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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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着摇了摇头,耳畔的钻石在午后阳光下煜煜生辉:“殿下他,现在在我家。”
72彼之蜜糖
“两杯当日咖啡。”
不一时大大的马克杯端了过来,锦书接过其中一杯。“傅小姐请。”
这是学校附近她常来的一家咖啡馆,自然不会高雅到哪里去。傅颐之看了眼灰色的粗瓷杯子,皱皱眉头,只是象征性地喝了一口。锦书神色平淡地喝着苦涩的咖啡,到现在都有点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耽误宝贵时间来坐在这里,还能如此淡定。
傅颐之端坐在桌子对面,目中若隐若现有一丝兴趣。“你都不问他在我家做什么?”
锦书放下杯子,摇了摇头:“只要确认他没事。我不会干涉他的工作。”
“何小姐果然是口气不小。”傅颐之若有所思地打量着锦书,唇边溢起微妙笑意。“自古锦衣多薄幸,你知道这个道理吧?远的不说,看看当今两位皇后,还有苏家大小姐――如今她是我表嫂了。前车之鉴在此,何小姐怎么信心就这么足?”
锦书也微笑。“我自信与他的交往比傅小姐要深,对他了解的多了,自然会有这种信心。人说交浅言深,傅小姐与我第一次见面就能提醒我这么多,倒要道一声谢。”
侍者在这时端来她点的一碟乳酪蛋糕。锦书拿过刀叉,淡淡地说:“比如傅小姐平常自然不会来这里;我常来是因为他们蛋糕做得好。道理一样,他对我比较特殊,大概也是个人口味原因。傅小姐为什么认为一个人的品味会忽然改变?如果要期待这种可能,不如先逼他去吃一份苦瓜试试,看能不能成功。”
听到她这一口气说完的话,傅颐之反而笑了。大概是看出她眼底一丝惊讶,傅颐之终于笑出声来。“这半天你都没看见我的订婚戒指?还真是关心他啊,别的什么都不注意了?”
果然,她挺秀的中指上已经闪烁着一枚光华灼灼的钻石。所有的敌意在一瞬间落潮般消失,锦书微微松了口气。她实在不喜欢莫名其妙的与人为敌,尤其这位傅小姐的干练气质颇似堂姐何凌波,是她很欣赏的类型。傅颐之笑吟吟坐直身子:“何小姐请见谅,刚才只是试探一下你的虚实。本来还想再吓唬你几句,见你这么可爱,连我都不忍心了。”
“……二十五岁的女人被评价是可爱,不算是什么恭维吧?”
傅颐之大笑道:“这话说的,我比你大!我比你家男人都大一岁!”她喝着自带的高级瓶装水,笑的洒脱又狡猾:“至于我是怎么听说你的,就不要再追问了。这跟你家男人没关系。你男人还是比较守口如瓶的。”她一口一个“你男人”的大咧咧称呼,让锦书的腮上有些发热,好像却也不是羞恼。
“放心,你男人他这次没危险,只是先期磋商,为的是给以后的谈判做准备。”傅颐之对镜看了几眼,合上化妆包随口说道:“至于别的,就不是我能说的权限了。不过你放心,他没几天就能回来,现在只是不方便与外界联系而已。”
有了傅颐之的话,锦书莫名的心安了许多。虽然没有足以证实事实的证据,但她直觉觉得傅颐之并没有骗自己。她对于别人的善意与否向来很有直觉。安下心来,工作进度就提高了不少。把提交答辩的论文交给老头之后,她还得到了几天难得的闲暇时光。
接到电话,得知嫂子唐嫣顺利生下一个女婴时,锦书由衷的觉得高兴:“她叫什么名字?”
“还没想好。”何江天在大洋那边无奈地咳嗽一声。“对了,小嫣让我谢谢你送的长命锁。做工那么好,花了不少钱吧?”
锦书干笑:“还好,还好。”她迅速转移话题,偷笑着问:“哥哥你有没有休产假?”
“……我老板给了我一个月带薪假期,但他让我一恢复上班就来美国出差。”何江天无奈道,“我说妹妹,你怎么说话越来越刁钻了?我记得你明明是个乖巧可爱的孩子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锦书挂电话后默默想,这大概是不变的真理。
唐嫣的家庭虽然早就移居海外,家里却还一丝不苟地遵行着传统习俗。因为孩子是非常健康的顺产儿,洗三和剪胎发的仪式得以在家中举行。锦书事后看了哥哥传来的照片,婴儿软塌塌的眉目中已经隐约可以看出父母的影子,将来必定也是小美人一只。小丫头系着朱红的五毒肚兜,粉嫩手腕上戴着翡翠银手镯,可爱到像是年画娃娃。她哥哥一手抱着闺女一手揽着老婆,笑的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何家爹妈如今成功升级成祖父母,自然乐不可支。锦书给母亲打电话道喜,听着她话里话外喜气洋洋、一时这样筹划一时那样安排,细致周到无微不至,简直要嫉妒起小侄女来。
“对了,小锦?”何夫人忽地把锦书叫住,“你送给囡囡的那个长命锁……”
锦书心里一紧:“怎么?”她定了一下神,故意以退为进地问道,“质量有问题?”
“不,是我总觉得有几分面熟……”何夫人沉吟着,“是在国内买的?”
“美国能买到什么像样的东西?托朋友在国内订做的,具体我也不清楚。”锦书半真半假地说,“也许妈妈你是看见过类似的工艺呢。”
“我是觉得那几块翡翠眼熟……像是从你外祖母家出来的。”何夫人的话里有一丝迷惑不解,“我祖姑曾经被选上了王子妃,可还没大婚就病故了,聘礼就留在了我们家。我是记得那里头有些成色好的宝石的……”她微微叹了口气,换了话题。“这些年你外祖母家式微了,有什么流落在外也不稀奇。跟你说你也听不懂,罢了。你论文准备的怎样了?暑假有时间回家么?”
说者无意,锦书却是听出了一身冷汗。沈斯晔是从哪搞到的这份礼物她不得而知,但想必与那几家关系盘根错节的大宅门有关。她只知道母亲对宝石颇有研究,却没想到慧眼如此,险些就露了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式微的大家族想必有不少故事,话说回来,母亲当年为什么要嫁给只是一介白衣书生出身清寒的父亲,父母为什么宁可几十年驻在海外,对锦书而言都是一个未解之谜。如果套用她前些天终于看完的红楼梦,那么吴家似可比之贾府。她也有两位舅父、几位表姐妹、一位据说如宝如玉的表弟,自家爹娘与林如海贾敏夫妻竟然略有相似,那她自己岂非就是黛玉的身份?锦书想到这里,不由哑然失笑。
她既不是失怙孤女,也没有寄人篱下,父母健在还有哥哥,已经比黛玉的境地要强了太多……更何况,又哪里有美玉无瑕的宝二爷和宝姐姐呢。
夏天快要来了,锦书去超市买了新鲜大樱桃回来,还在车里就忍不住吃了几颗。她把樱桃洗干净盛在水晶盘里,留给玛丽一碟子,自己端着剩下的准备去对门。不知为何,在那里她总会觉得稍稍安心。
房间里还是她收拾过的老样子。锦书叹了口气,走到窗前去给沈斯晔养的天竺葵浇水。天竺葵的花朵依旧未谢,半点都没有因为主人不在而萎靡的迹象,生机勃勃的让锦书气馁。锦书慢慢湿润着它根部的泥土,好没意思地轻声自语:“你这没良心的花……”
她在这时听到身后的门锁喀一声轻响。
锦书的脊背一僵。清朗声音在身后响起:“咦?这是你买的樱桃?”她听见他熟门熟路地走近,声音里是如释重负的轻快愉悦。“想我了吧?”
锦书紧紧攥住喷壶手柄,掐的自己掌心刺痛。视野似乎模糊了,她觉得自己的肩膀微微颤抖起来,咬着牙没有回头。熟悉的温暖从身后靠近,沈斯晔搂住她的肩膀,亲昵地把下颌放在她肩上:“这几天没回来,你自己一个人没害怕吧?我可是事一了就赶回来了……你怎么不说话?”
“――沈斯晔你这个大混蛋!”(炫…书…网)
仰头瞪着因为此语而有些惊讶的男人,十天来的担忧不安此刻倏然放松,竟似抽干了她的全部力气。“你为什么半句话都不说就走了?就算告诉我你有事也好!一点消息都没有,害我以为……你……”
锦书哽咽了一下,有水滴从面颊上流过。她觉得腰上的手臂似乎紧了紧。
沉默一会儿,他低声说:“那天我走的太匆忙,你还没睡醒。我还以为你不会这么担心。”
国内政坛如今风雨飘摇,艰难的磋商之后谈判好不容易才得以重启,这十天他被隔离在一处郊区庄园与忻都几方势力反复扯皮,为防止泄密,所有通信都被切断。他留下了一组安保人员暗地里保护锦书,是以虽然心怀思念,并不担心她会有危险。他却没想到,锦书会为他焦虑担忧至此。
以往他把工作与她完全隔离开,或许也未必那么正确。
因为先期谈判已经结束,温存与安慰过后,沈斯晔便粗略地向锦书解释了他过去的十天。倒不是他不够开诚布公,有些细节,他觉得锦书不知道比较安全。锦书安静地倚在他怀里,听着这些仍可算作机密的话,很聪明地一言不发。眼波交会时,他便知道她懂了。
“你呢?这几天没遇到什么事吧?”
锦书摇摇头:“我哪里都不去的准备答辩,怎么会――”她忽然抿了抿嘴,抬眼似笑非笑看他:“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你差点有过一位未婚妻?”
沈斯晔反倒一怔,茫然反问:“什么……未婚妻?”
看他表情真诚不似作伪,锦书越发肯定傅颐之说的话不假。“是么?傅小姐也不是?”
沈斯晔愣了愣,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不由啼笑皆非的吐出一口气。“……她逗你玩的。我只让她来告诉你我没事。她还胡说八道些什么了?”
锦书笑:“没有,她只说几乎成了你的未婚妻。”
“那时候我们都才八九岁!不过是舅母们开的玩笑,她也拿来逗你……”沈斯晔恼羞成怒,仰天长叹:“好好好!傅颐之,我跟你没完!”
锦书扑哧乐了。她敏感地觉察到了沈斯晔对傅小姐态度的不同,那更像是对待姐姐和损友的态度,轻松且能信任;否则他大概也不会特地请她来传递消息。
“傅姐父母早逝,她在谢家跟着我舅母长大。”沈斯晔哀叹了一时,老实地向锦书解释道,“老太太很喜欢她,一直出资供她念书。现在她在企业里身居高位,也是我外祖母的私人秘书,身份半公半私,做起事来要方便很多。”
傅颐之去年与皇太后的侄孙订婚,婚期定在今年九月。她身后连接着皇太后和皇后的母族,八面玲珑又不失真率,到了成为顾少夫人的那时,她或可成为锦书在宫廷里的一大助力。锦书的背景过于单纯,但单纯之外又颇为复杂,让他不得不为她未雨绸缪。
沈斯晔的大舅父刚刚从陆军部参谋总长的高位上退休荣养,半军方半民间的背景,来先期谈判恰好合适。傅颐之身为企业高管,也参与了基建捐赠环节的谈判,签完定向协议就无所事事。沈斯晔困在谈判所与世隔绝,只好委托傅颐之来看看锦书。那时候他可没想到,傅颐之会在这种关头上也阴他一把。
而未婚妻的说法,其实也未必完全是笑谑。至少三四年前他去探望外祖母,老太太还半开玩笑地要把颐丫头说给他。毕竟傅颐之有着浓厚的谢氏背景,与他又没有血缘关系,对谢家而言是个很不错的计划。一屋子的舅母表嫂们笑着打趣他们,他与傅颐之的目光一碰便各自移开。看似是不好意思,其实彼此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近似于恶心的表情。
……不管是什么人,大概都很难对从小一路互掐起来的损友有什么意思。事实上直到今天,傅颐之都还不忘随手给他挖个坑。沈斯晔搂着锦书懒洋洋坐着,一时哭笑不得
73昨日今朝
“小锦,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沈斯晔从门外走进来,脚上还踩着兔子拖鞋。锦书从台灯下回头笑笑:“哪来的?”
他把信封递给她,顺势倚在书桌边捧杯浅饮:“不知道,咱们的信箱里一堆账单,我就没仔细看。”
“希望是录用通知。”锦书嘀咕着剪开信封,抽出一张淡金色信笺。沈斯晔瞥到某个熟悉的水印徽章标志,眉头隐隐一挑,也凑过来看。锦书看得有点没头绪,他却一眼扫到了关碍。
“你给昭阳慈善基金会捐款了?”
“……去年从榄城回来之后捐的。”锦书终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我给一家杂志写过几个月的科普专栏,当时刚好收到一笔稿酬。居然还会有回信?我都快把这事忘了……”
沈斯晔不答。从锦书手里抽过信笺,翻到下一页再递给她:“这里还有我哥亲笔签名。”
靖王沈斯煜从去年开始担任昭阳慈善基金总裁,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干的很不错。榄城事变之后的一段日子里,他天天熬夜尽心尽力地处理各种赈灾事项,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新任总裁实行了一项新政策,每笔捐款的感谢信都要亲笔签名回复。
说是与生俱来的责任感也好,至少他能确定,兄长并不负他血脉里的流淌的骄傲。
在新世纪的今天,皇室成员所要承担的绝不仅仅是荣耀。包括社会责任和公共形象在内的义务,恐怕才是更重要的部分。锦书的专业无疑能让她得到民众的接受。她的淡然的邻家女孩气质或许不足以让保守派满意,但是……
沈斯晔低头看了一眼重新埋首于论文的锦书,她用一支圆珠笔随意挽着头发,沉吟着在纸面上写写画画,灯下的神情专注而安静。他克制住自己想去抱她的冲动,端着杯子悄悄走开。
现在毕竟是一个与过去不同的崭新时代了。
次日锦书依旧是早早起床去实验室。她还有两周时间可以用于准备答辩。她坚称并不紧张,沈斯晔听了只付之一笑。轻描淡写的早安吻后,锦书匆匆走了。
为自己泡了一壶春茶,沈斯晔端着杯子坐到窗下,将一份起草完毕待审阅的文件摊在膝上。上午时光一向能颇为悠闲自在的度过,虽然得到了所谓的摄政头衔,但他的生活与以往并无太多不同。而且因为肩负了秘密任务,需要露面的公众场合反倒少了很多。但九点钟他居然接到了锦书的电话,让他颇为意外。
理论上说,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实验室里。但沈斯晔从来不是理论派:“小锦?”
“我晚上不回去吃饭了,可能要回来的晚一点。”锦书平静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