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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我该找谁去告别-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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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又怀疑照这样下去我们俩早晚有一天会分手。因为常常是我花费一年的心血写的她一个夜班就能看掉。
  你说我活了多少年,还能活多少年,这还没算上我愣愣地想的时间,而且想写的时候还得能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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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九章(1)
我终于还是拿起了话筒,我想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说了出来就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你到底爱不爱我?”
  “你神经啊,我在上班。”
  “你回答完,我就挂。”
  “你什么意思啊,你想让我挂是吧。”
  “你不要逃避了好吗?你说什么我都会接受,都会挂。”
  “你现在不是一百四十斤吗,等你减到一百二十斤的时候再来找我问这个问题吧。”
  接下来的几天,我没再和赵彬彬作任何联系,我漫长而又残酷的减肥生涯开始了。
  这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跑步。早晨我爱睡懒觉,所以自然地晚上我就加大了训练量,除非很恶劣的天气,比如冰雹飓风等等之类的,晚上我都要出去跑上五公里。而那段日子,天气就像怀春的妇女的心情一样好得不得了,所以我没有一天晚上不是要死要活地躺到床上去的。
  有几次我差点都撞上了大卡车,你知道我跑步从来是不抬头的,所以即使真撞上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还有一次不是撞上大卡车要不要命的问题了,而是很有趣。
  这一次我跑起来一路上的人都在看我,我的头发热气腾腾,浑身都湿透了,弄明白的人以为我全身正在冒烟,弄不明白的人以为我身上失了火或者说马上就要爆炸。
  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前进的脚步,只要一想到继续跑下去,就有希望,就有赵彬彬闪亮的小嘴在一百二十斤的终点线上等着我大汗淋漓的额头,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可是,眼下我心脏跳得厉害,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有心脏病,是不是马上就要死了,我要是真有心脏病真死了,我就再也看不到赵彬彬了,可要是没有她,那我现在还跑个什么劲呢?所以现在我觉得我应该马上找家医院看一下才好,我要确信自己不会死掉,不然我跑了也是白跑,死了也是白死。
  我四下张望,左顾右盼,连个诊所的影都没有看到。我被前方陡然闪现的一堵人墙挡住了视线,他们密不透风地挤在一块嘻嘻哈哈,有的还笑得倒在了地上,像四脚朝天的王八一样无论怎么用劲也起不来,手不停地敲打着地面,以缓解发不出来的笑声。
  人群后面是一辆写着119的消防车,有两个人已经开始放水,如果我没偏视的话水柱正在向我冲来。我想让他们立刻停止这种荒谬至极的行为,可是我实在没什么力气可以让我的声带振动了,我唯一的力量就是躺下去,任由他们摆布。也许不仅仅是我,换成你,当你在无能为力时你会继续选择对抗吗?
  如果会的话,那么我依旧是很由衷地告诉你:你会死得很难看。
  当我醒来的时候,赵彬彬正在为我削一个像小时候我爸爸为我削的那个拳头大小的苹果。
  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一次躺在了白寂寂的病房里,窗外明媚的阳光使我很不自在,我不能跑出去蹲在随处可见的明晃晃的阳光下取暖,只能病怏怏地守在这一片阴森森的世界里和苏打水同呼吸。
  我因此想起了夏雨,十多年前我在她走后第一次进入了病房,可是现在的赵彬彬又让我重新回到了病房,我觉得这两个女人(请允许我称呼你女人,夏雨)都让我霉运横生。我还觉得时光在变,唯独躺在病房里的那个男人没有变,依旧一无所有,喜欢自作多情。
  赵彬彬把削好的苹果送到我的嘴边,我半张着嘴咬了一口,同样的方式我让赵彬彬也咬了一口。我咀嚼着嘴里的苹果,含糊不清地问是哪家医院,贵不贵。
  可是刚问完我就后悔了,赵彬彬明明还穿着护士服你说我还问什么呢。我真是没长脑袋。
  自责并没有在我心中持续很久,就马上被我脑海中的恐惧吓跑了,因为这时我才想起了这家医院就是被外界传为阎王爷的后花园的医院,只要你活着走进来就别想活着爬出去,也就是说在这里住一天,你将一天不如一天,并且医疗费比这座城市的摩天大楼还要高,到这里来的除了零星的几个爆发户之外基本上都是显贵政要了,所以每天来这里和阎王爷见面的也是举不胜举。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九章(2)
我不停地在想就我这俩钱再怎么买也买不起一卡车的营养液乱打一通吧,所以活着出去应该不成什么问题,问题是要多少钱才能把我这身上的感冒给治好,而不是再治出个更为严重的把我的命也要走的什么病来。
  赵彬彬马上出来把我心中的疑虑打消了,“你就不用操心啦,在这我爸说了算。”
  “等我出了院,我马上会把钱给你补上。”她爸爸应该是个院长吧,我这么想着。
  她又对我说:“随你,不过以后你就不要再傻了,卖了命地跑吧,你说谁买你的命啊,我和你在一起可不是为了买你的命的啊。”
  我没有随着她再说下去,我想等我好了,等我减到她所期望的指数时,一切也就自然明了了。
  在我出院后的第五天我的重感冒就好了。我的感冒一好,心就按捺不住了,晚上,我又开始了昏天暗地的魔鬼式训练。
  这一次我只跑了两公里就停了下来,我停下来仅仅是为了配合赵彬彬的出现。她坐在一辆白色的小轿车里,正向我挥手致意,她摇开橙色的玻璃窗,两手交叠成喇叭状放在唇边对我喊道:“李小鲁,你就别跑了,别减了,我是随口说着玩的,我现在要指甲油啦。”
  “我现在就去买吗?”
  “不是,自己做好一些,我要自己做,我现在就缺红叶油了。”
  “那我该怎么做?”
  “香山,北京的香山有呀。”
  “我还要到北京啊。”我觉得不可思议。
  “你不是爱死我了吗?现在去正好,记住是北京啊。”
  “你是说你能爱我了是吗?如果我回来?”
  “你回来再说吧,过一天算一天,我不喜欢谈明天的事,回来给我打个电话喽。”白色的旋风随后在我的视线里一晃而过,赵彬彬不见了。我于是开始往回走,因为跑步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有意义的事还在等着我去完成。我浑身酸痛,四肢无力,有种被人牵着鼻子往前赶的沮丧。
  可是不管怎样,香山的红叶还是要等着我去摘,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被赵彬彬抛下,不再继续停留于那些简单的打情骂俏,而可以乐不可支地和她边拥边抱了。
  这一晚,我又为自己的精神花园构筑了一座无与伦比的富丽堂皇的极乐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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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十章
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实际上这究竟算不算得上小说我也很怀疑,反正我是没见过有这么坦诚地写小说的,至于我坦诚到了什么程度,想必只有我的两位好朋友陈皮和骆子知道。
  他们会毫不犹豫、异口同声地告诉你:“李小鲁呀,他哪里是在写什么小说,他分明就是在记日记嘛。”
  我所要说的是我并不打算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我也没有能让任何人改变的想法,相反我倒是由衷地觉得他们说得很对、很好。
  我还要说的是我的小说不仅仅原版引进于生活,而且还只字未改。
  我更要说的是,我这么坦诚绝对不是为了取悦某些读者的猎奇心。
  关于这一点,烈日炎炎下身穿露脐装的美女们可能就比较能赞同我的观点。她们眉毛一扬神气活现地说:“我热得难受,露点不痛不痒的肚脐怎么了。这样你总不能说人家穿得少也是为了勾引别人或者说满足某些人的窥私癖吧。”要是有这种想法的朋友,冬天出门那还不得气死啊。
  同样,我之所以这么坦诚地不分昼夜地写下去,也纯粹是为了散发我体内多余的热量。这热量让我寝食难安,无所适从,你说我能不写吗?我最后要说的是,生活就是小说。
  在这本小说里我就是以李小鲁的身份存在。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十一章
李小鲁初来湖南的时候,对一切都很好奇,有时觉得就连街上繁忙的蚂蚁都和家乡的不一样,家乡的蚂蚁常常要三五成群地结伴方能拖动一粒米渣,而这里的单枪匹马都显得绰绰有余。
  李小鲁的这种初来乍到的好奇心在吃饭的时候是这样表现的,他一手端着饭盒,一只手丁丁当当地在一旁敲打着,半个脑袋已经伸进了食堂热气腾腾的饭盆中。
  “我要那份梅豆。”
  “四季豆一份,好嘞。”师傅扯着喉咙叫着,饭盒已经装好了。
  “是梅豆,不是四季豆。”李小鲁立刻纠正了食堂师傅的疏忽。
  “这个是什么?”
  “大蒜。”
  “哎呀,明明是蒜胎嘛!”李小鲁激动得叫了起来,“这个呢,这个是什么?”
  “蒜苗,你要多少呢?”
  “错了,全错了,这个才叫蒜胎啊。”李小鲁一口气说了下去,“那个,还有那个,它们都叫什么?”李小鲁踮起了脚尖对食堂里的菜名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心和在没有得到答复之前脚尖决不肯放下的决心。食堂里的师傅为了招揽生意,生怕说的菜名不符合李小鲁所期待的叫法,所以一时也沉默起来,只好放下自己多年的意识形态准备随时对李小鲁叫到的菜名点头称是,于是两个人谁都不肯先说话都在静静地等待,陷入了零下八百摄氏度的僵冻中。
  而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傻冒指着最靠近窗口的那盆菜连连叫道:“快点,快点,一份豆笋。”
  老师傅静默了三秒,三秒之后李小鲁来了精神,“腐竹,听到没有是腐竹,你快给人打腐竹呀。”
  “对,是腐竹,新鲜的腐竹。”老师傅边说边把湖南人的豆笋苏鲁人的腐竹盛好,递到了窗外。窗口外的男子接过自己的豆笋,丢给窗口里的老师傅一句话就又气喘吁吁地跑了,他说:“大白天的,真他妈的见鬼了。”
  李小鲁自己也要了一份腐竹,临走的时候他同样也丢给窗口里的老师傅一句话,他说:“你们明明就叫豆笋,还说腐竹对对对,真是睁着两眼说瞎话。”
  在他们两个人都彻底消失了之后,老师傅终于忍无可忍地探出头来,深呼了一口气,他摇了摇头不无感叹地说:“这生意真是越来越难做了哟。”
  在李小鲁吃完了豆笋,吃完了四季豆,吃完了大蒜,把食堂里的一切都吃了个遍之后,他的家乡话或者说普通话就开始有了明显的变化,把吃饭讲成了掐饭,干什么讲成了干么子,老婆讲成了堂客,也就是说李小鲁最终没有坚守住自己的意识形态,还是被食堂里姜还是老的辣的老师傅给同化了。
  一个月之后,李小鲁写下了第一封也是大学时代最后一封写给朋友的信。
  结尾是这么说的:
  我们家乡的报纸是用来买的,这里的报纸是用来卖的。我们家乡的小孩生下来是为了读书的,这里的小孩生下来是为了擦皮鞋的。我们家乡的女孩长得漂亮是用来爱的,这里的女孩长得漂亮是用来做爱的。当然这最后一句话是特意为周小菁感慨而发的,那时候李小鲁没有费吹灰之力便和她勾搭上了,而且一勾就是大半年,半年里孤男寡女可想而知会干出什么事来。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十二章(1)
李小鲁从一路哐当过来的轰鸣声中,渐渐醒了过来。
  六点五十八分。李小鲁跳下了火车,径直上了红旗广场。广场周围的建筑物依旧混乱不堪,生活和建筑垃圾随处可见,散发着阵阵恶臭,简陋的工棚一个挨着一个,似乎一夜之间这里又能竖起一座让人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楼来。
  费尽周折,李小鲁冒着一块砖头掉下来的危险,总算在人忍无可忍的限度内找到了那刷满白色涂料的小洋房。远远望去,赵彬彬家的这座民国时期的小洋房在乌烟瘴气的风尘中就像是一只行走在沼泽地上面的丹顶鹤一样,突兀醒目。
  李小鲁毫不迟疑地走了进去,只可惜大门紧闭,露出一行很小的纸条来,风一吹,上面就显现出“主人暂居他处,来客原路返回”这么一行更小的字来。
  李小鲁看了一遍又一遍,风把他的脸都吹疼了,他还没打算原路返回,目光不停地游弋在“他处”二字上面,但很快他的目光又缩小了范围,直勾勾地只盯在“他”上面了,这个字刹那间在李小鲁的脑海中漫幻出一幅关于自己的图像来,并使自己的眼睛一亮,心头一颤,随后他走出了明天即将拔地而起的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楼,渐渐地上了马路,要了一辆的士,李小鲁便旋风般地驶离了广场,驶向赵彬彬的幻影中。
  床单还待在赵彬彬纤细的腰际吗?又是香喷喷的番茄汤吧?李小鲁没能够再继续想下去,他被的哥索要车费的手推回现实之后就摸起口袋把所有的想入非非重新塞进了密不透风的脑壳里,掏出钱来,下了车。
  他不敢走得太快,生怕一不小心把怀里的玻璃跌出来,那里面泡着的是从北京摘来的红叶,或者说那可是他的命啊。可越是这样小心,他就越怕出事,似乎草丛中猛然蹿出来的一只双目失明的蚊子也能够把他撞个人仰马翻、瓶破水流。
  李小鲁感到很累,十步之内歇了两歇,其中有一歇还差点做起了梦,要不是秋天的蛙鸣及时提醒了他,这梦说不定还要做多久呢。
  现在再拐过一个弯就到雨花二号了(李小鲁不管住在哪里,千篇一律都叫雨花二号),在拐弯之前李小鲁突然对秋日正午的阳光表现出了孩童般的兴趣,头直直翘着,一动不动,海蓝色的云朵在他的头顶上浩浩荡荡地经过了一批又一批,都未能扭动他的脖子,使其低下头来,直到天空中不合时宜地飞过的一群乱轰轰的麻雀,遮挡住了他渐渐模糊的视线,才极不情愿地放下头来,叹了口气说要是拿个弹弓来就好了,然后继续往前走,但依旧不肯加快脚步,若无其事地踢起路旁的石子,竟不怕跌到在地上,要了自己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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