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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天作之合+番外-第1部分

小说: 天作之合+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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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音:一个人,可能会爱上异性,也有可能会爱上同性。就好像一个只爱过异性的人,可能会爱上这个人,也有可能会爱上另外一个人。说得更抽象一点,一个人,可能会爱上人,也有可能会爱上人之外的某一物甚至某一事。记忆中好像有个感人至深的日本漫画故事,讲的是一个优柔绝美的男孩子,爱上了一盆没有思想的花。当时我就觉得很震撼,震撼的同时让我觉得理所当然。我的思维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怪异,甚至觉得有些变态。但是我觉得这真的是无可厚非的,这本来就是一种人各有异的思想方式。我甚至觉得,同性之爱是更为纯粹更为直接更为本质的一种情感。没有左顾右盼,没有一虑再虑,没有三思而后行,更没有所谓的优柔寡断。爱了就是爱了。

1.

我叫郑允浩,随母亲姓,今年20岁,韩国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印象中好像有一句话是形容家庭的,用在我家似乎真的挺合适的,“简单的家庭是相似的简单,复杂的家庭却各有各的复杂。”

在我刚刚出生不到三个月的时候,我的亲身母亲抛弃了我和我的父亲,去美国寻找她所谓的幸福。于是在我幼小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父亲。那时,我的父亲是令人羡慕的大学校长。我曾一度认为,即便没有了母亲,我的人生也将会是一片光明。

在我刚满六个月的时候,校长娶了一个美丽的女人――金恩惠,并且教育我称之为小妈。在我拥有了母爱的同时,也拥有了一个比我大十天的哥哥金在中,金在中是小妈哥哥的孩子,因为小妈以为自己不会结婚,所以就抢走了哥哥的孩子,但是刚刚把孩子抢过来,自己就出嫁了。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想过,这么美丽的女人怎么会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不过,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头脑冲动兼空洞的女人真的不方便结婚。

六个月的我和金在中,手脚刚能自由地活动,喜欢主动抓东西,俯卧时,会用双手支撑,能长时间地抬起头来东张西望,对周围事物的关心和兴趣也极高。于是,小妈为了训练我们全身和四肢的活动,常常用玩具或一些常见常用的东西来有目的地帮助我们发展。一次,小妈顺手拿了一个镜子,让我和在中爬过去,谁先爬过去,谁就可以和镜子玩。为了公平起见,小妈特意把我和在中放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真是应了一句老话“竞争无处不在”。事实证明,我是运动天才,这么简单的爬行比赛怎么可能输给在中,哪知就在我爬到中间位置的时候,我后面的在中“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好奇的扭头看着才刚刚挪出原地一点距离的在中,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反正我就不再动弹了,看着边哭边爬的在中,一直到在中拿到镜子和小妈去玩耍了,我才被校长抱去吃饭。

遇到在中,我才终于知道世界上的人原来是相互制约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位置,而我从长大后渐渐的开始意识到在中就是征服我的天敌,他就是我人生位置上的小主人。

在我和在中一岁的时候,我们终于可以站起来,慢慢走路了。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我总是比在中显得强壮了很多。一岁的我特别喜欢站起来,而且喜欢朝着有在中的地方走,在中总是看到我以后,意图离开,但是腿脚的原因总是粟地上,我总是可以成功的抓到他,然后用自己脏兮兮的小手抚摸他的脸,更确切的说是“撕扯他的脸”,嘴里喃喃不清的叫着“哦,在,在”。每每这时,在中总是用他手里的小镜子打我的头,还时不时的把他的口水滴在我的身上。

和在中相处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的母亲不知道什么原因从美国回来了,而且要和校长提出带走我,一来一往的见面,使得小妈挺着大肚子,带着小在中离开了我们家。接下来的日子,小妈就是到处找房子,不停的装修房子,全部一个人做,忙碌了整整两个月,终于可以住到新家了,小妈却义无反顾的搬到了医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怀孕期间运动量太大,一不小心把肚子给碰了一下的原因,我的弟弟――金俊秀从生下来就显得不够在中那么狡猾,天生的单纯,乐天,但是体力好的怕人。为什么要姓金,因为小妈说俊秀没有爸爸,只好跟她姓。不过,小俊秀倒是继承了小妈的外貌,大大的眼睛真的很可爱。小妈不肯搬回来住,一直住在医院,说是为了保养身体,其实是为了方便让校长赔礼道歉。

等到小妈重新回到我们家的时候,是校长最失意的时候,一跃从大学校长降级到了高中校长。同时,我们搬家了。尽管感觉我人生的光明有些折损,但是我依然坚信,高中校长的光芒还是可以照亮我前进道路的。

与在中分离了半年,又重新生活在了一起,婴儿的我似乎显得格外兴奋。由于俊秀的到来,家里人似乎忘记了我和在中也只不过是不到两岁的孩子。没有人管的生活真是惬意啊,我强行拉着在中,两个人摇摇晃晃的来回在房间里散步。突然间,在中胖嘟嘟的身体一个不稳,似乎要摔倒,我想扶住他,可是力不从心,在中摔到了,手里的镜子打破了,而我的腿正好粟破碎的镜子上,划了长长的一条线,血流了很多。我刚想哭,身旁的在中先哭了,不知道是为了我,还是为了镜子,闭着眼睛嚎哭着,这一嗓子搞得我什么心情也没有了,连哭都有些忘记了,或许是吓坏了,反正我作出了一生中最伟大的举动,我伸出手去擦抹流在在中脸上的泪水,当然也有口水。在中居然不哭了,“咯咯咯咯”的笑了,笑得同时还含糊不清的叫着我的名字“允,允”,也许是叫“晕”。反正我也没有听清,只是觉得那笑容有些让人头晕。我晕倒了,晕过的腿上永远留下了一条不能抹杀的伤疤。就像当时在中的笑永远不能从我视线里消失一样,也许从那刻开始就深入骨髓了。

吵闹的家庭总是不乏各种各样吵闹的理由。小俊秀不满一岁的时候,小妈再次挺着大肚子和校长要闹离婚。原因就是校长拒绝了我妈妈提出的可以帮助全家人出国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怀孕期间的女人特别烦躁,还是小妈过分的神经,当初校长和妈妈来往她不同意,现在拒绝来往她也不同意,反正校长恼怒了,同意离婚。结果,婚没有离成,取而代之的是分居。小妈带着在中和俊秀住到了楼上。没离成的原因也简单,两次搬家,结婚证书让小妈给搞丢了。得把手续办齐了,证明是夫妻了,才能离婚。等到手续办齐了,我的二弟弟………沈昌珉也两岁了。也许是因为这几年小妈辞了工作,挖空心思的办手续,脑子用的太多了,总之沈昌珉是格外的思维敏捷。

和在中幸福的生活了两年,也许是相互折磨,但是我一天中叫的最多就是“在”,在中一天中哼哼的最多的就是“允”,尽管下一句是“滚” 或者 “去死”之类。原以为这样的生活就从此进行下去了,但是一个叫朴有天的小朋友闯进了我的家庭,断送了我们的宁静。有天是校长启蒙老师的孙子,因为校长的老师全家移民到美国,小有天不愿意和美国小朋友交往,老师不得已只能把他送回韩国,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就是他的得意弟子,现在的高中校长。然而这种做法却让小妈离婚的信念再次提升到了高峰。她一相情愿的认为有天这孩子和校长一定不是清白的,其实真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校长这样的人都会搞外遇的话,那金在中马上就可以怀孕。

我和在中六岁的时候,小妈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离婚证书,带着在中和俊秀要离开了;不带沈昌珉,是因为校长不想让所有的孩子都被小妈给毁了。走的时候,在中又哭了,我不知何故,猛然间拉着在中就跑,不顾身后小妈的痛骂,不顾在中的愿意不愿意,不顾弟弟们的诧异。跑着跑着才知道迷路了,可是却找不到可以回家的任何办法了。在中很是生气的甩开我的手,我也有些气悔的转身就走,身后的在中停顿了许久后,却象影子一样跟在了我的后面,边走还边叫“允,允,等我”。小孩子永远都不知道大人的世界,当我和在中躲在墙角准备吃用我的儿童舞蹈表演换来的馒头时,全家人已经报警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奋不顾身的带在中走,也许是为了不看见他的眼泪,反正当时的想法我已经忘记了,但是我却没有想到在中却会因为一个馒头喜欢上我,这是多年后我才知道的。事实上,当我拿着那个馒头时,我已经后悔带在中出来了,不过,我还是把整个馒头都给了在中,不要问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在中问“你不吃”;我说“我不饿”;在中说“骗人”;我说“只有一个”;在中说“一人一半”;我说“你不饿就行了”;在中又问“真的只给我”;我说“如果可以,我想给你一半,给校长一半”;我不知道在中为什么没有说话,但是我却听到了快速咬馒头的声音。其实我也很饿,饿到晕的感觉好像也不错,模糊中似乎又看到了在中的笑脸。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自己家里的床上了。有天告诉我,在中、俊秀和小妈走了,而且在中是被小妈痛打了一顿带走的。我起身下床,发现了口袋里的另一半馒头。一瞬间,真的真的很想见到那个叫我“允”的小在中。

真是破屋又遭连夜雨,就在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校长却从高中继续下滑到了初中,尽管薪水又降低了些,但是我却幻想着上中学可以轻松了,只要校长一句话,随便就可以升到中学了。整整两年没有见到在中了,随着校长降职,全家又要搬迁,但是令人高兴的是,在搬家的那天见到了在中,当时我和有天手拉着手站在门口看着大人搬家,远远看到小妈和在中过来,我心里十分激动,拉着有天就向着在中跑去,但是当我伸手去拉在中时,在中没有理我,直接用他的手拨开我和有天缠在一起的手,然后悄悄的扣住我。我尽管看出在中对有天的讨厌,但是看着被甩在一边的可怜的有天,我还是主动伸出另外一只手拉上他。谁知,这一举动却伤了在中,在中甩开我的手,头也不回的就走了,谁知道那一走,竟然就是好多年。我们和小妈从此失去了联系,而我自然也就不可能见到在中。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后再也没有和有天拉过手,因为每次牵手我都会想起在中,想起在中当年奋力甩开我逃走的身影。

和在中再次见面已经是初中一年级了,本盼望着可以依靠校长的关系,殊不知,校长就在我要升中学的时候终于走到了小学的位置上,再次搬家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换来的代价却是可以见到在中,还是有些值得的。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大人们这些年都有见面,只是校长从来不和我们说起此事。看到有些清涩,亦有些陌生的在中,最明显地是他的耳朵上多了一个金属样的小耳环,多年后我才得知是因为要和我见面,所以才去穿的洞。当时我慢慢走到他的前面,才发现我已经明显比他高了一些,就在我想伸手去拉他的时候,他却有些害怕的甩开了,悄悄的躲到小妈的身后,倒是俊秀有些开心的随着有天玩闹。昌珉俨然像个大哥哥一样跟在校长旁边,稳重的看着我们四个,不知道在想什么,实际的情况好像是当时生病了没有什么精神。

小妈说的话我是一句也没有听见,光顾着考虑在中为什么不理我了,尽管还是什么也没有考虑出来。谈话结束了,小妈问我,有天,昌珉要不要去家里玩,我说不要了,因为当天晚上还有功课要做。反正有天悄悄的告诉我,小妈家里的地址和电话已经从俊秀口中得知,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在中走的时候,我又走上去拉他,结果这次他狠狠的在我的手腕处下口了,血出来了,但是他丝毫不放口,我没有叫,只是不太明白几年不见,在中居然这么讨厌我了。在中又是在小妈的动手下离开的,只是我亲眼看到了他眼睛里那种读不懂的感觉,是讨厌,是生气,是恼怒,亦或者是。。。多年后才知道那叫“恨”,恨我这几年不去找他,恨我不答应去他家玩。

校长常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尽管有些不太相信命,但是对于在中,我还是开始相信了。每次重新见到在中都会有轰轰烈烈的事情发生,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只是我没有想到是在那样的地方,那样的时间,那样的我和他。

又是两年的时光已经将我和他洗刷的更加有棱角了。当时我正在努力为两个月后的高中升学考试备战,突然被校长一个电话带到了警察局,在那里再次见到了俊秀,在中和小妈。尽管是在那样的情形下,我却看到了在中那种戏谑的笑容,那种不安份的美丽,那种叛逆的妖魅。我不理解在中和俊秀为什么要去偷东西,只是开始明白小妈带着他们生活是多么的不容易。“你信我么?”在中问我,我愣住了,我不知道我是因为不知道没有回答,还是因为根本就没有想到在中会问我问题,但是我却看到了在中眼里的那种神情,那种只有在电视里见过的神情,仿佛就是要永远消失在我身边的神情。多年后我证实了那是一种叫做“失望”的表情,被人背叛后的“失望”。

从警察局出来,小妈带在中要走,我一把就把在中搂在了我的怀里。我当时真的害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在中了,我对校长说“带在中回家吧,我把我的饭分给他吃”,校长没有说话,在中从我怀里挣扎开,抬起我的手,看到了我手腕处一些若隐若现的牙印,没有作声,轻轻的用自己的手触摸着,我说“没关系,已经不疼了”,谁知他却朝着我的手腕处又咬了下去,原来他刚才只是在摸索下口的地方。我没有怪他咬我,只是我越来越不理解他的心。小妈要打在中,我护住了在中,咬着牙说“我愿意被他咬,不用你管”,在中有些颤抖的渐渐松开了口,没有流血,只是有些被泪水和口水打湿的牙印。也许痛苦过后的烙印才能让人记忆忧新,原来在中很早就明白,他从生来就是属于为我人生刻章的小精灵。

小妈和校长复婚了,因为校长不能容忍在中和俊秀再这样的生活下去,他要好好的拯救两个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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