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黎斯特-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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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饿火中烧。
运气还真不错,在抵达城墙以前,一个凶悍抢匪向我袭击了。他凶猛地窜出树林,一言不法,开枪就射;我跳下马纵身扑向他时,清楚看到子弹从我身边飞过去。
这个抢匪力气还不小,他的咒骂和挣扎,令我格外感到过瘾於兴奋。昨天晚上的恶仆太老了,这却是个坚实年轻的躯体,即使他脸没刮好,胡子拉渣,也十分带劲;我喜欢他打我时手上的力道。可惜这绝非公平竞技,一旦我的尖牙刺进他的动脉,他整个吓呆了;他溢出的血充满情欲的挑逗,亢奋刺激之馀,我完全忘了他心跳停止前应丢开的规矩。
我们一起趴倒在雪地上,经由这场痛殴,他的生命於鲜血一起注进我的体内。我身体久久没有动弹,哼!反正已经打破戒律了,我会就此死去吗?看起来,好像我并无濒死徵兆!最多是一阵狂言呓语的翻滚吧!
可怜的死家夥犹在我的怀里,如果情势逆转,他一定会开枪猛射,让我的脑袋开花哩!
瞪着阴暗的天空,瞪着远处巴黎的闪耀灯火。我只感到全身暖和,活力充沛。
载至目前一切顺利。站起身,擦擦嘴,我把体用力仍到远处雪地里。又一次察觉了自己的力量,非比寻常。
我静静伫立一会儿,贪念於杀机犹在心底搅动,恨不得再一次杀人,让狂喜的滋味能永远长留。只是我已饱得吸不动血了,慢慢地我也冷静下来,心情更有了转变;一种寂寞孤独的感觉袭来,好像那个土匪乃是我的朋友或亲人,他却谴弃我而去。我不明白这种感受从何而起,也许血的吮吸是一种亲密行为,何况他的体味仍遗留在我身上,馀香尚在呢!遗憾的是,他粉身碎骨,躺在几码以外的雪地,在新升月亮的照耀下,手於脸一片惨淡灰色。
遗憾?什麽话?
该死的!这狗娘养的刚要杀我呢?不是吗?
一个小时之後,我找到一个能干的律师,名叫白罗杰,住在马拉斯。这是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贪婪的,精明的,但也谨慎的,完全合乎我的需要。当他谈话时我不但洞识他的思维,他也相信我告诉他的全部故事。
身为律师,他急欲为顾客奉献心力;何况,我是圣多明哥家族女继承人的丈夫,家财万贯的身份非比等闲。当然,我的眼睛即受於热带地区的热病,他绝对吹熄所有的蜡烛以免伤害我;关於我的财产是宝石,没问题,他跟最有名的珠宝商交易频繁;至於银行帐户的开设,以及我於阿芙跟郡家书来往等事宜;好呀!马上办!
当有钱老爷比表演雷利欧容易多了。
只不过交谈时,集中力对我而言还真不易!他家的一切,总是转移我的注意力:铜烛台上的蜡烛和火焰;中国壁纸的金箔圆饰固然吸引我,就连律师本人有趣的小脸,藏在八角镜片下的闪亮眼睛,让我想起风琴琴键的细白牙齿,也无一不让我分心。
家内的普通小玩意看起来像在跳舞,一个带铜环扣的箱子在瞪着我,楼上炉灶咕噜烧煮,炉边女人低沈又嘹亮的哼着歌,即像秘密的情话绵绵,又似频频轻唤:「来呀!来我身边!」
这种情势未来将永远不变,所以我必须心理上早有准备。分心归分心,该交代的还是要交代。
诸如必须立刻派人送钱给父亲於哥哥!必须立刻告知瑞诺剧场的音乐家尼古拉斯,他的朋友黎斯特决心资助,希望他尽快搬到圣路易斯,或其他好区的理想公寓里;找屋搬家等事概由律师全权处理,所以尼古拉斯得心无旁骛练习小提琴;另外,律师还必须为尼克买一把最好的提琴:一把史特瓦拉的名琴。
最後是一封以意大利文写的信,特别写给母亲——赖可特侯爵夫人,信之外尚附有钱包在内。建议她准备一趟意大利南方——她出生处——之旅。在那里,他的肺炎也许得获痊愈。
想到母亲得以自有解脱,很令我晕晕陶陶,她会有什麽想法呢?我不知道。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罗杰的话置若罔闻。我想像着她一度享受侯爵夫人的荣光,她的华丽穿着,她乘着六匹马驰骋的专用马车,自古堡大门奔飞而出的气派。然後我又记起她憔悴的脸庞,她的剧烈咳嗽。想着,想着,好像她就在我身边似的。
「今晚就送信和钱给她——」我说道:「我不在乎花多少钱。这件事,必须马上要办!」我留下足够的黄金,让母亲可以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哎,她能再享受一辈子吗?
「好啦——」我说:「你认识做家具、绘画於壁毯买卖的商家吗?我希望今晚就可以看到好的货色。」
「没问题,先生。请让我去拿外套,我们马上出发。」
几分锺内,我们就前往圣丹宁的郊区。
之後的几个钟头里,我和凡人仆,在商品琳琅满目的乐园闲逛,指名我想要的每一样东西。长沙发、椅子、瓷器和银盘、雕像和衣饰等等,这部份是我马上要搬走的;另外的一部份货物,则在打包後要立即运往阿芙跟郡。选东西时,一幅古堡转化的华丽完美图像,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浮现。此外,我送了小侄女小外甥许多玩具,这全是他们不敢梦想的玩具,如带着帆的小船,雕工精美难以置信的玩具屋等。
我边买边学习,有时,当东西的质地和色泽太璀璨太迷人,我忍不住在心底喜极而泣。
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不幸小意外,购买当中所有的时间於过程,我扮演人类角色的戏,还真的如假包换哩!
在大批发商店漫游时,一只老鼠肆无忌惮地跑近我们,我瞪着它直瞧,这本来也不稀奇;然而,在灰泥、木头和织锦布料之间,老鼠看起来不免惹眼又奇怪。店里的人错会我的意思,开始不断地道歉,脚用力踩踢,想把老鼠赶走。
这些混杂的声音,对我而言像极了锅里的烧煮沸腾;我猛然想到老鼠的小脚,想到我从来没有好好研究过老鼠,或其他活生生的小动物。我走过去轻易举抓起老鼠,细看它的脚,细瞧它的小趾甲,又细细打量趾於趾间的肉,凝神之间,把旁边的人全忘了。
突来的一阵静寂无声唤醒了我,旁边的人全目瞪口呆地盯着我。
我尽量装做若无其事、孩子气似地对他们微笑,放掉老鼠,继续用心在购买上。
他们未作任何表示,但是我倒学了一课,我势必谨言慎行,不能再折磨吓坏人啦!
那天晚上稍晚,我交给律师一个最後任务,他必须送出一百钱币当做礼物,交给瑞诺剧场的老板瑞诺,并附上我诚挚致谢的字条。
「设法了解这家小剧场的财务状况——」我说:「打听看看有没有什麽债务对剧场不利。」
当然,我绝不会走近剧场,他们绝不能猜出真正发生何事,剧场不可以因我声名受损。如今,我对所爱的人已有所付出,不是吗?
当该办的事办完,当白屋顶教堂钟声敲了叁声,我四处闻寻鲜血,口乾舌燥心绪不宁;我发现自己正站在空荡荡的杜登波大道上。
由於车轮的辗转,雪地已变成一片烂泥;我看到瑞诺的小剧场,剧场污秽的墙,墙上张贴的破旧演员名单;名单上,红色的黎斯特大字,依然闪烁着。
吸血鬼黎斯特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10
紧接而来是一连串疯狂暴乱之夜。我在巴黎大肆掠杀,好像它乃是一座血之城。黄昏时,我突袭最坏最乱的区城,那里多的是盗匪於杀手;我先让他们反抗,戏弄他们一顿,然後咆哮怒吼而上,给予致命一抱,老饕似地欢宴一顿。
我品尝各种不同的杀戮对象:体形笨重的,瘦而强壮的,毛发蓬乱的,皮肤黝黑的;那些年轻的恶棍,为一毛钱就可以杀人的,则是我最心爱的猎获物。
我喜欢他们喃骂於诅咒,有时一手捉住他们横加嘲笑,直到他们暴跳如雷;我把他们的刀丢到屋顶,把枪在墙上撞坏。他们萌生恐惧时最让我厌恶,被害人一旦真的魂飞魄散,斗志全失,我常常为之兴趣索然。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学着延缓杀戮,我在一个人身上吮吸一些,另一个再多吮几口;第叁或四个人时真正斗殴致死。在追逐於挣扎之间,我的享受得以激增。有时一夜之间,我穷凶极恶,啜饮六个吸血鬼对足以解渴的血,然後把注意力转到巴黎另一面,享受以前未曾享受的灿烂夜生活。
只有到罗杰那里,等待母亲和尼古拉斯消息的那一晚,我算鬼性稍泯,人性复萌。
母亲的信充满了快乐,她为我的好运而高兴。她答应我只要身体许可,春天一定到意大利去。目前她需要巴黎送去的书报和琴谱,好让她练习我送给她的大键琴。她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快乐,想知道我是否已实现梦想?只是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她不免有些怀疑。我在瑞诺剧场不是很开心吗?我必须跟她吐露一切详情。
听完她的信,我的心情十分沈重;我已经变成说谎专家,撒起谎来面不改色;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但为了母亲,又能怎麽办?
至於尼克就更麻烦了,我原该知道,他不会满足於礼物,更不会对一个含混的故事感到满意;他一定会再叁追问,并且会再叁要求见我一面。罗杰被他弄得有些紧张和惶恐。
不过,尼克的坚持发生不了作用,除了我的说词以外,罗杰对尼克也无可奉告;我唯恐见到尼克,连他新搬家的地址都不敢问。只是坚持一点,尼克一定要和意大利名师学琴,除此之外,他尽可以想要什麽就有什麽。
律师也告诉我,尼古拉斯并未离开剧场,无视於我的意愿,他仍然留在瑞诺剧场演奏提琴。
这让我极为冒火。真该死!他为什麽非违背我的心愿不可呢?
当然了,他爱那里正如我一样,这就是原因。这还需要有人告诉我吗?我们在那个破烂的剧场里,亲密一如家人。哦!老天!我怎麽能想帷幕缓缓上升的一刹那?怎麽能想观众的喝采於掌声……
不,我不能想。就送整箱的香槟和酒到剧场去罢!送花给珍妮和卢琪娜,她们是我最最喜欢的女孩!再送更多的礼物给瑞诺老板,帮他还清债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礼物一一派人送往。瑞诺开始感到扭不安,十四天之後,罗杰告诉我,瑞诺提出他的建议於要求。
瑞诺希望我买下剧场,他则留下来当经理。他建议另外投资改建大型舞台,增添更多更好的布景和设备。他认为我的钱加上他的才能,我们将使剧场变成巴黎人的谈话焦点。
我一开始的反应是「不」,并且用力关上门走了。过了一阵(炫)恍(书)然(网)大悟,自己为什麽不可以拥有剧场呢?这跟我拥有木箱里的宝石,身上穿的衣服,或者送给侄女的玩具屋,有什麽不同?
我回心转意,重返罗杰的家门。
「好吧,就买剧场。」我说:「给他一万银币,他爱做什麽就做什麽。」一诺千金,非比寻常,为什麽贸然就做决定,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想,痛苦总该过去,也非过去不可。我必须学会主宰自己的心智,我的心灵毫无枷锁,不为任何事物所役使。
无论如何,我现在得以奢华挥霍,在巴黎最豪华的剧场,不论是芭蕾、歌剧,或是莫里哀和拉辛的戏剧,我都保留最好的位置。当舞台灯闪耀在伟大男女演员之前,我已坐在剧院里。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整套行头,手上戴着各式各样的宝石戒指,头上戴着最时髦的假发,脚上穿着钻石扣环於金跟的鞋子。
我拥有生生世世世世生生,可陶醉於诗歌的咏诵;陶醉於美丽歌声於曼妙舞姿;陶醉於圣母院大厅的宏亮管风琴演奏;陶醉於为我计时的回荡和谐钟声;陶醉於安静的杜勒利花园,於雪花的飘落无声。
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过去,在凡人群里,我越来越不紧张,越来越自在了。
不到一个月,我已鼓足勇气,走进皇宫的拥挤大厅。在杀戮之後的温暖於红润下,立刻加入跳舞行列。我没有引起任何怀疑和骚动,反倒是许多女士被我吸引住了;我喜爱她们温暖小手的碰触,她们柔软胳膊於胸脯的紧贴。
那天之後,我大胆走在黄昏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匆匆穿过瑞诺剧场,我挤进另外一家小剧场,去看傀儡戏,看模仿表演,看杂耍特技;不再避讳街头路灯,我走进咖啡屋买咖啡喝,顺便温暖我的手指头,只要看顺眼,我也会找人闲聊。
我跟人争论君主制度,狂热於打撞球於玩扑克牌;看起来我就是走进瑞诺剧场也没问题;只要我愿意,何妨买一张票,溜到楼座,看剧场的当即表演,看尼古拉斯去!
唉!我不能进去。我怎麽敢做梦走近尼克的身边?瞒过不认识我的陌生男女是一回事,蒙蔽尼古拉斯怎麽行?只要他注视我的双眼,注视我的皮肤,他会看到什麽呢?何况我有太多的事要做哩!我自言自语。
对於自己的癖性於能力,我越来越了解了。
譬如说吧,我的金黄头发比从前颜色淡了一些,也更浓密些,但不会再变长了;同样的,指甲和趾甲也不会变长,只不过,如果我把它们剪短,第二天它们会恢复老样子,也就是说,长短正如我「死去」那一天一模一样。虽然一般人不可能察觉这类小秘密,但他们能另外看出端倪;像眼睛不寻常的闪闪生辉,反射出太多的颜色;像皮肤的微微发光等等,都难免引人注意。
当我饥渴时,皮肤的发光现象更加显着,那正表示啜饮时刻的来临。
我也了解到,当我的眼睛注视人太热切时,那个人情不自禁就中魔了;说话时我需要仔细控制音量,太低了凡人听不见,太高了或笑太大声,难免震坏别人耳膜!甚至也可能伤了自己的耳朵。
我的动作也是麻烦所在。我可以走跑跳笑动作一如常人,但是在惊讶、恐慌或悲伤时,身体却会不自然弯曲歪扭,就像一个玩特技的人一样。
甚至我的表情举止,也会失之狂乱夸大。有一次,走在杜登波大道上,想到尼古拉斯而浑然忘我;我坐在一棵树下,双膝合抱,双手放在头一边,像是童话故事里悲哀的小精灵。一个穿着织绵外衣、白色丝袜的十八世纪绅士,绝不可能出现此种举措,特别是当街公然如此。
另外有一天,在变幻莫测的灯光照耀下沈思,猛然间我跃上马车顶,双肘抵住膝盖,双腿交叉盘坐。
这些行为会让人们紧张而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