悄地溜走,难以留下什么印迹,因此不把一些曾经在你的生活中掀起巨大波澜的事件记录下来的话就是一种遗憾了。的确,随着时光的渐渐逝去,往往清晰的影像在记忆中也已开始变得模糊,我甚至有时候会产生这样的困惑:当年我如此神魂颠倒地凭着激情所做出的事情在我的生命中究竟会留下什么印迹?难道仅仅只是淡淡的回忆? 

  人不应当把回忆只封存在日记本与脑海之中。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的一员,人的一举一动都具有某种社会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同一件事情,同一种感情,也许会有不同的同感。在我看来,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与更多的朋友进行交流,对社会是一件益事,每个人都可以从别人的故事中得到启迪,受到教益,从而更好地开展自己的生活。毕竟,这些故事是在生活中真实发生过的,没有人可以嘲笑、讥讽真实。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北京电视台800平米的演播大厅。那是1994年的夏天,我刚刚迈进北大还不到一年。当时复旦大学扬威狮城,倾倒了无数莘莘学子,在专辩论会一下子在万里神州火爆起来。北京电视台抓住机会,邀请了包括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十多支代表,举办了一次全国规模的大学电视辩论大赛。我是北大代表队的成员,她是南大代表队的成员。 

  那一天没有我们两个学校的参赛任务。比赛还没有正式开始,大家坐在观众席上聊天,工作人员前后奔忙,现场十分喧闹。南大代表队入场比较晚,现场的座位不太多,一些队员就坐在台阶中间的小椅子上。我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她吸引过去了。当时她梳着一条乌黑发亮的大辫子,静静地坐在一张小椅子上,聚精会神地在看一本书,好像周围的一切都不曾存在。这是全场唯一一位在读书的人,我的心忽然间怦怦跳起来。 

  回到学校后,这位长辫子的形象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不由自主地和一个好朋友聊起这种心跳的感觉,他也看了这位女孩,也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怂恿我抓住机会和她接近一下,大家交个朋友。我那时候刚来北京,挺土,还不敢和女孩怎么正面接触。他经验丰富,说你先写封信试试,也别太冒失,如果她给你回了信,说明她对你有好感,那时你再进一步接触也不晚,再不行大家还是朋友嘛。我像喝醉了酒一般听从了他的建议。我在蜡黄的灯下给她写了一封非常简单、只有一页纸的信。信的大意是:在演播大厅见到你读书的样子,想你必是个爱读书之人,我现在虽然在北大,可是对南大很有好感,因为当年填报高考志愿时,在北大和南大之间斗争了很长时间,最后靠一枚硬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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