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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路人甲的春天-第21部分

小说: 路人甲的春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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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溜跶着绕回到三岔口。林栩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郝炯,我喜欢这里。我喜欢你的店,在那里看书是件很享受的事。”他眼睫微垂,“好可惜,真的好可惜。”
    
    “留不住啊,可惜也没用。”我再不敢看那一处,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来。
    
    “你想不想再开店?”林栩陪我坐下来,掏出薯条一根接一根地嚼。
    
    我摇摇头,“短时间内不想。以后嘛,看我能攒多少钱。”
    
    林栩突然起了兴趣,“那开店要多少钱?”
    
    我瞅了他一眼,“几万块吧,不过,在开店前我得先把欠款还上,所以肯定要先打工啦。”
    
    林栩的肩膀塌了塌,连手里捏着的薯条都没了精神,恹恹地弯了下来,“这样啊……”那丧气的模样就和没吃饱的小兔子似的,耳朵耷拉下来,瞬间萌态丛生。
    
    我刚抬手要拍他肩膀让他他打起精神来,冷不防一道黑影和一声**的问话一齐压了过来,“喂,三岔口是不是这里?”
    
    对于没礼貌的家伙,我素来懒得应付。但该死就该死在我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更该死的是我是个标准的颜控。看到帅哥虽不至于走不动道,但也会忍不住多粘几秒的眼球。    
    眼前的问路人看起来和林栩差不多大,但气质却是天差地别。利落的寸发竖起,显得他脸形瘦削。五官比较起林栩不遑多让,可眼睛却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一双——不知道他是否有混血,瞳仁的颜色看起来有些特别。虽然也是个精致少年,但要我来形容的话,林栩是只小兔子,而他却是只小山猫。
    
    大概是我打量太久了,小山猫开始不耐烦起来,“喂,我问你三岔口是不是这里?”    
    “是啊。”
    
    “不是说这里很热闹吗?怎么乌漆抹黑还光秃秃的?”来人把一个硕大的背包往地上一砸,开始掏出手机打电话。但看他连着打了几个对方似乎都没回应,小山猫抓狂了,一把把手机掼在地上,哼哼地,“居然不接电话,有本事就让我一辈子找不到你。”
    
    手机就砸在我脚边,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脚,整个人都往林栩的方向靠。
    
    林栩皱起眉头,“请不要这样,会吓到人的。”
    
    小山猫看看他,再看看我,眼睛都眯起了一条缝。我觉得这只小山猫好像想起了什么,果然,他很快就看了过来,“喂,这里是不是有间成人书店?”
        
    “成人书店没有,漫画书店倒是有一间,不过你也看到了,都被烧光了。”我挺不爽快地回答道,“啥都没了。”
    
    “切,什么漫画,不过是挂羊头卖牛肉罢了。”小山猫歪了歪脑袋,“你是住在这里的吗?”
    
    “不,我在这里开过店。”
    
    “哦。”小山猫眼中精光一闪,“该不是那个成人漫画店吧。”
    
    我闭紧嘴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小山猫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凑了过来,“真是这样,那我还只能管你打听了——你认识季风吧。”
    
    季风?小季姐!
    
    “你找她?”
    
    小山猫点点头,“她人呢?”
    
    “搬走了,她住的房子也被烧了,虽然没烧那么厉害,不过暂时是不能住人。”我回忆着,“好像是搬到别的住处去了,我只知道这些。”
    
    “手机呢?”
    
    “我,我的店烧了,号码都记在本子里。”我仍然是撒谎了,因为小季姐是老顾客,我不能泄露人家**,“我是不记得的。”
    
    小山猫非常满意地直起身,双手抱拳掰得咯咯响,非常温和地说道,“谢谢,你可帮我大忙了。”说着就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可隐约能听见他的自言自语,“看找到了我不打折你的腿,我叫你给我跑!”
    
    一道冷汗顺着脸颊滑了下来:小季姐,H书A漫乱看没关系,萌年上攻年下受什么的也无妨,喜欢女大男小的配对也是大龄未婚女青年的正常人生渴望。但是,像这种性情不稳定的青少年,可千万不能随便乱上啊。
    
    一个不慎,后患无穷。
    
    八点多的时候我把林栩送到巷口,巷子口那里林栩的车子的旁边紧紧靠着的那辆车子意外地眼熟。我停下脚步,尚不及犹豫。那车子的车门便打开,林戬从驾驶座下来了。    
    跟在我身后的林栩停下脚步,唤道,“哥哥。”
    
    林戬淡淡地扫过来一眼,目光我在脸上略为停留了一下,便转向林栩,微笑,“冷不冷?”
    
    我下意识地避开身,不让自己挡在林栩面前。只是突然有种被忽略的感觉,这种感觉挺讨厌的。
    
    “我不冷,哥,你怎么来了。”林栩的口气蛮热络地,但眼睛却是看向我,“包裹我已经给送来了呢。”
    
    林戬按了按他的脑袋,很宠惯的口吻,“我知道了。”
    
    林栩还想要说些什么,林戬却是温和地打断,“太晚了,外面很冷。你先上车,我已经让老汤开好暖气了。”
    
    林栩笑了笑,“不,我要坐你的车,我很久没坐你的车了。哥,我们一起回家嘛。”   
    林戬没有意见。
    
    互相道别后,我目送着他们离去。
    
    真好啊。
    
    以后我要是有钱,我也买两辆车,自己坐一辆,后面再跟一辆。
    
    回到屋子里才觉得温度低,我打了盆热水泡脚。水的温度颇高,很快就把脚丫子烫得红乎乎地和烧猪蹄似地。很喜欢这种有些自虐的取暧方式,双脚浸在热水里,整个人就和虾似地蜷起来,舒服惬意地直哼哼。过了十几分钟后,水温慢慢降了下来,但全身却是微微地出汗。我心满意足地把洗脚水倒了,正准备洗脸洗手,门铃突兀地响了起来。    
    透过猫眼看了来人,我有些犹豫地开了门,“你有事?”
    
    门外,林戬站得笔直,驼色的大衣下摆还闪着银色的细碎光芒,那是小水珠的反光。他或许有些匆忙,连手套也不及取下。楼道的灯光明亮,照现他的眉宇间略有些烦躁不安。但是他的口气依然是沉稳的,“我可以进来吗?”
    
    说真的,不乐意。
    
    因为我都打算洗好脸后去睡觉了。但是他的表情严肃,很郑重其事的模样,我有预感就算是拒绝他,他依然会固执地站在这里不愠不火地看着我。所以我让开身,请他进来。
    
    他进来后先是脱下手套,捏在手里。也不坐下,就这么站着,笔挺地像橱窗里的模特一样。他的目光直接,毫不避讳地看着我。而我呢,却是穿着洗了不知几百水的棉质睡裙,上面还印着一堆吹着喇叭的小天使。脚还好套在毛拖鞋里,但脚后跟却光溜溜地露在外面。
    
    莫名地,我居然有种狼狈的感觉。
    
    沉默在彼此时盘桓了许久后,他终于开口了,“郝炯,我上次的提议虽然很唐突,可并不是儿戏。你,考虑好了吗?”
       
    嗄~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得见卫生间热水器里水循环的声音。我多希望这会儿突然来个电话来打破沉默,哪怕是骚扰电话也好,至少能让我的处境不那么尴尬。很可惜,电话没有响起。
    在长达五分钟的沉默对视期间,我想了许多许多。首先,我必然是震惊的。为啥?咱没犯公主病玛丽苏,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天姿国色摇曳生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除了咱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过得去外,有别的长处没?
    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刚上初中的时候曾经收到一张夹在书里的不具名示爱小纸条。虽然心里有暗恋的人,但是出于小女孩某种不可言说的虚荣心,我还是很十分忐忑且欢喜地收下了,并且暗暗地猜测着是谁给咱塞了这张纸条。仗着自己是小组长,咱在一个月内不仅翻遍了全班男生的作业本,连别班的都翻遍了。最后发现这张纸条是文艺委员给体育委员告白用的,她太紧张塞错了课本。我很庆幸,庆幸自己当时没有被虚荣冲昏脑袋傻乎乎地大声嚷嚷当炫耀党。那次乌龙事件让我彻底认清了自己的路人属性,也再不敢对那种突如其来的告白与什么风云人物心存绮念。
    上次林戬提议说的试交往,我不是没放在心上。即使知道是他生病烧糊涂了说的,但句简单的话还是在我脑子里炸雷似地滚了几百遍,骚扰得我好几个晚上睡不好。后来他再没提起这事儿,我也就淡忘了。然而现在他不仅找上门来,还旧事重提——敢情他先前都是在等消息等答案?我该说他是耐性好还是装淡定装过头了。
    “郝炯。”林戬的声音很低,可听起来却还是很强势。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应回答,“我没想好。”
    他往前一步,“是没想好,还是不想回答。”
    无形的窘迫感随着他的逼近如潮水般涌来,藏在毛拖鞋里的脚趾头紧张地蜷了蜷,我鼓起勇气,“与其说是不想回答,倒不如说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我深呼吸一口,“上次你提这事的时候,我以为你是烧坏大脑随便说说的。而且,而且你后来也没有再提。不过现在你说了,我也当是个事儿来认真对待吧……林戬,你看啊,咱俩……你和我这事儿摊哪个正常人看来都会觉得不太对劲。哪怕我是当事人,我也觉得不对劲——你看上我啥了?”
    林戬微微地笑起来,“你一直在好奇这个?”
    “不是好奇,是疑惑。”我双手一摊,“表示非常地想不通。”
    “想要说这个可能需要多些的时间。”他左右看看,伸出长腿勾了张塑料椅子坐下,双腿交叠着,蛮优雅的坐姿。看他的动作这么自然,我略略放松了些,也拖了张椅子与他面对面地坐了下来,“唔,你说吧。”
    
    “郝炯,在我回答你的问题前,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小警察?”他双手交叠置于膝上,手指还有节奏地轻点着,“或者说,你因为什么爱他?”
    我像是被人当头捶了一棒子似的,人马上就不淡定了,“这,这关你屁事。”
    他毫不在意的我粗鲁无礼,迳自说道,“你看,你都喜欢他这么久了,也连原因都说不出来。或者,还是你不想回答?”
    恨一个人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要说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什么,任凭你问谁,谁也无法马上回答。
    我白着一张脸,近乎怨恨地看着他,“这不关你的事,你没资格问。”
    “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能马上说服你的例子罢了。”他很从容,“当然,这不是转移话题,也不是借机敷衍你。你现在问我什么,我肯定是要老实回答你的。不过,你也得明白一点。在某个方面来说,我的坚持和你的坚持,没有差别。”
    我觉得心口一片滚烫,胸腔里那乱蹦乱跳的小东西疯了似地弹动着,很艰难地才发出声音来,“林戬,那是你的事。”
    林戬放下交叠的双腿,往前挪了挪了椅子,“不,我不这么觉得。”黑色的手套在他指间缠绕着,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对一个人有了好感而不说,只是等在一边让对方去发现。这样不会给对方造成负担或是不好的影响,甚至于一点点的压力也没有。”
    我低下头,困难地吞咽了一口口水,声音突然就哑了。
    “等待,然后再眼睁睁地看着人从眼前溜走,想抓都来不及,更不要说去挽回了。”他继续逼近,“这就是你的方式,克制而保守,永远给自己留一方余地。”
    多可恨的男人,每句话每个字都这么毒辣!
    他凭什么和我说这些?我喜欢谁,我愿意等谁,我被人悄无声息地炮灰掉蹲墙角长蘑菇都是我的事,别人没有资格置喙。可是我说不出来,脖子像是被人掐住了一样,只能大口地喘着气。
    “虽然我也会等待,但并不愿意等太久。”他的声音突然变近了,“如果可以,我现在就要得到答案。而且,必须肯定。”
    难道,这是要霸王硬上弓?!
    我猛地抬头,这一抬头才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林戬居然离我这么近了——鼻尖与鼻尖不过一拳的距离。难怪他不坐沙发要坐塑料椅子,原来是为了方便移动!也怪我太疏忽大意了,一开始就低着头,没想到竟然给他一点点地逼近到这种程度!
    果然是有预谋的吧有预谋的吧。
    我警觉地往后挪挪椅子,岂料他也很顺势地带了带椅子。于是,两个人的距离越发地近了。一股淡淡的烟草味扑面而来,混合着某种青苔植物的湿润气味。突然之间,我便想落荒而逃。
    可,我逃不了了。不过转眼之间,他的手已经扣到我的脖子。只稍稍在颈间用力,便足可以让我动弹不得。
    真的害怕了。
    换成任何一个人,在自己家里被别人威胁到这种程度,能不怕吗?我拿捏不准他下一步要干什么,是狂热地拥吻呢还是近距离地挑逗或是就这样保持着姿势直到我给他满意的答案为止——以上任何一种猜测都足以让我的血压上升,有可能让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都布满了JQ的狗血。
    “林戬,其实我不是个好东西……”万不得已开始自残,以避免狗血满屋的情况发生,“……太委屈你了。”被他这么盯着看其实很不好受,而且还是是在我精神萎靡打算上床睡觉前。啊,我的脸还没洗,也还没有涂香香。这么近的距离,不管是毛孔还是黑头,青春痘还是痘印,甚至于脸上的绒毛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吧。
    “哦?”
    “其实,”他的脸越来越近,我眼睛都对成了斗鸡,“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你是个好人。”
    他的眼微微眯了起来,挺愉快地,“嗯?”
    
    果然是听不懂吧,听不懂我在发好人卡……“所以,那事儿,就这么算了吧。啊。”
    他往后退了退,脸上依然有微笑,但是那种笑容……不用我形容,你们懂的,“什么叫就这么算了?”
    “我是说你的提议,其实根本不用试,想也知道不可能成功的。”我说得顺理成章,“……对吧,所以根本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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