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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吸血鬼黎斯特-第67部分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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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起,甚至克丽丝丁也不确知我们藏身何处,就连乐手本身也不太确定。在卡梅尔山谷,一幢豪华牧场房屋,我们第一次从收音机里听到我们的演奏广播;紧接着,我们的录影带也出现在全国性的有线电视台;看到节目,我们兴奋得狂舞起来。

每天晚上,我单独出门,到近海的蒙特利城,去拿克丽丝丁传来的音讯,之後我就北上猎食而去。

我驶着马力强大的漂亮黑色保时捷跑车,一路直驶旧金山。在崎岖九弯十八拐的滨海公路,我以令人陶醉的高速急驰着。抵达洁净幽暗的大城市後,找到酗酒贫穷脏乱之区;在那里,我潜近选妥的杀手,杀戮动作比往常要缓慢而残酷了些。

紧张之弦越绷越紧,越来越难以忍受。

但是我仍未见到任何妖怪,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声息。我只收到电话留言,是从那些不死幽灵传来的?我丝毫不知。

「我们警告你,停止这样的疯狂举措,你在玩的游戏,比你知道的危 3ǔωω。cōm险性大多了。」然後是极低微的叱骂声,一般凡人耳朵根本听不到:「叛逆者!」「被驱逐的无赖!」「有种亮相呀,黎斯特!」

如果他们已跟踪到旧金山,我并没有看见;不过旧金山是人烟稠密拥挤的城市,何况我的行踪又一向保持隐秘闪躲和安静。

各方贺电终於大批涌入蒙特利的邮政信箱,我们成功了。唱片销售数量在美欧两地双破记录;旧金山之後,我们可以选择在任何一个想去的城市公演;我的自传,从东岸卖到西岸书店,《吸血鬼黎斯特》一书,乃排行榜的榜首。

在旧金山的夜晚猎杀过後,我的驾驶行程延长至迪维萨街,我让保时捷爬过倾圮的维多利亚式房屋区,不知道在其中哪一间,曾住着接受凡人男孩访问的路易斯。我不断想着路易斯和卡布瑞,想到阿曼德,想到马瑞斯。我叙述了全部故事,对马瑞斯而言,实在是大逆不道呢!

吸血鬼黎斯特延伸的电子触须,远到足够接触他们吗?他们看到录影带了吗?梅格能传奇,幽冥子孙,那些必须照顾者?我还想到其他古代大老,他们的名字我曾揭露过的,诸如马瑞斯,潘多娜,伦西斯和戴蒙德等等。

事实上,不管我多麽小心谨慎或保持秘密,马瑞斯想找我根本轻而易举;他的法力足以令他穿越天罗地网,横跨全美国,只要他想找,只要他在听……

旧梦在我的脑海再次浮现,马瑞斯在转动活动写真摄影机;在那些必须照顾者的圣所,墙上放映的影像闪烁着;即使只是回忆,梦仍不可思议的历历如绘,使得我的心不自禁轻快的跳起来。

逐渐的,我察觉自己为一种新的孤独念头所缠附,我总默默在衡量着天涯海角之间的遥远距离;好在有这些恐吓的超自然留言声音,而留言里的恶毒敌意又日益增加,多少打断了我魂牵梦萦之苦!

「量你也不敢大胆公开出现旧金山舞台,我们警告你,你的挑战太下流,太污了,我们将不计一切惩罚你,纵使暴出丑闻也在所不惜。」

古体语言与标准的美国腔,形成了不协调的组合,使得我大笑不已。这些现代的吸血鬼,他们像什麽样子?一旦他们跟老不死的族类经常在一起,是不是出身和教育也会受到影响呢?他们是不是也采取确定的风格?他们是不是也组成集会?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开着黑色大摩托车,风驰电掣呢?

我内心的兴奋激动已几近无法控制,独自在夜晚开车,收音机传来我们喧闹的音乐,我感觉一种纯粹凡人的狂热,油然而生。

我想要表演的方式,和小硬饼乾、艾力士和拉瑞想的一模一样;经过录音与拍片工作的劳累後,我希望我们一起在尖叫的观众前引吭高歌。在许多古怪的瞬间,我记起好{炫&书&网}久以前,瑞诺小剧场的情况;记忆是那麽鲜明,所有的细节一一展现;连那时脸上匀匀涂上白油彩的感觉,轻轻抹粉的感觉;以及走上舞台灯前刹那的紧张与狂喜,想起来都令我浑身战栗,情难自己。

是的,所有的酸甜苦涩纷至沓来。此际假使马瑞斯的愤怒也随之而来,哎,我也会甘之如饴,不是吗?

旧金山令我兴奋着迷,有时也令我压抑沈稳。这个地方之会吸引我的路易斯,实在不难想像。它看起来挺像威尼斯,狭窄的街道上颜色混杂阴暗的大楼於住家;山顶和山谷灯光闪烁,发出不可抗拒的魅力;闹区的摩天大楼,即灿烂又杂乱;有如童话故事中,雾蒙蒙的海洋上,森林猛然间拔天而立。

每晚回卡梅尔山谷之前,我总先去取成捆的歌迷来信,这些信都由纽?良转来蒙特利;我先浏览一遍,想看看其中有没有吸血鬼的笔迹;吸血鬼的书写常比较用力,比较老式,甚至因为超自然能力的过份显现,手写的字会一如印刷的哥德体。不过,来信除了凡人的热情洋溢外,别无其他。且随便看一封吧:「亲爱的黎斯特;我的朋友席瑞和我都极爱你,我们虽然排队六个钟头,但是仍买不到旧金山演唱会的票。请你寄两张票给我们,我们愿做你的礼物,任你啜饮我们的鲜血。」

旧金山演唱会头一天的凌晨叁点钟。

卡梅尔山谷清凉碧绿的人间天堂业已沈睡。我在面对小山丘隐蔽又轩亮的大书房,靠着大玻璃墙旁打盹着;我梦见马瑞斯,马瑞斯在梦里说:「你为什麽甘冒我报复之险呢?」

我说:「因为你不理我嘛!」

「这不是理由——」他说:「你冲动又贸然行事,你想要毁掉一切。」

「我想产生影响,想发生巨变!」我说道。在梦里我是大叫的,骤然间,卡梅尔山谷和房子却在眼前。这只是一个梦,一个似凡人薄弱的梦境而已。

然而,某些感觉,某些……突来的传达感应,好像一种游移飘浮的无线电电波,遭到错误频率的干扰;有一个声音在说:危 3ǔωω。cōm险,不单危及你也危及大家!

那瞬间,我看到冰雪齐飞,大风呼号。什麽东西在石头地板上打破,是玻璃碎了。黎斯特!危 3ǔωω。cōm险!

我清醒过来。

我不再躺在沙发上了,面对玻璃门站着四处张望。我听不到声息,除了模糊的丘陵轮廓外,除了直升机停在水泥机坪像只大苍蝇外,我看不到其他东西。

我以心灵全神贯注在聆听,我聆听得这麽用心用力,以致於全身冒汗;然而不再有传达感应,也没有任何影响。

倏然之间,我感到黑暗的外面,有怪物存在,我听到细微的声息。

不知道何方神圣正静静走在外面,没有人的气味。

他们当中之一员在外面,他们当中之一穿透了我的防范秘密,离直升机极远处,经过草长得很高的旷野而来。

我依然细细聆听。不,没有危 3ǔωω。cōm险讯息增强的闪光。事实上,那个家夥把思维之网锁住,使我不能渗透,我只感觉到怪物无法掩饰的信号,从大气中传送而来。

散漫无序的低屋顶房子,正在安静沈睡,白色无味的墙壁,电视默默发着蓝色的闪光,在在使我觉得房屋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小硬饼乾和艾力士在没升火的壁炉前小地毯上,相拥而眠;拉瑞跟着名叫莎曼达的女歌迷——这个在纽?良就紧盯不舍,一路跟来西边的肉感小女生,一起睡在小蜂窝似的卧室;保镖们有的睡在现代化房间;有的睡在蚌壳状游泳池另一头的工寮里。

此刻,外面明朗的黑色天空下,这个怪物来了,他从高速公路步行向我们走来。我感觉到这个家夥乃只影单身,他超自然的心在黑暗中跳动着;不错,我听得一清二楚。小山丛在远处一如鬼魂魅影,刺槐的黄花,在星空之下,闪烁着白色光芒。

他好像一无可惧,施施然而来,他的思维我完全刺穿不透。那表示他可能是古代大老之一,是法力高强的;只不过真正厉害的,走路时绝不会压扁脚底下的草;这个家夥行动一如凡人。这个吸血鬼是我所缔造的。

我的心在飞跃。瞄了一眼亮着微光的警报器,警报器乃半藏在窗角落後,不管任何东西,凡人或不是凡人想穿过房子,它都会呜呜大叫示警。

在白水泥地的边缘,他出现了,高而瘦长,一头短短的黑发。然後他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他能在玻璃帷幕的蓝色雾光里,看见我一般。

不错,他看到我了,他走向我而来;他迎着灯而来。

步履轻快的,那种轻盈的走路方式,就不太像凡人了。黑发、绿眼,双手飘逸的垂在很轻便的衣服边,一件磨损的毛衣,松松垮垮的垂在肩上,腿像是黑而长的棍子。

我觉得喉咙梗塞,全身抖索;我试图在此激动的一刻,想起什麽事乃当务之急;我必须为其馀夥伴严密防范,必须小心谨慎。危 3ǔωω。cōm险!但是我知道,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闭了一下眼睛,唉!无济於事,解决不了问题嘛!

关上警报器,打开大房玻璃门,寒冷清新的空气,穿过我吹进了房里。

他经过直升机,转身走开,像是一个舞者看了一眼又滑舞过去;他的头微微後倾,拇指弯曲,小心的放在黑长裤口袋里。当他再次凝望我时,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他微笑了。

纵使记忆也会有错失的时候,他就是证明。像细致而令人盲目的雷射光,他越走越近,所有老的影像,像灰沙一样,全吹走了。

我再次打开警报器,为我的凡人关紧了门,又用钥匙把门锁好。刹那间,我想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而这是开端呢!假使他在这里,只离我数步之远;那麽无疑的,别的小鬼也会来,他们将会倾巢而出。

我转身迎向他。在静默的那一刻,我在玻璃透过来的蓝光下,细细打量他。当我开口说话时,声音情不自禁绷紧了。

「那些黑披风,精工订制的黑外套,丝领带跟其他蠢玩意儿,都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於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於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於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麽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麽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麽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

「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 3ǔωω。cōm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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