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青春与四人有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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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相恋
薇散步行来到十字路口的大石阶处,安静得没有一只鸟儿飞过。阳光夹着污浊的空气穿过楼群倾洒在脸上,天空若无其事地呈现着蔚蓝。杜鹃花沿着石阶后面底矮的墙头努力地向外延伸,地面零散地飘落着几块花瓣,她用手指粘起它,用指甲在上面划出痕迹,看着粉红色的汁液渗进皮肤的理纹里。
她坐落在石阶的最高处,闭上眼睛幻想着幸福的轮廓,博的温柔还清晰如昨,伸出手仿佛可以触摸。在这里她和博渡过很多个快乐而深刻的昼夜,这里是她和博爱情开始的地方。
一年前,薇养着一只身上有黑色和褐色班点的小花狗,取名为多乐。多乐是一只野性子小狗,除了薇谁也不认,薇非常喜欢它,每天放学后都会带它到广场里散步。这天,薇带着多乐来到广场,并没有与往常一样和它嬉戏,她独自一人坐在大石阶上,显得忧心郁郁。因为她的学业已快要进到高三阶段,父亲怪她把所有课外的时间都浪费在一只小狗身上,为了要她专心读书考取好的大学,要把多乐送给别人,新的主人过两天就要来领走多乐。
薇在这三年的成长中一直有多乐伴随着,她的喜怒哀乐都与它分享,她已把它当作是自己的闺中密友,自己的知已,而不是一只纯粹的小狗。要把多乐送给别人心里自然很不舍,但父亲从来在家里是说一不二的,她不得不听从父亲的安排。薇看着多乐自个儿在花从中嬉戏,一会扑蝶,一会打滚,非常可爱,她心里酸酸的,想着想着就掉下了眼泪。这时一个大男孩经过广场,看到薇一个人坐在大石价上哭鼻子,便走过去想看个究竟。小妹妹,怎么了,是不是东西掉了?薇一向是不会和陌生人搭讪的,但正在这个伤心的时候有人来关心,她象抓住了一根救命草,哗哗地把心里的委屈倒了出来。
男孩名叫博,留着短发,穿一件浅蓝色T恤,就象天空的颜色,俯下身来的时候头发上散发出一阵淡淡的香气,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把薇吸引住了。博是这附近一所中专的第三年生,其实他只比薇年长一岁,只是薇长得乖巧可爱,令他第一眼看上去感觉她是一个正上初中的小女孩。从这天起,博就取代了多乐在薇心中的位置,成为了她的听众,倾诉的对象。
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博学校的图书馆里,她要他辅导作业,传授高考经验,因为博这时已准备高考,而薇也准备升上高三了。这是一对可爱的小恋人,互勉互励,这个时候他们对彼此的心都是非常真诚的。
期末考试结束了,临高考也只有一个星期,薇一直没再与博见面,她要让他有充分的时间向高考冲刺。
薇请求妈妈教她编织围巾,她要编织一条有着天空蓝色的围巾送给博,因为学校的女生们都会送围巾给自己的男朋友,她们说围上了他的脖子就可以牵住他的心。
薇穿着嫩绿色的公主裙走到闹哄哄的大街上,挤了一趟公交车,再步行了15分种,来到一个专卖纺织用品的市场,市场内有各式大小门面的店铺,琳琅满目,薇看得眼都累了,但也找不到她感觉满意的毛线。最后她在角落的一间小店里找到一种蓝白相间,并串着小毛球的毛线,左看右看很是喜欢,买了两大捆抱在怀里蹦跳着往回走。想象着博收下围巾的高兴情景,她心里甜丝丝的。
分别
高考结束后,薇跟博来到他在学校后山所租往的房子,那是一幢破旧颓败的古老小木楼,走在木楼梯上会听到咯吱咯吱扭曲的声音。为了不打扰其他房客,薇把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轻轻跟在博后面。博没有回头,只是伸出右手向后摆了一下,薇快步跟上,把自己的手放进他的掌心里,内心充满幸福。
博穿着宽松格子绵布衫衣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眼睛很小但很明亮,他抱着吉它为薇弹奏,唱他自己写的歌。薇情深款款地注视博,侧着头微笑,内心已经被陶醉了。
他们在学校的后山上看城市,山下是被阳光照得白茫茫的公路,车辆象小甲虫一样来回蠕动。博抓一只大翅膀蝴蝶给薇,蓝色的翅膀纹理复杂清晰,大自然的美如此丰盛,如同一种幅油画,细细加工而成。薇轻轻捏在两指间,怕弄痛了它,放手让它飞去,她一直在笑,眼睛那么明亮,牙齿小巧整齐,像孩童一样无邪。
博如期地考上了上海一所知名的大学,薇为他送行,把亲手编的淡蓝色围巾递到博手里。薇说,冬天的时候你把它围在身上,就象我拥抱着你,等我吧,明年这个时候我也能考到你的学校去。天空慰蓝得刺眼,她昂起脸来看云,眯缝着眼睛,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丝丝缕缕地洒在脸上。
博伸手抚摸着薇倾泻在肩膀上的长发,撩起一搁凑到鼻子前,深深地呼吸,有清淡的茶花香气。你一定可以考取,我会一直等着你来。博吻着薇的长发,他们安静地偎依着,只想时间停止,地球不再转动,直至一生一世。
火车站里,候车室的地面满地垃圾,混浊的空间充溢首辛辣的烟草气味和喧嚣的人声。
穿过候车室来到月台上,他们十指紧扣,薇把脸深深埋在博的脖子里,她说,我会给你写信,去到给我报平安。
博感觉到脖子温暖而潮湿,轻轻托起薇的头,吻她的眼泪,吻她的唇,小傻瓜,我一到就给你打电话。博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给薇,我为你作的诗。
火车发出刺耳的长鸣,薇目送着列车远去,打开卡片,看到博刚强有力的笔迹。
天苍苍,路漫漫,心怀壮志寻路航,你的明眸如北斗,照我前路伴我航。
天涯高,海角远,诚心可待远归航,风吹浮云现北斗,可与伊人相斯守。
相聚
在学校里,博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从教室步行到图书馆只需要十分钟的路程,他习惯利用这十分钟来听音乐。耳朵塞着MP3,底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专心至致地走路。有同学向他打招呼,他点头微笑,从不寒暄。经过一排枝叶茂盛的杜鹃花,花瓣带着闪烁的阳光飘落到地面,博伏下身体,用手指粘起花瓣,用指甲挤压,带着清香的粉红色的汁液溢出来,渗到皮肤的理纹里,这是薇的习惯。
周末图书馆里总是坐满了人,但他总是能找到位置。雅丝是一个长沙女孩,每次都会在图书馆里给博留位置。那是一个恬静的女孩,拥有甜美的笑容,头发束成马尾搁在脑后,穿碎花裙子。有时候他们在校园的小路上散步,她知道关于薇的故事,因为她不需要博的任何承诺,所以他们一直平和地相处着。
雅丝说,博,你最近有些怪怪的,是不是得了网络综合症。
博笑,没有吧,我很怪吗?
有空多点陪我晒太阳吧,电脑看多了,人会变得呆板的。
他们在寝室楼下分开。博打开电脑,经常会收到薇的来信,信写得不长,简单的,不连贯的,零零碎碎的。
又下雨了,每到下雨天都特别想念你,你那里的天空也在下雨吗?我很怕打雷,我在想你的时候会掉眼泪,但是你看不到。 我们种下的火龙果长芽了,象一个可爱的小小婴儿,听说火龙果要很长时间才可以长成形,我会把它带去给你看的。
…
今天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一只小花狗,我以为它是我的多乐,我过去呼唤它,它并不理我,我知道多乐永远离开了我,你们都不在我身边,我是如此孤独。
…
今天开始填志愿了,我把你所在的学校填在第一志愿里,班主任建议我不要填这个学校,她说我考上的机会不大,如果考不上,其它学校也可能落空。但我固执地填上了。
…
我已经不再去广场的大石阶了,因为我要保证花更多的时间去看书,你看这还不都是为了你吗。
…
博,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但我想留到见面的时候再跟你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吧,我收到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博到火车站接薇的时候是和雅丝一起去的,雅丝执意要跟着去,她想尽快见到博喜欢的女孩。薇对雅丝的出现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因为博经常向她提起。
你是雅丝吧?你的嘴角很美,我喜欢你的笑容。薇主动拉起雅丝的手。
这种另类的赞美令雅丝感到意外,她打量着薇,五官精致得无可挑剔,脸上闪烁着青春的光芒,眼睛与博一样明亮,毫不掩饰地与人对视,眼神充满妖治。薇,你是一个妖精,雅丝在心里面说。
三人进入一辆黄色的计程车,薇坐在中间,把头轻轻靠在博的肩上,他们十指紧扣,沉浸于久别重逢的温馨里。阳光穿过树缝透进车窗里,象音符一样在他们紧握的手背上跳跃。车箱内回旋着哀怨的不知名的情歌,雅丝侧过脸去靠着窗边,路旁挤拥的楼群急速地向后奔驰,还未来得及看清楚就消失了,他突然意识到寂寞开始在吞噬她的灵魂,她知道从这一刻开始,博不再属于她了。
在图书馆里,雅丝心不在焉地翻着书页,她听到纸张之间摩擦发出寂寞的声音,窗外透过浓密的悬铃木看到一小块灰色的天空,听到远处隐隐约约的雷声,有零星的雨点打在玻璃上,象眼泪一样,在玻璃上爬出一道道不规则的痕迹。她把脸贴在玻璃上看,有一对情侣在雨中小跑,男生撑着衣服盖在女生头上,他们幸福地笑着。
雅丝照样会在这里为博留一个位置,但是博已经很久没到图书馆来了,他用所有的时间去陪着薇。雅丝第一次想念博,她对博的感情在黑暗中隐藏了很久,现在突然间爆发出来,她发觉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来自南方的男人,并开始妒忌起薇来。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最后形成一幅不停闪动的帘子,令眼前一片模糊,挡住视线的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假期里,博和薇去北京。在长城上昂望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温暖。他们把早已准备好的一把同心锁,锁在长城边上的铁链上,然后把钥匙掉到山脚下,大声对着群山说,我爱你!大山回应他们,我爱你!。他们热烈地拥抱,亲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此刻成了他们的爱情写照。
薇,遇上你,是上天给我的恩赐。博吻着薇柔软的头发,呼吸着发丝之间散发出特有的茶花香气。
老天让我们在一起,我们不再分开了好吗?薇说。
嗯,长城为我们见证。
放眼望去,群山连绵,有鹰在天空自由飞翔,柔柔的风令人感觉舒畅。我喜欢长城,喜欢北京,薇说。
博说,我们以后可以来北京生活,在这里拥有自己的工作,有属于我们的小屋,你是我最美丽的新娘。
还会有属于我们的孩子,薇说。
他们幸福地笑。 。 想看书来
再分别
一年后,学校要抽选十个优秀的学生到日本去作交换生,时间是三个月,博是其中之一,而推荐博的教授则是雅丝的父亲,他是这所大学里有名气的教授,博是他的得意门生。雅丝得不到自己父亲的推荐非常不高兴,她更希望的是和博独处,这是很久都没发生过的事情了,那怕是安静地望着博也好。
在雅丝的软硬兼施下,身为教授的父亲于同意把她推荐上去,条件是在一个星期内要把那本厚厚的日文小说完整翻译出来,这样做可以使她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学习大量词句和掌握各种语法,也是一举两得了。
薇去为他们送行,在去机场的路上她纤细的手指一直裹在博宽厚的手掌中,在将要入闸的前一刻,她把手抽离博的掌心,双手拉着起雅丝的手说,雅丝,你要帮我看着博,他象个小孩子,不懂照顾自己。这是她第二次握着雅丝的手,然后她和博拥抱,微笑着目送他们转身离去。
其他一起来送行的同学和老师相继离开了,薇绕过候机室来到空地上,隔着用铁丝网制成的墙,一直看着博所乘坐的飞机离去,直到消失,最后只剩下一片寂寞的天空,寂寞得没有一只鸟儿飞过,猛烈的阳光照射令她感觉眩晕。
离开机场,薇散步来到广场的喷水池旁,看见一个男人蹲在那里用面包喂鸽子,他的头发有点卷,刚好盖着耳朵,穿宽松的褐色T恤,白色灯蕊绒裤子,阳光的照射使他眯缝着眼睛。他发现有人在看他的时候抬起头来,原来他的眼睛可以睁得很大,他对薇说,要不要来试试,然后把剩下的半个面包递到薇面前。
我……可以吗?薇发觉自己失态了,慌张地低下头。
当然可以,来体验一下被鸽子亲吻手心的感觉。
薇接过面包,半蹲下来,小块小块地撒到地上。
他说,你可以放在手心上,不用怕的。
薇照着做了,鸽子的动作很灵敏,轻轻一碰就把食物叼起来。它们是温柔的,轻轻触碰在掌心上,仿佛博的手指滑过,不留下任何痕迹甚至有温暖的感觉。谢谢你,我要走了,薇站起来说,微笑地看着男人的脸。
这么快吗?如果没有别的事可以去我那里喝杯咖啡。
薇依然微笑地站着,她的沉默表示同意。
跟着男人穿过广场,来到转角的路口,咖啡屋的名字叫做浓情蜜意,屋内空间不算大,装饰得很精致,红木制成的小圆桌靠着墙边摆放,每张桌子配有四张带有精致浮雕图案的红木椅子,小吧台后面的橱窗陈列着各式咖啡豆,还有奇形怪状的酒瓶,里面是五颜六色的液体,小吧台顶部倒挂着晶莹闪亮的酒杯,有个男孩子拿着雪白的绒布在拭擦玻璃杯,客人们悠闲自在。柔美轻盈的音乐充满整个空间。
我喜欢这里,不同于别的酒吧,薇说。
酒吧是充满颓废气息的,我这里是咖啡屋。
我叫薇,薇伸出手正式介绍自己。
我叫杨飞凡,大家都叫我飞。
薇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下,提出要尝一下爱尔兰咖啡,因为痞子蔡而使薇一直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