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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7部分

小说: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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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张其馨惟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点是她有一米六四,高了我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 
  “你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我很不服气地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她转回来,“你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人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糅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真的挺不错。” 
  我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又好气又好笑,“不是我扑的,是他先来抱我的……” 
  “反正结果都一样。那我问你,他来抱你,你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答不出来。那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拥抱并非出于爱情,所以我才会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没有办法去回报,所以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霉。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郑滢不失时机地张开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地插进牛仔裤口袋里。 
  我们无言地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然转过身,这样,我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起码和对方一样高。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出来,大致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结巴了,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开始胡说八道。 
  杜政平的脸色严肃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好一会,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这算什么态度? 
  以后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直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地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后,他就再也不“顺路”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有点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盯着日光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又立刻补上一句声明,“不要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那个时候的他的确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过了一会儿,突然又说:“我等你。” 
  “你不要等。” 
  “你要不要是你的事,我等不等是我的事。” 
  我转过头去看他,他也正看着我。他,在等我;我,我又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我收到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还有,一直想告诉你,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一直想告诉你”!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你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于说:“对不起。” 
  那句“对不起”把我的眼泪逼了出来。       
  那一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张其馨倒是并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可是,她究竟“爱”不“爱”? 
  “你告诉我,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又问她第三遍,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那头,她也不会好受。 
  张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还是对不起。” 
  我抱着话筒流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张其馨,结果只是更严重地伤害了自己;她有程明浩对她好,我没有。 
  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远处树上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灿烂夺目。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亲近的人。 
  “这里的星星特别亮。”我说。 
  “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 
  我起了个头,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才进心里却已然离去 
  …… 
  杜政平的声音很好听,我们合唱得天衣无缝。 
  一首歌唱完,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想把手抽出来,他压得很紧。 
  “关璐,我还是喜欢你,”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怎么办?” 
  那一刻,我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我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啊。他转过头来吻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我想,他是个好人,我要努力地去爱他。 
  后来,我才明白,真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努力”的。在付出爱情的那一刻,便已是“覆水难收”。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一瓶香奈儿五号香水,那是我拥有的第一瓶香水。很久以前,我跟她说过有了钱要去买一瓶香奈尔五号,没想到她一直记得。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笑着告诉我她联系到一家软件公司去实习,做软件测试,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 
  “我觉得自己好有钱,”郑滢会豪爽地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家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帮你推荐?” 
  “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机会很不错啊。”她极力建议。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不小,”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够彻底,连井也一起怕!” 
  “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浅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他高兴得像个孩子。 
  放春假时,我们去纽约玩。在洛克菲勒中心楼下的一家礼品店,杜政平给我买了一个“情绪戒指”。说明书上说它会随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人高兴的时候,它变成橘黄色;难过的时候,它变成紫色;伤心的时候,它又会变成深灰色。我并不相信,但还是觉得很好玩。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换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中指。 
  那天下午,我们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想先去看金融区。 
  “帝国大厦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拉着他去。 
  我们坐电梯到帝国大厦顶上,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随着人流下来。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走过的游客拍照,照片贴在楼下,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杜政平倒是感觉良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属于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我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一种忧伤。电光火石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它好像和我有关。 
  怎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于回过神来,焦急地环顾四周,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权利知道。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你刚才不是还说……”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他或许觉得我喜怒无常,但当时我心里惟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懊悔拍那张照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高的身影。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杜政平问我:“你怎么了?”问了好几次。 
  我只是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就是不愿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要他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忧伤。 
  我们在三十二街一家中国餐馆吃饭。结完账,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干。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笑着说,“我最喜欢拆签语饼干了。” 
  他打开那块饼干,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扫兴!”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张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我从没相信过签语饼干,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块饼干里看似普通的吉利话,却是气势汹汹地在逼问我的心事,非逼到我缴械投降。我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我看看手上的情绪戒指,吓了一跳,它果然变成了灰色——我在伤心!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为什么?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比上苍、比什么情绪戒指更有说服力。 
  他也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 
  以后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往人海里寻找,可是,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仿佛隔着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杜政平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神态单纯而平静。我很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可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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