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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边走边长大-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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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黑匣子—每天进步一点点(4)
—鸽子血。离奇的死亡
  突然!芳沫惊得险些喊了出来。刚才,她习惯性地把随身听往下一递,曲荷风的手还碰到了她的手—可是,曲荷风今晚明明是睡在芳沫右手边的呀!芳沫登时睡意全无,汗珠儿一滴滴滚落了下来。怎么办,怎么办?“荷……风,我也有点儿睡不着了,随……身听还是给我听吧。”她的声音稍稍有点颤抖。
  “嗯。”荷风的手伸了上来,掌心托着那个随身听。芳沫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仔细地端详着这只胳膊—没错呀,是荷风的胳膊,那么瘦弱,那么白!她颤颤巍巍地取过那个随身听握在掌心里—那个随身听上还有荷风的体温呢!
  她下意识地用余光瞥了瞥右面的铺位,长长的乌黑的头发、背影……没错呀,那也是荷风啊!
  她既不敢向右看,也不敢向下看,拼命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睡觉、睡觉。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倒霉的夜,赶快滚吧!滚开!滚开!滚得越远越好!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
  “芳沫,芳沫……”有个声音轻轻唤着她。这回是右面的那个曲荷风:“是我。随身听借我吧,我睡不着了。”
  —鸽子血。失踪的随身听
  瑞儿倒下的时候是微笑的,他死也没有闭上眼睛。他像洁白的信鸽一样飞走了,乌黑明亮的眸子倒映着掠过耳根的蓝天白云。
  瑞儿的鸽子被张妈偷偷放走了。司令不能容忍这些洁白的生灵日日夜夜啄食着他的良心,更没有勇气抬起枪,让柔软洁白的羽毛再次染上鲜血。他已经亲手用枪杀死了自己唯一的儿子。现在,每一次举枪,他都臂负千钧,扣动扳机的一刹那,自己的灵魂早已皮开肉绽。
  后来,红旗插上了这座城市的最高点。
  再后来,红旗飘扬在了所有城市的上空。再后来,有一个老人四处打听有没有一个男孩叫瑞儿,人们告诉他,那是司令府上的小少爷,是被司令亲手处决的,坟墓也不知道在哪里。
  —鸽子血。瑞儿死了
  16…18岁我的第一部古典小说《满庭芳》
  大家族奢华的外表下总是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梁家也不例外。
  赵嬷嬷死了,为什么梁府上下绝不敢走漏一点风声?真的是怕晦气冲了老爷的寿宴么?二小姐的那枚金钗中,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暖诗的死,是不是梁苏落所为?庶出的四小姐梁苏岫,心如蛇蝎,视二小姐梁苏落为眼中钉,她将怎样一步步实施她的复仇计划?
  一面之缘,让假扮张轿夫的少爷毓信,倾心于小丫头晴画,他们二人是否能逃离这场悲剧的漩涡中心,或者,这一切只不过是毓信掩人耳目的手段?
  还有,梁苏落常挂在嘴边的那曲《满庭芳》: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著甚干忙……”
  她们,真的读懂这阙《满庭芳》了么?
  选段:
  到了听雨楼前,晴画拿袖子裹住手腕儿,轻轻地在门上叩了叩:“暖诗,是我,开门。”过了半天,暖诗才揉着眼睛开了门,晴画哆嗦着进了门,含着笑把冻得通红的脸往暖诗身上靠,暖诗低声笑着骂着推开了晴画,把怀里的小手炉塞给了她。晴画抱着小手炉贴在身上暖,点着暖诗的鼻子笑道:“你成心要冻死我,半天不来开门!”暖诗“扑哧”一笑,拉晴画进自己的房间,两人在床沿坐下。
  进了房间,上了蜡烛,晴画才看清了暖诗,她不由暗暗吃惊:“深更半夜的,你怎么还穿成这样?”—暖诗上身穿着西洋红的褶纹斜襟绸衫,下身是白底提花的素色长裙,裹着一件灰鼠皮葱绿金线掐边的夹袄,头上插着全套玛瑙金钗,脸上扑着蔷薇泥的底子,十个指甲也染得血红血红的。暖诗本来长相平淡,这么一装扮,仿佛哪家的贵妇人一样,倒是把晴画比了下去。晴画酸溜溜地问她:“你一个下人,哪儿来的这么些东西?”暖诗脸上一红:“我把你当姐姐,什么都不瞒你,你可不能向别人说……这些东西,都是二小姐的,我……我白天看得心痒痒,晚上就拿来穿穿过瘾……你可千万别笑话我……”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成长黑匣子—每天进步一点点(5)
—满庭芳。金钗
  二小姐漱了口洗了脸,换了衣服,坐在镜前。晴画把首饰盒打开放在二小姐面前,取了一把牛角梳子,用指甲盖挑了一点羊脂油抹在头发上,轻轻地梳起头来。晴画一面梳头,一面偷偷地看镜子里的二小姐:她是怎样的一个美人啊,活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鹅蛋脸,杨柳腰,乌黑的长发……一双妩媚的凤眼飘若惊鸿,宛若游龙,盈盈地注满了秋水寒池一般明澈的眼神,高高挑起的眼角深深地斜插到发梢里。她有古典的挺直的鼻子,鹅脂凝雪,显得孩子般的清纯,还有樱桃红色厚重的两片唇,不施胭脂也是那么明艳动人。
  二小姐发觉了晴画的异常,微笑道:“怎么,又犯痴了?怎么听了昨天我念的孟郊那句‘积怨成疾疹,积恨成狂痴’,你也开始‘怨恨驰我心,茫茫日何之’了不成?”晴画脸上一红:“我哪有二小姐这么饱读诗书,这孟郊的什么《乱离》、《投所知》啦,一会儿《伤春》,一会儿又《偷诗》啦,我可是一团糨糊,分不出个儿来!”二小姐见她说得憨头憨脑、颠三倒四,也“扑哧”一声喷出笑来:“你这个鬼丫头,还不快梳头!”说着,二小姐从首饰盒中取出一枚金钗来:“这枚金钗,是先前赵嬷嬷送给我的,虽然不算珍贵,我却一直戴着。唉,赵嬷嬷一手把我养大,她老人家还没来得及多过几天好日子,就……”二小姐黯然低下头去,把金钗捧在手上把玩。“咦?这是什么……”她蹙着眉,指尖捏着一绺枯黄的头发。
  —满庭芳。金钗
  毓信舍不得离开小竹桥。灵机一动,掏出箫来,十指一抖,空灵飞动的箫声便泻地的绸缎一般从箫孔中流淌出来了……
  柳林中的人“咦”了一声,随即也和着毓信吹起了箫。
  这支箫曲清淡闲散,飘忽不定,乐也不乐,哀也不哀,倒有些雪霁云晴的清朗之意。晴画不会吹箫,这时却听得沉醉了,只觉得满心
  随意卷舒,空荡荡地逍遥自在,倒像是飞出了梁府的深宅大院,一口深秋露气、三缕初雪幽魂那般的寒凉舒爽。
  那箫曲回环了几匝,愈加是泠泠然有玉碎之音,难以言说的寒气氤氲,冰肌玉骨。兀地,那曲调竟急转直上,高亢流畅,声遏行云,穿金裂石……方才箫音曼妙时还不觉得,这会儿毓信、雪鸢两人的琴艺才分晓了高低—毓信的箫声明净洒脱,铿铿然有金石之声,而雪鸢的箫声却轻灵有余、厚重不足,气息也不似毓信的那般绵绵不断、滚滚而来。
  说来话长,毓信的那支铜箫,是精铜纯金锻造而成,有铜箫的厚重绵远,也不乏竹箫的幽婉明丽,加之毓信箫技师出名门,平常无事又爱自己抚弄,技艺之圆熟,常人自然是远非能及。正如那《金缕曲》所云:冻雨铜箫折幽指,吟老唐音宋律。
  一旁的晴画此时也听出了高下,拍手笑道:“竹桥外的那位高人,雪鸢姐姐这下可是被你比下去了!真人怎么还不现身相见?”
  —满庭芳。玉箫
  16…18岁我的第一部心灵历程小说《长发留给风》
  《长发留给风》讲述的是三个早熟少女的心灵成长历程。
  她,温榆,冲淡平和,不惊不惧。她永远深藏内心的波澜,即使生命中有种种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前行,不轻言放弃。
  她,郁祺祺,妩媚俏丽,*动人。她热情地拥抱这个世界的美好与丑恶,甘愿用青春的身躯,一步步丈量成长路上的艰辛与苦痛。

成长黑匣子—每天进步一点点(6)
她,司徒玉山,倔强孤傲,她拒绝妥协,拒绝庸俗,选择以冷眼面对世俗社会。然而,又有谁会知道,过早离开人世的她,心中有多少未竟的梦想,又有多少未了的心愿……
  选段:
  不知是水声太响没听见还是有意不想说话,她依然固执地搓着衣服,头也不抬一下。一绺长发垂到手腕,被水打湿了,她用湿淋淋的手挽了一下,把头发别在耳后。温榆看到了她苍白素淡的面容和过于尖巧的鼻子,心头一丝隐隐的失落—也许她期待的本应是位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冷美人,可偏偏看到的是张最平淡不过的面孔。
  知道她叫司徒玉山是后来的事了。
  温榆喜欢揣度别人名字的含义。她想到了李白《襄阳歌》里“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的句子。她依稀记得里头的典故说的是一位美男子,萧疏朗轩,亭亭如白玉铸成的高山,他喝醉了,醉倒在地,便如“玉山倒地”,依然是那样俊美。她素来喜欢美丽的传说,不知该是怎样多情的人才能讲出这样醉人的故事。尽管如此,单从名字讲,“玉山”两个字用作女孩子的名字,不免太潦草了。
  司徒玉山留给温榆的印象是游丝飞絮一般轻灵不可捉摸的。和她在一起的那一段日子格外忧伤美丽,而仔细想来却又并没有留下什么细节可供回忆,似乎有人把一切都轻轻拂去了一样。回忆时脑海中那片刺眼的空白让温榆觉得很不可思议。许多年后,当读到张爱玲“一恨鲋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时,温榆突然想到了司徒玉山和她曾经写下的半阙词。海棠美艳而香气寡淡,若即若离欲言又止。只在烟雨濛濛时,隔着一桢嫣红,你才可以嗅到她满腹平淡如水的心事。
  —长发留给风。玉山
  那是个冬日的黄昏,枯瘦荒寂,淡淡的日影洒满了病床。雪白的被单被落日罩上了一层淡淡的米色,玉山苍白的脸上描满了扶疏的树影。温榆坐在床边,听玉山喃喃地讲话,她讲她深紫色的丝绒的小匣子,一件一件地讲里面东西的来历,讲她听到的灵歌和哭声。玉山对温榆说,对于美好的东西我们充满怜爱,仿佛是爱一嘟噜紫莹莹的葡萄,爱它鲜亮的水色和扑鼻的甜香;而对那些破碎的东西,我们更像是爱一窖醇厚的葡萄酒,固然爱它酒香绵密,更爱它身后尘封的神秘岁月和古旧温婉的气韵。因此她爱残损,因为唯有破碎才是永恒的。
  —长发留给风。葡萄
  五年后的命运是铺天盖地袭来的,让人措手不及。昨天还纤渥凝碧的蓉蓉绿草,南风中一弯琴弦般的银色河水,今天清晨就被芦荻点染成了寒凉凄迷的一岸风烟。
  初秋的清晨。玉山的墓,丛丛的衰草翻阅着碑石额前令人心悸的荒凉。
  玉山裹着一袭纯白的浪漫在温榆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悠然圣洁如神庙前初沐握发的希腊女子。如今,玉山消失了,那袭白袍在秋光中泛黄,散发出隔世的催泪的悲凉。
  终于温榆明白,生者凭吊死者,永远不是为了回忆,而是为了遗忘。她静静地垂手伫立在玉山墓前,关于玉山的一切稀释在四周淡淡芜杂的水样秋树中,唯有漉干这秋阳晨雾,抽尽这微尘跫音,玉山的记忆方能熔铸成一滴浓金,可惜温榆做不到,她做不到。当秋阳殁晨雾散,微尘落跫音淡,玉山依然零落成点点的微光,摇曳在草尖,嵌在粗砾基石的沟沟壑壑上。然后,月光烟树朦胧,玉山便真的消散在光和影中了。
  浓淡有致的记忆诱惑着温榆,她的心跳放缩着堇色季节的质感。她试图唤醒记忆,仿佛是救助站在为一个垂死的老人做人工呼吸,她以自己吐气的节奏匀舒地挤压着老人嶙峋的胸,期待着冰冷的身体的回声,可是她做不到,做不到,往昔的记忆已经僵硬成了一尊雪雕,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关于玉山的记忆飞散在了秋日的墓地。温榆走了。玉山从没这样遥远而陌生过,陌生到迎面走来只需点头致意,微笑都可省略不计。
  —长发留给风。墓地
  

真情告白:阅读如生命(1)
—很难说我会不会是一个终身作者,但至少,我会是一个终身读者。
  因为认字早,别人把我当神童
  我从一岁半开始认字,上小学前已经认识了三四千个汉字。四五岁时,有一次,妈妈去给学生上课,我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她,抱着一份《人民日报》,翻得高兴,稀里哗啦地响。旁边走过来一个阿姨,惊叹:“这么小的小孩子就会看报纸啦?来,你给阿姨读一段。”我拿过报纸给她叽里呱啦地念了一段。(虽然报纸上那些字我都认识,但连起来讲的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听完后那个阿姨大为感叹,俨然把我当神童了。其实我哪儿是什么神童啊,小时候可笨了,不会走路,老摔跤,学说话也比别人都慢,据我爸说,我上小学时还分不清“嘟嘟”和“姑姑”,“哥哥”和“得得”,急死人。
  至于我父母在我一岁半时就教我认字这事儿,纯属意外。那时,我父母都在中国石油大学任教,不到三十岁,正是年轻人热血方刚,打拼事业的阶段,早出晚归,基本没空儿理我。别人家的孩子有爸爸妈妈晚上睡觉前给讲故事,我的父母才懒得管我这事儿。为了让我的精神生活不至于太贫瘠,他们决定提早教我识字,这样,几年后等我懂事了就可以自己阅读了,他们也就轻省了。
  插句小小的题外话。教我认字这主意是我妈出的,起初,我爸很反对,认为这是违背教育规律的,孩子肯定接受不了。可我妈心意已决,后来也不知怎么就说服我爸了,还真愣把我教会了。好多年以后,在饭桌上,我爸我妈争论谁在教育我方面功劳大时,我妈还常常搬出这件事来:“要是当初听了你爸的,谁知道你这会儿会不会有这么厉害呢。”我爸一向伶牙俐齿,辩才过人,这当儿也只顾闷头吃饭,不与我妈争论。
  教我认字的方法其实蛮有趣的。他们把常见的汉字用正楷体打出来,把我们家的门呀、墙呀都贴满了,每天我进出门前,总要先认几个字。平时他们带着我出去溜达,遇到的路牌、商标都要让我认一遍,有不认识的,回家就录入到电脑里打印出来,再贴在墙上。就是用这样的办法,我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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