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美食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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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美食家》
作者:席绢
楔子
最近有点累……奉娴忍下一个哈欠,以及,打从心底拚命冒涌而上的不耐烦;无论如何,她都要完美的在脸上挂着合宜得体的笑容,以显示出足够的专业与兴致勃勃,让那种名为“自信”、“专业”的神情散发在举手投足间,直到这冗长的一天终于结束、直到她回到饭店房间,才能将一切随着脸上的残妆同时卸下。
世界各地的美食种类与口味或有不同,但美食大赛的进行方式都是一样的;更有趣的是,不管今天办的是亚洲美食展、欧洲美食展还是非洲美食展什么的,五大洲都跑了个遍,遇到的人其实差不多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国际知名大厨,一样的国际知名美食家,甚至连赞助的单位也都差不多是那几个国际知名的食材公司……或许偶尔会冒出几个新鲜的面孔,但更多的是一成不变的延续下去。
她真的感到累……虽然当初开始接触时,心底是觉得很幸运、很兴致勃勃、很乐在其中的。
然而,再好吃的美食,天天吃也会厌烦,道理都是一样的。所以,她不会因为自己这两年来开始下意识对这类聚会能推则推而感到歉疚––即使陪着那国际知名美食家走遍世界各地美食展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更别说如今已经十月了,今年已经快要过完,而她这才第一次陪着老板出国参加美食大赛;相较于前几年,每年至少飞十次的情况而言,这样的“劳务”已经精简到几乎没有了。
她有一个大部分时间都善解人意的老板,这正是她能在他身边服务五年,而从来没有考虑过换老板的原因之一。
低头看了下手表。快十点了,在这个时间离开宴会现场,不会显得失礼,于是踩着稳定悠闲的步伐,似是漫不经心的环视着会场四周,其实是在找自己那个不知道正在哪边逮着人听他胡侃着身为一名国际顶尖美食家心得的老板。
啊,找到了,在灯光最明亮的地方,他正从小舞台上走下来,将不知打哪借来的小提琴塞还给乐队,迎向一群对着他眼冒红心的贵妇们,愉快的被脂粉堆淹没。
她想,她的老板不会介意这个夜晚就这样龟在美人香里头左拥右抱,即使他将因此而令已经久未发作的鼻炎再度过敏而涕泪满面。
无所谓,他的健康不是她的责任––只要败坏他健康的缘由不是来自食物,那她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不过,身为一个有责任心的雇员,她还是必须在离开会场时向老板知会一声,所以她走了过去,在一群美女的虎视眈眈防备下,淡定而公式化的向她年轻多金、花名满国际的老板报备了自己即将回饭店休息。
“这么早?”她那个因为喝了点酒,致使脸色变得白里透红、双颊粉嫩嫩的老板,脑袋显然还能正常运转,好奇她为何要提早离去。毕竟今天是美食展的闭幕式,真正的狂欢是在十点以后,精采节目都还没开始呢!至少,在凌晨两点以前,与会的来宾都不应该离开。
“不会是有约会吧?”老板旁边的一名美女笑道。
“有约会?”老板俊眉微挑,并不知道自己眼下迷人的模样有多妖孽,既纯真又妖冶,几名女性屏住呼吸,紧盯他的脸看,满眼冒红心。
约会……吗?倒也是个适合的借口。
“嗯,是的。”或许会有个约会吧,她不确定的猜想。
“约了几点?”
喝醉了的老板,问话失了点分寸。但她想,这是可以被原谅的。他总是被女人宠得太过,放在《红楼梦》里,他就是一个贾宝玉。
不能怪她突然产生这样怪异的联想,因为眼下的他,唇红齿白脸红红地,又被一堆莺莺燕燕环绕,还真是有点儿像……“……十二点吧。”她回答得有些迟疑。
她的老板听了,目光有些呆滞的点点头,正是放行的意思;倒是他身边的几个美女以很欢快的语调道:
“哎!佳人有约,那还等什么!快些回去梳妆打扮一番,良宵苦短,别浪费了!”挥挥手,爽快道别。
她点点头,离去。
她不以为这个夜晚还没有结束,所以当她在午夜十二点,被一记缠腻到足以将她体内所有氧气吸走的长吻给逼迫醒来时,是有些惊讶的。
有些无可奈何的将双臂环上情夫的颈项,一切,也就随他去了……深夜,黑暗,从来不适合用来思考,只适合睡觉,或,干坏事。
第一章
奉娴,人如其名,全身上下看起来,就是个娴静平和的人。
她打小开始,每年的生日愿望只有一个:世界和平。
但也知道凭她一个小小凡人的力量,期许如此攸关全地球福祉的大望,是贪心了点;要实现它,其难度比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还高上一百倍。所以,她也只好在很久很久以前,稍稍修改了一下,让生日愿望显得不那么好高骛远难以实现,同时也可以让来帮她庆生的姐妹淘对她的唾弃少上一些––瞧,她是一个多么爱好和平的人,把周遭可能的纷争扰攘,都尽量消弭于无形中。
退而求其次,在十八岁以后,她改了生日愿望:希望生活太平。
她想,这应该不能算是奢求,应该是可以被允许实现并追求的。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改变世界太困难,把握自己人生方向就不至于是什么大问题了吧?
她喜静不喜动;喜欢安稳,不喜欢变动;喜欢一成不变的乏味生活,胜过精采刺激的人生。总之,她渴求平凡,也幸好,她总能得到平凡。
虽然,活了这么二十六个年头以来,在许多人生交叉口的选择上,不见得都做出正确的决定,但幸好,她总能凭着坚定的意志力,将生活扭转成她要的样子。
可以说,她一向满意于自己的生活,也计划未来的人生都要一直这么满意下去。她相信自己是可以做到的,不管现实条件有多么严苛,她擅长的是,扭转。
当她在十岁那年决定了成为一名奉氏厨师,并且在通过层层审核之后,才发现,在未来的三十年,她都不会是自由之身时,她是有些后悔的。不过,虽然在职业的选择上无从挑起,甚至必须听从安排,她个人的意愿只能被放在第二位––不得不说,那是她人生中第一个失策,并为之感到后悔。
十岁的小孩懂什么?能为自己的人生负什么责任?奉氏这个规章实在是有拐骗无知孩童之嫌疑……花了无数的时间在肚子里狠狠腹诽奉氏之后,当然还是认命了。毕竟合约既然定了,也只能乖乖遵守,她可负不起违约的后果。
虽然成为奉氏女厨从来不是她的心愿,但在那时,那是她唯一的选择,没有第二条路。
不过,还好,虽然人生大事没有太多选择,但她至少可以把日子过成她要的样子。
自从出师之后,她没有像其它师姐妹那样,先去大饭店边工作边实习,练练手艺也增加履历表上的经验值,让它看起来亮眼––这其实一直是奉氏女厨出师后会走的路线,虽没有成文规定,但大家都这么做。通常在大饭店工作两年左右之后,才会正式给自己定下生涯规画;如果她们的终极目标是竞选奉主大位,或者总管大位的话,那么拥有漂亮的经历与绝大多数饕家的赞誉是绝对不可少的。
奉娴也是下一届奉主的竞争者之一,但相较于其它努力不懈的姐妹们,她实在过得太悠闲了;她甚至找了一个很马虎的雇主,在他手下当差,每天随随便便煮几道菜,就可以将人打发,然后其它时间就是自己的了。
她住在高级地段的豪宅里,当雇主在家时,每天除了要煮三餐之外,其它时间都是自己的;她可以打高尔夫球、游泳、在花园里喝下午茶,没事还开著名车去繁华地段逛精品街,过的简直是富家少奶奶的生活!更别说雇主其实是常常不在家了,整幢宅子除了总管赵嫂,就只有她,谁也不支使谁,偶尔还会帮帮赵嫂的忙,盯一下钟点女佣打扫的情况,过的生活简直像个主人似的。
这种生活自然羡煞了一票人。她的雇主常常出远门,在世界各地游玩,顶着一个“美食家”的头衔,哪边有热闹就哪边凑,日子过得精采光鲜,在家的日子一向稀少。所以,她每个月真正工作到的天数,有时候甚至连十天都不到,却还是领全薪,令那些在饭店里拚命作牛作马的师姐妹们嫉妒得哇哇大叫,不时咆哮着要找到她的老板抗议理论,指责他不该如此不善尽他身为雇主应尽的剥削义务,像个凯子般的纵容下属,教全天下兢兢业业于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当然,已经如此习惯这样生活步调的人,通常也就养成了“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心态,并不觉得自己太被宽待;就如同那些被公家机关养得肥肥的、平常就以泡茶聊天打毛衣度过一天的公务员那样,没干半件公事,却还觉得自己工作得非常辛苦,合理化自己的情况,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忠于职守、非常对得起每个月白拿的高薪了。
要知道,那些公务员即使确实是国家的蛀虫,可人家在年轻时也花费了无数精力在高普考的路上抛头颅、洒热血;好不容易考上了,分配到的单位通常是狗不拉屎、鸟不下蛋、乌龟不靠岸的地方,得苦熬多久才能挣到如此闲差,是吧?就像她,为老板服务了五年,那前三年动不动就满世界飞来飞去,过着日夜颠倒、水土不服的苦日子,虽然连睡觉时手表都不离身,但她永远无法分辨指针所指的数字是上午十点还是晚上十点……所谓的多年媳妇熬成婆,不正是如此吗?苦尽甘来是一句美好的成语,她很喜欢––尤其是她现在正处于“甘”这个位置的时候。
奉娴知道,并不是所有被私人聘请的厨师都像她一样过着这种生活,更多的是拿着更少的钱,工作量却是她的三倍以上,无时不刻都在厨房里挥汗如雨的忙着,让雇主压榨出最高经济效益;相较之下,她的好运,实在不可思议。但她并不认为自己就该为此对自己高薪而悠闲的工作状态感到心虚。
对她而言,一个厨师有没有达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在于谁比较忙或谁比较闲,唯一的重点是––你做出的成果是否正是雇主所需要的。
她是。那就成了。
当她喝完最后一口焦糖奶茶,收拾好桌几时,时间走到下午四点。今年的冬天来得晚些,已经十一月了,然而气候仍然停留在秋天的状态,园子里的各式菊花依旧开得张扬,拂面的和风仅带着点微凉,如此大好时光、良辰美景,自是适合日日在此中享受一份舒心的下午茶。
完成了自己的享受,自然就得为这享受付出劳动力,她该去准备今晚的晚餐了。这些日子以来,老板几乎天天在家用晚餐,虽然不断有美女来缠着要浪漫的晚餐约会,但都在他好声好气的温柔拒绝中败阵下来。
这对那些美女,或自家老板而言,都很不容易。可是每次参加美食展回来之后的一个月,老板所有的应酬都会安排在中午,晚上是绝对不出门的,除非逼不得已––所谓的逼不得已,服务他五年以来,也只见过一次,可见他的意志力有多么坚定。
没有人知道这位大少爷美食家为何会有这样的怪癖,许多爱好八卦的人士也曾试图向金郁骐身边的人打听,却都没有得到答案。也许答案本身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关于金郁骐极度隐私的事情,却是从来没有传出去过只字词组;由此可以知道,他身边的人对他有多么忠诚、多么保护。
严格说起来,奉娴也算是金郁骐“身边的人”了,不过她向来习惯站在一个旁观路人甲的角度去看待一切,所以很难将自己带入。她不认为自己是金郁骐的亲信,不过她这个人没有跟外人闲扯的习惯,别人自然无法从她这里挖到八卦。
“奉女士,你指定的食材已经采买回来了。”老板的贴身司机李哥站在通往厨房的小径上,等她走近时,说道,并将食材单子呈上。
奉娴点头接过。
“辛苦你了。”她道。
沉默寡言的司机只是微微点了下头,不语,静静的跟在她身后,一同走向厨房,为的是完成食材的点交手续;这是很重要的一环,不管大家同事多少年,对彼此在工作上的严谨有多么深刻的认知,仍会在此环节上执行得一丝不苟。
奉娴并不清楚自家老板除了因为得自父亲遗产,钱多得用不完,是个超有钱的二世祖之外,是否还有其它什么特别的背景;或许有,或许没有,她其实不是太好奇。她现在只知道,此刻她最大的挑战是将所有蔬菜烹调出即使没有太多调味料足以支持,却依然美味的口感……今天美食家大老板的晚餐食材––蔬菜十种鸡胸肉一片银鲈肚肉一片香蕉一根以功能性来说,这其实是一分减肥食谱……吧?
※金郁骐是一个很俊美的男人,甚至可以说,在他二十岁以前,其长相根本是雌雄莫辨、可男可女的那种美法。加上他肤质超好,本人又极重外表的修饰打扮,从来不介意穿着风格倾向中性,只要好看出色与众不同即可。
他知道自己容貌出众,而且喜欢让自己的出众加倍张扬呈现。
在他十七、八岁那个年纪时,日本演艺界兴起一种名为“视觉系”的潮流,很快的便在亚洲各国流行起来;再加上受张国荣演的“霸王别姬”角色影响,有些男性其实根本不介意以各种方式展现自己的美丽––金郁骐就是其中之一。
他在就读高一时,曾经因为好玩而报名参加百货公司举办的反串美女的选美比赛,一路顺利过关斩将,在决赛时以京剧小旦扮相,舞了一曲“贵妃醉酒”勇夺冠军。那身段像不像话姑且不论(反正参赛者的才艺水准都是半斤对八两,谁也别笑谁),光那张古典而精致的脸蛋,就足以征服在场的男女老幼了,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实属理所当然。
后来在学校校庆时,他力排众议,坚持组织全班男生穿起苏格兰传统裙装,上台吹奏风笛,轰动全校––他们学校正是全台知名的古老教会贵族男校,向来以古板严厉闻名。
由此可知,喜欢装扮、更喜欢成为目光焦点的金大少,为了呈现美丽,是可以视校规如无物的。{炫&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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