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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桃花小姐-第1部分

小说: 桃花小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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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   丘比特他杀害了我(1)
我盯上他已经有段时间了,精确点来说,从落叶纷飞的秋天到桃花飞舞的春天,我盯上他半年了。
  半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其实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每个人对时间的评价不一样。就比如我那文学教授老爸,他会晃着脑袋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半年有余。叹哉叹哉。”又比如我那刚上初三的妹妹,有次我偷看她日记见到这么一段话:“今天万里无云,云朵在蓝天里优美地游动着,好像万圣节波士顿街道上穿着白衣服的鬼魂。啊,我回到尊敬的祖国已经半年了。时间怎么好像麦当劳里的橙汁,一吸就精光了呢……”
  鉴于我已经是一个高三女生,按辈分来说,基本上已经摘掉了文盲的帽子,迈入了底层知识分子的行列,我决定用我尚未发育完全的数学大脑,好好算一算。
  我昂着下巴仔细想了又想。一年有365天,运用除法,那么半年略等于183天。而我早上见他一回,放学见他一回。每天他去三到四次厕所,分别是上午一次,中午一到两次,下午一次。那么用183分别乘以3和4。结论是:我见他的次数大于549,小于732。
  此刻暖风徐徐,中午课间休息,黑板上写着醒目的“离高考还有90天”几个大字,我得意地写下549和732这两个数字,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
  我皱着眉思考这完美的运算究竟是哪个部分出了岔子。哦对,我忘了有周末,这183天需要减去周末的时间。
  我的眉皱得更深,用笔尖戳着自己的下巴,有点烦恼。因为这样就涉及到减法,这种叫做四则混运算的方法真是折磨我。所以我放下笔,懒得再算了。
  正暗暗诅咒我那被美式教学毒害的大脑,以及我天生携带的可怕基因时,他悄悄经过我的窗前,脚步轻轻,眉宇间冷淡,腰间的钥匙窸窣作响。
  我低落的心因为他的出现,腾云驾雾了。
  那一瞬间,我醒悟过来,这半年时间就是一场慢性自杀,丘比特他杀害了我。
  大热天里如一盆凉水当头泼来,我正震惊于这件凶杀案时,我的同桌庄子然推了推我:“桃花桃花你怎么了,盯着窗干吗啊?都盯了好几分钟了,你是不是傻了?你不能更傻呀。”
  我清醒过来,佯装无事地看了看她那麻子脸,说道:“没事,我欣赏风景呢。”
  见她仍然一脸狐疑,我补充道:“我爸常说,许多诗人在欣赏风景时产生了冲动。就比如说凡?高,他从自然景观中获得了创作灵感……”
  庄子然眨了眨眼睛,看上去很困惑:“桃花,那个凡?高……他写过什么诗?”
  我有些语塞,猛然发现我还尚未从凶杀案里挣脱出来,脑子有些混沌,逻辑上出现了类似于“张冠李戴”的情况,真是有些糟糕。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连忙糊弄道:“噢,我在美国好像看到小报上登过他的诗,据说纽约哪个博物馆还有手稿。是哪个博物馆来着?哎呀我真记不起来了。”
  庄子然困惑的眼睛闪着崇拜的星光,拍拍我的肩膀道:“哎呀,桃花,不愧是喝过美国自来水的人啊,我跟你在一起太长见识了!”
  因为庄子然的名字三分之二都笼罩着“庄子”的光环,所以她日日念叨自己是庄子的后人,与他老人家在不同的时空惺惺相惜,时常在梦中与他老人家擦出思想的火花。也因此,她习惯性把我当成美帝培养的白痴。
  如今,她终于开始转而崇拜我过去丰富的留学生活,我的自豪却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可怕的数学重重地伤害了我。 。。

一朵   丘比特他杀害了我(2)
这是个快放学的下午,已经进入四月,春风吹来暖意洋洋。而我桌上40分的卷子烧伤了我的心和我的眼睛。
  还记得我刚回国时,甫进入这家一等一的重点高中,数学不出所料地考了25分。
  那时我还有点高兴,因为我还没有完全从美式教育过渡到中式教育,傻乎乎地偷着乐。
  在美国时,我的外国老师喜欢用ABCF来评价学生的成绩,F代表着70分以下,那么25分自然毫无悬念地归入F系列。事实上我在美国偶尔会拿个F,所以我告诉自己:桃花啊桃花,100分的卷子至少你拿到了四分之一的成绩,F就F吧。至少说明你在中美教育体系里都游刃有余,你的水平非常稳定。
  我一直忽略了一个事实,还是庄子然提醒我的。
  她对着自己的卷子自言自语道:“唉,150分的卷子我才考了120,隔壁的叶知秋考了满分呢,差距啊差距,我跟他隔着一座山的距离呢。”
  我的手有些发抖,不动声色地用语文书盖住了卷子上那血红的25分,轻轻问道:“庄子然,这个卷子总分是150分吗?”
  庄子然大惊小怪地看了我一眼:“是啊,我们的卷子都是150分的,小学生才考100分的卷子呢。”说完,她的视线回到自己的卷子上,嘴里唠叨不休,“怎么才120分呢,太差了!唉,最后一道题叶知秋花了五分钟就做完了,我可是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拿到一半分数啊。唉唉唉,人比人气死人的。”
  我想起在美国做的那些卷子,才发觉自己做小学生那么多年。
  我的呼吸有些困难,于是我挺直腰板顺了顺气,确定自己还活着。之后,我拿出笔认真计算25除以150等于多少,好在我的除法学得还不错,我算出答案是,略等于。
  目视这个悲哀的数字良久,我想起那个考满分的叫什么叶知秋的神人。我问上苍我跟这位神人的距离有多远。上苍告诉我:孩子,你跟他之间隔着一个伤心太平洋。
  突然间我很想知道这位神人是男是女,长得是美是丑。
  因为在我的认知里,美的人必定是笨的,聪明的人必定是奇丑的,于是我转过头去小声问庄子然:“那个叶知秋是什么人?”
  庄子然那被雀斑围绕的眼睛突然绽放出无比灿烂的星光,好似有火星子蹦了出来。她兴奋起来:“叶知秋啊,那可是我们年级响当当的叶大公子啊。”她凑近我,手掩着嘴,“桃花,认识熊猫不?在我们校长苏司令的眼里,叶公子就是熊猫啊!我听说有一回叶公子在数学课上打了个盹,打完盹后咳嗽了两声,哎哟,可把我们苏司令急坏了!下了课就搂着叶公子到医务室量体温去了,还让医生量了三次呢!哎哟,可把医生吓坏了,以为校长送了个非典病人过来……”
  于是在甫进入这家重点中学的第十天,我,陶花源,认识了传说中隔壁的他,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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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朵   问世间情为何物(1)
庄子然是这么描述叶知秋的:聪明绝顶,好在还算年轻,柔顺黑发犹在;成绩绝顶,已经蝉联年级第一名三年,并数次代表我们高中参加全国的数学物理比赛,一等奖拿到手软;低调绝顶,从不仗着自己的威名强抢民女;绅士有礼,不像年级第一帅哥尹瑞,喜欢在丑女面前卖跩,在美女面前卖笑,看到丑女什么事都不愿意做,看到美女什么事都愿意做,年纪轻轻,就把双重标准执行得炉火纯青,真是十分的有前途。
  庄子然对于年级顶级帅哥很感兴趣,说到后来,已经把两个在不同领域各领*的男人穿插介绍。我听得入了神,却不得不在两个男生中来回切换,有些累。
  但我显然低估了庄子然的品味,她毅然决然表示更欣赏智慧型男人些,所以重点依然围绕在叶知秋上。
  听完了庄子然一气呵成的描述,我开始好奇为什么一群女生要呵护叶知秋。
  在我的逻辑里,一个如此优秀的男人是该骄傲如王子的,可他竟落到要让女生呵护的地步,我想他一定有一些致命的缺点使他非常脆弱、不堪一击。比如,他十分的丑。
  我对叶知秋的好奇心膨胀如气球,于是对庄子然说:“这个人好厉害,你下次见到指点我看看吧。”
  于是在我进入这所中学的第十一天,我见到了他。
  那个寒冷的早晨,我在庄子然的提醒下守株待兔,透过窗口翘首期待他出现在走廊上。我的眼睛眨也不眨,无比雀跃地等待一个丑陋却聪慧的神人出现,用他丑陋的光芒照亮我一生的道路。
  在我的脖子偏离正前方90度超过五分钟后,在庄子然粗重的喘气声中,他终于出现了,却令我有些失望。
  我失望于他其实不丑,斯文白净,鼻梁还十分的挺直,看起来一米八不到。我如夜间的猫头鹰般盯着他,尽管他不是肌肉帅哥,好在儒雅清秀,他与丑是搭不上边的。令我欣慰的是,他厚厚的黑框眼镜挺丑的,穿一件普通的黑色羽绒服,腰间甚至别着串钥匙,窸窸窣窣发出金属的碰撞声。
  早晨寒流来袭,我看到他呼出的白气消散在空中,真实却又遥远。那一刻,我蓦然发现,原来高高在上的神人喜爱在裤子上挂钥匙……
  我无言地看着他拎着散发热气的包子,翩翩走过我的窗前,我脑海中浮现三个字:书呆子。
  “什么?桃花,你居然叫叶公子‘书呆子’?!”庄子然大叫,本吵闹不休的班里顿时鸦雀无声。
  我的眼皮跳了跳,愣愣转过头,眼睛圆睁着,丝毫未料到我竟然与庄子然心灵相通到这种地步,我脑子里想什么,她居然已同步知道,所以我有些心慌。
  我怯怯地开口:“啊?你说什么?”
  庄子然用谴责的眼神瞪着我,气鼓鼓的。这时坐我前面的林北北转过身来,用娇滴滴的嗓音说道:“桃花,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叶知秋呢,他才不是书呆子,才不是呢。”说完,她已经有些哭腔。
  我有些发蒙,如梦初醒:“我……我没说他是啊……”
  庄子然用粗壮的食指狠狠地戳了戳我的肩膀:“你还抵赖,明明就说了,我跟北北都听到了!”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摊手卖笑:“他确实……比较像嘛。”
  其实我说的是事实,自从我十三岁踏入美国国土后,就发挥了中国人出色的概括能力,总结出来,洋书呆子们普遍都是白净邋遢,没发育似的瘦弱如竹竿,不像传统审美里的帅哥,普遍都是健壮小麦色。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二朵   问世间情为何物(2)
在我看来,书呆子和帅哥是成反比的。比如帅哥胸肌发达,那么书呆子必然胸肌萎缩;比如书呆子必然聪明,那么帅哥必然愚蠢;比如帅哥在床上夜夜用下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那么书呆子必然是夜夜用上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都很敬业。
  这时林北北微嘟着嘴生气了,嗔怪我的轻蔑:“桃花你不懂别乱说,叶公子数学好物理好化学好英语好,他还很喜欢篮球。他运球技术虽然不太好,但他的姿势特别好看。最厉害的是,叶公子还会打网球。他虽然瘦,但是他有黄金比例,他特有曲线的。他还不骄傲,我在路上跟他打招呼,他都会笑笑,笑得可好看了。桃花你怎么去了趟美国,审美就这么往下掉呢,我不要跟你好了。”
  我惊愕于林北北连珠炮似的反驳,由于我确实是个愚蠢的花瓶,尚不能迅速整理出林北北话里的重点,于是只能愣愣地问道:“那……那他打篮球的时候还挂着钥匙吗?”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眼冒金星,原来身边的庄子然已把厚重的英汉字典砸在了我脑袋上,我痛苦地哀号了一声,认同了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一个成功男人身后必定有一群疯狂的粉丝。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后的七年,我成为了那群疯狂粉丝中最疯狂的那个。
  在进入这所重点中学的第十二天,我作为一个草根,突然一夕之间成了全校性的名人。只因为我说了叶知秋一句“书呆子”。
  在这个被明星称霸的娱乐世界,作为草根,想要省时省力地得到大众关注,有条捷径就是使劲踩着巨星的肩膀上位,把他踩出肩周炎了,那么草根也就是“著名的草根”了。
  我感叹这个八卦年代想红竟然可以如此简单,好比一个疯狂的影迷,激动无比地冲到偶像面前脱口而出一句“我爱你爱到想跟你同归于尽”,那么只消十分钟,他就可以红到警察局了。我虽然不至于红到那种程度,不过也差不多了。
  那段时间,整个年级的男生女生都疯狂地组团来参观我,四处打听:“哎,那个骂叶知秋书呆子的转学生是哪个啊?叫桃花是吧?大冷天的她得桃花癫了吧?”
  我还被他们人肉搜索。
  那些女同学开始挖我的老底,比如我在美国待了几年,我的家庭背景,我的入学成绩,甚至我开学考了25分这样的私密之事也被她们挖了个彻底。
  在我以为她们终于要窥探我*的颜色时,我的女同学们已经更进一步,她们一致认为我是因为在美国桃花癫发作过多,美国人实在受不了我这种极具中国乡村特色的病症,而一怒之下把我赶回中国的。
  甫一回国,就成了谣言的中心,我苦不堪言。
  但是巨星叶知秋显然并没有我这类草根的困扰,我听庄子然说,隔壁的叶知秋终日沉迷于学术问题,丝毫未对我这个“著名的草根”表现出一丝了解的欲望,只是一笑置之。
  我听了有些失望。
  我怎么能不失望呢,他那么优秀高不可攀,我多希望他能注意到我,哪怕是擦肩时的一个眼神,我也会觉得灰暗的人生有了色彩。
  出乎意料的是,我走红的第十天就与叶知秋就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那是个夕阳落下的黄昏,枫叶映红我迷茫的脸颊,我很想写诗纪念它,考虑到昨晚我妈正在第六次收看那部叫做《新白娘子传奇》的电视剧,所以我诗的题目就叫“新为了忘却的纪念”。
  那个秋天的黄昏,我低耸着肩膀跟在数学老师秦老师身后,落寞到极致。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二朵   问世间情为何物(3)
大概秦老师钟爱环保,她特喜欢穿长及地的保守长裙,走起路来裙摆扫荡着路面的尘埃,一路扬起风尘无数。
  我闷闷地想,如果日后有人要求我写一篇回忆数学老师的作文,就干脆取名为:那风尘中的师太。
  我默默跟着秦老师走进她的办公室,已经预料到此番进了鬼门关,我攥着拳头提醒自己,好歹要留个全尸出来。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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