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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狂徒-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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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男人神秘兮兮地说:“我知道,那是专门为老亚当复仇的人!”

“什么?为亚当复仇?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那男人低声道:“你们不知道吧,亚当把女儿遭轮奸的事报告教廷,但是负责审判的神甫宣布查德无罪,两个恶棍趾高气扬的,还说亚当小姐勾引他们,那天我也在旁听,可真把人气坏了。老亚当从那天起意志消沉,一直借酒浇愁,但是今天中午我碰到他,他看样子挺高兴,还说什么正义的圣光将会裁决凶手,哪知这会儿,查德的尸体就吊在这里啦。”

有个人点头称是:“我刚从海象酒馆里出来,里面有人在说什么玫瑰会还是郁金香会,记不清了。”

沈之默暗道:“特洛伊散布流言的速度倒挺快,才一个下午就弄得到处都有人知道。”祈祷奥布里他们在悬挂尸体的时候没被认出来。

匆匆赶回酒馆,织萝缇琳就静静坐在他房间的书桌前,镇纸石压放的《千幻十三式寂灭功初稿》和伯爵夫人请柬有移动的痕迹。

“织萝缇琳小姐,你为什么会在我的房间里面?”若不是看在对方是女孩的份上,他只怕老早就大耳刮子扇过去了,《千幻十三式》用汉字书写,料想对方也不看不懂,不然马上就会出现喋血场面。

“哦,我在等你回来呀,用过晚餐了吗?那我教你撒姆尔文字的认读吧。”织萝缇琳假做不经意地看到请柬,夸张地吓了一跳,说:“伯爵夫人的请柬?她请你参加宴会?”

“是的,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才符合上流社会的要求?比如穿着谈吐之类的注意事项。”

织萝缇琳眼神复杂,拿起请柬翻开,清香扑鼻而来,封皮系了一根淡黄丝带,打上蝴蝶结,写在里面的字体像是一排排翻滚缠绕的曲线,边角微微上翘,优美得眩目,沈之默却是一个都看不懂

“哥哥,伯爵夫人怎么会邀请你呢?听说她是个寡妇,丈夫死了好几年。”

“我们刚做了一件案子,奥布里把死人吊在路口的塑像上。”沈之默把前事一说,顺手把《千幻十三式》塞进抽屉里面,说:“伯爵夫人亲眼看见我们抓那个人的过程,因此必须跟她打好关系。”

织萝缇琳颜色稍微缓和:“原来是这样,那么说哥哥跟夫人没什么关系啦?”

“是的,你陪我一起去,给我当参考,怎么样才不会出丑。”沈之默由上往下打量这女孩,目光透过裸露的衣领,发现她胸口竟有一道浅浅的沟壑,只是与伯爵夫人比起来还有不小差距。

织萝缇琳听到“陪一起去”,只当沈之默对自己已经非常信任,顿时眉开眼笑,“来,哥哥,我教你怎么穿衣服,请柬上时间写在八点,现在还来得及出去买几件好的。”

“不需要,我觉得这身就好了。”

织萝缇琳审视着他,只见眼前的男人黑发长及后颈,飘逸的披散开,目光中总有种化不开的阴沉。一件式样普通的罩衫,脚下一双黑亮反光的长统皮靴,这身打扮随便到街上一找,就能找出同样的三五个人,可是穿在他比例均匀完美的身材,却有说不出的雍容气度,尤其是那冷冽眼神直射过来,像是能把人的衣衫直接剥开,一种上位者的姿态油然而生,确实不需要衣服来衬托。“既然你坚持,那就这套也行,反正我们不一定要硬扮做贵族,被人认出来更丢人。”

八点半的时候,一辆租来的寒酸马车停在白云路一百零三号克利福德伯爵的住所门前,斑驳的漆皮、陈旧的车辕与周围豪华光亮的马车形成鲜明对比。

一个身材高大,样子很普通的男人跳下车子,傻乎乎地左右张望,门口负责接待的总管只道这是哪个平民停错了地方,正待上前喝骂,却见车厢门口,踏出一只穿着水晶高跟鞋的纤细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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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私人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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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孩矜持地走出车厢,头戴一顶塔式垂纱礼帽,上面挑着几支光彩夺目的极乐鸟尾羽;高高撑起的衣领滚动着蕾丝边,裙子像帐篷一样圆圆的鼓起,就是在里面住人也没问题;紧紧勒住的腰部不盈一握,像是水蛇一样柔软;通过半透明的白色纱手套,还可以看到她的手指非常细嫩,整体更是非常完美,总管发誓除了夫人,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可是他既然是伯爵的总管,经常迎来送往,伊利达城中的贵族不敢说百分之百,至少认得九成的人,却从没见过这个女人。

所有停在门口的人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总管连忙迎上去谄媚地笑道:“尊贵的小姐,宴会即将开始,您……”

这女孩就是织萝缇琳,递出请柬说:“伯爵夫人邀请我们参加宴会。”

请柬上没写受邀人的名字,他无从揣测对方身份,只能伸手肃客:“小姐,这边请。”蓦然看到那个男人跟在后面,忙提醒道:“仆从都去那边的草棚休息等待。”

织萝缇琳瞪着眼睛说:“谁是仆从了?他才是夫人邀请的人。”赶紧亲热的挽起沈之默的胳膊,总管吓了一大跳,脸色苍白地跟在后面不敢说话,心想:“到底搞什么古怪?”

织萝缇琳暗自懊恼,本打算穿着漂亮大方一点,好给沈之默挣面子,没想到两人穿的根本就不搭配,站在一起不伦不类,犹如与马夫私奔的富家小姐,不知有多少人拿诧异的目光打量他们了。

大门进去是很宽的庭院,笔直的甬道尽头是花园,两旁植有苹果树和山楂树,过后是如同宫殿般的建筑,大约十多米高,雄伟壮观。主门透出明亮的灯光和喧哗笑闹声。

以沈之默东方人的眼光来看,自然感到无比新奇,赞道:“这房子,真漂亮,我要能也有一栋就好了。”

那总管跟在后面,止不住冷笑:“瞅您这身打扮,只怕一百年也盼不到。”

握住弯成一个小圈的银质把手,推开门口,呈现在沈之默眼前的是他从未见过的场面。一个宽阔足可容纳上百人的大厅,拱起有弧度的中央穹顶垂下华美的水晶大吊灯,吊灯不是一盏,而是由数千盏指头大小的小水晶组成,一线连成一线,层层叠叠,光华交织在一起,璀璨夺目。锦绣花边的红地毯异常柔软,踏上去好像飘在云端一般,墙角摆放叫不出名字的花卉植物,正热烈盛开,隐藏在墙里留出孔洞的魔法空调吹拂凉风,凉爽宜人。

做为支架的大立柱用镏金装饰起来,与天花、地面接镶处的雕刻极为精美,每一处曲折,每一个雕花都经过精心设计,巧妙结合在一起,不会让人视觉疲劳。墙壁有圣光为题材的油画,沈之默对画的内容嗤之以鼻,但那暗金色的镂花画框却深深吸引了他的目光。

大厅左右两边各一张长达十米以上的桌子,铺着白桌布,上面无数精美食物,重乳酪蛋糕、巧克力吐司、翡翠肉汤、黑胡椒牛排、辣味红酒烤羊排、海鳗汤等等等等,排得密密麻麻,沈之默眼睛顿时就大了。

左角是乐队,每个人都穿着整齐的黑色燕尾服,脖子系上领结,面前的乐谱架子燃烧一支圆滚滚的红蜡烛,正在演奏一支欢快的乐曲,声音很轻,气氛制造够了,却不会打扰到宾客谈话。

大约二十多人聚在主厅中央言笑晏晏,大部分是打扮和织萝缇琳差不多的年轻女性,还有五六个男人陪在旁边。男人都是黑色晚礼服,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仪表非凡,但其中一人穿着深灰色的法师长袍。

被客人围在中间的克利福德夫人得到总管提醒,朝沈之默迎了上去。

那衣服什么风格沈之默也说不清楚,心中不知骂了多少遍:“非要露出肩膀吗?上衣绑得那么紧,奶子都快弹出来了,裙子那么宽那么圆就不嫌累赘?他奶奶的熊,洋女人怎么都穿着这样?不知廉耻,有伤风化,放在我们那里,什么伯爵夫人,就是个婊子的打扮!”

织萝缇琳偷偷捏了他一把,低声道:“还不快打招呼,行个吻手礼?”

“什么吻手?”

“你怎么都忘了?马车上我跟你讲过的呀,快,微笑上前,微微弯腰,接过夫人递上来的手,在她的手背上亲一下,然后说几句开心高兴的话。”

“什么?”沈之默头皮发炸:“狗娘养的,让我上吊自尽算了,居然要亲她的手?你怎么不早点说?”

但克利福德夫人盈盈已经走到面前,优雅的微笑道:“撒加先生,虽然迟到了半个小时,不过你能来我很高兴。”

在场的宾客都看向他们,沈之默左右为难,忖道:“但愿织萝缇琳没耍我,洋人风俗不可与我中华上国相比,为了将来大计,还是暂时先忍忍。”呆了半晌,大家看他跟普通平民没什么区别,都以为他初次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紧张过度。

抓住克利福德夫人递上来的小手,虽然戴着手套,但仍能感觉里面的娇柔白嫩,终于咬咬牙,把心一横,露出个很无可奈何的笑容说:“夫人,您的美丽照亮了整个伊利达城的夜空,参加您的宴会是我一辈子的荣幸。”低头在夫人手背上轻轻一吻,有点生硬,不过大家都看不出什么不妥。

织萝缇琳心中哼了一声:“还真会恭维人,说不定他本来就有追求这死寡妇的心,不然为什么平时对人那么冷淡,这会儿却说出如此动听的话?”

克利福德夫人笑得灿烂之至,注意到旁边容貌不在自己之下的织萝缇琳,笑道:“这位漂亮得像天使一样的女孩,能为我介绍一下么?”

沈之默倒是脸皮厚得很,实话实说:“哦,她是我的私人秘书,事实上我从未参加过什么宴会,特意把她带来教导我的,免得在夫人面前失礼。”

第74章 唐诗的风采

克利福德夫人明显不信,碍于只好把疑问藏在心里,很有礼貌的说:“那么一起进来喝酒吧,我准备了窖藏三十五年的雪草莓酒,你一定喜欢。刚才我向朋友们提起你,他们都很想认识你呢。”一个住在蔷薇街的铁匠能有私人秘书,而且还穿得比贵族还奢华,明显就是推脱之词,不过这人在她眼里,身份愈发神秘了。

夫人为来宾们介绍她的新客人:“这位是撒加先生……”想不出撒加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尊贵身份,只好转往个人品质上描叙,说:“撒加先生正直无私、勇敢善良,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绅士。”

织萝缇琳又想:“这么会夸他的优点,看来是干柴烈火,奸夫淫妇啦,我得想个办法才行。”

一个男人插出来,骄傲地看着沈之默说:“绅士?我怎么看他怎么像二等平民呢?”

克利福德夫人瞪了他一眼,对沈之默说:“这位是财务大臣布鲁斯先生的公子,理查德*布鲁斯男爵。布鲁斯男爵,希望你能对我的朋友保持风度和礼仪。”

“当然,我可是伊利达城最正宗的绅士。”理查德*布鲁斯严肃的说。

这个男人一头金发,细长脸蛋,颇为英俊,时不时飘向克利福德夫人的眼睛透出热切的光芒。

这个男人一头金发,细长脸蛋,颇为英俊,时不时飘向克利福德夫人的眼睛透出热切的光芒。那表情,充满欲望,那脸色荡漾着春花,老练的沈之默马上就能猜到,这个男人是克利福德夫人的忠实追求者之一,估计是见夫人热情介绍自己,误以为自己也是竞争对手,因妒生恨。

事实上沈大侠猜的没错,小布鲁斯男爵对他十分戒备。

克利福德夫人拿起仆人端上来的酒,取一杯递沈之默,说:“雪莓这种植物长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峰上,它的果实天生含冰系元素,用来酿酒非常可口,夏天饮用时不用冰镇就能感觉到它的冰爽口味。”

酒色淡红,流淌在透明的水晶杯中赏心悦目,沈之默轻抿一口,香甜尚停留在齿间,不禁赞道:“冰凉甘醇,入口甜而不腻,香而不冽,使人回味万分,躁动的情绪都宁静下来,好像是一支悦耳的音乐,又像一首清新的小诗,好酒好酒。”

酒非凡品,他赞得也精彩,克利福德夫人漂亮的大眼睛连连闪动:“对,撒加先生,我一直认为喝下雪莓酒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可感觉是什么又说不上来,您说的对极了,把酒比做乐曲,比做诗,正是我的感受。”

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式的应答,但气氛融洽,克利福德夫人平时很少对一个男人这么友善,何况这个男人还不知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布鲁斯可就不乐意了,咳嗽一声,说:“夫人,我特别为您做了一首诗。”

上流社会聚会,吟诗是少不了的助兴项目,内容不外乎爱情与忠诚,又或是圣光与信仰的题材,尤其在一些暧昧舞会,更多伤春悲秋之作,辞藻华丽空洞,言之无物,无非都是无病呻吟。

布鲁斯仰仗父亲名头,常年混迹于伊利达城的社交圈,逐花赏柳,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他最擅长的就是吟诗,挖空心思在《吟游诗人全集》里面找出一些合适的句子分解再组织,重新堆砌起来,换上自己名头,然后在聚会上卖弄出来,博取某些寂寞贵妇的芳心,几年下来,倒也上手几个,赢得风流佳公子的名声。

是个女人就不能免俗,都喜欢看上去美丽的东西,伯爵夫人笑道:“男爵,您又做了什么好诗,快念出来吧。”

好几个贵妇人都停住吃东西的嘴,一脸期待的看着布鲁斯,看得出来他确实很受欢迎。

“噢,男爵,你上次答应写诗给我的,怎么还没见到影子呢?”一个好话叫做珠圆玉润,坏话叫做肥猪的女人眼中冒出诱惑的火花,朝他猛眨眼皮。一群女人团团围住布鲁斯,七嘴八舌的发问:“男爵,您上次在春季庆典酒会上吟的那句‘假若我是一朵雪花,我会选择在你掌心里融化……’,哦,整整让我感动到现在,天,我一辈子没听过那么动情的诗句。”另一个尖嘴猴腮的贵妇补充:“还有,‘我陷落在你的迷茫中,像一座岛,在蔚蓝的海涛间,不自主的在浮沉’,可惜我丈夫没文化听不懂,还说是垃圾,要是我丈夫有你的一半就好了。”她的声音很尖,有若夜枭鸣叫,把还勉强听得不错的诗句念得大家毛骨悚然。

沈之默背心的冷汗终于淌了下来,无可奈何的想:“这……能叫做诗?想是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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