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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纯情向左时光向右-第6部分

小说: 纯情向左时光向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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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负那女子,难为她当我是挚友。”


  只觉照片上锦瑟的眼睛明亮到刺目。于是转过头对家明说:
十年曾锦瑟,媚到极至是清澈。

  我想我原谅了她,永远原谅了她。
家明冲我点头,我知道他是知道我的。


和你错过8秒钟


  1

我一直都相信自己和左左是有缘分的,只是缘分有深有浅,我和他尚且不知。认识左左是在台北的一个小吃店门口。那年,我刚套上了小松的戒指,那么小的一个手铐让我以为幸福就在右手的无名指上,只要攥紧了拳头谁也抢不走。我也以为台风只是会把街道席卷得烂七八糟,没想到它还能摧毁爱情。


  2
我跟小松平静地说分手,他低着头看我指间的戒指脱落,似乎以前的海誓山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对的,他不爱我,他爱的只是他自己。而左左,那个为我奋不顾身的左左,如果一瞬间的迟疑或者思考,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就是我。

  我知道了他叫左左,还在上大四,学习西班牙语,天生一副外交官的模样。左左是个善良的人,看不得别人受伤害,其实换了任何一个人他都会奋不顾身。我跟左左说谢谢,然后就落下泪来。我宁愿躺在病床上的是我,那样爱情被台风摧毁后,我的心里的伤会随着身上的伤愈合。从此不相信世间所有虚幻的爱情,一生甘愿找一个相信爱情的傻瓜,然后给他一个爱情的假象,傻傻地过一辈子。左左是给了我希望的,我相信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为了我,当然,只为了我而奋不顾身。
照顾左左的任务自然而然地落在我的肩上。每次我在他身边拿药、喂饭来来回回地忙活,他总是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撮手,然后说:“真是麻烦你了。”我只是微笑,也不多说什么。时间长了,这种客套也慢慢地省了下来,就变成了朋友。他知道我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喜欢吃牛肉饭,喜欢坐在屋顶吹头发,喜欢看悲伤的小说,喜欢听着MP3用音乐与世界隔绝……他说:“微微,你淡得像个鬼。”看吧,左左就是这么一个不会说话的笨孩子。我伸出两根手指掐他的脸:“笨左左,是灵魂透明,或者超凡脱俗。你这么不会说话,怪不得没有女孩子喜欢你。”左左急得抓下我捏他脸的手,那激动的表情像个白口莫辩的哑巴:“怎么没有啊,我只是和女朋友刚刚分手而已。”左左的力气很大,我的手指尖微微地疼。我问:“为什么?”像左左这么好的男孩子天底下能有几个?


  左左终于没有说他和女朋友分手的原因,我也不再问。有很多风景,路过了,有记忆就好。
天气好的时候,我推着左左在医院里慢慢地走,他仰着头,阳光吻着他的脸,温暖无比。他问:“微微,你整天陪我,男朋友怎么办?”男朋友?我微笑地抬眼看太阳,一不小心,眼就模糊了:“他工作忙。”“你去过日月潭吗?”“没有。”“哦,微微,等我腿好了,我带你去看日月潭。那里的水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它是太阳和月亮相爱,却始终错过的眼泪。”我的心动了一下,多么美好的比喻。

  左左的腿受伤后,一直都在医院,虽然有同学三三两两地来看他,但是男孩子都是粗心的,不知道帮他把平常穿的衣服和日常用品拿来。在我的印象里,男生宿舍都是很乱的,臭袜子,脏衣服乱丢。我敲开门,只有一个男孩子在吃饭,他穿着很随意的背心、短裤,假如他知道是一个女孩子来敲门,肯定会打扮得衣官楚楚。不过,说实话,我喜欢看到别人最真实的样子。他的样子有的窘,我反而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是左左的朋友,来帮他拿点衣服和书。”他指了指下铺的床位:“这个是左左的,他平常都不喜欢人坐他的床,洁癖男一个。”左左的衣服上有清新的柠檬香,书都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一板一眼的,让人喜欢。


  4
左左的腿好得差不多了,他高兴地拄着拐杖在医院的走廊里走来走去,阳光落在他的肩膀上,如一幅美妙的油画。我想,假如,能一辈子这样就好了。当然,也就是想想而已,左左他并没有说过爱我。

  左左经常用西班牙语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大概,那是他想说却又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吧。说这些的话的时候,他的眼神会变得柔软,像湖底缠绵的水草一样,纠缠纠缠,看不清,摸不透,越看越深陷,最后无法自拔。我没有办法不多愁善感,左左那恋爱的眼神清晰明了,可是他不肯说,我只剩下等待的力气了。
那天,确切地说是,左左出院的前一天,小松忽然出现在我和左左的面前,他手里拿着那么一大把红玫瑰,媚俗得可怜。左左的眼神躲躲闪闪,我看着他,小松看着我。空气里有种微妙的情绪在酝酿,压抑非常。许久,左左尴尬地笑了笑:“不打扰了。“然后不留痕迹地退出房间,并轻轻地带上门。一瞬间天寒地冻,门合上的时候,我的身子像经不住风吹的树叶一样,抖成一团,眼泪流下来,都是绝望。小松问:“我陪你演了一出戏,是不是不欠你什么了?”我摇头,不欠了,爱情这东西说不清谁欠谁的,只是小松眉眼里那种如释重负的神色,看得我心如刀绞。


  我躲在小松的怀里出门,左左就坐在走廊不远的椅子上,一脸失神的样子,我的心微微地痛。小松像从前一样,拉着我的手,海枯石烂的姿势。左左扶着墙壁站起来很虚弱的样子,我走过去搀着他,忍不住地去搀扶住他:“左左,明天就可以出院了。“左左微微一笑,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5

  左左出院后,我们心照不宣,谁也没有联系谁。我终于明白左左宿舍里那个男孩子说的话,他缺少了勇气。这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不想伤害任何人,所以他注定伤害他身边每一个爱他的人。
那一天的阳光很好,手机上跳跃着一串陌生的号码。我接起来,左左的声音就在耳边,却阻隔了万水千山。他说:“微微,你想不想去日月潭?”我说想,其实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在糟杂的大马路上散步,那也是最美丽的消遣。再见左左,我穿最爱的白色连衣裙,小巧的公主鞋,左左却是全副武装,连大衣都带了两件。


  左左忽然把我拥抱在怀里,我感动地要哭,这个拥抱我已经等了太久,可是它太短暂了。左左很快地放开我,脸上有犹豫的神色:“那……那你的男朋友怎么办?”我的心瞬间变得冰冷,忍不住地发抖。他叹口气:“这太冷了,我送你回去。”
左左,什么东西都可以善良地退让,唯有爱情。

  6
我决定离开台北,坐上公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地自嘲。女人在结束一段感情的时候,都是想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老死不相往来。我给左左发短信,一边发一边哭,我说:左左,我要去上海了。我赶最后一班地下铁离开。再见。然后换了手机卡,把旧的丢掉。



  我不知道左左那天是关机的;我也不知道左左看到到那条短信的时候发疯似的往地铁站跑;我还不知道左左看见我投币进去大声地喊我的名字;我更不知道我回头的那一瞬间左左心碎地蹲下身去。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也不是每一个执着灵秀的女子都能知道的。
我和左左,就像日月潭的水,被阻隔的已经是一道台湾海峡。我们相爱,错过了那8秒钟,就错过了一辈子。


  梁静茹《勇气》 专辑《勇气》


  星星流浪的城市
文/水阡墨


  2005年,我喜欢一个叫尉迟修一的家伙,我是莫惊水,很自恋地以为这是个很美的名字。
尉迟修一高我一级,长得大高而秀气,有一双星光流淌的眼睛和修长洁白的手指。我想一开始,我就是被他的手指鼓惑了,那么好看的手指,只有王子才有吧。然而,也就是偷偷的想一想而已。我不够勇敢,也没有勇气去制造一些笨拙的,花样百出或者路人皆知的邂逅,像傻瓜一样透明地讨他的欢心。哦,那不是我要的爱情。

  我跟可豪在家里碎碎叨叨,哪个班的谁谁又给尉迟写情书了,哪个班的谁谁又在停车场给尉迟塞纸条了,哪个班的谁谁又给尉迟送礼物了……一件一件,像落在心上的灰尘慢慢抖落,看着它静静地漂浮在空气中,然后不屑一顾地朝它吹口气,白眼翻飞,嘴角抽筋,一副小女人的嘴脸说:哼,不要脸。是的,我是要脸的,所以连尉迟修一的一个P也捞不到。
可豪说:“姐,他哪有那么好。”


  我要说说可豪。
一般来讲,他是个比较成功的弟弟,而我是个失败的姐姐。他呢,比我高大,比我强壮,连性格都比我透明温柔。每次我因为某件事情郁闷得快要挂掉,他就会像抱一只小猫咪一样轻轻地安慰我,告诉我天塌下来的话,还有他顶着。切,切,光捡好听的讲,天怎么会塌下来?天是不会塌下来的,就算塌下来,还有姚明呢!哦,我崇拜的姚明。

  可豪被我拉着去逛街的时候,心情是郁闷的。女人都是爱逛街的动物,而男人不是。他说他如果是我,宁愿周末窝在家里睡大觉,也不愿意穿着高跟鞋拿虐待自己的脚当乐趣。谁叫女人爱逛街是一种天性来着?可豪只好被我的天性牵鼻子走。
街上有很好的太阳。是很好的太阳,蛰得我忘记涂防晒霜的皮肤火辣辣地疼。可豪看见我在街上像猴子似的躁动得抓耳挠腮,真是感觉丢脸,遇见救星般的家乐福超市,就拐了进去。有空调吹着感觉不是普通的好。可豪被我遣去采购日常用品,我则撒了欢二似的往零食取跑——妙脆角,情人果,我来了……


  “尉迟修一?”塑料袋和地板KISS的声音空旷而干脆,我屏住了呼吸,不肯移开眼。
“好巧啊,莫惊水。”他的嘴角像一枚升起的月亮,荡漾在我的眼睛里,融化了,融化了,温柔一片。

  2
我才知道尉迟修一是认识我的。他叫我莫惊水,这么云淡风清的三个字从他的唇齿之间流淌出来,像一串碰撞的音符。我对可豪说:“我真想把我的名字用相框裱起来,留给世人瞻仰。”他只是翻着白眼骂了一句“神经病”了事,我耸耸肩膀,微笑地拍拍肚子,我可爱的弟弟就乖乖地去厨房做饭。



  当淡淡的米香从厨房里飘出来,我闭上眼睛,竟然有泪流出来。曾经几时,我,可豪和爸爸坐在沙发上抢遥控器,妈妈在厨房里像变魔术一样蒸出了饭菜的香味,然后爸爸会去帮忙收拾晚筷。我和可豪偷偷地商量好,瘦肉我吃,肥肉他吃,如果做鱼,他负责替我将鱼刺拣出来。我们都是懒懒的幸福的孩子。只是一年前,我和可豪去旅游,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具冰冷的尸体,瓦斯中毒。我和可豪都没有哭,他的手指紧紧地缠绕住我的,我软软地瘫在他的怀里。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可豪跟我拉勾勾:“姐,以后我来照顾你。”从那天起,那个玩闹的小男孩就长大了。
“姐,吃饭。”可豪伸手揉乱了我的头发。


  可豪只是笑笑,那么淡漠,我顿时有杀人的冲动。
尉迟修一来的时候,可豪出去买菜还没有回来。我和他面对面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杯上面雾气袅袅,他的脸倒映在碧色的水里面,我偷偷地看,不知所措。

  “莫惊水,我早就知道你了。先在在校报上,我喜欢你写的那篇童话故事,就是关于那个没有星星的城市的故事。”尉迟修一赞赏的眼神毫无保留地落在我的脸上,他说:“你能给我再讲一遍吗?”
想起来那个故事我开始微笑,然后陷入了思绪飞扬的冥想中,声音也像春天里的垂柳一样,随风飘摇起来:“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生活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城市。他们喜欢坐在一起,望着这空无一物的天空。女孩说‘如果能在一起,看到星空就好了。我最喜欢星星了。’可是这个城市却没有星星。于是男孩离开女孩去寻找变星星的魔法。他孤独地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带着对女孩的思念,经过了好多年,终于学会了世界上最绚丽的魔术。他欣喜地一步也不停留地回到了那个城市,可是一切物事人非,他找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可是,再也没有他爱的那个影子了。”


  我点点头,有一种类似于烟火的东西在脑海的炸开,五彩缤纷地散落在各个角落,似那最绚丽的魔术。哦,我终于能找到一个,可以明白我的人。
3

  我趴在课桌上跟SYZ大战到青丝变白。门口的小个子操着又尖又细的声音喊:“莫惊水,有人找。”
门口站着一个纤细若柳的女孩子,小小的脸盘,尖尖的下巴,细长的眼睛,小小的身体似乎蕴涵着火山般的力量。她上前走几步,露出眼中的凌厉,没等我反映过来,一个巴掌硬生生地落在我的脸颊上。我的眼前有星星的火花泛滥,本来就无力瘦小的身体被这股蛮力推倒。人群似乎炸开了,有的同学捂着嘴巴尖叫,有机灵的已经朝高二一班跑去。那里有莫可豪,一直都保护我的弟弟莫可豪。


  “莫惊水!”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小母狮子一样竖起来全身的毛,就等把猎物撕烂。我咬了咬唇,没等她再扑过来,我瘦小的肩膀已经被拥抱在怀里。不是可豪身上的气味,是一种檀香的味道,我抬起头,扯了扯嘴角火辣辣地疼:“尉迟修一。”
他皱起来眉毛,有危险的气息笼罩在彼此周围:“我没打过女生,但是不介意对女疯子破一次例。”

  “莫惊水,你告诉莫可豪,事情一天不解决,你就等着瞧。”那个女孩子像个女战士般气焰嚣张,我心里一惊,可豪?他惹了什么祸了?
尉迟修一抱起我的身子,他说:“你轻得像一片鹅毛。”我不好意思地笑,连大气都不敢出。有女孩子的尖叫此起彼伏,他抱着我朝学校外面走去。我说:“有班主任的课呢。”“天皇老子的课也不成。”尉迟修一说:“你太虚弱了,需要休息。”



  第一次逃课的感觉不是普通的好。我站在家里的沙发上手舞足蹈,刚才发生的不愉快早已经烟消云散,我说:“修一,你说老班会不会气得脸发绿啊?我这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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