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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第19部分

小说: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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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去?傻子!找“呆子”去呀!”雨晗不由糖糖说一句话就拖起她来。于是象征大彻大悟的赞叹声响了起来,午觉计划被取消,411室全体起床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向操场。 

  我说不清那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我不懂篮球,而且并不认识我们班之外的同学。我静静地和室友们站到班长后面,戴上眼镜。当我把头慢慢抬起来的时候,有阵风吹过我的眼睛,我看见他了。那一刻,大概就算故事的开始吧。 

  “糖糖快看,一个小帅哥!”晓风做出天下第一坏笑,指了指站在糖糖前面不到两米的10号。糖糖眨眨眼,轻轻地说:“英雄所见略同。” 

  我怀疑是不是真的在所谓“前世的梦里”。见过他,他的眼睛,他的头发,都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蓦然记起了那几句诗:“白百合,蓝背景,风里飘过天上音乐……我知道我的脸红了,因为我感觉到它在发热。我知道他不会注意到我在看他,于是,我没有把视线移开。 

  婷婷后来告诉我,那天我偷偷笑了整整一下午。这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天的天显得格外蓝,时间过得格外快,但不知为什么,两节课下来,我什么也没听进去。 

  周末一到我就赶紧去美院找婧子去了。我和她躲在她的小床上,细细地把10号说了一遍。婧子说:“糖糖,你知道,我为你高兴。你当了十七年乖得不能再乖的好孩子,现在,你可以什么也不当,只当个女孩子了。” 

  我望望婧子美丽的脸,说:“这种感觉,真好。” 

  411从此进入战争状态。婷婷用比高考备考还要大的勇气和智慧和耐心认识了10号。每天午睡之前,她会大声宣布一遍他的表现,三个人便一起向糖糖大叫:“好眼力呀!哇——10号真是个好好的人呀!”接着糖糖就用电话向死堂婧子汇报一番。婧子一天想出一句万分动人的话来做口号。糖糖差一点向Chairman毛保证“不追到10号不是共产党员”。晓风更是把徐怀钰的《叮咚》做了“糖糖之歌”。这样想不努力也不行了,更何况10号也的确“动人”。于是“斗智斗勇欲擒故纵侧面迂回正面强攻”的爱情十六字诀被糖糖研究得烂熟于脑,并且,一贯以艰苦相互为荣誉素面朝天为方针的她,开始全力以赴改头换面。尽管雨晗用非常有浮夸风嫌疑的诗句“天生丽质,何必自弃”、“腹有诗书气自华”搞得她晕晕乎乎不知所以然,糖糖还是靠着革命者应有的清醒头脑调来婧子陪自己衣服,恨不得一下子成为“一棵开满花的树”,去抓获这段奋斗了五百年才得来的缘分。 

  我不常常遇到他,而且即使遇到了,他也不认识我。我从婷婷那里知道,他喜欢在三教207上自习。所以每天放学后,我就去那儿占一个座位。可是,他并不是天天都去的。教室的门一开,我就会抬起头来看一下,看看是不是他,往往我会失望。但是,有那么几次,真的是他进来了。他穿着那件常穿的衣服,背着书包,向教室后面走去。我的心跳得厉害,再也不敢抬起头来看他。 

  雨晗她们说我想得太多了,说我可以在路上跟他打个招呼,总是一个系的,这样做并不过分。可是我做不到。我有点越想越深的样子了,心里好害怕,晚上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想起了上高中的第一个晚自习,我和新同桌婧子聊天。她忽然问我有什么人追过我,我说,一个也没有。是的,一个也没有。婧子说,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是为了我而存在的。我说这句好美丽呀。高三高二模拟考试,我考了第二,班主任把我叫去整整骂了两个小时。回到教室后,我趴在桌上大哭。婧子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的内容我现在仍能记着: 

  糖糖: 

  岁月的河终于流到这一天,让我静静地守着你,听你诉说你的那十七冬,和你酿造了十七年的梦。 

  那么,他是不是“那个人”呢?我并不想怎么样,可是,我想让他知道我的感觉。但我是个女孩子,我怎么告诉他呀! 

  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不敢言。不敢言,不敢言,不敢言…… 

  糖糖是太听话了,妈妈和班主任让她只学习她就只学习。但是糖糖不算笨的脑袋总想找到地方发泄过剩精力,于是她很不应该地研究了太多的唐诗宋词元曲和后宫秘史,口里也就“污言秽语满天飞”。但10号出现后她淑女了一万倍。虽然一点“进展”都谈不上,但只要糖糖一有退却的嫌疑,同志们准会用革命英雄主义浪漫主义乐观主义和不知什么主义激起她无限的勇气和热情。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糖糖有越来越多的时间躺在床上瞎想了。 

  那个星期三上午的课气了大家半死。一拨人骂天骂地只有糖糖老实。婷婷拍了拍她的肩以示慰问。同时用好听的嗓子唱了一句:“我知道,他想逃,偏偏注定要落脚。”四个人大笑特笑。 

  “喂,凭大才女的生花妙笔,写封带电十万伏的‘锦书’,10号非嫁到411做牛做马不可!”晓风大敲其桌。 

  “对呀,新时代可以女追男嘛。”雨晗举起双手。 

  糖糖将眼睛转了N圈,终于痛下决心:“如果打饭时碰到他,那——本姑娘就——写!” 

  欢呼声中同志们奔向食堂。雨晗问“吃什么?”,糖糖坚定地回答:“宫爆帅哥!” 

  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睛,他的头发,他的那件常穿的衣服,这些,同他揽着的那个漂亮的女生一起,刺痛我的眼睛。 

  我们没有一个笑的了。我们站在那里,呆呆地看他们走向我们。他轻轻揽着她,时不时低下头听她说话。她笑得好开心。 

  “你好。”他现在在我身边了,他跟婷婷打招呼。“这也是我们系的吗,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们?”…… 

  天知道我用了多大的力气止住了眼泪并说了声“你好”,天知道我怎样挨过那星期剩下的两天半的周末逃到婧子那里去。我和她面对面坐在她的小床上,我对她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他有女朋友了。” 

  婧子把双手搭在我的肩上,望着我的眼睛。 

  很久,她才说:“你要过十八岁的生日了。” 

  “我的十七岁,过去了。” 

  “我们冷冷清清地走过了寂寞开无主的红颜。” 

  我沉默了。然后我说:“青春少年在哪里?他想糖糖吗?他知道吗——岁月经不起太长的等待……” 

  婧子和我的泪水涟涟。 

  深深的深呼吸,不让泪决堤,我最爱的你,深锁在心里…… 

  说梦痴人 
当爱已成往事
青春的另一个故事

  十八岁,第一次醉倒在街头。青春就源于那种冒渎的冲动吧。路灯下女孩子明亮的眼睛,该是噙着泪的啊。 
  这个午后,突然想写点什么。 

  记忆里有过这样相同的时刻,独自坐在教室里,也是三月,春天才刚刚开始,窗外有北方肆虐的风,从四楼窗户向外望去,天空被断然分割成的条与块,逼人,气闷。我坐下来,开始一课一课读我的历史课本。然后就感到厌烦,甚至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悲哀起来。看看周围女孩,都是蓄起头发的时候,我却执意地剪掉了。 

  城说我固执。 

  其实城和我那时还并不是那种朋友,那种可以随便到那种地步的朋友。 

  其实本不是要写城的,那么曲折地写过来只是要努力提到另一个名字:林,我是想林了。这当然和城有点关系,但不是如你想的那样。 

  林实在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我再也没有遇见过。 

  那些日子林总穿一件大红的裙子,男式的衬衫,头发短短的乱蓬蓬的。林并不美丽,然而第一次看到她我便有一种深深的震撼。在林面前我是卑微的。我谦卑地爱着林,只是欣悦感激地聆听,从不发言。 

  林口若悬河。 

  从不能忘记林竞选文宣部长时的开场白:“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顿了顿,她以特有的美妙的姿势扬了扬头发,“我的平凡想必大家都能看得出来。”那时我们都是高一,而林,她才十四岁,十四岁的林就那样从容不迫地逼视着我们,巧妙应对并回击着每一双眼神、每一个刁钻的发问。她其实不是那么小的。 

  男孩城来到我的身边。城不怎么优秀,只是高三的日子,谁能说得清呢?我是不愿意继续这种生活了。有一天,做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数学题,在栏杆边我摘下眼镜,对自己说:“夜空只有星星。周围该是静寂的吧。”然而他的声音凑过来:“咱们下去,我带你走走好吗?” 

  离开座位的时候我经过林。林笑笑,抓起桌上城的外套披在我的肩上:“你很瘦弱啊,可不会受风。” 

  (似乎还有另一个人出现,可我实在想不出那个人究竟是谁了。) 

  回来时遇到了YinSir。YinSir是班主任。YinSir看了看我肩头的衣服,不说话,转身让我们过去。灯光里城的脸色发白,他是吓的。我并不喜欢这样懦弱的男孩子,不喜欢看他们脸色发白,然而还是舍不得把外套褪下来给他。那时的我,的确太冷,太需要一点点安慰了。我想女孩子们都有困惑吧,那种很陌生的汗与烟草味道,我是喜欢的,犹如靠边温暖的怀里,春天的晚上,当你只穿一件衬衫的时候。 

  然后断断续续的,有一抹微笑、一个眼神、一种手势、一块香味的糖,擦身而过时的紧张与欢乐,然后我桌上便写满了莫名其妙的名字。 

  唉唉,我本不是要写这些的,只是,说起初恋总是无法回避的。当你今天终于能拿起笔写下一点点东西的时候,请让我稍稍恣意一回吧。 

  城那些日子是爱着的吗?已经无心探求了,十八岁终于有了一场像模像样式恋爱,虽然于彼此,只是那种明明知道不太好,明明看得见,可又算了的样子。 

  只是喜欢双双走在田野里那分惬意。他毕竟是个好男孩啊,懂得聆听和适时的沉默。他不夸耀什么,只是走过那条小河时,他谈起另一个名字,指给我看他们曾经走过的那座小桥,独木桥。 

  “你扶着她吗?”“不,我拉着她的手,就像现在。”我默默地低下头,看见自己瘦小的手指尖。他觉察到了,“比你的手小一点点。”然后松手去摘枝头的叶子。 

  “你不大顾及我的感受。”我举起那些翠绿的叶子,对着阳光眯起了眼睛,然后偏偏头看他。 

  “是吗?”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然而你还是爱我的。”只好加上这么一句,但不觉得狼狈。在他面前总是觉得安适,就如他的外套。现在已是夏天了。 

  “为什么这样肯定呢?”他严肃起来。 

  我无话可说,是啊,为什么呢?可能,可能不是这样的吧。 

  可林呢?林在对我说话:“到了北大你有好多选择,何苦玩呢?” 

  “可我,我不想留那么完整的自己给他们。” 

  林久久地看我,星空下她的眼睛又是那种逼人的明亮,操场边有风走过树梢的声音。然后她拿起我的手来看看又放下。 

  “其实我也这么想。所以到高二便把初吻送出去了。”我们哈哈大笑,并没有失恋的疯狂,只是觉得彻底胜利和真正的喜悦。然后回到教室填那可厌的志愿表。我的欢喜是不是对城的一种残酷呢?我不由替他悲哀了。 

  还是回到林。 

  林请吃酒,只我们两个,竹叶青清亮的颜色在精致透明的玻璃杯中美妙绝伦。我醉了,为什么不呢?趁着年轻——年轻的强健的胃,此时不醉,更待何时呢? 

  在没有路灯的地方我们大声唱歌,在有路灯的地方我们跳起舞来,灯光下林火红的裙子旋了起来,而我小小的白裙袜给我这种自由,彼此望望,艳若桃花的脸,在路灯下有种凄丽悲怆的美。我们背着自己的诗,一直一直走下去: 

  路灯就是太阳啊 

  我是它微不足道的情人 

  …… 

  十八岁,第一次醉倒在街头。青春就源于那种冒渎的冲动吧。路灯下女孩子明亮的眼睛,该是噙着泪的啊。 

  记得有一次谈起了名字,我对自己恶俗不堪的名字深恶痛绝。然后她说,以后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找一个姓林的爸爸,女孩儿就叫林草,男孩儿就叫林风,“你可以称我林,在向别人说起我的时候。” 

  而城呢!当我一遍遍写下“顾城”、“倾城”这些名字的时候,他早已走远了不知多久了。 

  幕已开启,他不要去安慰更多的人。 
草草 

丢失的八月

  我当然不会因石头的平常而懊恼,甚至不必失望,因为也没失去什么。我一定立刻扔了它,快走几步,这样便什么也没发生。 
  据说,梦游者的眼睛是睁开的,心灵却是关闭的。 

  他们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夏日的黄昏是一年中最嘈杂的时候,下班的,买菜的,自行车铃,汽车喇叭,而且在大地余热震慑下发酵的空气剥得人们只剩下了遮羞布,“热得很不文明”,尤其是这条靠近居民区的小街上,像扬起的灰尘模糊了一切。她喜欢黄昏时散步,而且专门挑选那些繁忙的地段,裹卷在如热锅蚂蚁的男女老少中,她总能茫然中找到欣慰。这太自负了,不过在我看来,她也确实是惟一清凉的人。他们走了很长的路,有些疲倦时恰巧碰到了那个石凳,便坐下了。 

  “我这几天就该走了。” 

  “我知道。” 

  “而且车票太贵,我恐怕不能常回来。” 

  “嗯。” 

  “……” 

  “分手,你不是已经在电话里说过了吗?” 

  凭直觉,他们的“分手”并非难事,只是这样的爽快多少让他措手不及。他们的交往很自然,家住得很近,他乐意做护花使者。不知从哪开始,也许是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些,他们恋爱了。正是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他们反而没有想念彼此的可能和必要了。他是篮球高手,而且热爱一切运动。他认为自己的女朋友应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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