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程之无处可寻-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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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不懂。”
“怎麽会听不懂?”
“……上课没听。”
“为什麽不听?”
“……听不懂。”
我和一脸困惑的他对视了五分锺,终於知道是没什麽好交流下去的了。
他就是那个幸福王子,外面包了层金叶子,里面全是废铜烂铁。
经常我是一边嫌弃地把他睡著时无意中搭在我腿上的胳膊挪开,一边又忍不住羡慕那一脸完全不知道人间疾苦的幸福睡相
仅有的那麽几次看到他不是以那副睡眠不足精神不济的样子出现,是在球场上。
我自从初中时代被篮球命中鼻梁上的眼镜以後就留下心理阴影,发誓至死不碰那个狠狠砸在我脸上造成我终生耻辱的东西。而篮球在他手里会变得那麽富有生命力而且驯服,是我始料未及的。
当时我站在2楼的广播室门口,低头望著在篮球场上青春飞扬的男生们,他个子并不高,在其中却是异常醒目,投出最後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时他闪闪发亮地抖动起来的金发,和手掌优美的姿势,连同观赛女生们充斥了耳朵的尖叫,还有冬日午後淡淡的洒落了他一身的阳光,在空气中完全定格。
即使离得有点远,他露出的笑容却是那麽清晰地在我眼前绽放,我呆滞地捏著手里的广播稿,一时间忘了讲辞,只听到自己砰然的心跳声。
这些是我在高中前两年里关於他的所有片段。
这个人一直都只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当时我和所有人一样只拥有在远处观望他的权利。
距离产生的好奇是很力量强大的,关於他的传言种类之繁多内容之离奇绝对超乎想象。
关於他是同性恋的说法相当盛行,“GAY”对於那时的我们来说还是一个禁忌性的名词,等同於变态,从嘴里说出来总要带点轻蔑的意味。的确他常常流露出来那种娇的神态和一般男生完全不同,连唇色都丽得异常。同样是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总是容易有心跳的感觉。
我讨厌,甚至是憎恶听见林竟经常和不同的中年男人进出宾馆之类的谣言。那个在背後很鄙夷地说“林竟那个贱货”的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用篮球狠狠砸中了脑袋。
“文扬,你做班长的,去联系一下林竟。”
我拿著那片写上他手机号码的纸片被班导欧阳差遣著去找林竟,旁边的肖玄愤愤不平:“不公平,为什麽你联系的是林竟,我就是张大伟!”
林竟和张大伟是高三第一次年级统考仅有的两个挂满红灯的败类(除了语文以外几乎全拿了满分的我实在很难想象得出来智商要低到什麽程度才有办法每门都考不及格),但显然张大伟比林竟要表里如一的多,一眼望过去就看得出来是白痴,对美色非常执著的肖玄无论如何不能忍受那个痴肥的行动比反应还迟缓的男生。
周末的晚上我会去NARCISSISM调酒打工。说实话家里不缺钱,我只是找个安全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长大成人。当同龄的男孩子对女人好奇的时候,我对GAY好奇。天啊这什麽嗜好= =但我就是那麽兴致勃勃地想知道同性之间是怎麽回事。
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在我面前接吻的时候我是脸色发绿,使劲抓著台面才没让自己晕过去。这种东西,想象是一回事,真正视觉效果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那俩男人都不具备可看性,离英俊潇洒有著无比遥远的距离。我努力在脑子里回想了一下班里女生那里看到的耽美漫画那唯美的画面,再次深刻认识到现实是多麽残酷。
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我在打工的时候应老板要求拿掉那黑框大眼镜,据说算得上帅气,所以经常被客人搭讪。在这之前我倒是从来不知道我对男人也能有这麽大的吸引力,在南高两年多都没见哪个女生冲我尖叫过,公认的白马王子是肖玄,我连匹马也算不上。
那晚我头一回被人明目张胆地调戏,而那家夥就是几个锺头前自称摔断了腿正在打石膏的林竟。
清楚听到那笑得贼兮兮的家夥咽口水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吧台那麽高那麽宽亏他还能爬上去然後挣扎著把脸凑过来。我的原则是要在任何一个占我便宜的男人头上敲一个酒瓶,而他的嘴唇贴上我脸颊的时候,那种柔软温热的触感让我哆嗦了一下,一时间热血上涌呆若木鸡,不仅没有出手,脸还很不争气地变成了很没节操的红色。
下一秒他就被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吧台上拉下来,占有性地死死吻住。
我低头免得去看他们纯熟的表演。顿时为自己刚才那几分锺的心跳失速而不值。
像我这种凡事认真得几近古板的人,根本玩不来他们那些游戏。
连後来那个意外的,浅得算不上亲吻的接触,仅仅是擦过他的嘴唇,而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心脏那里瞬间爆裂的感觉。我不明白为什麽他会有那样一双眼睛,明明是漆黑的温柔的无害的,对视的时候却总让我觉得微微的恐惧。
我怕下一秒我就沈沦,无法呼吸。
而这需要的不过是他一个淡淡的眼神。
他和男人赤裸相拥著做爱的画面光是想象会让我胃部抽搐得几乎要呕吐。
我一直以为那种让全身都战栗起来的感觉是厌恶。
但後来不得不承认那是另外一种情绪,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嫉妒。
我终於抱了他。现在想起来都会惊讶於自己那时候的勇气和卑鄙。
把他用力压倒在床上的时候过量的酒精的确令我头脑发热,可是我清醒异常。我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麽,也清楚自己想要什麽。想要身下那个人,喜欢他,想拥抱他,想拥有他,希望他能够是属於我的,奢望他能够永远是属於我的。
我想要他留在身边。可是不知道该用什麽方法。
不止一次想过他要是女孩子就好了,这种强迫的手段虽然卑劣,但毕竟有效。
那是我的第一次,没有经验,只凭常识和本能。我表现得野蛮而且粗暴,想借此来掩盖自己的心虚──非常害怕他会挣扎会反抗,只要他拒绝,哪怕只有一个“不”字,我都没有勇气再继续下去。
他从头到尾一直在哭,重复著喃喃地说“你醉了”,但他始终没有说“不”,始终没有推开我。
被他的温暖包围的时候我幸福得颤抖了起来,那麽紧紧抱著他,以为终於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毕竟他掐进我肩膀里的手指是那麽用力,紧贴著我的胸脯炽热异常,黑暗里清楚感受到他激烈的心跳。
一瞬间我以为他是喜欢我的。
那是多麽美丽的一个梦境,一生都不会再有。
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在我怀里,甚至没有在我身边。他微笑地站在房间的另一头,说,早安!
神态自若,干净的脸干净的身体,好象昨晚淫糜的情事并不是发生在他身上。他笑嘻嘻地告诉我我醉了,吐得一塌糊涂,然後就睡著了。
他那麽自然流畅地撒谎,害得我几乎都要信以为真昨晚的种种只是我喝醉以後的一个春梦。
可我只是有些醉了,并没有失去意识,不要当我是傻子!
但终於我没有喊出来。他轻松平淡的脸让我狼狈得不能自已。他还是拒绝我了,只不过换了种表达方式,暗示我那件事情不用再提,就当没发生过。
亏我在进入他的那一刻那麽欣喜若狂得意忘形,以为自己终於被接受了,以为自己马上就可以幸福。
愚蠢得可笑,这种事情……做爱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麽。
只有我这个傻瓜才会……………
我发誓这一辈子都不要再碰他。我没有他那麽潇洒,身体的接触会让我想入非非会让我不自量力地幻想爱情。对我而言性和爱是不可分割的,除非他爱我,否则我绝对不能。
显然我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一个正常的男人,和喜欢的人朝夕相对,怎麽可能没有想法,更何况他还主动来引诱我。
防线崩溃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他根本不用做得那麽露骨,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能让我彻底投降。可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伤害了我,在我看来如同爱情宣言一般庄重的事情,他总是轻松解释为“发泄”。
你肯给我的,就只是欲望而已?
小竟,我更想要你爱我。
没有比你的爱情更让我渴望的东西。
也许我得承认我是个伪君子,因为後来终於还是挡不住诱惑抱了他。
根本无法抵抗的,他那样柔弱妩媚,通体清凉光滑得犹如丝绸,挑逗我的技巧和姿态,只要是正常男人都会受不了。而且我那麽爱他。
我就是爱他,我只能爱他。
无论如何我都要告诉他我爱他。
那麽的喜欢…………
根本无法克制……
在他去买寿司素材的那段时间里,我坐立难安。心里反复酝酿了上千遍的话要脱口而出原来竟是这麽困难。
等待的时间里我好象在独自度过一个世纪。
而他回来不知道是多少个小时以後的事情。他冷淡的逃避的神色让我尴尬而不安,该说的话在那一刻因为一直支撑著的勇气的突然消失而重重又跌落了回去。我闭上嘴,从他身上,那麽清楚地闻到只要是男人都熟悉不过的,精液的味道。
我悄悄把拳头捏紧了又放开。不敢去多想,也不能去多想。
那几天我笨拙的讨好还是在他的心不在焉面前退缩了。我在等,等他和我一样认真的时候再说我爱你。
在公寓楼下邮箱里发现那张装在牛皮纸袋里的VCD,我单纯的好奇,没有想过这麽薄薄一张光碟会给我带来什麽,会让我失去什麽。
要不是那两个人的脸熟悉得让我根本没有力气否认,我一定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一段色情录象,或者是个不那麽好笑的恶作剧,不是嫉妒,不光是嫉妒。那时候撕扯著我的理智的,熊熊燃烧的疯狂到底是什麽我已经无法解释也无从分析。
那个男人…………
我最爱的父亲……
我高大的,英俊的,慈爱的……对我而言简直像神一样的父亲。
和我心爱的那个人赤裸裸地纠缠著,喘息著。
连指尖都因为愤怒而发抖。我选择了最有效的也最糟糕的发泄方式,抓著头发把他拖进卧室的时候他拼命挣扎,茫然而且无助,我残暴地对他,打他耳光,粗鲁地撕裂他。
被强行进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抽搐起来,痛得连黑色的眼睛都在跳跃。
我知道他疼,
可是…………我也疼,心脏那个地方。
他的眼睛,那乌黑的,松鼠一样柔和湿润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几乎要裂开一样。他一直那样望著我,要哭泣的神色,却没有掉眼泪。
小竟…………
我都不知道是在折磨你,还是在折磨我自己。
谁能告诉我当时我究竟有多麽恨他。
如果我不爱他就好了,起码可以对他和气一些温和一些,也不会恶劣地把他伤得那麽重。
先离开的人是我,不走是不行的,留下来根本不知道要怎麽面对那一片混乱,我的和他的。
“文扬,对不起。”我的父亲对我说,“本来不想让你知道……怕你恨我,可是…………”
我像被刺瞎眼睛的野兽般盲目地团团转,愤怒,悲哀,羞耻…………悔恨……哦天哪,这时候觉得自己的忏悔廉价得说不出口。
疯了一样四处寻找小竟的那几天,我被恐惧一点一点吞噬,害怕他可能的冷漠的表情,害怕他对我的怨恨,害怕再也见不到他,害怕从此和他相隔遥远。
看到等著过马路的他,藏在那过於宽大的衣服下面的身体纤瘦得接近虚无,风吹起他头发的时候我有种他马上就会在风里散开的错觉。
他看我的那一眼并没有怨恨,甚至连一丝埋怨也没有,黑色的眼睛里满满的绝望和惊恐。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被原谅被救赎的机会了。
我追著他,他跑得又急又慌,脚步都是踉跄的,抖得那麽厉害的肩膀让我几乎都不忍心再逼他。可我不能停下来,我不能放弃。
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天那样尽力地奔跑过,从来没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追逐一样东西,但最终一无所有。
他的血,鲜红的,粘稠的,从车轮下蔓延出来的速度那麽缓慢,简直好象是从我心上一丝一丝流淌过去。
“小竟!!!”
那麽歇斯底里那麽凄厉的声音,我都不敢相信是从我嘴里发出来的。
我忘了我是怎麽拨开人群扑到他身上,我忘了我是怎麽样摇晃他毫无反应的身体,我忘了我是怎麽样抱著他尖叫痛哭,我甚至记不清那时候是怎麽样绝望的撕裂的心情,一片混乱。
只是记得他满是鲜血的脸,明明血是热的,触感却是一片冰凉,就是那种让我全身颤抖的温度,静静停留在我潮湿的脸上,久久不散。
我把他抱得那麽紧,可却觉得他在慢慢离我远去。
就像过去的那几年一样,我们曾经靠得那麽近,但终究无法到达。
似乎永远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寻。
都说小鸡破壳出来会把第一眼看到的动物当成妈妈。
而我在考虑要不要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男人当成爱人。
他在努力然而笨拙地削手里的苹果,然後艰难地切成小小的,奇形怪状的碎块,用牙签插起来,送到我嘴边。
“醒了就好。”这个应该是伶牙俐齿舌灿莲花的男人在我睁开眼睛以後只说了这麽句话,就急急忙忙在水果篮里挑出一个苹果开始削。
我吃够了,就摇摇头。
毕竟昏睡太久了,现在全身乏力,心情和脾气都出奇的坏。
他给我拉好被子,伸手抚摩我的脸,露出笑容:“醒了就好……我每天都在想万一你醒了要吃水果,应该提前削好,可是每次都只能丢进垃圾筒。”
我望著他没刮干净的胡子渣,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蔓延开来。
转头看了看窗外,我问:“LA的天总是这麽灰吗?”
“不要告诉我因为天空的颜色不漂亮,就想回T城。”LEE紧张地笑。
我看著这个男人,在心里想象他当初是如何把差点植物人的我带到LA来的。
好象是很困难的搬运工作。
我抓起他的手指,亲吻了一下。
敲门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来,LEE懊恼著放弃我的嘴唇,直起腰来:“请进。”
我好奇,望向门口,想知道在LA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