惑世残妆-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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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拉回清冰要去折花的手,回答他说:“是啊。我和我的丈夫出来游玩,却遇难迷路流落到这里。”
这时周围已经围上了一大圈的人,等着看好戏地盯着我们。还有不少女人朝清冰看了过去,眼中满是淫亵之意。至于男子,先是或羡慕或嫉妒地看了看清冰,然后又飞速地在我身上扫了几眼,再莫名其妙地脸红。
卖花郎见周围围了那么多的人,便比一开始更不好意思了。窘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做,反正是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
[正文:第四十八章 落难天涯(二)]
卖花郎见周围围了那么多的人,便比一开始更不好意思了。窘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做,反正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他垂下头,用眼睛的余光向人群中扫视,像是被恶霸调戏了的良家妇女的可怜模样,眨巴着眼睛发出求救信号。
这时,一个四十来岁长相及其难看衣着却华丽了很多的女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黑黝黝的鸡爪子似的的手摩挲着自己平地下巴,迈着吊儿郎当的步调,站在我们之前,打量着我和清冰。
她在我的身上扫了几眼,无奈地叹了口气,好象我长得让她都要替我自卑了。她又把目光转移到了清冰脸上,眼中立即露出狼的饥渴信息。
清冰现在同五岁孩童无异,抓住我的手臂,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垂涎已久的花朵。感觉到了老女人的目光,神色厌恶地朝她紧了紧鼻子,可是这孩子气的神情在这里的人看来可是销魂至极。
卖花郎终于开口了:“这位小姐,那位是我们的村长,你有什么事就去问她吧。妾身还未嫁人,不方便与陌生女子说话,这样太有失礼仪体统了。”
“妾身”?他要“嫁人”?
听了他的这么一段话我才明白了,原来我们被海浪冲到了西国,那个女权至上,女为天,男为地,女尊男卑的国家。
老女人靠了上来,极其轻佻地挑起清冰的脸,左右晃了两下,然后转头跟我说:“老妇用十个妾郎换你这么一个怎么样?长得还真是不错,不知道在床上是怎么样的?”说罢从卖花郎的摊位上抽出一枝粉红色的杜鹃花,神色暧昧地插到了清冰的衣襟里。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就算是在女尊的社会里,也不能跟没有神慧的低等动物似的,自己的爱人伴侣说换就换啊。
“对不起,我没你那么大的能耐,自己的丈夫可以这样随随便便地换掉。”我把清冰更拉紧了一些,清冰仍然像个什么都没有听到的似的,满心欢喜地把她插到他衣服里的杜鹃花抽了出来。
谁知清冰根本没有因为老女人的轻薄举动而生气,或是像这里的男人一样羞得脸红到了脖子根,哭着喊着要人家负责。
他神情认真地扳过我的脸,把那支粉红色的杜鹃花小心翼翼地插到了我的头发里。然后大大咧开嘴巴,在我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发出的亲吻声让周围的人震惊得眼睛都快要从眼眶里脱了出来。
这里的人也没有机会离开西国的土地范围,自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子和长相这么阴柔的女人。一时间,对我们的兴趣已经超过了前些日子西国发生的一件大事。
说起这件大事,还和我们有点关系。就是水灵石被带回了西国,还是从妹晓岛上光明正大地拿回来的。至于是谁夺回来的,又是怎么拿回来的,残妆就酸是想破了头也绝想不到。那个人就是她最疼爱的小“妹妹”——冥渝夜。其实,西国会是女权社会的原因,这和他们的信奉有着直接的关联。他们信奉的不是什么假想的神明,而是真实存在的神秘种族——精灵。
精灵一族,大家众所周知,是大自然的守护神,他们善良,美丽,能歌善舞,是一直隐身在世外桃源的高贵神秘的族类。而精灵族中奉生育为最神圣的事情,而没每一代的精灵王者都是由女王诞生下来的,并由这个小精灵继承整个精灵族。然而,精灵族也是等级观念最强的一个种族,他们敬奉他们的女王就跟西国的人敬奉精灵一族没什么区别。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如果,本来应该继承精灵族的皇婴是个男婴————这是从前绝无仅有的。那么,这个男婴又会怎么样?
很不幸,冥渝夜就是这个本来应该是女孩子的小精灵。这其中隐藏了多少辛酸故事又有几个人知道。
回归正传。
老女人还不弃地继续说:“姑娘你是外地的客人吧。没关系的,到了我们西国就是女人的天地,你绝对可以对自己的男人为所欲为。。。。。。。。。。。。”
老女人还在一边自说自演,而我感觉到清冰将手伸进衣袖的小动作,会心地朝清冰笑了笑。
突然,清冰朝老女人喊了一句:“姐姐————”他还故意拖长了声音,嗲声嗲气的。
老女人这下可真是全懵了,全身打了个痛快激灵,真恨不得马上把清冰抱回去,压在床上。。。。。。。。。。。。
清冰把袖子里藏好的药粉猛然撒了出来。
可是,我怎么能忘了,他现在和五岁的孩子又有什么不一样的。
我真是太傻了,不知不觉地就养成了什么都依赖他的习惯,还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往他的身后一躲,他就会帮我把所有的事情全都挡下来。。。。。。
清冰撒出来的只是普通的面粉,还把瓶口拿反了,全数扬在了自己的身上。还引以为傲地向我露出讨奖励的笑容。
我是又好气又好笑,但更多的则是心底泛起的酸涩。
老女人看出了我们的心思,原本伪善和煦的脸立刻变得面目狰狞。她是村长,我们只是身无分文的流浪过客。就算我们曾经呼风唤雨过,可是那都是从前。现在的我们就连面对一个身体渐虚的四十岁的人,都要卑躬屈膝地谋求生路。
老女人一声令下,让全村的人捉我们这对“奸夫淫妇”,捉到的人有一百两白银的奖赏。
我和清冰像过街老鼠似的,左闪右躲地在木棍扫帚下勉强地逃了出来,两人身上都受了不少的伤,不过还好都是小伤。安逸的生活过得习惯了,我们真的从来没这么狼狈过,一时间我真的有些迷惑了,不知道该怎么做,如何做。。。。。。。。。。
我和清冰不晓得跑了多久,总之当我和清冰回头的时候再也看不到刚刚那个村庄的时候,我们才停了下来。以我和清冰现在这样的身体状况,这种以前眼中根本不算什么的运动量现在却足可以让我们瘫在地上许久趴爬不起来。
这里是荒野郊外,错过了那个村庄,今晚就要在野外过夜了。慌乱中也看到了一些狼的粪便和大熊之类的大型动物的脚印。别说是什么豺狼虎豹,就是一条小小的毒蛇,恐怕也可以要了我们的命。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绝望的滋味。那是一种折磨,一种让人在也无力爬起来的痛苦。
后来,我在付出磨伤了十只手指的代价下,终于点燃了一簇小小的火苗,微弱得仿佛一阵稍微大了点的风就可以将它吹灭。
清冰现在睡觉要我抱着,还是他窝在我的怀里。背后被风和夜气吹得一片冰凉,我盯着一晃一跳火簇,心着跟着它一起忽上忽下,终于高度紧张的神经在疲倦和饥寒交迫的催促下放松了下来。缓缓得合上了双眼,努力用瘦小的身躯抱紧怀里的人。。。。。。。。。。。
这一夜,过得好漫长。。。。。。。。。。。。。
第二天早上醒来,就感觉怀里空涝涝的。
我立时坐了起来,清冰去了那里。这里到处都是危险,他若是走丢了怎么办,他若是走路摔交受了伤怎么办,他若是碰到了野兽怎么办?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完全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不能再辜负他。
他去了那里?。。。。。。。。
我感觉自己突然被全世界抛弃在一个小小的黑暗角落里,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彷徨。。。。。。。。。。。
然后突然像意识到什么似的,发疯了般叫着清冰的名字,顾不上受了风寒而痛得要死的身体,四处找他,树丛,山洞,草堆,山坡。。。。。。。。。
嗓子像着了火一样地疼,身上跟是跟没了知觉似的。终于,我在小溪边找到了他,他跪在岸边笨拙地吸水解渴,手里还托着一个大叶子盛装的清澈溪水。
那时候我真的要气疯了,我跟他这么着急他却在这里玩水。
我冲过去,粗鲁地把他拉了回来,不让他再做出像狗一样的动作,狠狠地把他压在我的腿上,翻过他的身体,一下一下地重重地打在他羞人的地方。
我像个疯子一样叫喊,责怪他:“为什么要乱跑?知不知道我会有多担心?你怎么可以把我变成这样?我。。。。。我怎么可以把你变成了这个样子?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手下的力度越来越轻,最后完全变成了轻轻的抚慰,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一颗一颗无情地砸到清冰仰起的额头上,潇洒地破碎分散。。。。。。。。。。
清冰见我也没了再打他的意思,口齿不清地说:“痛。。。。。屁屁那里痛。。。。。”说着说着就跟我一起哭了起来,还傻呼呼先帮我来擦眼泪。安慰我说:“不哭。。。。。哦。。。。。不疼了啊。。。。。。。。。”
我苦涩地笑着,抓住他的说:“打痛你了吗?是这里吗?让我给你揉揉就不疼了哦。。。。。。。”
清冰马上恢复了纯真的笑脸,从地上捡起还装了些水的的叶子,谄媚地递到了我的跟前,讨好地说:“渴吧。。。。。喝。。。。。。喝水。”然后一副被我表扬过了的满足笑容。
他一大早地消失了,就是为了给我找水喝,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他现在是个孩子,为了让我可以再休息一会,为了让我醒来就有甘甜的溪水可喝。天还没亮的时候,他不会害怕吗?他现在只是个晚上睡觉都要我抱着才可以睡着的孩子。。。。。。。
我接过大叶子做的水碗,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地闻了闻,夸张地做了一个享受的表情。逗得清冰咯咯笑了出来。我一滴未剩地全部喝了下去,似乎这再普通不过的溪水都已经超过了清冰曾经酿的玫瑰酒的美味。不过,那时候我真的觉得它比天下间任何琼浆玉露还要好喝。
。
[正文:第四十九章 落难天涯(三)]
我和清冰没日没夜地沿着小溪走了两天两夜,饿了就找些根本不能当什么的野果充饥,渴了就就地喝些溪水。仅仅两天的时间,我们就瘦得只剩下了一把骨头,全身几乎找不出二两肉。于是乎,我们两个人的病情开始一起恶化。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了。我不想再去奢求什么,我是活是死也都无所谓了,我就是想把清冰安全地带回南国,这样他就可以得救,他可以做回他风风光光的南国护国师,那里有很多爱他的人那么多人景仰崇拜他。没有我,他也许会活得更好。
清冰从来不叫苦喊累,他还要尽力搀着我,让我走在小溪松软的湿地上,自己走在步满坚硬的石头的崎岖小路上。要不是我偶然回头,看见身后竟然有一排排血脚印,恐怕就算是清冰他自己疼死了也不会和我吱一声。
因为清冰的脚受伤了,所以他被我狠狠地责怪了一顿。
然后,换成了清冰走在靠近小溪的柔软的湿路上,我走在外面扶着和说话一样走路不利索的清冰。结果清冰后面的血脚印由我延续了下来。
每当清冰偷偷向上托我肩膀,还自以为我不知道地往水里走,好让我那双完全是只包了一曾薄布的“鞋”的脚换一换好走一点的路的时候。我总是要莫名地心酸,讪笑着敲他的脑袋,骂他是傻瓜,没变傻的时候要为我受苦,有了病以后还要为我受苦。他也总是郑重其实地纠正我,断断续续地解释是他自己想那么做的,和我完全没有关系,而且他的脚也不怎么疼了,不用我再搀着他了。
当我们终于走出这个困了我们足有三天之久的荒林时,我们基本已经与街上的乞丐无异。满脸的污垢,衣不遮体勉强靠衣服的层数多来挡住重点部位。
打听了好几个人,才有一个大发善心肯回答我们两个“乞丐”的问题的朴实妇人,临要走的时候还问我可不可以把痴痴傻傻的清冰卖给她当儿子,她的理由是:让清冰跟她回家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我还要满脸感激地委婉回绝人家,清冰好像也听明白了我们的话,死死地拉住我的胳膊。
这里是荣德镇,属于北国境内。只要穿过了北国就可以回到南国,回到清冰的地方了。
不过,我们现在这样身无分文,唯一值钱的还是不可以卖掉的东西——天痕送我的定情水晶耳钉。温饱都成了问题,体力又是透支到了极限。清冰已经很饿了,他双手捂着肚子,紧着鼻子,一副是很难受的模样。
我和清冰坐在有些阴湿的石路上,人影越来越少,太阳像老牛拉车一样慢吞吞地往下挪。没有了烈阳的炙烤,空气也清新了很多。
清冰有点发烧,安静地半卧在我的怀里,皱着眉头,不肯跟我说一句喊难受的话。
喧闹的街上,大部分的小商小贩都已经打道回府了,舍不得伙伴的小孩子仍然蹲在一起唱着不知名的童谣,时续时停。卖烧饼的老大爷,头上戴着挡阳光的斗笠,坐在摊子后的板凳上打着瞌睡。
清冰可能是太累了,倔强地噘着嘴,靠着墙角睡着了。
说出去谁会相信,有朝一日我也会被逼到偷人家烧饼的地步。
我假装若无其事地靠近烧饼摊,用余光瞥了两眼,老大爷睡得还很沉。我放开胆子,悄悄地掀开盖在烧饼上的棉布。心跳得仿佛都要脱离胸腔了,脸色很差,白一阵红一阵,感觉又羞愧又害怕。
但当我的手真正碰到烧饼的时候,脑海中闪现出清冰填饱肚子后满足的笑脸,突然就什么也不怕了,当然也有些得意忘形。
正准备拿着烧饼离开的时候,还留在棉布下的手就被醒过来的老大爷抓住了。
“你敢偷我的烧饼,是谁家没教好的死丫头给放出来了。哦~~原来是个乞丐啊,难怪会干这种事了。”那位大爷拽住我的手,一副得理不让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