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从北走到南-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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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到厌倦,老实告诉你我可是Beyond的忠实歌迷。
我先听了一好阵子那张经典的怀旧金曲的CD,里面放的全都是一些###十年代的老歌。第一首是许茹芸《独角戏》:”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对白总是自言自语,对手都是回忆,看不出什么结局……自始至终全是你,让我投入太彻底,故事如果注定悲剧,何苦给我美丽,演出相聚和别离……”
第二首是辛晓琪的《味道》:”……是我想起你的笑,想起你的外套,想闻你身上的那股烟草的味道……”
嘿,他妈的全都是些伤感的老歌老曲,听起来还真让像我这种那么失意的臭男人感觉蛮伤感的呢。后面还有陈慧娴的《人生何处不相逢》,《千千阙歌》和王杰的《封锁我一生》及《谁明浪子心》等等还有许多许多全都是些我曾深深地喜爱听有的一直都喜欢听下去的怀旧金曲。
我一边落寞的听着这些伤感的老歌,一边又从行李包里掏出一介厚厚的笔记本来,表面看上去它好像只是个普通的硬皮抄,其实它是我的一本草稿诗集,有时候老师上课我没心情听的话便偷偷地在这个硬皮抄上胡乱涂鸦,学魏玛那样写一些长长短短的诗行,现在算起来估计也应该有一百来首了。当然,有些简直写得混账极了,简直就不是诗行。我甚至把自己的一些心得和内心感受都写成了诗歌来,几乎一点意境都没有,或许从前那阵子,我根本就没理会过它到底像不像诗歌,像蚂蚁建围墙一样一点模型都没有。
但是我却十分珍爱这个笔记本,因为它是小麦送给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之一,今年初夏五月二十一日我生日的时候,小麦她就送了一个大大的毛耸耸的狗熊和这个笔记本。那时候小麦老是跟我说现在的男孩子,女孩子在学校读书的都喜欢这个,晚上到了夜深人静睡不着觉的时候,就抱着公仔娃娃之类的阿猫阿狗睡就准能睡着,因为这样子就可以一点也不感到寂寞了。可说真的,问题是我一点也不喜欢抱着个狗熊睡觉,不但睡不好,有时候反而会做恶梦。小麦刚把狗熊娃娃送给我那阵子,我真的蛮喜欢抱着它睡过好些日子,心里感到蛮踏实的。可不幸的是有一天贾女士在教室上把我的违纪行为通报批评了一顿后,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抱着狗熊睡觉,半夜做了一个长长的恶梦,我梦见我抱着的是一头真狗熊,说它就是贾女士化身变成的,它还不停地在梦里用混账的舌头添我的鼻子和脸蛋哩。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抱着什么狗熊睡觉了,而是把它推到床尾去搁搁脚了事。而最终有一天,那头狗熊娃娃还是间接地牺牲了在我的脚下。一天夜里,不应该说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夜里转辗入睡的时候不小心把它一脚踢到床下去了。最倒霉的是不知宿舍里的哪一个大杂种那天夜里吐了一口公鸡屎大的痰在地板上,又刚好让那个从床上掉下来的狗熊砸中了,第二天,我拿起来来看了看实在太脏了,便自己摇了摇头拿去垃圾处丢了。虽然我很舍不得……因为那是小麦送我的礼物,但是”爱莫能助”……只好忍痛割爱了。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更珍惜现在手里的这本硬皮抄了,因为它是一件对我来说极有纪念价值的信物。我在硬皮抄笔记本的扉页上用蓝黑的钢笔墨水写着: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出生,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你爱我!
我爱这世界,因为我爱你!
这是水木年华的一首叫做《墓志铭》的歌里的歌词,虽然它又简单又短;但我却是无比的喜欢,当某一种东西(不管它是死的还是活的),他一旦道出了你的心声,其中的意境就会引起你的共鸣,而且有时候这种共鸣是非常震撼人心的。例如一首美好的诗歌,倘若你能够体会其中的意境,你就会感受到文字的奇妙和精美绝伦。这也许就是我喜欢上了诗歌的原因。
现在,我正在看一首我以前写给小麦的诗歌:
我们的天堂,在远方……
亲爱的,跟我走吧
黄昏的时候,我们携手出发
一路寻觅,不停地抵达一些村庄
唯独不去城市,你说过喜欢宁静
我们向往的地方
没有车来,没有人往
没有人群喧嚣,没有任何机器轰鸣
不要高楼,也无需大厦
我们在一座森林面前
搭建古朴的木屋栖息,长年与四季亲近
沐浴阳光,倾听鸟语,呼吸醉人的花香……
我们在木屋的周围
亲手栽种安详而浓阴的柏树
在墙角的湿地处
插下迎风的蔷薇或玫瑰
在屋前的空地上
撒下小草的种子
春天的时候收获一片嫩绿的草地
我们就这样
对着地面的青荫相拥相依……
静静地舔尝清晨雨露的甜蜜
倾听黄昏的夜莺,婉转地展唱歌喉……
忘掉你所有的哀伤和我所有的哀愁
我们的天空
雨洗过后灿烂而碧蓝
燕子展翅飞舞,白云洁净无瑕
你我执手说过的那些情论
必将永远永远无价……
我越读越觉得以前自己写的这些所谓”浪漫的情诗,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庸俗可笑,简直就是在写一咕噜的散文一样,分不出哪个是爹哪个是娘?还是那句古老话说得好:记得当初年纪小,你爱唱歌我爱笑。早恋只是演一场戏罢了。”
我不敢再往下看,因为看着这些诗行,就会让我想到以前我是怎样的和小麦在一起,为她朗诵感觉最浪漫的诗句。我把硬皮抄笔记本用力双手合上,啪的一声,一闭眼,小麦就从我紧闭的眼皮中打开记忆之门清纯的走来……那些美好的过往在失去以后再回忆原来是这么的难堪!
我强迫自己睁开双眼,泪水却像万能胶水般紧紧粘着眼皮不放。呵,我是多么的需要阳光,来驱走我这心头的黑暗,这潮湿的角落……尽是块伤心之地。因为泪水的灌溉,万物都不能再此生长!
火车依然在源源不断地奔跑,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我只有独自安慰自己:算了吧,算了吧,忘了吧,忘了吧,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
我从行李包里拿出Beyond乐队的那张专辑换进随身听里选择第11首《谁伴我闯荡》,伴随着英年早逝的黄家驹的沙哑的歌声迷迷糊糊地心绪千丝万缕……
“前面是哪方?谁伴我闯荡,前路没有指引,若我走上又是窄巷……”这首粤语的流行歌曲在我的身边不断地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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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那遥远的地方
恍恍惚惚之中我大概睡了一个钟头左右,醒来后不久,火车到站后的气笛鸣叫声便开始响起来了。不用看不用问,直觉都能告诉我:大伯伦镇到了。
火车到站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最让我心情豁然开朗的是,我居然在下车的时候看见了夕阳暖烘烘的阳光。铜州市的天气阴冷得灰沉沉的,大伯伦镇这里却暖和得还有阳光。也许你还不知道,在中国的桂东南地区,就算在冬天也好,越往南边天气越暖和的。瞧,哪怕这秋天傍晚的时候,太阳准备落山去了,它却还暖和和地照耀着这小镇的大地,伟大地散发光和热,是多么的令人喜爱。
大伯伦镇位于宇宙太阳系地球北半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南地区。其实是一个极具有古典味道的老古镇,四面环山盛产荔枝和龙眼及橘子等。至少有荔枝龙眼之乡的美联社称,到了秋季又有桔子红了的时候,无论在小镇的那一个角落放眼望去皆是漫山遍野的橘子像串串灯笼或小皮球般挂在橘子树上,姑娘见了心花怒放,小伙子见了更是垂涎欲滴……
我曾在一篇写家乡的小镇的作文里写到:
我那美丽的童年和最幸福的时光都是在这里渡过。因为我曾在这个镇上读过两年的小学,所以我对它熟悉和热爱得就像婴儿与母亲的奶头有着一股极为亲密之情。
我从火车站出来后便直接提起行李包和背好吉他往我姨妈家…大伯伦镇西山农场奔去。西山农场离火车站大约只有半公里的路,先前我本打算叫辆三轮车什么的,可是我没有。我一阵小跑之后便到了西山农场。
我一到姨妈家,便猛地拍了一阵院子外的那扇用厚厚的杉木板做的大木门,上面还贴有门神呢,两个都是大胡子的,浓眉大眼,它们各手持大刀凝视着我。
门开了,首先从里面猛地窜出了一只混账的小猎狗,金黄色的,脖子上还栓着一只小叮当,它汪汪地冲我吠着。我的小表妹也跟着出来了,她赶忙喝住小猎狗,喜出望外地说:
“表哥,你终于来啦。我给你写的信你收到了没有?”
“收到了,收不到我怎么来呢?”我微笑着俯下身去捏她红通通的小脸。
“进屋吧,来,我帮你提东西……”她是个极乖巧的小女孩。她一边说着一边从我肩上取下那把吉他然后把它搁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她的个子几乎就和我的那把红棉牌的吉他一样高。
她叫小琳。先前我也有跟你提到她是被人遗弃在桥底,我姨父把她抱回来给我姨妈收养的养女,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圆圆的脸蛋老是发红得像秋天树上的苹果,谁见了都想去咬上一口。最讨人喜欢的是她的小嘴有点微翘,发起脾气来的时候还更加翘哩,简直可以在上面挂一只水桶。可是她卖口乖的时候,两片薄薄的嘴唇,噼噼啪啪地说起话来,就像只小杜鹃或小画眉唱歌似的那么悦耳。
我亲爱的姨父和姨妈见我来了,他们更是高兴得手忙脚乱。姨妈忙着杀鸡煮饭,姨父则开他那辆老宝马…嘉陵摩托车,一股溜烟的功夫便去到镇上买回几斤新鲜的河鱼和葡萄酒,大白菜,扣肉,酸菜,香菇什么的。说我来了,他高兴便打算今晚畅饮几杯。他还买了好些健力宝和百事可乐这样的饮料,说我和表妹及姨妈如果喝不了葡萄酒就用饮料来和他干杯,他一个人喝葡萄酒好了,最重要的是开心就行。
晚饭宴席间的事儿,我在这里就不想多写了。反正就是大鱼大肉的丰盛晚餐,绝对不比我昨晚在老马思家吃的那顿差。最重要的是我是怎样巧妙地回答了我姨父提的这个问题:
“海潮,今天已经是星期天了。照例你是星期天晚上就得回学校上课的,你是请假来的吗?”
“不是的,姨父,我根本就不用请假。因为现在放的是月底假,按照惯例一律放三天假的。”
“月底假?放三天的?那么久?”你看得出来我姨父是个对什么都好奇的人。
“是的,也许你还不知道,我们学校在每个月的上旬中旬其间的周末都是不放假休息的,而是一直上课上到下旬即月底才统一放一次月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同学们能够抓紧时间刻苦学习,免得隔四五天又放一次周末假出校门去到处乱了心思什么的,以免影响学习。这是我们铜州中学的优良传统。说真的,正因为我们学校有了这么一个特别的优良传统,才相继地为国家培养出了大批优秀的人才……”
当然,我只是在瞎编一通,其实铜州中学什么优良传统都没有。对于撒弥天大谎这等事么,我已经是非常老练的了,信口开河便可以吹到天花开,地花落……满肚子都是原因和理由,而且我说谎的时候一点也不会紧张,这应该是作为一个吹牛人应具备的基本境界。
“今天是11月29号,我可以是12月1号再回铜州市然后返校上课。”我继续补充明白道。因为我先前已揣摩好就在这里住上三天,三天后我就离开,以免他们起疑心什么的,具体有什么打算要到时才知道。
“哦,原来是这样,那更好,你就可以放心在这多玩几天了。”嘿,也许你不知道,我姨父是个多么好骗的人。他老是喜欢留着个小平头和一笔短胡子,是个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小胡子叔叔了。
这时,我姨妈也开始插话了:
“海潮,吃完晚饭洗过澡后,你就和小琳一起去镇上的戏场看戏去吧,现在镇上的戏场每个月底都有人班戏和木偶戏,还有粤剧什么的,昨晚我和小琳去看了一整晚,小琳说今晚还要去看够瘾为止。可是明天农场的猪场有一批肉猪要出栏,我和你姨父今晚都得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就得赶猪装车。你帮我带小琳去看戏好了……”
简单地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姨妈:曲卷的头发,丹凤眼,高鼻子,脸微胖,笑起来极亲切。
“太好了,太好了,今晚我可以和表哥去看戏了……”小琳她简直高兴得快要蹦着屋顶了。吃完饭后便小蹦小跳地自己找衣服放水洗澡去了。
我梳洗完毕后,便翻出了昨晚没有洗的衣服和今晚的打算一起洗了。可是我亲爱的姨妈却不让我洗,说她待会顺便帮我洗好了,反正小时候都洗了我的那么多尿布,现在洗洗这几件衣服也没什么辛苦的。她叫我带表妹尽早去然后早点回,因为明天是星期一了,小琳还得去上学呢?”
我们到戏场的时候,戏已经开始了。敲锣打鼓的声音响得震耳欲聋。今晚演的是人班戏(俗名)。小时候,我还在姨妈家养的那阵子,我姨妈也老是喜欢带我来这镇上的戏场看戏。有时候人太多,我看不到,姨妈便把我背在背上或让我张开两条小小的腿跨着她的脖子坐在她的肩膀上看。我亲爱的姨妈老是喜欢逐一给我介绍每一个在戏台上出场的人物。
“海潮,看哪,这个就是皇帝,穿龙袍的。”
“什么是皇帝?姨妈。”那时的我对什么都喜欢问个究竟。
“皇帝在以前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人,国家就由他来治理,他掌管有大臣和将军士兵,还住宫殿的哩。”
“那有穿龙袍干什么呀?”我继续追问。
“他有钱呗,有好多好多的金银财宝呢,多得要比一座山还高大,所以他就有钱用龙的皮做衣服穿,像龙一样很威风的哩。”
“龙又是谁呀?”
“像条蛇的样子的,有爪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