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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樱花七日-第11部分

小说: 樱花七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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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唐心,我取了杂志与稿酬。
  “你的小说是本期重点推荐文章之一,你看,这么大的标题印在封面上。”她指着杂志封面上的暗红色文字对我说。
  那一串暗红色的文字中,除了“樱花七日”四个字外,还有另一句话——七日的缘份,一世的记忆。
  “这是我们主编加的。”唐心解释道,“她说加上这句话,希望有更多的人会看见这篇文章,为其动容。”
  “希望如此。”
  我盯着那句话,心里叹道,一世的记忆,对于只有七日缘份的人来说,是不是过于不幸?
  这样的不幸,于外人,只是一个凄切的故事,许还能骗得两、三滴热泪,可对于当事人自己,却只能是椎心刺骨的经历。
  “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的另几篇稿子也已审核通过,我们的主编对你的文章似乎情有独钟,你马上就可拥有自己的专栏了。”
  “真的?”我拿着杂志,有些不敢相信。
  从以前的艰苦寻觅,不断遭遇退稿,到如今豁然开朗,立刻能在知名杂志上拥有专栏,这个转变,实在是太突然。
  真的,如此突兀,犹如我当初在樱花吧见到寻觅思念一年有余的倪天行。
  凭心而论,若不是唐心的引荐,我又何来如此好的运气,能在《WOMEN》上开专栏?
  而我,居然还对她耿耿于怀,认为是她抢走我的樱花男人。
  其实,我与倪天行之间,除了一个吻,什么都没有过,没有爱的承诺,没有将来的约定,我们甚至在重逢前,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从来都不曾属于过我。
  而命中注定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任何人也抢不走。
  “改天我请你吃饭。”我扬了扬手里的稿费对唐心说。
  这一次,我是真心要感谢她。
  “好的。”唐心爽快地答应,“说到吃饭,我肚子也饿了,一起去吧。”
  “不行,我还要赶回去上班。”
  “那我得重新找个人陪我。”唐心笑着说。
  她要找的人,应该是倪天行吧?我看见她熟练地按下电话号码,过了一会儿,电话接通。
  “吃饭时间到了,快出来。”
  没有称呼,没有任何甜言蜜语,简明扼要的一句话后,电话被挂断。
  可是,正是这短短一句话,比任何甜言蜜语更让我嫉妒,他们一定经常像这样相邀在一起用餐,如此熟练,因而连讲电话也娴熟得不用多余的词。
  走出杂志社,来到电梯门口,倪天行已经在那里候着。
  他身穿灰白间色的T恤,配衬卡其色长裤,也许是因为工作过于忙碌的缘故,他看上去有些憔悴。
  今天,我与作为倪天行的他,是第二次见面,我在脑里想着该怎样与他打招呼,怎样微笑,才算得体,看上去才像初相识的模样。
  “简乐,你好。”当我还在思忖时,他已笑着向我点点头。
  “你好。”我只得客气地说。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此时此刻,我们相距不足一米,中间,隔着一个唐心,那样近距离并肩等待电梯抵达时,我才聚然发现,一直以来,我与他是如此的陌生。
  陌生,不仅因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谁,而是因为,我其实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了解他。
  我以为我的樱花男人总是白衣白裤,但今天的他却告诉我,他也可以穿其它颜色,我以为他永远是回忆中微笑灿然的模样,但今天,他却让我看见他的憔悴。
  以前,匆匆相聚后匆匆别离,无法让我思考那么多,现如今,当他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猛然惊觉,我们所拥有的那段感情,如同曾经画在海岛沙滩上的画作,基础是那般的不牢实。
  一次潮起潮落,不免烟消云散。
  方才的考虑,未免是多余,我何需装作与他初相识的模样?
  原本,我们就是初相识。
  从世纪大厦回来后,我松掉一口气,心里虽然没有完全释然,心情却好了许多。我下定决心,接下来的日子,我要努力写好专栏,把握尚可把握的机会。
  下班前,接到林文夕的电话,约我在樱花吧见面。
  事隔多天,我以为他已忘记曾向我求过爱,他却对我说:
  “我想知道你的答案。”
  可是,我的答案,却因为中午与倪天行的一次见面,而变得不那么肯定。
  “在知道答案前,我想先为自己辩护一番。”在我踌躇不决之时,他对我说。
  “还没有结果,为什么要辩护?”
  “正因为法官还没有宣判,所以律师才要辩护,如果判决下来,就只能上诉了。”他笑着说。
  “好吧,允许你为自己辩护。”
  “你还记得你拨给我的那个电话吗?”
  “记得。”
  我更无法忘记,他匆匆挂断我的电话,带给我的淡淡失望。
  “当时,我挂断电话,并不是因为抽不出一分钟的时间听你的答案,而是担心,如若你的答案不是我满怀期待的那一个,我会没有心情工作,从而待慢我的客户。所以我只能怀着忐忑不安的一颗心,坚持到现在。”林文夕自嘲地笑了笑,而后道,“卓可欣经常说我,天塌下来,也影响不了我的工作,可是,天塌下来不会,你给我的裁决却能。”
  林文夕的一席话,让我觉得鼻子酸酸,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么动听的情话。
  “那现在呢?你难道不再担心我的答案?”我问。
  “从今天下午开始,我已经休假,就算你的答案让我难过伤心,我也有一段长长的假期来平复心情。所以,请你在给我答案的时候,不要担心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虽然不曾确认过对林文夕的感情,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值得女人托付终生的男人。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
  真正的好男人,面对事业与爱情,总是把握得当,不会厚此薄彼,亦会尽量避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困挠。
  真正的好男人,亦不会利用女人的同情与怜悯,只会适当表达自己心中的爱意。
  我不知道,是林文夕那句“天塌下来不会,你给我的裁决却能”感动了我,还是那句“你在给我答案的时候,不要担心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打动了我,那一刻,我像是站在教堂中央,面对神父那样庄严地说:
  “我愿意。”
  看见林文夕满面的欢喜,我亦现出满怀的欢笑在脸上。
  也许,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这三个字,是经历多少的艰辛才能说出口。
  此刻,樱花吧里响起那首英文歌:
  I still hear your voice; Softly calling my name
 
  But I know my answer's in vain
 
  Cause I couldn't be with you
 
  ……
  “你还想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林文夕问我。
  “不,不想知道了。”我说。
  话落,我摸了摸旁边座位上放置的两本杂志,一本是刊有《樱花七日》的样刊,一本是下班时,路过书报摊购买的新一期《WE》。
  我记得,在《WE》的目录页上,艺术总监那一栏,印有“倪天行”三个字。
  我亦清楚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这三个字代表的那个人,会永远印在我心间。
  曾经是这样,以后呢?
  未晓命运的我们,并不知道,答案不会掌握在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口中,亦无法由我们的心去左右。
  接下来的日子,上下班时间,我再也不用去挤公车,而是由林文夕接送。
  他非常准时,每次我走出大门,都能看见他在路边等我。
  不仅是卓可欣,就连我们公司的女同事,也忍不住悄悄议论:简乐前世不知修了多少年,今世才有这样的福气,觅此佳偶。
  兴许,在别人眼里,我是配不上林文夕的。
  他年轻有为,气宇轩昂,而我,实在算不了什么,除去会舞点文弄些墨,我只不过是个公司小文员。
  所以,每次下班,经过路边种有的一排银杏树,坐上林文夕的座驾时,我明白我的身后,除了羡慕,亦不缺少的,是嫉妒。
  “天天这么接送我,你不累吗?”某一天下班后,我忍不住问他。
  换作是我,一年难得的休假,断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穿行于各条马路上。
  “下个周我就要上班,以后我再也没有时间,天天接送你了。”他替我系好安全带,将我头发上沾着的一片银杏叶摘下来。
  “可是,你已经养成我懒惰的习惯,没有你的接送,我会偷懒不想上班。”
  “那更好,嫁给我,让我养你。”他说。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还没有替我找到天上的天秤座。”我随便找了一个理由。
  “这个理由听上去很牵强,”
  “因为我送给你的第一份礼物是画在沙滩上的天平,可是,那座天平,却是画在沙滩上的,总有一天会消失。只有天上的天秤座,才能永恒,用永恒替代短暂,一段爱情才会长长久久,我也才会嫁给你。”我漫天胡扯道。
  “这算不算是诡辩?”
  “你可以不听。”我可恶地说。
  能够如此任性,大概是笃定他的爱能包容一切,就算我再可恶十分,他也不会与我计较。
  “听可欣说,这些天,你半夜三更都在写小说。”他问我。
  “嗯,难得我能拥有自己的专栏,所以要更加努力。”
  “这样,应该很辛苦吧。”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小说家,有一天拥有自己的一本书,为了这个目标,多辛苦也不怕。”我豪气干云天。
  “你一定可以的。”
  吃饭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用来写小说的文心牌稿纸已经没有了。
  饭后,林文夕将车驶进超市的地下停车场。
  我去文具区,拿了厚厚一沓稿纸抱在怀里。不知为何,我非得用文心牌稿纸才写得出来小说,而这种品牌的稿纸,并不多见,整个城市,好像只有这个超市有售,所以每次光临,我都会买上许多
  回过身,我突然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正在向我微笑。
  我亦笑着笑着向她点点头,与她擦肩而过。直到看见林文夕推着一满车薯片向我走来,我才想起,方才与我打招呼的女人是林乐。
  记得那次在木木餐厅聚餐,卓可欣曾告诉我,林乐深爱着林文夕,也一直不留余力的追求他,我也亲眼看见,那个晚上,她是如何缠着林文夕不放。
  如若今天,她知道我与林文夕的关系,不知还会不会向我微笑。
  回过神,林文夕已经来到我身边,他接过我手中的稿纸,堆在薯片上,然后一手扶着薯片上的稿纸,一手推着推车向收银台走去。
  “方才你傻傻地站在那里,在想什么?”他问我。
  “我在文具区遇见一个女人,好像是林乐。”
  “林乐?”
  “听可欣说,她好像很喜欢你。”
  “哦?”
  “你这样哦哦哦,是不是也喜欢她。”这一刻,我突然变得蛮横无理。
  “你是不是在吃醋?”林文夕轻笑一声,问。
  “你好像很自信。”我生气地走在前面,过不久,还是忍不住停下来问他,“你究竟喜不喜欢她?”
  他微微摇头。
  “真的?”
  他笑着再点点头,大概觉得我的问题过于无聊吧。
  其实,我心里明白,林文夕对林乐,没有感觉,否则,他怎会弃近求远,来追求我?
  只是,面对爱情,女人向来如此,自己心里本已清楚的答案是不作数的,非要男人亲口肯定,那才会当真。是以往往,许多女人宁愿深信男人的谎言,而非自己的直觉。
  “为什么买这么多薯片?”我问林文夕。
  “你不是习惯边写小说边吃薯片吗?你现在要努力实现梦想,我无法帮你,只能为你提供粮食。”
  “看来,我以后要换一张带有大柜子的书桌,否则你买给我的粮食根本没有地方放。”我笑着说。
  “就算你的柜子再大,我也能保证将他填满。”
  “你还得保证,它永远不会变空。”
  “嗯,我保证。”他温柔承诺道。
  来到收银台,我替他掏出钱夹付帐,找零之后,我发现钱夹夹层里,藏着一张泛黄的黑白相片。
  相片上应该是一家四口,一对男女的怀里,各自抱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小男孩。
  “这是你们家的合影?”我指钱夹里的相片问。
  “对。”
  “哪个男孩子是你呢?”
  “左手臂上有疤的那个男孩子,是我的哥哥。”
  “你还有个哥哥?我怎么没听你提及过?”
  “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带着他离开了我们。”林文夕怅然一笑,然后问我,“你还记得我带你去的那片海滩吗?”
  “记得。”
  “我父亲的骨灰,就是从那里洒入大海的。”
  林文夕的话,让我觉得没头没脑,直到他解释下去,我才明白其中的关系。
  原来,他父亲在年轻时,非常好赌,偏偏赌运不佳,于是,每逢赌输就借酒消愁,喝醉了,便拿妻子出气,最后,他的母亲终于忍受不了,带着大儿子离家出走。
  “母亲走后,父亲非常后悔,于是戒赌戒酒,改过自新,他甚至都不曾搬离旧宅,害怕母亲回来时寻不着他。可是,直到临终前夕,他也没能等到母亲,于是吩咐我在他死后,将他的骨灰撒入大海。”
  “为什么要将骨灰撒入大海?”
  “他大概认为,海水可以带着他,见到母亲吧。”
  “你恨不恨你父亲?”我总觉得,没有母亲照顾的孩子,非常可怜。
  他微微摇头。
  “恨什么呢?他已经为他的作为承受了苦果,更何况,他教会了我,爱一个人,就要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失去后,再后悔,都来不及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文夕牢牢地看着我,仿佛在对我承诺:我会永远珍惜你!
  看着他手里提着的几大包薯片,我突然眼眶泛湿。
  “你怎么哭了?”
  “没什么。”我擦掉眼里的泪,对他说,“只是觉得你父母的故事太感人了,你母亲最后应该回来。”
  “傻丫头。”他怜惜地看着我,叹道。
  卓可欣在美美餐厅吃了约莫半个月的晚餐后,终于放弃计划的第二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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