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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第3部分

小说: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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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儿,小文的爸爸提着一个旅行包送她出来了。她爸中等个子,很瘦,两眼炯炯有神,让我一下儿联想起了武侠小说中的大侠。

    如我所料,小文轻而易举地看到了我。我朝她笑了笑,但她显得有点儿紧张,并没有还我一个。我一边津津有味地嚼着油条,一边看小文的爸爸和她说着什么,显然,由于我在附近,她心不在焉。

    可能是因为有些人太磨蹭,直到我吃完了早点那辆车还没有出发的迹象,我觉得再耗在那里也没有多大意思,就推上车,结束了给小文的送行。临走时我向小文眨了眨眼睛,她终于笑了,还偷偷地向我摆了一下手。

    送完小文,我骑到田峥家准备睡个回笼觉,不想还没躺下就获知了一个让人兴奋的消息:我们的“老大”刘跃然决定向他已经暗恋了两年的小妞儿采取行动了。

    刘跃然是我们中间性格最沉稳的一个,平常很少见到他有忘乎所以的时候。他个头儿最高,打牌最好,踢球时是我们的队长,时间长了,自然成了我们的头儿。我们中间,似乎也只有他一人能够暗恋一个小妞儿足足两年而不见任何动静。

    刘跃然看上的小妞儿叫雷蕾。此人眉清目秀,颇有几分姿色,但有一个缺点,就是说话声音小得离谱儿。如果老师在课上叫她回答问题,我保证谁也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因为我就和她同桌,都不知其所云。每个老师在弄清她的这一特性后都不敢随便向她提问,这使我大为羡慕。

    雷蕾和我说话的时候——有一段儿时间她很爱和我说两句——我必须凝神接听,但感觉仍然像一只蚊子在耳边嗡嗡乱叫,弄得我心烦意乱之余还是不解其义,这种体会我日后在大学破烂的听力室里听外语录音时也屡有发生。

    雷蕾早就知道刘跃然对她有意,却始终对老大置之不理,偏偏倒磕上一个初三的小崽儿。那厮练田径出身,长得高大魁梧,一表人材,显然要比刘跃然讨女孩儿欢心,这件事儿叫我们大家都觉得很没面子。

    老大既然决定殊死一搏,我们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从此,我们每天打牌的地点就由护城河边改到了雷蕾家对面的小花园里,只要她走出院门,必然摆脱不了刘跃然的大献殷勤,我们则在一旁擂鼓助威。

    现在电视上常有为困难男女公然配对儿的相亲节目,屏幕上的歪瓜裂枣们无一例外,都带着一帮边三角四的亲友团,陪同他们一起在电视里丢人现眼。每逢看到此景,我就会想起那段儿围堵雷蕾的时光,我想,我们应该算是亲友团的早期雏形。

    “亲友团”的主要成员由我和王睿、田峥、姚望组成,不时还有别的哥们儿也赶来助兴。我和王睿由于诱小妞儿经验丰富并且屡有斩获,理所当然地成了高参,刘跃然对我们俩言听计从;田峥和姚望虽然在此方面从无建树,“起哄架秧子”的热情倒也丝毫不见逊色。

    我们在雷蕾家楼下的聚会差不多维持了有一个月的光景,期间刘跃然见到她最多也超不过10次,而且每次都说不了几句话。见面儿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刘跃然在我们的极力撺掇下上楼去找雷蕾一表钟情,据说人家对他还算客气,但明显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这让刘跃然变得心灰意冷。此后不久,我们的围堵行动终于不了了之,刘跃然的两年苦恋也宣告彻底泡汤。

    虽然我和王睿的参谋当得不怎么样,但大伙儿在那段儿时间玩得倒挺痛快,牌艺也有所精进。我记得有一回王睿的一把牌用一个“软墩”抠底,在此后很长时间里被大家津津乐道;还有一回田峥意外地在路边捡到了一条没开封的“希尔顿”,大伙儿欣喜异常,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把一整条儿烟抽得片草不留。

    这期间我也带小文来过,让她和我的哥们儿们见见面儿。小文只来了一次就在私下里向我确定地说:“像你们这么胡闹,刘跃然不可能追得上雷蕾。”

    小文的兴城之行并没有玩儿满一个星期,她只在那个海滨城市待了四天就提前回来了,原因是那里十分乏味,当然还有她想早点儿和我见面。

    小文是早上四点半坐火车到北京的,下了车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火车站往我家打了一个电话,把睡得迷迷糊糊的我从床上叫醒:

    “谢天,是我。”

    “肖文?……你怎么这时候打电话?”

    “对不起,吵你睡觉了,我回来了。”

    “不是一个星期吗?”

    “我提前回来了……我不想直接回家,你出来方便吗?”

    “方便,你在哪儿呢?”

    “我在我们小区门口等你,40分钟后行吗?”

    “行,你等着我。”

    我胡乱地套上衣服,出门拿车,却发现车轱辘完全瘪了。昨天刚打的气,真他妈点儿背,看来我只能改坐公共汽车了。

    从家门口坐106路到了红桥后我就不知道再换什么车去方庄了。我平常很少坐公共汽车,对各条线路都不太熟悉。我没有手表,凭感觉离约定的时间还有20来分钟,于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腿儿着到方庄去。

    平常骑车觉得这段儿路并不太远,这一走才感觉着实不近。为了不迟到,中间的一长段儿我是跑步完成的,幸亏我的长跑还算不错。就这样到了方庄时,我已然是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老远就望见小文穿着一身黑衣服站在路旁等我,身形单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赶紧拿出最后一点儿劲赶了上去。

    “你怎么没骑车?呀,还出了这么多汗。”小文看见我的样子,一脸惊讶。

    “没事儿,车坏了,我跑了一段儿,当锻炼身体了。”

    小文有一个习惯,就是总爱在手腕上缠着一条手绢。看到我这副德行,她连忙把手绢解了下来,为我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动作轻柔,我不由闭上了双眼。

    当我睁开眼睛时,看到小文正笑吟吟地望着我:“擦完了,咱们去对面儿的小树林里坐坐吧。”

    我没说话,而是突然一把把小文抱了起来,然后在她耳边轻声问道:“想我了没有?”

    小文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脸一下子红了,但我察觉到她的身子并没有反抗。

    “快把我放下来,别人都该看到了。”

    我们在马路对面的小树林里找了一块儿干净地方坐下,太阳越升越高,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我的手一直搂着小文,再也没有松开。

    期间我们说了什么话我已经全然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第一次吻了小文。当我的嘴唇接触到她白皙的脸庞时,一缕阳光刺进了我的眼睛,让我险些流出了眼泪,一瞬间,我突然感觉一切都有点儿不太真实,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

    “我不是我妈的好女儿了。”小文喃喃地说。

    我没有答话,又亲了她一下。

    我们在一起坐了大约有三个小时,我的嘴一直就没闲着,当然,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说话。小文任由我亲她的脸和眼睛,却一直拒绝和我接吻,她觉得那样不好,甚至可以说有些下流,这让我感到好笑又不解。

    我的这一要求在两个月以后才得以实现。

    那天,我和小文约定以后每天傍晚在她们家附近见面,因为她可以跟她妈妈说吃完晚饭后出来散一小会儿步,于是,我每天又增加了一个活动内容。

    那两个月,我们俩常常在方庄小区的某一片草地上坐到天黑,被蚊子咬出一身大包来才想起回家。方庄的蚊子很挑食,一般都偏爱叮咬细皮嫩肉的小文,她的伤情明显比我要惨重许多。两个星期以后,小文每次和我见面儿都穿着一条长裤,虽然傍晚的天气依然闷热。

    我对小文了解得越来越多:她喜欢看书,会弹钢琴,每天学英语,甚至有时候还爱搜肠刮肚地写几首酸诗。

    “谢天,今天我又看了一本儿书,叫《苔丝》。”

    “没听说过,我就知道鱼香肉丝儿。”

    “你真臭,你什么书都不看吧。”

    “看呀,金庸的书我都看过。”

    “我妈不让我看武侠和言情小说,可我背着她偷偷看过好多三毛和琼瑶的书呢。”

    “琼瑶的我就看过几页《几度夕阳红》,牙都酸掉了,你看,现在这颗槽牙就是后补上的。”

    直到现在,我也没完整地看过一本儿琼瑶或者三毛的著作,而小文只在我的强力推荐下看过半本儿《倚天屠龙记》,便从此罢休。

    关于那个夏天,除了每天和小文约会,越来越腻乎之外,我还有一些残存的记忆:

    ——我们一伙中又多了一个哥们儿,叫谭威。谭威初中时和我们在一个学校,但我们俩并不熟;高中他上了另一所中学,参加了学校的足球队,球技明显高出我们一筹。有一次,他来找刘跃然时碰到了我们,大家很快就玩儿到了一起。

    ——我每天晚上都赶到天安门广场与刘跃然、田峥、还有新混熟的谭威一起,和一帮三四十岁的“老炮儿”们踢球。宽阔的广场上,每一次进球的奖赏就是让射门的人跑出老远去捡球。

    ——我买了一盘儿张楚的专辑《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里面有几首歌,像“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苍蝇”等等我都非常喜欢,经常在马路上骑着车哼唱。

    ——我头一次接触了钓鱼。一天晚上,在田峥的提议下,我们一帮人兴冲冲地赶赴龙潭湖公园垂钓,但直到天色大亮也没见着一片儿鱼鳞。我们没有鱼杆,使的工具是田峥用易拉罐做成的“拉砣儿”,田峥和王睿抻着“拉砣儿”的线煞有其事地熬了一夜,我却在半夜就看出了再智障的鱼也不会光顾我们。

    不过,田峥拿半瓶二锅头泡制的鱼食儿倒确实挺香。
第4章  高三,不可避免地到来了
    高中的最后一年不可避免地到来了。

    我选择了学理科,从而与我深恶痛绝的政治课彻底诀别。我的大多数朋友和我的选择相同,不可否认,我们当初都带着这么一种心理:脑袋不好使的人才去学文。

    对于一年以后我们将要上什么样的大学,学什么样的专业,或者,是否会惨到连大学都没的上,我们心里一点谱儿没有,也懒得去想那些,似乎那一刻遥不可及。

    开学的头一天,我们就接到了一个坏消息:由于学校的教室紧张,我们高三年级全部要搬到附近的一所小学里去上课。也就是说,除了回本校上体育课外,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将与这个熟悉的校园失去联系,在我眼前晃过的不再是亭亭玉立的姑娘们,而是拖着鼻涕玩跳绳的小学生,这叫我心烦不已。

    我和小文的见面当然也因此出现了障碍,除了放学,只有中午的一个半小时能被我们俩利用。于是,每天上午第四节课一下,我们就各自带着饭盒儿飞快地骑到护城河边见面儿,然后共进午餐。

    我始终认为我妈的手艺比小文她妈要强得多,事实也是这样,我饭盒儿里的饭总是被我们先吃完。几年以后,当小文的妈妈第一次在家里款待我的时候,她肯定想不到我早就对她的烹饪水平了如指掌。

    北京的九,十月份有着最宜人的天气,秋天也是小文最喜欢的季节。暖暖的阳光下,我靠着护城河破旧的围墙把小文揽在怀中,开着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或是看着旁边的老头儿们下棋,钓鱼,其乐融融,无比惬意。

    随着功课一天紧似一天,我和哥们儿们之间的固定牌局也渐渐变得有些稀稀拉拉,这倒正好让我拿放学后大段儿的闲置时光来送小文回家。

    如果光用半个小时一路傻骑到方庄未免太过枯燥,于是我和小文一般都会在途中的天坛公园歇歇脚。北京的公园数不胜数,对我来说,天坛绝对是它们中的佼佼者,这倒不是因为那里有让各路土鳖旅游者流连忘返的圆丘、祈年殿和回音壁,而是归功于那些大片的树林和草地。

    我和小文常常在树林中,草地上抱着聊着坐到天黑,然后她才想起该回家了,慌忙骑上车往家奔去,路上还要我为她编一些借口来搪塞她妈。

    我们每天似乎都有聊不完的话题,程度用“可笑”来形容也不为过。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双双热情洋溢地投身于恋爱之中,把鸡毛蒜皮的一点小事儿都咀嚼得津津有味,全然不顾热情降温后两个人因为屁大点事儿就能斗个嘴眼歪斜的恶果。

    一次,我和小文在河边闲聊的时候发现我们俩的父亲是从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毕业的,经过她回家后拐弯抹角地询问,确定两人竟然是同班同学,这让我们惊奇不已。小文由此断定我们俩之间非常有缘分。

    对于“缘分”这个词儿,我的态度是嗤之以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电视里,杂志上和女孩儿们的嘴中动不动就是“我们真有缘”,频率密集得让我反胃。我倒是愿意用更朴实的词语来形容这件事儿——“真他妈巧”。

    和小文待的时间长了,我发现她在说几个词儿的时候总是发音怪异,比如把咖啡说成“卡”啡,把发卡读成发“掐”,如果合着念这两个词儿,用郑雨的话来说:“丫肖文这什么口音?郊区来的吧。”

    凑巧的是,我印象中送给小文的惟一一个发“掐”正好是“卡”啡色的。那是我在朝阳门“协和百货”给她买的小玩意儿,标价68块,当时我无奈掏干了身上所有的钱。小文对这件礼物自然是喜爱非常,她把这个沉甸甸的发“掐”在头上戴了好几年,直到磨得破旧不堪。

    喜爱非常……破旧不堪——我说过,什么事情绕到最后结果都是没意思,不是吗?我的意思是,起码对于我个人来讲,没有什么东西能被长久把握,哪怕有一段儿时间确实抓住过,确实沉溺过,到头来也逃不过两手空空,就像那个现在早已不见踪影的发卡,就像我和小文之间的感情。

    当然,这是后话,我完全没必要在此提及。然而,我却经常想像着如果17岁的我,那个留着盖儿头,浑身有使不玩的劲儿的小屁孩儿现在出现在我的面前,听一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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