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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第39部分

小说: 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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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指望。他相对重视出版,认为最重要的一是书要好,二是销路高。
  1996年7月,中国作家协会等单位在北京召开了一个“文学作品稿酬标准座谈会”,会议认为:现行的(1990年制订)每千字10—30元的稿酬标准早已不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且在很大程度上名存实亡。实际支付的稿酬一般为每千字30—50元。
  我算过一笔帐:从1957年到1996年,40年间书价上涨了15倍,而名义稿酬只增加两倍。稿酬的微弱增加甚至远远赶不上书价的涨幅。
  1957 年  书价  每印张 元     稿酬  每千字  3—6元,至多10元;
  1982 年  书价  每印张 元     稿酬  每千字  6—10 元;
  1996 年  书价  每印张 元     稿酬  每千字  10—30 元;
  无论是出版社还是国家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这时都认为现行的稿酬标准确实过低。
  1997年,稿酬标准上升为每千字30—100元,而且不同的图书、报刊支付稿酬可以浮动,多的可达每千字200元甚至更多。
  但是,到1998年以后,全国图书市场有所收缩,竞争激烈,出版物种类膨胀而每一部书的发行量降低,通常首印数都在6000册左右。这都影响了撰稿人的收入。
  总之,图书报刊走向市场化,已经形成一种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到1999年4月5日,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正式将原创作品的稿酬标准,由1990 年每千字l0—40 元,提高到每千字30—100 元。这对于撰稿人是个好消息。但是,许多撰稿人从出版社得到的稿酬,通常比“起点”高不了多少,而达到千字百元者很少。倒是那些吹泡泡式的畅销书,却远远超出这个标准。文化市场的“炒作”和“包装”非常厉害。有时“好书不畅销、畅销书不好”,而且出现了撰稿人收入不均的状况。
  1992年清华大学教职员人均月薪393元,一级教授月收入不到1000元市场经济下的稿酬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曲折前进、图书报刊的市场规则逐渐形成。稿酬制度也逐步向市场化、多元化发展。
  三大类稿酬
  到90年代末年,文化人的稿酬大致分为三大类:(1)报刊社和出版社支付的一般稿酬和版税;(2)休闲畅销报刊的专栏稿酬;(3)电影、电视剧的剧本稿酬。
  第一类,出版社的一般书籍版税,和专业文学刊物的稿费,提升得并不快。1998年《人民文学》稿酬为千字40至60元,其他如《收获》、《十月》等以小说为主的刊物,经济条件相对好些,也没有超过千字100元的。作家们大多本着“事业心”写作。1998年作家出版社的版税一般是6 — 8 % ,印数通常为1万册左右,如此平均每千字80元,接近报刊稿酬,应该算是不菲的了。
  第二类,南方一些休闲报刊,如《南方周末》《家庭》《知音》等,实力雄厚,稿费大多为千字300至500元,名人稿酬能达到每字一元。某作家自嘲道:“包括省略号,‘的’、‘了’,都值一块钱。就当写着休闲吧。”作家贾平凹为广东《家庭》杂志写专栏,不论字数,每篇3000元,引起纷纷议论和羡慕。
  第三类稿费数额大,大多跟影视有关,俗称“触电”(编写电影、电视剧本)。很多作家写长篇小说的同时套写电视连续剧本,一写就是30集甚至更多。1998年一般的行情,每集稿酬1万元左右,名气大的作家还能更高。写一集电视剧本的收入,够工薪阶层干一年的了。评论家朱向前说到“长篇长热”时分析说:“长篇小说出了,他可以拿出去报职称;电视剧播了,他又可以打知名度,同时有了大量的钱。这个是很刺激作家的。”
  

三种稿酬方式(3)
此外,还有一种多少有点灰色的出卖文字获得报酬的方式,如应邀在星级宾馆或风景区包房创作“广告文字”,给客户(或顾主)著文吹捧等。某些知名作家,有时会充当“文字明星”,会有一些非创作性的收入,诸如演讲费、出场费等。某省会一座大型企业开展庆典活动,邀请了北京一位作家老乡出场。来去飞机,一场演讲、两天风景区旅游、三天四星级宾馆、最后一个红包欢送。记者问:“四位数?”企业家笑曰:“不止。”但是这种广告作家多少有点儿杀风景,壮夫莫为也。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白烨既是作家,又是出版人。他说,对于稿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看法还真不一样。自己出书时,当然希望稿费高些,为出版社一考虑,稿费高了又难以承受。他认为今后应该逐步扩大到版税制,公正、合理、便于操作。册数×定价×百分比,该多少是多少,就不存在稿费高低问题了。但版税制一般只在印数万册以上时才有意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至今大约三分之二的著作,印数太少,仍难以实现版税制。
  跟那些衣食无忧、创作条件好的名作家相比,一些文坛新秀、理想主义者及不那么出名的作家的生存状况,则窘迫得多。从北京到南京,都有一群流浪的“自由作家”,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尽日“码字卖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家稿酬最显著的变化便是由“多字多得”逐渐转为“多销多得”。那些默默无闻或曲高和寡的作家和作品,由于难以赢得市场,因此也便难以赢得丰厚的报酬。
  一些作家首先富起来了
  传媒报道,进入21世纪时,中国作家拥有千万元稿酬收入的有叶永烈、王朔、余秋雨、二月河等人。2001年12月29日的《文汇读书周报》刊载了《巨富作家二月河》一文,提供了如下案例:
  长江文艺出版社造就作家富翁作者二月河,现在版权收入已超过一千万元。
  支付给二月河的稿费,从1991年《雍正皇帝》第一部每个字25元,涨到第三部的45元。另外,二月河还可以拿到1%的版税,即加印码洋的1%。到1995年,《雍正皇帝》行情看涨,每套定价58元,当年销售8万套。长江社主动将二月河的版税从1%调高到 6%。到2000年,中央台播出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长江出版社把每套定价涨到80元,当年售出达25万套。仅此一部小说,长江出版社共销售50万套,总码洋为2000万元,一共支付给二月河稿酬150多万元。同时,二月河在河南出版了他的另外两部长篇历史小说《康熙大帝》和《乾隆皇帝》,获得400多万元稿费和版税收入。
  2000年,长江出版社又与二月河签订出版合同,于2001年推出《二月河文集》,包括已经出版的三部作品,每套定价310元,目前已售出了3万套。合同规定,长江出版社在5年内销售不少于10万套,并按12%的标准付给二月河版税。长江出版社决定,当年内就付清330万元。而且,中央电视台改编二月河的小说,也要付给他一大笔版税;这几部作品还被改编成广播剧,并予以出版。据此,二月河的收入,肯定超过了1000万元。类似的情况不少。过去生活清苦的作家,如今靠着畅销书便翻身了。
  荣获“茅盾文学奖”的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首版于1993年;到2001年上半年,已累计印行94万册。陈忠实所得的版税已达200万元。21世纪初,《白鹿原》还在以每年5万册的数量加印。
  四川作家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出版于1998年,2001年获“茅盾文学奖”,目前,各种版本累计印数已达32万册,作者仅版税一项就收入70万元。加上图书的海外版权和电视版权(阿来以15万美元卖出《尘埃落定》的英文版权),阿来的收入已超过200万元。
  文化奖
  文化奖的奖金每届皆不固定,中国作家协会设立的茅盾文学奖,5年一次,只奖优秀长篇小说。第一、二届为2000元,第三届为5000元,第四届为10000元。新设的鲁迅文学奖为2000元;儿童文学奖是3000元,少数民族文学奖是1000元至3000元。作家获此类奖,更为看重的是名誉和荣耀,而非奖金。80 年代所评的国家级各类文学奖,奖金则更少,一般只有1000元。而一些刊物所设的大奖,其奖金倒比政府奖高得多了。比如,云南《大家》杂志设10万元红河大奖,辽宁“布老虎”文化有限公司以100万元悬赏现代城市爱情故事的长篇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当代》也从2000年开始,每年以10万元奖金设立了“文学拉力赛”,第一年获奖的是王蒙的长篇小说《狂欢的季节》。从2001年起,《当代》又增设了3万元的中篇小说奖和1万元的短篇小说奖。 (以上根据近几年报刊资料)
  

改革开放开始调整工资
至于工人阶级,到1971年只有三级工以下及相似最低工资的人员,少数才调整一级工资。绝大多数职工的工资处于十几年长期冻结状态。中国的经济生产力停滞了十几年,落后于世界各国几十年。这种历史的大倒退,比第二次世界大战更严重。1979年根据国务院文件,全国中下等级别的干部连续调了两级工资;但是副教授以上的知识分子,只有个别升级。
  1982年全国教职工调整工资。以清华大学为例,普遍晋升了一级工资。1960年前大学本科毕业并参加工作、工资相当行政20级及其以下的,都晋升两级工资,由月薪62元升为78元,有少数从助教升任讲师。1966年前大学本科毕业生并参加工作、工资相当行政21级及其以下的青壮年教师(职称都还是助教),也晋升了两级工资,由月薪56元升为69元。
  (注:1982年人民币1元合今元。)
  1985年,学校遵照国家有关工资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结构工资制”。工资结构分为:(1)基础工资、(2)职务工资、(3)工龄工资三部分。每月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教授为160—280元(原工资超过此数的保留),副教授为122—160元,讲师为97—131元,助教76—113元。工龄津贴为每年工龄元。全校教职员,人均月增资元,平均工资为元。(注:1985年人民币1元合今元。)
  从1986年10月起,在教育、科研、卫生等部门施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重点评定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科研单位的研究员、副研究员,技术部门的高级工程师、医院的主任医师等高级、中级职务,相应地提高工资。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6)96号文件精神:“重点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工资问题,适当解决1985年工资改革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清华大学教职工中有3000余人调整了工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并报国家教委批准,对在完成学校各项任务中有显著成绩的17名教职工,自1986年12月起每人晋升一级工资。
  1988年,根据上级关于解决部分中年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问题精神,清华大学有1 407名中年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担任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提高了一级工资。与此同时,学校自筹资金,以浮动工资形式,适当调整了部分行政人员和工人的工资。职工中浮动升级的789人。
  1989年,普遍增加工人收入,经过技术考试或考核,晋升浮动工资。
  1990年,根据国发'1989'82号文件批转的《1989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实施方案》,清华大学在职人员除每人普调一级工资之外,有6500人升了第二级工资,803名退(离)休人员全部调了一级工资。与此同时,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利用部分自筹资金调整校内浮动工资,全校有3 708人向上浮动了一级工资,有644人由于在各条战线上作出突出成绩获得奖励浮动升级。
  1992年,在全国2300万专业知识分子中,有542万人获得了高级职称。
  1993年,高等院校实施新的工资制度。以清华大学为例,教师的职务工资为:
  教授390—720元,副教授275—555元,讲师205—435元,助教165—253元。
  津贴部分按工资构成中占30%计算,由学校制定考核办法,按各人工作成绩评定等级发放。
  教师的平均工资相应提高:教授(及相应职务)由每月356元上升到708元,副教授由284元上升到475元,讲师由233元上升到344元,助教由185元上升到286元。职员的月平均工资,正处级由290元上升到474元,正科级由242元上升到350元,科员由195元上升到261元。工人的月平均工资,由209元上升到298元。(注:1993年人民币1元合今元。)
  

岗位奖酬金和“校内津贴”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试行办法总则》规定从1980年1月1日起建立清华大学基金,主要来源为预算外净收入,分为校建设基金、校奖励基金、系(处)建设基金、系(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用于学校规定范围内的奖金和集体福利。奖金设有综合基本奖、单项超额奖及各项优异成果奖、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奖等。综合奖一般每月5元,以后逐年有所提高。
  1988年开始实行岗位奖酬金。
  政府特殊津贴
  根据人事部关于政府特殊津贴的有关规定,1991年,清华大学104名教授(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每人每月100元。(注:1991年人民币1元合今元。)
  1992年10月,又有327名高级职务的专家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其中每月100元的166名,每月50元的161名。(注:1992年人民币1元合今元。)
  1993年,又有268名高级职务的专家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其中每月100元的122名,每月50元的226名。另外,由1992年每月享受50元的161人中提升80人为100元。(注:1993年人民币1元合今元。)
  但这些只是初步的补助金,显然杯水车薪,未能根本解决问题。
  1996年的统计数字说明什么?
  1996年进行的城镇居民抽样调查所得数据如下:
  在国家事业单位中,大专以上就业者人均年收入8521元,平均月薪710元。
  其中,高级职称的知识分子(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人均年收入12047元,平均月薪1004元;最高收入不到每月2000元。中级职称的知识分子(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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