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九晚五-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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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险恶,可怜我也不得不学会明哲保身。
妮可和靓坤拍拖时间不长,在场的人除了妮可的组员,可能也就我见过他。妮可把他逐个介绍给大伙,靓坤很老到地跟大伙握着手,还掏出名片来发,连我也不例外,我乐得当第一次见他。
艾米凑到我耳边小声说:“头儿,你说Nico这个男友像不像个缩水版的吴镇宇?”
我笑笑没出声,心想可不是吗,按妮可的说法,他要不是这副尊容加上有点沙哑的嗓音,他的朋友也不会送他“靓坤”这个外号。据说靓坤现在经营着一家做专业美容线产品的日化厂,生意做得挺大的。广州女孩都比较现实,挑男友既讲心也要讲金,妮可自然毫不例外。
有好事者拿着名片啧啧称赞,怪不得妮可拒绝那么多追求者,原来有个这么气派的老板男朋友,准备什么时候请我们喝喜酒啊。
靓坤搂着妮可肩膀,笑哈哈地回答:“我是随时恭候着,只要妮可点头,哈哈。”
妮可倒也不忸怩,大咧咧地说:“明年再说明年再说,放心,到时候不会少了你那份贺礼的。”
大伙便哄堂大笑起来,气氛变得热烈。丽莎坐在Twins中间,皮笑肉不笑地喝着茶,令人明显感觉到她的不快。
我听同事们暗地里讨论过,说丽莎的老公是个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长期在外忙工程。二人聚少离多,感情不是很好,结婚多年也没有小孩。所以丽莎才喜欢下班前开会,没事耗到###点不走扮勤奋,其实是无处可去。
像她这种缺少爱情滋润的老女人能不变态吗?!
妮可如是说。
04
眼前的众生之相让我感到十分无趣,我决定去外面看看还有什么能吃的。
虽然K Buffet在广州并不算新名词,朝歌的自助餐还算是这么多K场里品种最丰富的,我试过有两次还在这里发现有三文鱼等日式食品,味道颇为正宗,材料也极为新鲜,让对此一向挑剔的我也大感意外。
不过今天似乎没有这等幸运,我在自助餐区转了一圈,食物已经被拿得七七八八,最后我只好装了点蔬菜沙拉和一碗银耳糖水打道回府。
端着托盘刚走出餐区,我听到旁边有人叫我,转身一看,竟是Mastons的司徒锦伦。他正惊喜地看着我:“真是你!你也来这里唱歌吗?”
签下Mastons的猎头协议后,我除了留了两个难度大的职位给自己,其他大部分让嘉雯来具体跟进,平时跟司徒锦伦电话沟通居多,虽然也熟络下来,但见面却不多。
他今天虽然没有打他那招牌的卡通图案领带,却依然穿着整齐,质地良好的名牌西服,衬衣裤子都熨烫得十分挺括,看来多年外企浸淫出来的穿衣习惯真是深入骨髓。
我告诉他,今晚我们部门出来Happy Hour,嘉雯她们都在,问他要不要过来坐坐,我们老板可是一直都想跟你见上一面。
司徒锦伦居然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他招呼旁边的侍应生帮我端着托盘,示意我带他到我们的K房去。
我心下暗喜,其实邀请他我是有私心的,我一直都想找机会让他跟丽莎见个面。事缘我去Mastons谈合同那次本来丽莎是要和我一起去的,却因为临时有事无法分身。她没想到我一次就把合同签了回来,似乎对没有理由再接触客户感到十分遗憾,还专门打了个电话给司徒锦伦,说自己是我的上司,很感谢Mastons对MMI的信任和支持云云。 。。
朝九晚五 第十二章(4)
丽莎一向很在意对客户资源的把控。所有猎头部的大客户,她都会定期制造机会跟他们打打电话,吃吃饭什么的,确保对方都买她这个MMI GZ的猎头部一把手的账。她从来不插手具体业务,也不关心我们的操作过程,或者什么行业前途。她的眼里永远只有那些数字,脑子里装的也永远都是客户的HR姓甚名谁,以作为日常炫耀的资本。当然如果能熟到她能挂在嘴上称兄道弟就更求之不得了。
认识她越久,我就越迷惑,难道做经理的,关注点就真的和我们这些小喽啰不一样到如此地步吗?看来,我也只有为他人卖命的分了。难怪维维常说我不是政治动物,早晚会被这些职场精英们啃剩了骨头。
上次江川集团一单的无法介入已经让丽莎耿耿于怀,我可不想因为Mastons让她再次对我深怀戒备,这次跟司徒锦伦的偶遇,真是天赐良机。
我赶紧领着他走到我们的K房,把他一路带到丽莎跟前。
丽莎也是老江湖,见势已经迅速站了起来,一边向司徒露出职业化的微笑,一边询问地看着我。
“这就是丽莎,你们之前通过电话的。这是Mastons的Warren,我在外面刚好碰到他。”
我分别对两人做了介绍,Warren是司徒锦伦的英文名。
丽莎脸上马上堆起了笑容,跟司徒握了握手,相互交换了名片,并招呼司徒落座,旁边的贝蒂马上给司徒倒了杯红酒。嘉雯和艾米平时跟司徒接触最多,这时候也凑过来跟司徒打招呼。
司徒全程一副好莱坞明星的做派,面带三分笑,举止优雅。他看着我的麾下大将们,半开玩笑地说:“艾米我见过,嘉雯是电话通过几次但没见过人,想不到都这么年轻漂亮。”然后又用手点点我对丽莎说:“看来你们MMI都是粉红兵团,而且藏龙卧虎,你这些下属个个都很能干啊。”
丽莎“哪里哪里”地应着,刻意的笑容十分虚假。
司徒锦伦跟丽莎聊了一会儿,又转过头来跟我说话。我想跟他说说这两天项目的一些进展,他摆摆手说:“No business after work(下班不谈公事)。”我只好笑笑作罢。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道:“对了,我本来是陪几个外地朋友来唱歌的,他们对这里兴趣不大。又听说广州的酒吧文化做得不错,正想换个地方坐坐,你有没有好介绍啊?你知道的,我一直在国外,来内地的时间很短,什么情况都不了解。”
我想了想说:“环市东路上沿线就有好几家酒吧啊,有大篷车、大象堡、木子吧、墨西哥和BOSS吧,听说是外籍人士聚集较多的几家,虽然我没去过,口碑好像不错。另外,再往西过去一点的华侨新村里也有几家挺有特色的,中国味浓一点,你们也可以到那里找一家。”
他突然凑近我道:“不如你带我们去吧,我们都不熟路。”
我尴尬地看着他:“华侨新村离这里很近的,非常容易找。再说,”我指了指周围,“你看我这公司不还有活动嘛,我的老板都在,不好走开的。”
他闻言眼珠一转,突然转过身去,大声对丽莎说:“Lisa,would you do me a favor(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没想到司徒锦伦居然来这一招,我顿时目瞪口呆。
他一脸理所当然,对丽莎说:“我今晚有几个朋友从外地过来,想去看看广州有名的酒吧文化,我想让Yoyo给我们当个向导。你看能不能借你的爱将一用啊?”
丽莎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我,见我一脸尴尬,又看看司徒锦伦,不得不说:“好啊,年轻人都比较熟悉这些。Yoyo你就带Warren的朋友去玩玩,顺便尽尽地主之谊嘛,呵呵。”
我的大脑瞬间短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丽莎这个贱人,居然顺水推舟,这么容易就把我给卖了!
骑虎难下,我只好叫上艾米做伴前去。艾米喜欢热闹,性格开朗,又比较能来事儿,有她在我心里似乎踏实点儿。
司徒说的外地朋友原来是两个房地产投资商,年纪偏大的那个是大连来的,还有一个中年香港人带着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孩。一行六人分别开了两辆车驶向华侨新村。
我和艾米坐在司徒的黑色别克里,那两个男人和女孩开着另一辆本田雅阁,我隐隐觉得有些奇怪,但说不出怪在哪里。
05
广州的酒吧文化很难定义。有人说或许这就是广州的特性,因为这里本来就是一个包容万象崇尚模糊的城市。广州的酒吧街大致分为三区,分别是环市东路一带、沿江路酒吧街和芳村白鹅潭酒吧街。
朝九晚五 第十二章(5)
白鹅潭一带是这两年政府规划新建的,位于珠江边上,带有上海滩风味的欧陆风情酒吧街。我没有去过,据去玩过的朋友回来说,那里的建筑和景致十分迷人,但里面的各色酒吧品味都差强人意,可能是刚开发不久所以不成气候,需要市场培育过程。
沿江路酒吧街规模氛围比白鹅潭成熟得多,那里的酒吧大多为迪吧,装修新锐时尚,适合潮流人士光临。BABY FACE便是目前沿江路人气最旺的蒲点之一。
至于环市东路一带由于是广州最早的高级国际商务区,各式酒吧、夜总会应运而生。虽然这些年天河CBD的崛起,分薄了环市东不少商业气息。但遍布环市东路、淘金路及华侨新村的各式酒吧却已经形成规模和影响力,成为了广州酒吧的发源地。其中华侨新村里的酒吧更是广大专业蒲友心中的情意结。这里曾经是广州早期的高档别墅住宅区,所以里面的酒吧都是由一幢幢独立的花园式别墅改装而成,面积大不在话下,而且每个酒吧都会划分出特色不同的区域,作为Show吧和音乐吧,适合不同品味爱好的人士,除了可以感受酒吧内闪耀的彩色灯光和强劲音乐,欣赏酒吧乐队及各类舞台秀外,也可以与朋友到酒吧的外花园静坐小酌,享受静谧时刻。
司徒锦伦他们停好车,沿着PEACE ROAD、CHINABOX、路点吧、星吧、枕木吧、闪动领域等一路看过去,最后选了CHINABOX。
我偷偷吁了一口气。
他们选得真好。要知道CHINABOX左右两家酒吧,PEACE ROAD和路点,里面的老板和酒保跟我都认识。PEACE ROAD是因为当年和莫然他们组乐队就在那里驻过场,路点则是因为老板是罗杰的死党,我常跟着罗杰去,混了个脸熟。我可不愿意和司徒锦伦这一帮人出现在熟悉的圈子里。
我们走进CHINABOX,一楼是Show吧,舞台上正在开秀,一个印度女郎正在大跳草裙舞,性感撩人。侍者把我们带到了二楼卡座,一楼已经满座了,那个大连老板对此似乎颇为遗憾。
二楼有乐队歌手在表演,比一楼感觉缓和,刚坐下那个香港人便征询了一下司徒和大连人的意见,要了两瓶芝华士,一个果盘和几份小吃。跟着香港人的那个女孩子一看就是跑惯夜场的主,倒酒抽烟的姿势都很纯熟,她和香港人一直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大连老板逐渐放松下来,随着乐队的鼓点摇晃着,还逗艾米玩大话色。年轻人经常出来玩,艾米很放得开,输了喝酒都是一口闷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虽然酒里兑了些许绿茶,但艾米这样喝也挺吓人的。我趁别人不注意跟她耳语:“别逞能哦。”艾米眨眨眼跟我说:“头儿你放心,我喝不醉的。”
真看不出来这小女孩这么能喝。不过也不出奇,女孩子要么不能喝,要么千杯不醉,干倒一片。我见过好几个这样的女孩子,据说这种人体内的转氨酶含量特别高,酒精对她们根本不起作用,顶多膀胱难受点儿。
我的酒量一般吧,除了白酒不能碰,别的单喝一种酒还能撑几轮,如果混酒就比较惨了。但凡喝了啤酒又喝洋酒、红酒什么的,我都会一醉不可收拾。运气好的情形是吐个胆朝天然后睡死过去,这是比较乖的时候。但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发酒疯,跟吃了兴奋剂一样亢奋,到处扯人说话聊天,大嚷大叫,极尽折腾之能事。罗杰的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我咬得鲜血淋漓的。维维和Cat则见识过我大醉后不肯坐车,非要从车上跳下来,站在三更半夜的广州街头大背英文诗,声情并茂。
我的这些行径把这帮朋友都吓坏了,从此去夜场都坚决不让我混酒喝。我对自己醉后的行为大都概念模糊,见他们言之凿凿心有余悸的模样,也只好信了几分,从此多加检点。因而这一年来,酒之微醺的状态我一直保持得很好。
But,今晚的事态却有点意外,有点绑鸭子上架的味道。
司徒锦伦来了酒吧之后跟换了个人似的,眼神变得很暧昧,语言动作都轻佻起来。他挨我坐得很近,说话时喜欢凑到我耳边,还时不时把手放在我背上。我再笨也不可能看不出他的企图,想不到一个堂堂跨国企业的老总,也是个资深职业经理人了,行事居然这么不知轻重。 。 想看书来
朝九晚五 第十二章(6)
我有些恼怒,可是转念又突然想起戴安娜形容司徒锦伦的话。她说司徒锦伦风趣幽默,行事虽然比较洋化,不拘小节,人还是值得信任的。
如此说来,是要我不要把他当成中国人看,像他这样长期在国外生活的人,思维方式早已被西化,在他看来这些你来我往可能只是正常的成年人游戏,并没有什么不妥。
这样想来便觉得理智上舒服了些,尽管感情上依然十分排斥,看在他是我的客户分上,我只好选择耍太极。我尽量保持着彼此之间的距离,对他的小动作能避则避,对他许多挑逗性的话装聋作哑。他对这些毫不在意,依然絮絮叨叨地跟我讲他在国外的生活见闻,他的经历和成就,甚至大谈他澳洲家里养的十几匹马。
我微笑着,做出聆听的姿势。
我突然发现原来我潜意识里总是愿意把他固化成很老成持重的职业经理人模样,并没有真正记住他的长相。其实客观来讲他长得不错,轮廓深邃,五官立体,浑身散发着专业成功人士的成熟风度。但是我严重怀疑他其实是个混血儿,因为仔细观察下来,他的瞳孔是浅褐色的,皮肤白而粗糙,头发也有点呈棕灰色微卷,这些特征都多么的外国。
一个外国人!这个发现让我内心对他的殷勤更添了几分抵触。
06
一晚上下来,司徒锦伦喝得有点高了,看我的目光越发深情,灼热而长久。我莫名地感到一种被剥光了衣服的屈辱感。
艾米却是很快就跟那大连老板混熟了,说话开始随便起来。我听到他们在玩猜枚的时候说输了怎么办,大连人说你输了要陪我吃消夜,艾米则说你输了给猎头单我做。
艾米这女孩子不简单,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