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你知道吗?-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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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我曾喜欢过的人,有着世界上最美的侧脸。
每天都和他坐同一个点的校车回家。他总是塞着耳机听音乐,有的时候会闭上眼睛,我会趁这个时候偷偷斜着眼睛看他。他有着长长的睫毛,像是小扇子一样,会轻轻颤动。唇边总是带了淡淡的笑意,也不知道是在想谁。
他的衣服一直是很舒服的颜色,珍珠白、深蓝、浅蓝……
和他人一样,很清新。看着也是舒服的料子,我几次都忍不住想要上去抱着他的胳膊,只是因为衣服的料子看着很舒服啊,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件毛衣,跟他的这件简直是情侣装——淡蓝带帽子,垂下两条带子,一连穿了好几天都没换。
突然有一天,他取下耳机,转过头看我,说:“你的这件衣服很不错。”
我的心瞬间就开出若干的花儿来。相信你们都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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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走他走过的路,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
By D调明月/北京
他在离我千里之外的澳洲,而我留在家乡,也一直保持原来的习惯,走他走过的路,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坐和他上学时一起坐的那路车,一直重复想他说过的话……
回味和他在一起的一切细节。
我的手机里有一个文件夹,专门保存着他读书时候发给我的短信,有些发错的一模一样的信息我也舍不得删掉,每天晚上睡觉都要看一遍,有时候看着看着就会笑出声来,反而失去了原本的睡意。
我学他打的游戏,在网上搜索他的名字,找他的照片,想了解他喜欢过的女生…… 用尽一切方法去触摸他那离我遥不可及的生活。
他澳洲毕业后回国读博,我已工作,却偏要去考他学校的在职硕士,上学故意等他还要假装和他偶遇,看到他脸上那种无奈却包容的微笑,我就觉得很满足。
只要能这样看着他一直到老,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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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ies of you
亲爱的,让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后。记
文/孙杨(神龙创意出版总策划)
编辑完《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最后一篇爱情的那一刻,我再次仰起了头,夜已深,在这个凌晨4:30的时刻,眼中蓄满了感动。
窗外,对面大楼只有几户还亮着昏黄的灯光,都是都市寂寞的人。我养的两只奶牛猫也已过了夜猫子时间,与女友一起沉沉进入睡眠。手边的茶早已凉了,抿一口,有点苦。
在这安静的夜,我想找人说说话,拿起手机翻看号码簿,从a到w,最后停在了那个曾经熟悉到每天都会拨打的号码上,选择信息,敲上四个字:你还好吗?
Wele!
最终,没有发出去。不用发信息,我也知道,她现在一定过得不错,前年她十一的婚礼没有邀请我,待我知道时已经过年了。随着烟花炮竹的热闹,我的心凉凉的,仿佛缺了一块,从此少了什么去惦念。我的初恋很平凡,与这本书里的任何一个爱情相比,都没有那么汹涌澎湃过。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从南城搬家到北城,住进京剧团大院,是一个由四座六层楼围成的四合院,院子的外面都是平房。四合院的中央有一棵百年老树,枝叶繁盛,每天都听到有人在树下唱着京剧段子。而我第一次来这儿,从搬家车上下来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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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个女孩在翻跟头玩,她穿着红色的短袖,扎一条马尾,很是精神,我呆了呆,她也注意到我,我对她点点头,她迎着阳光眯着眼冲我笑。
进了新学校,发现那个女孩和我一个班,老师们让大家挨个对我自我介绍,我仅记住了她的名字。后来才知道,原来她就住在我家楼下的平房。
她喜欢看漫画,也很会画漫画,家里有许多漫画书,我第一次看的漫画书《圣斗士星矢》就是她借我的,我买的第一套漫画《橙路》是为了借她看的。
她就像一个体操健将,每次来我家玩,如果大人不在,她都会大着胆子跳上位于三楼高的我家阳台,在一脚宽的台子上将两手升平,像走平衡木一般来回走,看得我目瞪口呆。
每天早上和中午,我总是趴在窗户上看她在她家门口翻跟头、倒立、跳皮筋,直到她背上书包准备去学校,我才会匆匆背起包跑下楼,然后喊住她一起走。久而久之,同学们都笑我们从来都是一起上下学。我听了暗暗高兴,她却无所谓,对流言蜚语看得很开。
快中考前,她家那一排平房写上了大大的“拆”字,她同父母是那一片区第一批搬迁户。她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闷在房中写试题,实则在用walkman听音乐。
初中报到那天,我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榜单前的她,剪了一个齐耳的蘑菇头,我看着她哈哈大笑,她伸伸舌头,又眯着眼睛对我甜甜地笑。
她在一班我在二班,看着我们俩的名字都在班级的第一位,并列在一起,应该是很高兴的事,但是却在两个班的榜单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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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ies of you
就是说未来三年我们不在一个班了,有些小小的失落。不过还是很快就高兴起来,至少我们又能天天见面了。
她开始画漫画,我开始写童话,这样,我们恢复了小学形影不离的状态,她每画十页的故事就给我欣赏,我每写一个章节就让她阅读。后来,她迷上了席娟,就开始写小说,我迷上了鸟山明,就开始画漫画。
Wele!
初二那年,我家四合院的墙壁上也被画了圈,院中的大树被残忍地砍去,从此,再也听不到有人在楼下咿咿呀呀地唱了。其他三面的房子轰轰轰地都塌了,最后我家这一栋却保留了下来。
她听了这个消息很高兴,时不时来我家阳台走一圈,而我是越长大越不敢去冒这个险了。
确定了我家的房子不会拆,妈妈就申请了一台电话机。晚上,我如果想她了就电话她,也没话可说,就只有功课可以聊,或者问问公式或者对对答案。以至于才装的头两个月,一交电话费就会被父母责怪。
一天我没带生物课本,就找她借,翻开来一看,每一页都是她用圆珠笔画的漫画,我看得正开心,就发现她的书中夹着一张写满了字的餐巾纸,我打开一看,写满了“喜欢XX”,当然那个XX不是我。
还她课本的时候,我对她轻轻说了句“再见”。
不知道那时的我脑中在想什么,反正说完了转头就走,不管她在我身后如何叫我,我也不回头,一头钻进教室,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手臂中,只想将脑袋放空。
放学时,她在校门外等着我,手中拿着那本生物书,我看了只觉晃眼,加快了脚步,还是被她拦下。
她说:那不是我写的。
我诧异地看着她,她咬着下唇扭头看向其他地方的模样让我觉得很可爱。
现在想想,为什么那个时候没有对她说过“我喜欢你”呢?后来同九夜茴谈这段往事时,她说:大约那时候的你们都已经默认了喜欢,所以就不说了吧。我觉得不是,可能是因为两个人太熟了,倒忘记了原来还是可以喜欢的。
高中三年,我们不在一个学校,因为我上的不是太好的高中,所以一进学校就拼了命地学习考大学,和她就渐渐少了联系。
高考那天,我们被安排在同一个学校考试,她的爸爸和我的妈妈都顶着个太阳在考场外面和我们一起度过黑色的七月。
考试结束后我留下了她的QQ号,一回家就加上了,互相祝福了考上好大学的愿望。我问她日后想做什么,她说做翻译,日语翻译。我说不画画了?她说她妈妈发现她画一张就撕一张,很不支持,就算了。
大学的几年,女友换了几个,从喜欢到爱都说得习惯了,但是还是没有对她说过。
一次我坐公交车,红灯停的时候我转头,看到她在并排的公交车上坐着,我赶紧打电话,她看到我后,对着话筒说:真像偶像剧中的情节啊。我对她招手,她也对我招手,心中暖暖的,有一个念头浮上我的心头。我突然觉得,也许我们一辈子就是青梅竹马,不可能成为恋人了。朋友的感觉,挺好。
我在外地工作,远离了家乡,和她电话和短信就是工作外最大的爱好。每年我会回家两次,都必然会叫她出来唱K玩游戏机。
那一年,她带了一个男生,高个子厚眼镜一看就是个知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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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ies of you
子,我笑:终于情窦初开了啊。她眼睛眯成一条缝对我笑道:是啊。那天晚上我翻转难眠,有些难过,有些不舍,掏出手机给她
短信:你幸福吗?她回我:你幸福吗?我想了许久,发过去:和你在一起,就幸福。她久久没有回我。我合上手机,心中骂着自己怎么发这么露
骨的短信,希望短信出问题她没有收到。第二天打开手机,收到她的短信:如果给你一台时光机,你
还有勇气回去吗?我说:有。隔了一个多小时,她回:我没有。但是谢谢你有勇气回去。后来的故事写到她结婚为止,她这本书就此合上,如果不是
因为策划《我喜欢你,你知道吗?》这套书,看了这么多纯纯的爱情,我也不会有勇气再次翻看。现在的我也有了愿意陪伴我一生的女友,她说她要陪我去看世界,我说这一生,就牵着她的手了。
初恋,之所谓初恋,就是一段在年轻时最美好的记忆,像一张粉粉的书签,夹在了生命的回忆录中,在特定的时候拿出来看一下,酸酸的涩涩的纯纯的,舍不得扔,又没有勇气多看几眼。
最伤感的记忆,总是定格在说我喜欢你的年纪,所以还是会暖暖的。希望看完这本书的每一个男生女生,都能在阅读它的时候找到属于你的爱情的莫比斯密码,如果还没有对身边的TA说过喜欢,那么就请大声地小声地偷偷地暧昧地对TA说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