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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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张一然
Alone——张一然
我和张一菲是一对姐妹,亲的!我排行老大,她是老二,下面还有一个小我四岁小一菲三岁的弟弟,他叫张一天,亲的!
每每有人问起我家庭的情况,我都会强调一句——亲的!外人都会不耐烦的来一句:拜托,不用强调也没人说你们不是亲的!
我也不想这样,但还得强调一句——真的!
说起来使我的这种良好品德培养出来是有出处可寻。对于我的妹妹一菲,自从我有思想开始,记忆深处就是日复一日的关公战秦琼。那仗打的昏天暗地,在我眼里她不是盏省油的灯,而她给我的评价也就是个十恶不赦的专制恶魔。用她的话就是:丫商纣王准跟你当家子!
很多时候,她都打不过我,跟我玩儿阴谋。有时被我打的挂了彩,涕泗交流,愣就不擦,放任鼻涕眼泪咆哮着滚滚下流,然后我爸妈下班归来替她出气拔愤。那时她就装得特无辜,跟个窦娥似的。可我分明看见丫躲在大人的背后跟我又吐舌头又瞪眼,并且那把鼻涕不知何时已被她擦得干干净净,我甚至怀疑丫是不是属雷公的,干打雷不下雨。那时我就已经明白什么叫保留现场了,听着我爸妈一通地数落我,我跟着和尚似的在心里默念:张一菲是你妹妹,亲的!
如今,我们已然长大成人。不说栋梁,起码也是个大学生了。我弟弟张一飞也已满19岁,即将升入同我一所学校的大一新生。我最小的弟弟张一天16岁了,在某高中就读。
或许有人问我“妹妹”为何叫成了“弟弟”;或许有人会问我“菲”为何变成了“飞”;或许有人问我跟他的战役是否还像我贫的废话一样的没完没了;或许……
不管或许什么,我都可以一一的为大家作答,就从我20岁以前说起……
很小的时候,从我祖爷那辈起我家就是全村数一数二的穷。没错,我是从一个穷乡僻壤的沟儿里爬出的娃,所以我从不敢奢望自己能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就更不用提富豪了。就是这样的家庭,我们家愣要了三个孩子。那时的重男轻女思想在人文文化落后的乡村根本不叫做问题。*后计划生育在全国角角落落普遍施行,为了要个儿子,又逃避超生所应受到的惩罚,我妈从一个孕妇愣变成了女超人,上能飞天下能入地中间能翻墙。所以说一菲和一天是在世俗所不容的被称为“仁道主义”的社会中降生的。他们的名字也是我妈取的,一飞那时的“菲”就喻意着飞翔的飞,外人听起来很有文化的俩名儿,在我妈的解释是:想我怀他们那会儿又飞天又遁地的,我容易嘛我!我反复啄磨了一会儿,也是。
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他们一个个横空出世那声呱呱的啼哭,最终没能逃脱村支书的顺风耳,罚款一交,原本家徒四壁的我们更是穷得跟个闹饥荒的灾区似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现在想想都他妈凄苦得想掉泪。
就在这朝不保夕的危难时刻,我爸毅然扛起了整个家庭的生计,进城来到建筑队帮人打苦力。那时我爸是个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农民,尽管如此,他的思想很积极。自那以后他一直勤学苦读,卖力挣钱,那时我家也得到了街坊邻里、亲戚朋友的接济,饥荒拉得长城似的。他常说:救济救不了贫,我要以自己的肩膀扛起整个家!着这我爸那身的小骨头小肉,那个苗条。说真的,我还真有点担心……
从此他真的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的打拼了。他是个认真起来就专心致志的人,画起图纸来别说是言语一句,就是动一动,抬抬头都没有过,真正做到了心无旁鹜。身为一个男人,他上扛老下带小,又工作又学习的确很累很累。
最终他的努力没有白费,从农民工到工程师;从经理到董事长。我爸跟世界接轨的时候我已经九岁了,也就是说他为如今的成功奠定了九年的基础。
那年,他接家人搬迁到了城里,瞻仰着那幢只在电视里才见过的无比豪华的别墅,我有点儿找不着北,然后我听见我爸气壮山河的吼一句:这就是我们的新家!
看着他荡在眼角的泪水顺着褶皱如同沟壑的脸颊划过,我仿佛悉数了他这九年里艰难走过无数的沧桑。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看见他落泪,可他的形象却在我心中刻画成了一座嵬嵬的大山,一生难忘。
我想,我们可他妈算有钱了!
几年里,我和弟、妹一直住在乡下,野惯了。突然圈在城市这如同魑魅的城市里生活真让人抓狂。所以有事儿没事儿常往乡下跑,撒野到了一定的极限。那时我爸很反感我们这种行为,不年不节的从不主动带我们回乡下,我们常为此跟他大哭大闹,也因为水土不服而生过几场病。我妈看着心疼,也曾软了话跟我爸商量过不如送乡下多住些日子。对此,他都无动于衷,把这些棘手的问题全抛给了我家保姆,因为他是个大老板,公司的事总忙得他分身乏术。
我很清楚他是想让我们三个尽快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毕竟我们以后人生的重心是城市,又是身份不同的贵公子、贵小姐。由于这种身份的极度转变,我们的性格也变得显外的极端、偏执,俗称——抽疯!
而任何人的生活方式都有它可以宣泄穷极无聊的契机,我们也无一例外的找到了可以完全释放野性的那个切点——摇滚音乐!
没错,这种酣畅淋漓的东西是一种纯粹,我们三个终于结束了无休无止的战争,找到了共鸣。开始不断的接触各种音乐,不分国界、类型,挖空心思地淘歌,也买那种非法进口的打口磁带、光盘,一听就是四年。
在我妹一菲升初一,刚满13岁生日那天,我爸送她一把价值20多万的手工吉它。哇靠!忒离谱点儿了!我在那一刻感觉自己的血压“噌”的就顶上去了,从那之后,我连着几个月的失眠,都是被一菲那不成调儿的琴声给吓的。
是的,我本以为她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玩玩儿算了。谁成想丫后劲儿越来越大,整天痴迷在练琴之中。我爸还挺支持他,给她请了家教,整一句:学点儿乐器挺好,省得她一天到晚给我捅娄子。我说这是助纣为虐,不信您瞧着。结果,不出我所料,丫愣是把老师给气跑了。
而一菲则不以为然,扬言没老师她照样学得精!我叫她别扯淡,她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跟我叫板儿:说我扯淡你倒来试试!
要说一菲没什么像我爸的,就那傻认真,特像!她说话特损,对任何不感兴趣的事真就退避三舍,一旦下定什么决心真敢玩儿命!从那以后的初中三年,人自修愣就把吉他和钢琴分别打进了六、七级,而我则为了跟她较劲儿学了贝司和小提琴。
上高中的三年,我们不同校,因为离家较远所以都不回家住。我爸整天公务缠身一天里见着他的时候不多,总是出差,一谈生意就是十天半月。我妈也鞍前马后的打点事宜,所以不长管我们。使得我们三个孩子的个性都很独立,也很有自己的主见,属于说一不二的那种。离家远了他们倒也不担心,缺钱了管家要,所以我不常回家,跟一飞聚少离多的日子也就成惯例了。
偶尔见了面就一阵穷贫,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架势。其实分离的期间并不怎么想,倒是一致的都很想念一天,可见了一天话又不太多,往往是我们一边喝酒一边抽烟,听听谁那儿又淘到了什么经典音乐。
那阵子一菲组了个临时乐队,还假大正经的说啥要磨炼一下自己,不得不承认她是在极度困难下磨炼着自己的毅力。因为那时常听她骂一位叫火焰的男生,就因为那男生过于出色,他组的乐队总是和一菲的乐队唱反调,使一菲的乐队沦落到以垃圾乐队著称而臭名远扬,可想而知我家一菲的前途有多么无亮……
据悉那小子喜欢我家一菲,追一菲都追疯了。也就凭借这点,一菲是想挖角来着,可那小子死活都不干。听说他比一菲小三个月,学习优异,是个音乐奇才,长着一双勾人的大眼睛,就是品德缺的可以。去一菲学校时我见过他,长得清清秀秀的,怎么看怎么和缺德埃不上边儿。
而那时,她说的一句话让我至今还觉得有些恍惚。她说:姐,不如我们组个乐队吧!
我蒙了好久,因为丫信口胡说的,就随便搪塞一句:好啊!
我曾经跟一菲说过:一个人的喜怒表露出来并且达到一定极限是可怕的,但如果使其沉默到一定期限的情况若是爆发,它的可怕将是无可估量的。
就是那一年我才真正了解到她的可怕。她将内心沉默的自负和桀骜一齐迸发出来,任谁都受不了她的疯狂。老实说,我喜欢音乐,但从不去触及。只是单纯的喜欢当成一种爱好,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一菲则把它当成了生活的全部。
那时无心的承诺却要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它打扰了我平静的生活。我甚至怕我哪天把音乐这个爱好变成我的憎恶,将它当成桎梏我一生的使命去完成的一件事。
可当我看见一菲那灿烂如夏花般的笑靥,我想她积蓄了七年的精华,只为在这一刻绽放吧!我了解她,执着、任性,可以为了她热衷的东西消耗殆尽掉整个生命。这是我了解的,对于这点我确信无疑!
所以,既然上了贼船我就随遇而安吧!至少帮她实现梦想,那么我也会是开心的,我会为了她的感动而感动,真的!谁让她是我妹,亲的!
为了能将乐队搞起来,我们投注了不少精力。那年赶上我面临高考,我暂时停止了乐队工作,潜心考学。
其实严格上来讲乐队并没有什么大动向,只是经常我跟一菲在一起编编曲搞点儿原创音乐。偶尔一菲会带她乐队的成员过来排练,其中我最赏识的就是一菲的一个叫方舟的徒弟。小男孩很腼腆,悟性很高节奏感强,是个鼓手。深受一菲宠爱,扬言要拖他下水。我挺佩服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只是用错了地儿。
碰到演出的时候我从来都是不出席,说是因为不同校又面临高考课业多,其实我是怕丢人,那个叫火焰的男生把一菲打压的已经快咽气儿了,可她还打着越挫越勇的旗号不知死活的决意跟火焰死磕到底!见她这样,我还真不忍心对她的现况撒手不管,就提议叫晟开来乐队。话一出,一菲就一脸睚眦的盯着我从牙缝儿挤出一句:我捶死你……
由此可鉴,她对晟开的怼恨还是不减当年。我也讨厌晟开,他家总是跟我家作对,但这并不能作为权威的理由。两位长辈并不怎么较真儿,事业上是老交情了,打得火热的反倒是我们这样轻狂年少的娃娃们。
撒开仇恨不谈,晟开是个挺不错的人。有相貌、有家世、有口碑,初中三年的同学。在北京也算叫的上名号的风云人物。那时他跟一菲天天打,谁瞅谁黑眼,水火不容的死对头,任谁也不相信俩小时候差点就订了娃娃亲的人。晟开是个很好脾气的人,就是凭恃有点姿色沾花惹草,是全校女生的大众情人,却是一菲的大众敌人。
基本上我就想不透一件事,仅仅是因为一菲把晟开新买的赛车给骑沟儿去了,就能让他们相仇相恨到现在。说真的,对此我钦佩不已,甚至为了乐队她也不想放下私人恩怨跟晟开化敌为友。同时我又想了想,就算一菲肯搭下脸晟开也不接着。到那时一菲可就不怕跟丫撕破脸了,就俩字儿——拼了!
高考不久后,我接到了上海市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从此背井离乡的日子就开始了。可能是冥冥之中有劫数,我注定要被一菲的梦想枷锁一辈子。我进的那所大学长久以来一直被一股校乐队风刮得乱七八糟的,这所学校是以学生的特长为这分门别类化为:音乐部、篮球部、美术部等,都是以学校的名义举办的。而其中音乐部被在校学生甚为看好,以致在众多部门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大卖点名扬校内外。
最令我惊异的是初中毕业后,三年未见的晟开也和我同年进入这所大学,并以校乐队新人之姿进入了令许多人望尘莫及的音乐部!
那时初中毕业后,我一直和他失去了联系,也没来我家拜访过。逢年过节他跟死人似的杳无音信,也只听晟伯伯说他功课忙,弃恶从善了。我不知道什么事才让他从噩梦中惊醒了,也懒得去过问他的事。如今的晟开果然一表人才,长的也比以前更帅了,就那股子疯劲儿还犹如既往,夸两句找不着北。跟我闲聊的时候,总喜欢看自己那双爪子。听一菲说喜欢自己的手同时看人第一个部位选择手的人都是自恋狂,老实说晟开的手很漂亮,修长细腻。尽管如此,他忒投入了,跟看他情人似的!我估计他这德行要能改过来,猴子都进化成人了,那还得说早的!
之后大一的一年里,晟开的人气一路飙升的同时,带领着乐队也达至巅峰!我从不为此心痒,因为这不是我的人生,上帝也不会青睐于我此等殊荣。而一菲知道了这一切,我并不惊讶,这是必然的。不管通过什么渠道,反正我没跟她讲,因为校乐队不是杂技团,没人会为跳梁小丑摇旗呐喊。真有,那也是喝倒彩。校乐队的人都是从满坑满谷像一菲那样做着音乐梦的半把手人中挑选的精英,再怎么鱼目混杂,拿起家伙真刀真枪的一试便知谁是高手谁是白痴。
一菲得知此消息后,兴奋得上窜下跳、坐立不安,就跟她真的晋级校乐队似的。看她那样儿,我一直不好直言打击她的情绪,加之她又正值高考,心灵准跟红心儿美似的脆。可出失之箭就无踅回之理,她也一样,削尖了脑袋想往我们学校扎。她说那是她开发梦想,大展宏图之地!还叫我先在学校里找好乐队成员,省得到时准备工作不够充分,抓瞎!我说没必要,因为我怕她进不来。她却说,除了上天入地没她迈不进去的门槛儿,还告诉我说这叫未雨绸缪!
得,她狂话一放我就知道今年的新生里会有张一菲一号人物了。老实讲,凭她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