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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边走边唱-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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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相信,槐黄的美,是我一辈子都看不够的。 
  上天待我不薄。 
  当我又一次侧过头看她的时候,我听到了她低声咳嗽的声音。 
  我还以为她是在提醒我专心看书呢,慌忙把头转正,可是咳嗽声并未停止。 
  那就说明,她是真的感冒了。 
  “我出去一下,你在这儿等我。”我飞快地说着,不等她回答,便飞快地跑了出去。 
  下楼时,撞到了三个人,都可以凑齐一桌麻将了。我和前两个女生说了“对不起”,却对另一个男生说了“没关系”。没办法,谁叫那个男生道歉的速度比我还快,我想,大概他也在做和我相类似的事情。 
  我使出吃奶的劲往校医院跑,穿出一片绿化带,终于走进了这块我从开学以后就没来过的地方。校医院幽深僻静,冬暖夏凉,是个避暑的好去处。 
  可惜我不是来避暑的,匆匆地挂了个急诊号,便跨进了急诊室。 
  “感冒了吗?”也许是最近感冒的人太多,以至于校医都习惯成自然了。 
  “嗯。”我点点头。 
  “发热吗?嗓子痛不痛?”那位面容和蔼的伯伯关切地问我,显然是搞错了对象。 
  “不知道。”我尴尬地笑笑,“不是我感冒,是……是……我女朋友,她有点咳嗽。” 
  “那她自己怎么不来啊?” 
  “系上的老师找她有点急事,走不开。”我开始瞎编了。 
  “那这样吧,我给你开点药拿回去,下次记得叫她自己来,哪有叫别人代她看病的。” 
  我很想申明我于她并不是什么“别人”,但医院这种鬼地方毕竟不宜久留,而且我也没有和那位伯伯闲聊的雅兴,于是拿了药,乖乖地应了句:“噢,知道了。” 
  把两包药片揣进口袋,再穿回那片的绿化带,刚踏进图书馆大门,忽然发现竟忘了买水,不禁哑然,无奈只好再掉转头,向最近的小卖部跑去。 
  待到再冲上顶楼,已是上气不接下气。 
  汗水浸透了上身的那件灰色T恤,原本就精瘦的身板这下就更无藏身之地。 
  “嘿,吃药。”我把瓶子拧开,连同两小包药片一起递过去,“乖,听药王的话,病好得会快一些。” 
  她望着我,眼神极为复杂。终于还是把药接过,听话地按上面标注的说明服用。 
  我则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坐回原座,顾自看着书,反而减少了侧头看她的频率。 
  回到寝室,几个室友听着音乐,打着牌消遣时光,劳逸结合总是不错的。电脑上,正高声地放着光良的歌。 
  “爱就是一份心甘情愿,不在乎情路风霜雨雪,抱一抱就抵过万语千言,手牵手就敢去海角天边。爱就是一份心甘情愿,不计较是否情深缘浅,越曲折会留下越多纪念,闭上眼,还够我们回味数十年……” 
  我闭上眼,在心里轻轻地和着。 
  心甘情愿,心甘情愿,没想到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里,竟会蕴涵着爱的真谛……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只相信爱没错,不要对我怀疑太多,或去猜测我们的以后。不怕再多冷眼看我,我只相信爱没错,不问结果是什么,永远不算什么。永远不算什么,只要是曾经爱过。 
  ——戴佩妮《爱过》 
  2003年6月8日,星期日,晴到多云。 
  重庆的天气仿佛永远是那么闷闷的,即使是晴天也很难看到耀眼的阳光,真无愧于“全国年平均日照量最低的城市”这一称号。 
  日照量低则湿气重,湿气重则需常祛湿寒,从这个角度来考察重庆的麻辣饮食文化,便又觉得是受环境影响的必然结果了。 
  身处重庆,尤能强烈体会到拉萨这座日光城的好。尽管,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从来没去过拉萨,只是在电影和图片上见识过那里朴素的美。 
  像写日记般絮絮叨叨自言自语写了那么多与主题无关的废话,是因为我不想让别人,尤其是让槐黄再误会我谈恋爱与写作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简而言之,恋爱与写作,即使它们有关系,也绝不是因果关系。 
  昨天晚上和槐黄一起在操场周围散步,也不知是我哪一句话说得不对,竟令她莫名地敏感起来。她突然问我:“在我之前,你是不是还有过别的女朋友?” 
  这个问题,相信每一个恋爱中的女孩子都问过。 
  “嗯,”我点头承认,丝毫不避讳这个问题,“我记得以前和你说过的呀,怎么了?” 
  “我只是在想,你谈恋爱的目的,是不是为了给你的创作寻找灵感?”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她,惊讶于她怎么会产生这种怪异的想法。 
  “胡说八道!”我白了她一眼,“薇薇,你要相信,这一次,我是认真的。” 
  “那就是说,以前你都没有认真过喽?” 
  这个问题真绝,让我顿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能说是也不能说不是,无法点头更无法摇头。经验不足,没辙,只好在心里默念“沉默是金”,然后装死不说话。 
  “我就说嘛,你谈恋爱只是为了捕获写作的灵感。”见我不再辩驳,她倒愈发坚信了这个不知哪儿蹦出来的谬论,“不过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现在我不觉得。” 
  没有什么不好?呵,话虽这么说,但无风不起浪,我想,我一定是无意中忽略了她的感受。于是我将责任归咎于那些在子夜时分被我杜撰出来的爱情故事。如果不是为了它们,也许她就不会把写作这件事和我的感情挂起钩来。 
  我应该要为自己说几句吧,又或许一句都不必说。因为我知道,她是一个事实至上的人。 
  就像我爱看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片头的口号一样——用事实说话。 
  所以,我只是再一次坚决否认了她无稽的说法,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给出一二三四甲乙丙丁这样一大堆的理由。有点不像我的性格了,但是为了槐黄,我情愿改变。嘿嘿,只好让诸位失望啦。 
  中午吃完饭,呆呆地坐在寝室,回想起她昨晚说的话,心里不禁有些上下打鼓。 
  据可靠情报,燕子刚经历了一段“快餐”式的爱情。 
  她和那个英俊的男生从认识到确定关系再到分手,前后总共只用了三天。 
  我一直以为我和槐黄的发展算是快的了,没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燕子那敢爱敢做的性格和由恋爱到失恋的速度,都让我望尘莫及无地自容。 
  燕子很坚强,上午在路上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和周围的一票朋友嘻嘻哈哈地有说有笑,丝毫看不出刚刚禁受过失恋打击的痛苦。 
  我羡慕她。 
  我要是能有她那么勇敢,我也就不至于整天对什么事情都患得患失了。 
  虽然我知道,对任何事,都要做最好的准备,做最坏的打算。爱情,也是一样。 
  但是,如果爱情中的问题可以用做数学题的精密逻辑思维来解答,那它还是爱情吗? 
  燕子是她的室友,她不会不知道燕子火箭升空般的恋爱以及火箭坠落般的失恋。也许,昨天晚上她对爱忽然表现得那么没有信心,是受了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的影响吧。 
  无论如何,我要她知道,爱情,并不像她所想的那般脆弱。 
  尽管很多时候,爱情会像烟花绽放般绚烂地来临,却也会在光华消逝后悄悄地离去。 
  尽管在离去前的一刹那,我们并不知晓,那被焰火划伤过后的,是更为寂寥的长夜。 
  我依旧和她一起去上自习,无论是去图书馆还是到一教楼,反正始终是在顶楼。 
  上完了自习,我们站在一教楼楼顶的天台,向下望去,整个沙坪坝文教区的繁华夜景尽收眼底。 
  我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有时候仔细想一想,爱情其实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们站在这里,眺望远方,星光灿烂,灯火辉煌,抬头是一望无垠的云天,低头是车水马龙的大道,可是,我们却都无法再向前一步。” 
  “如果明知道向前会粉身碎骨,你还会选择向前吗?” 
  其实对这个问题,下午在上网时就已经提前给出了答案,我写了一首酸得掉渣的诗——《我愿意为你》——发到了她的QQ上: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只鸟/形影相随/直到无力起飞/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条鱼/朝夕作陪/直到无力划水/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棵树/枝茂花美/直到叶落冬回/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壶酒/心醒人醉/直到与你相偎/ 
  我爱的人/你一定知道/这些愿望/今生无法体会/ 
  唯留下淡淡的离愁将你我包围/ 
  但是/你可曾明了/为你/我无憾无悔/ 
  因为身后思念的潮水/让我无畏/” 
  所以我不假思索,用力地点点头,很深沉的样子。 
  回到寝室,居然又忍不住给她拨了个电话:“喂,好久不见,想不想我?” 
  “你没得非典吧?好久?我们不是才刚见了面的吗。” 
  “呃……久这个字呢,是视情况而定的,比如当我想你的时候,一个转身的时间就仿佛需要一个光年……” 
  “拜托,光年是长度单位,不是时间单位啦,”她听得真仔细,连这么微小的错误都不肯放过,“不过你的语文水平有进步哦,快要超过《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了。” 
  “听起来好像语文水平蛮好的样子,那给你做个题吧,考考你的语文水平到底如何。” 
  “这回不会又是I啊U啊耍我的吧?”她心有余悸,正应了那句古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当然不会再这样耍你。”我心里暗笑,这回当然是得换种方法耍你了,“用我、她、他、爱这四个字来造一个句子,每个字不许重复使用也不许不用,也不能加别的字和标点符号。” 
  “只许用这四个字?三个名词和一个动词?怎么可能?” 
  我只是阴阴地笑,并不理会她提出的异议。 
  “她爱我他?”“我爱她他?”“她他爱我?”……无奈之下,她只好一个个地瞎蒙。 
  “都不对,哎,还是我来公布答案吧。”我故弄玄虚地深吸了一口气,抱着话筒一字一顿地说:“正确答案就是——他爱她。” 
  她等了很久,见我不再说话,追问道:“他爱她?我,那我呢?” 
  “嘿!他爱她,关你什么事儿呀!” 
  “好哇,又耍我,等着,明天你死定了!”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王菲《红豆》 
  “快到篮球场上来。”周一下午一下课,便收到了槐黄的手机短信。 
  “到篮球场去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打篮球啊,你到底来不来啊?” 
  真见鬼,对于篮球我无疑是个门外汉,空有一副不算矮的身材,但由于平时几乎不怎么打的缘故,我的篮球水平也就只能充当系队替补的份。 
  而且,还只是系拉拉队的替补。 
  所以,我一旦站在篮球场上,便绝对是全场瞩目的焦点呵。猩猩似的运球,三不沾的投篮,还用说,那简直就是收视率和回头率的保证嘛。 
  “来,马上就来。”我很快回复了短信。我想,在我面前,没有第二种选择。 
  赶鸭子上架。我和鸭子一样,都是被动的,唯一不同的是还要拼命表现出主动往上爬的样子。 
  换了双平底的运动鞋,没命地跑到篮球场,她和一个瘦瘦的男生站在一起。 
  “这是我老乡。”和上回打乒乓球时不同,这一次她主动地介绍起来,“系队的,篮球打得可好了。” 
  我友好地冲他报之一笑,心里却有个声音酸酸地说:“有什么了不起,我也是系队的嘛。” 
  不过既然进得了系队,也确实是有点真凭实干的。三分线外起跳、罚球线上出手、三步上篮、远投近勾,那姿势,那准头,还真是一点都没的说。 
  我陪着他练了十来分钟,准确地说,倒像是一只猴子被他戏耍着玩了十来分钟。 
  “扬短避长”的后果,在这十来分钟里显露无遗。 
  她叹了口气,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我来吧。”她抢过我手里的球,娴熟地运着冲到篮下。那位老乡竟也不再防守,让她轻松地把球投进。 
  她回头看了看我,似乎这个球足以证明她的实力。 
  男生对抗男生通常毫不手软,即使是他这样的高手同我这样的菜鸟之间,也不存在一丝的谦让精神。可是男生对抗女生则或多或少会放一点水,反正不会尽全力。这或许就是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在作祟吧。别说是像他这种有足够能力放水的人,就是把他换成我,我也一样不会竭尽全力。 
  尽不尽全力,其实并不是实力上的问题,更多的,是面子上的问题。 
  所以对于他的消极怠工,我理解。 
  从篮球场出来,感到很没面子。要是篮球的技术也可以算作是感情天平上的一枚砝码,那么我从手指触碰到篮球的一刹那便开始后悔,后悔当初怎么不好好练习打篮球。 
  蓦地想到了我在那次辩论赛上的经典辩词:“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使这枚砝码的重量减到最小。 
  一踏进寝室,手机竟不早不晚地响了起来。刚拿起来,对方却挂了。 
  翻开盖一看,竟然已有七个未接来电了,可见前面给出的“不早不晚”的评价实属唯心主义论断。七个电话,全是一个人打的,盯着那个陌生的号码想了半天,却楞是没一点印象。 
  屏幕上的信件标记也闪烁不止,于是指尖一按,转到了收信箱,对那个陌生的来电便不再理会。 
  我的哲学是:如果真有什么事要找我,那个人一定还会再打来。 
  收信箱里有两条未读短信,一条是老妈发来的,无非是些嘘寒问暖的话,再就是叫我好好学习之类的大道理;另一条是阿S发来的,我们好久没联络了,忽然收到他的短信还真有点意外,谁知道点出来一开,立马傻眼: 
  “pu!whwu!shemleaqll!mnohpueh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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