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军事历史电子书 > 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 >

第18部分

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第18部分

小说: 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篇小说《夏天》,11万字,每千字18元,印了10万册,4个定额,(相当于每千字72元),收入8000元(合今人民币8万元)。
  短篇《瓜棚记》仅1万多字,少年儿童出版社印行17万册,6个定额,稿费相当于每千字108元;收入1080元,合今1万多元。
  仅仅这5本不厚的书,刘绍棠的收入达到18500元,合今18万多元。
  那时北京的房子不贵。刘绍棠买的“三合院”,住房五间,厨房一间,厕所一间,堆房二间,并有五棵枣树、五棵槐树,也不过2000元(合今人民币2万元)。这就是说,刘绍棠的一篇11万字的中篇小说《夏天》,就可以买4座这样的三合院。
  当时,刘绍棠的长篇小说《金色的运河》已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广告,定于国庆节出版,印数10万册,此书如果出版,可得稿费万元,合今35万元。
  这就是所谓“要为三万元而奋斗”!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上海文艺界提出:创作难出书更难
但是当时文化人对于国家的新闻出版管理制度并不满意。1957年4月底,中共上海市委召开了作家座谈会。文化人铺开底稿,纷纷发言,谈论写作跟领导、出版方面的新障碍。
  没有写作时间
  巴金说,以前提一些意见很担心。虽然对事,但总要连到人,因此不想讲。我是专业作家,但是我现在没有写作时间。问题在领导对上海文艺工作并不重视。某些领导同志只要我写别人的人事材料;对创作思想问题、怎样研究中外古今名著等许多重要问题,却没有人考虑。要么就是批评,但只批评,文艺是不会繁荣的。
  巴金接着说:我看领导没有错,是下面搞错。周总理同意上海搞个文艺俱乐部,下面却批评是浪费。作家协会应该管创作,可是现在只能像机关一样办事务,本身业务没有办法搞。上海城市很大,连外国许多作家也说可写的东西非常多,作家协会偏偏组织会员到东北和别的地方去体验生活,似乎上海没有什么可以写。作协本身就没有考虑到上海这一个城市的特点。靳以也认为如此。
  出版部门又缺又滥
  巴金说,出版部门问题很多,没有很好领导,又缺又滥。初中语文课本里有文言的教材,教师备课感到困难,要找教学参考书,书店里就没有。有的书一印十几万册,积压在仓库里。该出的书出得很少,去年大规模纪念鲁迅逝世二十周年,号召大家纪念鲁迅学习鲁迅,可是鲁迅全集只印了二万册,叫了半天“学习鲁迅、研究鲁迅”,但读者要买书却买不到。巴金建议要有计划地出好书。
  他还说,书籍初版时可以少印一点,经过群众考验,再版时就可多一点。以前出版社私营时期出版、印刷、发行都有配合,如果再有数万存书,出版社就只好关门,现在不要紧,积压多了,卖不出去,可以向银行贷款,他严厉批评这种浪费国家财产的行为。
  只此一家不能竞赛
  巴金说,上海文艺出版社本来有几家,现在只有一家,这种局面,要开展社会主义竞赛就很困难。繁荣创作要多出书,作协希望多出书,可是现在出版社的做法是“可出、可不出者,不出”。如果有两、三家出版社,对一部作品这家不出那家可出;现在独此一家,一旦决定不出,则难见天日。同时,对书籍内容的估价,作家和出版社就不同。加拿大一位作家写了一本《白求恩大夫》,民主德国早已翻译,平明出版社出过两版,后来新文艺出版社不接受,说是书中有宣传“个人崇拜”之处,没有写群众。我看不是这样,这个问题可以讨论。
  巴金还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我写的《谈契诃夫》,自平明出版社转到新文艺出版社,竟被误作是译著,出版处的书面材料中说,“译者情况尚未了解,出版不出版未定”。这个关门造表的材料是“新文艺”给出版处的,也不研究一下。这说明了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
  稿费标准不合理
  傅雷说,现在出版局认为稿费太高。所以傅雷着重谈到了出版中的稿费问题,他说,这是出版业与作家的一个尖锐矛盾。解放前,是销一本书,扣一份版税。最近是:根据固定印数拿钱。10万字一本书一版定额为一万册,每千字10元,印一版,版税是1000元。拿了1000元后,要出到一万零一册时,再有钱。一般创作,一年可二、三版,古典文学名著销一万册要三、五年。再版无期,这种定额数是不合理的。
  稿费标准也不能一般而定。编写一本通俗读物和化一二十年功夫才能完成的巨作的书,稿酬不能相差太近。作家再生产的过程是漫长的,不可能一本接一本的写,有时候,一二十天写不出一个字,这时候要稿费维持生活。同时,作家自己要有一定的特殊参考资料。所以现在稿费递减率要改变,创作稿费到七版时稿酬打八折,翻译第三版时打七折,这对化费过多劳动的人是不公平的。他特别提到,剧本创作报酬太不合理。一般人认为剧本的字数很少,不排满,浪费篇幅;但这要从作品内容看。剧本上演税也少得可怜。灌唱片的稿酬更少。
  傅雷指出,这个问题已讲了好几次,现在还没定论,他请中央快一些决定,好使作家安心,特别是今年实行职业化的时候。
  出版效率不高
  靳以批评出版效率不高。他说,准备出版的《收获》是双月刊,60天才出一期,但排印和出版一期却要72天,当年韬奋的生活书店两三天就印出来了。出版机构庞大,制度繁琐。独家经营也是个原因。听说有个出版社,校对员一天只校对七千字。巴金同志提得好:有人回家多看了几张校样,评为先进工作者,真是矮子中挑长子。靳以还指出了一些不合理情况,例如《佛子岭曙光》再版2000册,只得到60元稿费。
  罗稷南说,出版社掌握作品生杀大权的只是几个编辑。他们权太集中,责任太重,不好。希望多有几家出版社,不要一家独断,一花独放。出版书,品种要多些,纸张困难,印数可少一些,不要特别捧一种,不要以个人趣味来决定,应该倾听群众意见。他提到,“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都有长远历史,不能一笔抹杀。以前它们出的古典文学、辞典、工具书和科技书绝版了,现在买不到。出版界一切像是另起炉灶、重新做起,这种做法不好。不能割断历史,抹杀前人的劳动。(摘录上海报刊资料)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稿酬一降再降(1958…1966年)(1)
但是,上述巴金等作家的意见,丝毫没有被接受。反而变本加厉地降低了稿酬。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特别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前后,对文化人开展拔“白旗”及批判“一本书主义”等政治运动,认为印数定额稿酬制度是形成高薪阶层的基础。到1958年9月,就停止使用这种付酬办法。
  1958年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草案》
  1958年7月,文化部颁发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草案》才算是正式制定了统一的稿酬标准。当时的稿酬标准是:著作稿每千字为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翻译稿为每千字3元、4元、5元、6:元、8元、10元。比1953年的标准有所降低。
  制定这个标准时的指导思想是体现按劳付酬的原则,要保障作者、译者有一定的收入要相当于大学教授的水平,鼓励创作,又防止稿酬偏高,滋长作者追求物质享受的倾向。
  但是,这个新标准刚刚实行了3个月后,到1958年大跃进,由曹禺等几位作家联名发表文章,主动提出降低稿酬。但是,也有冰心等人提出取消个人工资,只靠稿酬生活。中国作家中只有巴金是不拿工资,只靠稿酬维持生活的。于是,文化部就在1958年10月10日发出《关于降低稿酬标准的通报》,提出:鉴于“过高的稿酬标准,使一部分人的生活特殊化,脱离工农群众,对于繁荣创作并不有利,”所以希望各地报刊、出版社将稿酬按当时标准降低一半。
  又过了半年,到1959年3月23日,文化部又发出了《关于降低稿酬标准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局(厅),新闻出版局、中央级报社、杂志社、出版社:
  我部前于1958年10月10日,以(58)文钱出字第593号文,将北京各报刊社、出版社关于降低稿酬一半的倡议,作了通报。这一倡议的执行情况,一般说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稿酬标准降低以后,有些专业的作者和翻译工作者生活发生困难,没有得到适当的照顾。虽然人数并不多,但也是不利于文化和学术的繁荣的。
  二、有些出版社在支付稿酬的时候,不完全以稿件质量出发考虑稿酬等级,而是从“稿酬总是低一点好”的观点出发,尽量压低稿酬等级,使作者的实际所得,较以往减少一半以上。也有个别出版社在支付稿酬的时候,从照顾观点出发,经常使用较高的等级,使另外一些作者,发生厚彼薄此的感觉。
  三、我部降低稿酬标准的通报中,除规定降低基本稿酬外,同时降低了印数稿酬的稿酬率,这就使得印数稿酬的降低幅度超过了一半(因为印数稿酬是按基本稿酬比例折算的)。
  北京各报刊社、出版社关于降低稿酬标准的倡议,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上述一些问题,也要予以解决。我们意见,在执行降低稿酬标准的时候,应实事求是地掌握降低一半的原则,使一般作者的实际收入不减少一半以上;我部前发“关于北京各报刊、出版社降低稿酬标准的通报”中的第二条内关于修改印数稿酬的稿酬率部分的意见,应予撤消,恢复1958年7月14日我部文钱出字第433号文中所规定的计算办法。对于降低稿酬后有困难或生活水平下降过多的专业作者(包括专业的翻译工作者),稿费应该少降,有的甚至不降;或采取其它适当办法予以照顾。
  总之,实行这样的稿酬标准,既要有利于作者的思想改造,又要照顾到作者适当水平的物质生活,这样才能有利于繁荣创作,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出版事业的发展。
  在执行过程中新发现的情况问题,望随时报告我部,以便继续研究,对稿酬标准作进一步的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1959年3月23日
  实行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1958…1962年)
  1958年10月,文化部颁发《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正式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原则。
  “基本稿酬”决定于稿件的质量和篇幅(字数、行数或页数),不受印数的影响;一般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只计算基本稿酬。1958—1962年,基本稿酬的标准(以每千字计算):著作稿4—15元,翻译稿3—10元。
  “印数稿酬”专对书籍而言。在基本稿酬之外,再根据图书的实际印数,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给作者报酬。1958—1961年,印数稿酬以千册为计算单位,实行累计递减的办法。印1—5千册,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8 % 付给;如一部20万字的书稿,印4万册,每千字以15元计算,则作者可得稿酬减少40 % ,只有7350元(约合今人民币7万元)。
  1958年采用新的付酬制度,一方面减少了基本稿酬(比1957年平均降低20—30 %),又在印数稿酬方面,采用递减的办法。官方解释说:“这是鉴于印数定额付酬制度将基本稿酬成倍翻番不适合我国当时国情而作出的调整。同时,也是对某结质量不高,但因某种客观原因,一时大印时销售的出版物的稿酬数额有所限制”。实行新的付酬办法,作者所得稿酬,比印数定额办法,明显减少。
  稿酬只作为生活补助到完全取消
  到1960年,稿酬问题再度被提出来了。1960年10月,中央批转了《文化部党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废除版税制彻底改革稿酬制度的请示报告》,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废除版税制(指“印数稿酬”和“定额稿酬”),同时对当时一部分完全靠稿费维持生活的作家一律实行工资制,稿费只作为生活的补助和鼓励创作的一种次要因素。于是,只付一次稿费,办法极其简单。
   。 想看书来

稿酬一降再降(1958…1966年)(2)
随着政治形势的不断左倾,“印数稿酬”又多次下降。
  1961年4月,国家下令取消了印数稿酬,只付基本稿酬,付酬标准与1958年10月相同。如20万字的作品,每千字以15元计算,不管印行多少万册,作者所得稿酬仅为3000元。若印4万册,只相当于1958年10月付酬办法的40 %;或1953年付酬办法的四分之一。况且物价(特别是农贸市场的食品价格)上涨、供应严重困难、人民币或明或暗地不断贬值,货币稿酬的实际购买力大为下降。
  1962年5月,在“三年严重灾害困难时期”后的恢复阶段,一度恢复了印数稿酬。
  1964年“四清”运动开始,当年7月,再度宣布停止实行印数稿酬,稿酬标准维持每千字著作稿4—15元,翻译稿每千字3—10元。
  1966年1月,国家认为虽然取消了印数稿酬,但稿酬标准依然过高,又决定降低基本稿酬标准,减少50 %;著作稿降为每千字2—8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同年5月,再度取消了印数稿酬,只付基本稿酬。
  “十年浩劫”即所谓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66年6月起,各出版单位自动消稿酬。文章在报刊发表,或图书出版,一律不付酬报。稿酬制度实际上被废止。
  

降低知识分子的工资
极左思潮泛起,平均主义流行。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相应降低国家机关中1…3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以后还曾数次降低工资。1957年6月国务院决定,企业领导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还没有实行奖励制度的,不要实行;已经取消了的,不得恢复。
  当时中共中央还认为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标准过高,因此1957年10月,国务院决定大学毕业生的定级工资由21级(在北京等6类地区月薪62元)降为22级(月薪56元,约合今56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