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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部分

小说: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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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三个女孩子在二十一岁结伴来到美国。在她们无限憧憬的前途中,会经历什么样的喜怒哀乐? 
  在这个有点夸张的国度里,又会走过怎样的起起落落?       
  这更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郑滢说, 
  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死, 
  因为害怕那个说好和她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她去逃命。 
  张其馨相信, 
  如果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说去美国,就是去天堂, 
  也没有什么意义。 
  关璐 
  并不太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来美国,她只是隐隐约约觉得, 
  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幸福。   
  p1·一瓶中的彩虹 
  p41·二非洲紫罗兰 
  p79·三雨鞋花盆       
  p139·四谁是查理·布朗 
  p189·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 
  p251·六会微笑的戒指 
  p283·七下一个永远              
一 瓶中的彩虹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上海虹桥机场,我踏上了去美国留学的班机。 
  同行的有我大学时的好朋友郑滢和张其馨。我们是同班同学,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可以说形影不离。我和郑滢同一天收到了同一所美国大学研究院的录取通知书,张其馨的成绩比我们好,她被三所学校录取,其中不乏名牌,她却毫不犹豫地决定去亚利桑那一所很普通的大学投奔早她一年赴美的男朋友。她柔声细气但无比坚决地说:“不能跟他在一起,就是去     
了天堂也没什么意思。” 
  我和郑滢对看一眼。她把天堂都抬出来了,我们自然不能反对。 
  我说:“你真是贤惠,田振峰上辈子肯定烧了什么好香。”郑滢扁扁嘴,“女人嘛,注定了要为爱情牺牲的。看见了吧?”她拍拍张其馨的肩膀,“织女啊,想死牛郎了噢?” 
  张其馨的脸“腾”地红了,“恶心。” 
  我们在校园的网站论坛上发了个帖,看有没有人同行。第二天,有个生物系男生回信,说他和一个同学也准备近期去美国。他叫杜政平,去得克萨斯的一所很不错的大学。 
  我们约他在学校旁边的小吃店见面。见了面才发现,我跟他从前打过交道。四年级上学期选修基础日语课,有一次,他就坐在我旁边。那天,老师把生词写在黑板上,大家都在台下抄,我旁边那个人,也就是他,一边抄一边认认真真地把词念出来。那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出在他自作聪明用中文去念日语里的汉字。所以,当抄到“大变”(日语里“很不容易”的意思)这个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念“大便”,声音嘹亮,半个课堂的人都笑了。当时以为这个人大概聪明不到哪里去,没想到他居然还能考上那么好的学校,大概勤能补拙。 
  杜政平也记起了我,“唉,我们以前一起修过日语课,对不对?我想起来了,你姓关,叫关璐,化学系的,对不对?有一次上课,我们还坐一起的,对不对?”他兴致勃勃地伸出手,三个问题连珠炮一样飞来。 
  “你怎么知道?”我有点奇怪,因为我当时并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 
  他说:“其实那天我想问你的名字又不敢,后来就等着老师提问。你记得吗,那个日语老师喜欢按点名册上的学号提问,你的学号大概排得很后,所以,一直等到学期结束他才提问到你。” 
  郑滢笑起来,“你们两个真是有缘。” 
  我白她一眼。 
  我问杜政平他还有一个同学怎么没来,他说:“程明浩去做家教了。” 
  “他不是要出国了吗?怎么还去做家教?”我很惊讶。 
  杜政平告诉我,程明浩家里条件不好,母亲早就去世,父亲又娶了个太太,后来就移民加拿大了。长期以来,一直是他在照顾年迈的外婆,父亲寄钱回来,他总是原封不动退回去。原来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一星期后,我们五个人一起吃了顿饭,杜政平的爸爸请客,就在他们家自己开的餐馆里。 
  杜政平的爸爸长着一副扎扎实实的老板相,把白酒当开水一样喝,三杯过后就滔滔不绝。他说:“同学们,别看我开餐馆,通常情况下,我是不喝酒的。可是,今天呢,我要破个例!为什么?因为我儿子这次可真是的的呱呱放了个卫星给我看!我们杜家三房合一子,这小子出生的时候,我舅公就说他命里有文曲星,我不相信,还说我们家几代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哪里来的文曲星。没想到,这小子后来还真的就考上了大学,考上大学不说,现在居然要放洋去了。来,同学们,赏个脸,干一杯!” 
  杜政平的脸红到脖子根,我们都使劲地憋着笑,以免嘴里的啤酒喷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明浩。 
  程明浩个子很高,身材挺拔,五官俊朗,却长了一个大大的、圆圆的、有点孩子气的鼻子,一下子让我联想起花生漫画里那个小男孩查理·布朗的鼻子。他的脸相,让我想起一只憨厚的小熊。 
  杜政平介绍我们认识,一米五八的我仰起头看他,不由想起“瞻仰”这个词,我想他大概会联想起另外一个词——“鸟瞰”。 
  他穿一件半旧的浅银灰色衬衫,黑色卡其裤,我第一次发现有人能把浅银灰色穿得那么好看。可是,他脚上却穿着一双样式非常落伍的咖啡色塑胶凉鞋。我可以对天发誓上一次看见这种凉鞋起码是十年前。不过,鞋子虽然旧,却擦得干干净净,袜子也是新的咖啡色尼龙丝袜。 
  看一个男人,我第一眼会看他的脚,因为脚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也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境况和品性。 
  程明浩的脚告诉我,他的家境不好,但他是个要强的人。 
  我抬起头来,朝他笑了一下,说:“你好!”一边伸出手。              
  他仔细地看看我,也微笑着说“你好”,轻轻地握住我的手。那一刻,我凝视着他,他也凝视着我,他的掌心很温暖,他的笑容像早晨的阳光一样慢慢地在空气里渗开来。 
  我莫名其妙地有点高兴,“穷人的孩子”并不阴沉。 
  吃饭时,程明浩坐在我右边,几乎一句话也没讲,只是专心致志地对付自己盘子里的菜     
。 
  我从侧面看他的鼻子,觉得很好玩,忍不住微笑起来。 
  程明浩大概感觉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半扬起一边的眉毛。 
  我立刻把笑容抹平,移开眼光,脸却慢慢地烫了起来。 
  我装出落落大方的样子问他是去哪个学校,他告诉我是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 
  杜政平隔着程明浩热情地劝我多吃点菜,还一个劲地往我的碟子里夹菜,说“到美国就吃不着了”。我突然有点生气,心想,我吃什么菜,要你管?又不是没长手,不会自己夹。 
  回到学校后,郑滢问我,“你觉得杜政平怎么样?” 
  “人挺好啊,体健貌端,还请我们吃了一顿白食。” 
  “他好像看上你了。刚才他谁都不管,就给你一个人夹菜,你还给他脸色看。”张其馨插了进来,“人家心里多难过啊,真不应该。”她一面说一面小心地把黄瓜一片片贴到脸上去。她现在正突击保养皮肤。 
  我回她一句,“照你这么说,他夹来两筷子菜,我就要投怀送抱?” 
  郑滢很潇洒地挥挥手,“反正你现在没男朋友,有机会就捡一个,不要白不要嘛,他长得又不难看,家世也还不错。” 
  我哭笑不得,“你自己干吗不捡?” 
  郑滢眯起眼睛,对着墙上的镜子检阅了一下她那凹凸有致、让无数男生看得眼睛冒火的身材,“有合适的,我当然会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心里嘀咕一句。 
  这就是我的两个好朋友:郑滢是全系出名的花心美女,据说从小学时代就有男生为她决斗,成长的道路上轰轰烈烈,阅人无数,大学四年换了七八个男朋友,直到毕业,还是觉得哪个都配不上她。她对男人的基本要求是“长得帅、有本事、家世好、够情调”。张其馨没有郑滢漂亮,却是温良贤淑的标兵,自从有了田振峰就再也不多看别人一眼,在她那里,“男人”就是田振峰,“幸福”就是跟田振峰在一起,哪怕跑到喜马拉雅山顶上去喝风。 
  我们上飞机的那天,送行的人足足来了有一个连,场面蔚为壮观。 
  杜政平的父亲免不了有点暴发户气派,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酒红色的奔驰车威风凛凛地把儿子送来,一出场就镇住了大家——至少镇住了我妈。从那一刻开始一直到上飞机前的一个多小时里,我妈的眼睛看他的时间比看我的还多,还一个劲在我耳边悄悄地问有关他的情况,从年龄到专业,从家世到性格,再到有没有女朋友,不厌其烦。 
  当我妈问到他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缴械投降。我把杜政平叫过来,问他:“你知道你去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吗?” 
  杜政平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见面熟”,走上来先甜甜地叫一声伯母,然后居然一板一眼地说,“这个我在网上已经查过了,从我学校所在的奥斯丁到她学校所在的拉斯克鲁斯,总共有六百二十二英里,折算成公里的话就是差不多一千零五十公里。这在美国来说,已经算近的了。我早就学会开车了,打算到了那边合适的话就早点买车,说不定今年圣诞节就能自己开车过去看看关璐。”然后他转过头来冲我甜甜地笑。 
  我目瞪口呆——为他的老谋深算和厚颜无耻。 
  我妈显然对他的答案非常满意,开始“小杜”来“小杜”去,口口声声拜托他照顾我云云。脸上摆出的神情,分明已经有几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的味道。 
  杜政平也兴高采烈地“伯母”长“伯母”短,两个人谈得很投机。 
  郑滢一直担心个把她从前的男朋友会不请自来找麻烦——大学里她素来众星拱月,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放满了床头的饼干盒。但是,自从她下定决心要到美国念书以后,就和从前的男朋友都断绝了往来。拿到签证那一晚,我们三个跑到一家酒吧里喝啤酒一直喝到凌晨,郑滢扬着盖有签证的护照醉眼惺忪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去考吗?去年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美国什么大学的博士生,说是嫌在美国的女孩子太开放,要回国娶老婆,那人比我大九岁,脑袋上都已经开始秃了。我没嫌弃他,结果你们猜怎么样?他竟然还不要我!原来他家里总共安排了九个女孩子相亲,他挑了个更加漂亮的!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一定要考出去,到了美国,自己挑,好好地挑,想嫁什么样的人,就嫁什么样的人!”              
  郑滢多虑了,她的男朋友一个也没来。惟一来送行的,还是我从前的男朋友陈志骅。 
  我是在觉得自己好像应该有个男朋友的时候认识陈志骅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分手也相当平淡——到了大学四年级,我打定主意去美国深造,他更加喜欢家里为他在市财政局里物色的饭碗。他说“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说“我也是家里的独生女啊”。他说“我们两个人好像很不一样”,于是,我们说好,假如我的签证办不下来,就接     
着交往下去;假如我签证成功,就分手。后来,我的签证办下来了。 
  陈志骅出现在机场的时候,有一个片刻,我以为他会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那样请求女主角不要离开,我担心假如他那么说,该如何应付。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是道了个别,叫我好好保重,然后转身走了。 
  我望着他的背影舒了口气,又有点怅惘。那一刻,我发现,我们所谓的爱情其实一点都不深,以至于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而我也可以气定神闲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他来,不过是做了一件他自己觉得潇洒的事情。 
  妈妈还在耳边唠叨,我一直偷眼寻找程明浩。他直到上机前二十分钟才出现。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送他。 
  我突然开始同情他,虽然我们并没有说过几句话。 
  有人说,女人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自愿地把自己置于下风。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会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当时的我,并没意识到这一点。 
  隔着人群,我碰触到了他的目光。他愣了一下,对我笑笑,我有点心慌,也对他笑了笑,赶紧把目光移开。 
  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独生子女,又是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父母免不了千叮咛万嘱咐,做妈妈的差不多都掉下了眼泪。 
  最夸张的是杜政平的妈,她是东北人,人高马大、浓眉大眼,却倒在儿子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爸劝老婆“儿子长大了总要自己出去闯的嘛,好男儿志在四方”,被她狠狠瞪了一眼,“说得轻松,儿子是我身上的一块肉呀。你倒试试看,”她朝着老公高高挺起的啤酒肚比划,“噢,从你这里挖一块板油下来,扔过太平洋去,看你痛不痛!”本来以为我妈已经够肉麻,见了他妈,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 
  托运行李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小的风波,张其馨的箱子被退了回来,说是超重,要么拿掉点东西,要么就要论公斤交罚款。其实,每个人的行李都多少超重一些。可是,她实在有点过分,每个箱子都超重了差不多接近十公斤。 
  我们手忙脚乱地帮她把箱子打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两个箱子里满满当当几乎都是吃的,什么红枣、冬菇、银耳、枸杞、海带、红豆、绿豆、茶叶、话梅、肉松、花生米、霉干菜,光是肉松就有五六听,看得我们大眼瞪小眼。 
  我叫起来,“小姐,你这是去读书还是去开店啊?” 
  她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一个人的,有些是田振峰家里托我带去的。我不想拿出来了,交罚款就交罚款好了。” 
  杜政平说:“这么多吃的,到美国海关不一定都通得过的。与其到时候被扣下来,不如现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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