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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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焰与其说讨厌更不如说是憎恨。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快高考前,火焰如我所愿一直没来烦我,虽然感觉空落落的,但我相当快活的度过了几天清静的日子。也不知哪天,他一哥们儿很愤怒的跑来找我没头没脑的冲我咆哮:张一菲,你还别他妈真把自己当根葱似的。火焰压根儿就没真喜欢过你,他只是耍你罢了!然后竹筒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把所有事儿托盘而出……我当时就像掉进了冰窖一般,那个心凉。大脑像是被掏空了似的一片空白,我只记得最后我问了他一句:请问您是火焰的爷爷吧?那哥们儿差点没因这句话掐死我,好在在这之前他先咽气儿晕过去了。
第二:经过那次事件,高考过后我就把火焰的手机号码给删除了,自己也换了个新号。这样一来我就会忘了他给我带来的所有伤害,我想以后我们之间也不可能再有什么故事了,因为他也不在乎我。他会很容易的把这些事儿统统忘掉,而我却不知道这份伤害我还要背负多久。可暑假的时候他竟给我打来电话!让我不无惊讶,我换号后不曾与任何人联系了。他真间谍!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什么是最绝的爱,我是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特实诚的就去找了,我跟所有人讲什么是世界上最绝的爱,别人都骂我变态。
基于上述两点,我完全有理由恨丫一辈子!所以我不会再相信火焰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这样了,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放过我呢?如今又跟晟开蛇鼠一窝,我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窒息感。或许这才是我痛苦的开始。
火焰,你丫是一什么投胎转世的*啊!
为你而歌(3)
去学校报名的时候,我惊讶得目瞪口呆——火焰果然跟我同班!这个事实让我难以接受到有点儿找不着北。自从他那世上最绝之爱的理论被我推翻后,我向来是把他的智商当成3岁小孩子看待的。所以我感觉此事定有蹊跷。
终于他在报名结束后赶到学校,在我的一再威逼下他不装诸葛亮,如实招供了。
事实是这样的。他暑假那天应晟开的邀请来学校参加乐团资格考试,无意中看见了分班名单上有我的名字,刚好校乐队的经理人也在,听火焰聊到我也就饶有兴致的聊了起来,火焰就问有什么办法能调来跟我一班,那经理人添改分班表时就如同她笑的那般轻松搞定了。
我听得有点儿大脑积水,这也忒邪乎点儿了!那经理人难不成是校长的七大姑八大姨?火焰睨我一眼,说人家是本校大二的女生。我就寻思那女的怎么就有这个能耐,寻思来寻思去觉得问题肯定出在火焰那边——丫一定又勾搭人家来着!就他那双眼,再能革命的女的见了都得歇着。
在平时,他会对此供认不讳。可这次却强烈抨击我,说问题可能出我这儿,那女孩喜欢我。这也忒他妈造谣了!想我自变性以来一不招猫逗狗二不拈花惹草,纯正的规矩小生,天下人要都跟你火焰似的那还了得!我赶紧为自己辟谣。火焰说那女孩儿不喜欢我也绝对认识我,并对那女孩的外貌大体描述了一遍——身材瘦小,不漂亮,有气质,容易相处。
我想火焰是不是该补个觉了,撒谎也该找个好点的理由。我要求并不高,只要能骗过4岁小孩的智商就能骗过我。
我姐打电话来叫我去报一下校乐队选拔赛的名额。火焰叫我报完名学校校门见,我姐、 如尘和FAIR的成员都在,特意强调他那个浓情蜜意的女朋友兰草也在外面等他。说是要跟我们一道去酒吧。我怕他又恶心我就紧赶噎他一句:“可以啊,你要不怕我把你女朋友抢过来的话,带上也无所谓。反正出走喝酒的都是男的,把她弄哭了可没人管。”他听罢,立刻跟我横眉冷对,硬邦邦的抛出一句:“不怕死的话你倒来试试!”
试就试,玩音乐的人除了缺德外啥都不缺,按说这点火焰比谁都清楚,他缺品少德可是出了名的。怎么就没这点自知之明呢?所以我认为让兰草一个人回家比跟火焰去酒吧更安全。
火焰走后,我迫不及待的跑去艺术楼二层的校乐队经理办公室,倒要看看我的那个绯闻女友是哪个庙的和尚……错,是哪个庵里的尼姑。那个经理不是个女的吗?好办,我只要稍秀一下我的俊脸——大好前程尽在眼前!想到这儿,我的步伐迈得更加豪迈了。
来到校乐队经理室,我轻叩几下门,礼貌的问:“有人在吗?”
里面应声回应一句:“请进。”
听声音果然是个女孩。我推门而入,看见一个身穿休闲装的女孩,带着明媚的笑,简洁的黑发下一双灵动闪烁的大眼睛,阳光浸透到她的笑容里更显得她的朝气蓬勃。
“水仙?!”
看见她被阳光洗过的笑容几乎不经大脑思考也知道此人是谁。只是我仍不免惊讶,今天是不是招邪了,怎么竟碰见熟人啊?初中的挚友都见着了,看来我今天得低着头走路,没准我能碰见我的知交——谁让我跟钱最熟呢!
说起水仙,初中时就爱粘着我。按说我俩的个性反差很大,一个南极一个北极,根本玩儿不到一块,可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我俩愣是好的没挑,性别在相反一下整个一对金童*。可世事难料,在初二学期末水仙就因学习成绩优异提前去高中闹革命了,从那时候起我们俩老死不相往来的失去了联系。
我不是个会采取主动的人,再要好的朋友一旦断了线或是分离了,我都会活的很有滋味,即便想了也不会跟谁联系一下,哪怕是别人先跟我联系。不过一般情况下我都处于人间蒸发状态,典型的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懒惰成性。更难能可贵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阔别多日重逢后我仍可以毫无隔膜的跟老朋友胡侃。
意外的,水仙走后,我开始寻找起水仙的下落,这完全有悖于我的处事儿风格。但寻找了一段时间仍是杳无音讯,我也就放弃了。我相信缘分这种东西,命中注定的缘分不能强求,有缘分,自然会见面。
果然,时隔三秋,地球儿的自传又使我们相见了。
“一飞哥!”水仙还是三年前那个莽撞的小丫头,扑过来抱着我这个劲的欢蹬。
我敛住兴奋,推开她说:“怎么三年不见在这儿看见你了?”
“惊讶吧!”水仙挺直腰版冲我吹嘘,眉飞色舞中还略带点儿神秘。
“岂止是惊讶,你都快吓死我了!怎么还当上校乐队经理人了?”我斜了一眼铜门牌上的红体字,末了又很没溜的溜出一句:“够能蹦蹬的你!”
其实,我想说够能混的来着,基于水仙是个女孩才没这样说。水仙一听这话茬,刚刚那股神气劲立刻垮了台,噘着半大个小嘴嘟囔一句:“一飞哥,才三年不见你怎么变这样了,跟上海小瘪三似的。”
“失望了?我就这么一个人,习惯就好了。不过看你接受能力也挺强的,一口一个哥改的倒挺快。”我见这校乐队经理人是水仙,便毫无禁忌的坐在办公椅上,翘着二郎腿,整个重力全倾压在了椅背上,带着玩味的笑戏弄道。
“行了,一飞哥!我没想到你换了一张皮连心都变坏了。你整个就是一个流氓!”水仙说的双颊通红,像是真生气了。
见状,我连忙哄她:“好了,多大点事儿。瞧你气的,我开玩笑的。”
水仙的脸色旋即多云转晴。她就这一脾气,惹生气了当时哄两句就没事儿,小脸儿变得小人书似的。最后我们聊了各自这三年的多舛遭遇。听水仙叙述,她中考毕业后进了一所市重点高中,她父母听后甚为高兴,为她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条件,不惜搬到了离水仙所就读的学校附近。原本跳级考试对水仙来讲就已经是一个具有难度的挑战了,学校里又是人才济济,加之她父母对她无限的期望让她倍受压力。从此便心无旁骛,一心想着考学。可能是她中考的那次跳级考试预支了太多的精力与实力,高中就开始急速的走下坡路,越是努力越是失败。用她的话就是:心有余力不足。渐渐地就在这所人才殿堂中落了单。万般无奈下来了她舅舅开的这所二流大学。
听了她的讲述,我倍感造化弄人。突然想到开始问她的问题,就又旧题重谈,问:“你还没说呢,你对音乐一窍不通怎么当上校乐队经理人了?”
此时,水仙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神秘的一笑说:“打算帮你啊!”
“帮我?!”我有些哭笑不得:“就你?”
“我怎么了?你别太小看人了。我听说了,你高中时带领的乐队以“垃圾乐队”著称,你还想狡辩吗?”
“听火焰说的吧?”我蓄着一口恶气问。想我那时再怎么垃圾也不可能闻名到上海,撑死了北京市!除了火焰那张三八嘴还会有谁?见水仙点头,我可悲的想哭。火焰果然是我的心腹,照他那宣传速度,估计明儿个我的大名就该家喻户晓了。
面对这个事实,我无法辩解,只能一忍再忍问:“然后呢?”
“然后我听说你要来我舅舅的学校搞音乐,我极力的争取校乐队经理人这一职务,晟开今天已经把比赛的整体形式跟我谈好了。我再透露给你,你加紧练习一下就一定能进校乐队名额。”
我吃惊的看着站在我跟前的水仙,错愕得说不出话。水仙见状又补上一句:“放心,晟开没认出来我是谁,也没对我产生怀疑,万无一失啦!”
顿时,我犹如被谁狠敲了一记闷棍,耳鸣眼花。水仙变了,纵使她这么单纯无邪的女孩也随着社会的叵测而变得污浊了,我不知道是这世界可悲还是水仙可悲,反正我是挺为自己可悲的。
我叹口气说:“水仙,我明白你的好意,谢谢你。但我接受不了你的帮助。如果你真的想帮我的话那就祝福我吧!我报完名了,还有事儿先走了。”
留下话,我头也不回的甩门而出。水仙的话一遍遍的撞击着我的自尊,我不怪她,她只是为了我的梦想。我只能怪自己太他妈没出息,让朋友受着良心的谴责来帮我,那份嗟来的恩赐于我,只会让我耻辱,让我自责,让我心中唯一的自负也变得销蚀殆尽。我仿佛看见了我姐、如尘、方舟对我投来鄙夷的目光和他们退避三舍远离我的背影,包括晟开恣肆无度的讥讽,纵使我以后多飞鸿腾达也会是永远矮他半头的败者,他会点着我的脑门儿说:“够牛逼的!到哪儿都有为你开后门的后台,真是条条大道通罗马,别管背阳背阴。”
“师傅,你取经去了这么慢,外面一帮人都等你呢!”不知何时,方舟急匆匆的朝我这边走来,他到我跟前站住,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说:“想什么呢,癔症了?”
我挡开方舟的手问:“方舟,你说我垃圾吗?”
“够垃圾的!”他肯定的点点头说。
妈的,这小兔崽子也忒他妈实诚了!怒火中烧下,我揍了他一顿。
为你而歌(4)
出了校门,我远远的看见我姐、如尘、晟开和火焰都在,还有两个女孩子。不用问,里面其中一个是FAIR叫蓝天的主唱,一个是火焰的女朋友兰草。想也不用想的,那个穿白衣的是火焰的女友,俩人腻歪的……而我姐正和如尘谈笑。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孩应该是FAIR的贝司手和秀也了,晟开看见我们就挥手叫我们快点儿,我和方舟也加快脚步赶了过去。
晟开介绍他的乐队成员给我们他先指着一个长发女孩说:“这位是我们乐队主唱蓝天。”既而又示意我们看那个陌生男孩“他是贝司手和秀也。”
我不等晟开介绍我给他们认识便先发制人很主动的和他们一一握手道:“你们好,我叫张一飞,这是我乐队鼓手方舟,请多指教!”
话毕,所有人都惊异于我的过分主动和热情。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我又捅捅方舟,示意他与蓝天、和秀也一一握手。
我特别留意了一下晟开的反应,他正一脸下不来台压抑着怒火黑脸白眼的瞪着我呢!我抬头——望天。因为我实在很讨厌被他介绍成我是他的兄弟,或是他任何一层关系上的人。哎呀,这天咋就这么蓝呢!
直观上看,蓝天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古典美女,如墨的黑发瀑布似的直铺下来。蓝白调为主的套装胸前一副不知是什么玩意儿的抽象画,卡其色的棉质低腰裤,化着淡妆,带着大耳圈,虽是时尚却掩盖不住那股古典气质美,我不由用余光瞟了一眼跟如尘侃得忘我的我姐。咱且不说身材瘦的像猴,一脸菜色,就是人一旦没了气质……哎,我姐真不该跟蓝天站一块。
FAIR的贝司手和秀也给人一种很大方的感觉,不拘小节,怪异的短发,满耳朵的耳环,穿着时尚、前卫,一看就是走在流行最尖端的主,很有贝司手的气质。我又斜了如尘一眼,跟个奶油小生似的,说时尚也落后,说帅也不俊,说有气质也垃圾,如尘啊如尘,你还真是人如其名,往人堆里一撂就一普通人,真够欠的!
他们的确是比我们成熟和优秀好多,但我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感。晟开、和秀也、蓝天、火焰他们四个人是怎么做乐队的?
冥想中,忽听得火焰诈呼一声:“哟!这不是张一飞吗?”
他这一诈呼不要紧,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投向了他,丫也不怕众人的目光把他烤焦了。他火焰何许人,最会哗众取宠,见大势所趋,紧赶着招呼一句:“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不知道?失礼失礼,来介绍一下,这是鄙人不出厅堂的内人,兰草!”
说话间,他连忙把身后的兰草推上前来,说:“来,问候张少爷!”
妈的,我真想抽死个丫挺的!他这一番表演,摆明了是在戏弄我。他先佯装没看到我,再吸引众人焦点,继续装疯卖傻地跟我招呼。无形中体现出我是如何被人忽视,如何受人奚落,如何的微不足道,最后还跟我扯上官词了!如果说晟开是那无能的刘禅,我是周瑜,那火焰完全是替晟开出气拔愤的诸葛亮,迟早会把我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