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解疯情-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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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那是以后的事情,
现在我被我们年轻的爱情感动了,
所以我从心底深处相信了它的意义,
这足够美好。
四
高中我读了四年。
说实话,我以前挺混的,这没什么可炫耀的,写出来还会教坏祖国的花骨朵们。所以我只能一笔带过,无非就是穿得乱七八糟把头发搞得很怪不上课在外边和别人玩,抽烟喝酒打人和被人打。想不通为什么那年纪很崇拜那样,我是怕了。我清楚地记得在迪厅时眼前那一片骇人的白色,那种兴奋如台风般袭过心头后留下的空虚。我拼命用冷水洗头想摆脱那种难受的感觉,到现在我才明白那种感受是来自对生活麻痹情绪的积压。正是那种无法把握自身命运的恐惧感让我刻骨铭心,在高二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快疯了,我背了几本书和三十八元钱离家出走,猫找到我后二话没说就狠狠给了我一拳。我趴在地上“哇”地一声就哭了,跟个姑娘似的。后来猫对我说:“你别这样下去了,你不一样。”我愣了好久,我并不奇怪他会揍我,却想不到猫会说出这样一句话。这真奇怪。然后我冷静想了几天,干公安的一家人也终于找到了我,我第一句话就是:“我要降级,我不逃了。”
再然后,我努力去做个好孩子。
学生不读书干什么?我开始学习,虽然我学得乱七八糟,看高一的书感觉特新鲜。我记得我把座位搬到十班,就坐在靠后门的那个角落里,不羁的样子引得很多人注意。我感觉自己是浪子回头了,但也不是,我只是麻木地去学习,仿佛在学习中我能轻松一点,我害怕那种感觉再次袭来。我写浮躁的文章做油里油气的人,这样面对那时的生活我才能找到适应的基点,这样很好,没人知道我到底是个什么角色,说我低级也好疯子也好,我至少可以把以前的事儿全抛到一边儿去,交些单纯的朋友重新做人。
后来我成为学校美丽的民间神话人物,连续两年获一等奖学金,担任文学社社长,编故事四处寄给小杂志骗点烟钱。
那时我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抽烟——吸烟有害健康,小朋友不要模仿——我爱上了安静,半夜里把音响打开,苏格兰的风笛,光着脚不停地抽烟。外烟太重,中国烟才好,柔顺得跟女孩子的手似的。抽烟的时候我会想很多事儿,会忘掉周遭人们怪异的眼神,在眩晕中我如同长出了翅膀。
这些故事都我记录在我第一本小说里面——《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少年》。所以不想在这本新的小说里再说拼命学习的事情了。
在这小说里我只读了三年高中,而且我们几人学习成绩都很好,有如神灵附体,一路玩耍过去,轻松将高考斩于马下。
你们可千万别认为是爱情给了我们力量,那绝对不可能,也绝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
学习是重要的事情,爱情也不是生命里的惟一重要的事情。
幸最近和我一直在争论一个问题:爱到底是不是责任?
她说:“如果爱一个人是因为责任,那还叫爱吗?”
我说:“爱需要责任,我们要对爱负责。”
对该问题我们争论不休,至今我们谁都没将对方说服,各自坚持着自己的立场。
而我认为,选择爱一个人,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
我们要对爱负责,对对方负责,对生活负责。
五
前些日子和一帮朋友去了湘西凤凰,那个有着白脸长身女子的古城。在那里住了几日,一有空就跳进沱江里和一群光屁股小孩摸螃蟹。江水很浅,但很清澈,有着与世隔绝的淡淡的凉意。青山环拥,白云丝游,光滑的青石板路,班驳深蕴的古墙,晚上能听见水车转动“哗哗”流水的声音,还能望见闪亮的星星。
我们住在沱江边的吊脚楼里,那户人家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十五六岁的年龄,眼神干净得如同阳光,看着她们笑是很件快乐的事情。
我和耗子坐在江边放声歌唱,我为这里的朴质和纯净而唱,他为有蓉儿随行而唱。
六
我和耗子现在同在湖南湘潭大学读书。我学的是法律,立志成为一名除强扶弱的法律人,但好朋友们都说不敢想象一个精通法律的痞子会是什么样。张铮那厮在我文中曾说过“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其实不是他说的,他虽然很帅很有内涵但也说不出那句话,因为那是马克思说的。
耗子学的是经济,也就是先去男生宿舍卖望远镜再去女生宿舍卖窗帘的那种学问。
写得此书还必须感谢室友阿海的那次失恋,虽然我这么说有些不人道。
我虽然从小被培养着喝酒,但无奈底子太差,沾酒必醉。更主要的原因是我性格奔放,且有轻微弱智,总在酒场上亡命地喝,还从不用伎俩推攘。于是常常醉得日月无光,排山倒海。朋友见我一身侠义,又能醉得乾坤挪移。所以便给了我一个很响亮的外号:曾阿牛。也就是张无忌以前用的名字,以示鼓励。
那日阿海失恋后更是一场恶战,连耗子也放肆地喝。最后也是耗子这小子站得最久,举着痰盂不停地倡议要干杯。可怜的阿海在醉翻在地之前说了最后一句清醒的话:“以后我要对自己好一点。”“咚”地一声,成为为他倒地配音的象声词。
第6部分 青春不解疯情(55)
呵呵,我们年轻的爱情。
美丽却易碎的水晶。
七
常德是个美丽的城市。干净,和谐,有着独特的城市文化。我喜欢这个安静的城市,以及这里发生的难忘的历史。终究有一天我们也会化成历史,化为一片残瓦,一块断垣。正如我们的祖先。
奔流的沅江水应该见过我的祖先。祖先黝黑的背脊,炙热的太阳下小河般淌淌的汗水,淳朴而谦卑的眸子,呼号的生命被历史烙下了深深的痕迹,云移日复的黑土地上繁衍不息的身影。
先祖已重回土地,回归到不灭却空白的状态。
我们仍在奔走呼号,用笔记录着所有的发生,新的感知,生命慢慢流逝。
终有一日我们也会死去,化为自然。但我们的后辈将会延续,不停轮回。
我珍惜生命中所有的感动。哪怕是幼稚与无知,那也是纯善的生命,短暂的一瞬。
最后要说的是耗子的舅舅并不是黑社会老大,也没什么黑龙帮,那样惨烈的火拼更是没有发生过。常德治安很好,想来常德的朋友请放心。
曾尹郁
二00四年八月于湖南常德
附录二:
主人公“耗子”的自白
我的形象全给阿牛毁了,连外号都给他改了,我是鸡啊!那个不危害祖国美好明天的小鸡!
阿牛总的来说是个好青年,申明大义,胡作非为。最喜欢把我和他所做的事情颠倒,比如把我可怜的遭遇加在他身上,再把他做的好事放在我身上,于是他就可以仗着他那些极有诱惑力的文字去四处行骗,博取漂亮女生的同情。所以以后他表现出无限的娇羞时你千万别信。
阿牛最喜欢出卖同志用以换得稿费,常常弄得我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是他的最大受害者。在他的第一本书里,我被写成了一名极度弱智又带些甲亢的迷途少年,而他就以上帝的角色出现在我面前,给我指出康庄大道。我是苦于打不赢他,进大学后为了报仇特意学了空手道,谁知那厮却习了散打,在水泥地板上练起摔来跟跳水似的。
虽然他的恶习已成定律,但我真无法想象他这次竟然把我收藏“H”的事裸露无遗的写了出来,这要我以后怎么做人,难道天天上街都带着个头套扮恐怖分子,或者真正的干上“H”这行当为他们那群豺狼造福?虽然这是事实,但也不能具体到我每一张“H”的去处,你认为我妈妈教数学就不识字吗?如果我有不测,我就用桃花源三日游悬赏拔光阿牛体毛者!
还有我舅舅,整一个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硬是被他搞成成了黑社会老大,而且还判了刑,你要我怎么向我舅舅交代。那么激烈的斗殴我也从没参加过啊,我是一和平主义者,平生只在小学打过一次架,还是被阿牛打。
很是感谢他能把我悲惨的初恋感情经历写得那么好,那么完美,这也是我唯一觉得满足的地方。高中时的那个遗憾一直延续到了现在,看了小说后稍微舒服的一点。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星空,感觉时间向瀑布一样的快。事过境迁,一切都不复存在,唯一那份难以割舍的情感沉积在心底,久久无法湮灭。其实我现在也并不是想和蓉儿怎样,我想现在大概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希望,一种让我都感觉到舒适的状态。
希望蓉儿能看到我写的这篇小东西,嘿嘿。
高中时和阿牛一起办文学社,一起降级,一起重新找回自信的状态,那些日子真的让人觉得很是怀念。
那时阿牛写东西很快,不拘小结,大有其偶像吕布的豪迈。读他的东西要一遍一遍读。虽然他写了很多,故事也编了不少,朋友损了一堆,但他总是在文中认真书写着两个字:“善良。”那些完美的结局,漂亮得就像儿时要当科学家似的梦想。现在阿牛的东西却不能一遍一遍读了,首先是因为这是长篇,一连读上几篇我会活活饿死,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很注意细节,几乎到了每一个标点上。如此心细的男人,结婚后肯定会很婆妈。
阿牛本就是个善良得几乎小儿麻痹的孩子。
他在继续着我们对文字的信仰,继续着我们这些人的梦。
和他的相识好象就是天意,六年的小学,七年的高中,外加一年大学,十四年了。岁月早已磨去我们之间的齿轮,一辈子的兄弟就这样成了。
他经常在文中说我是耗子,就是一禽兽,我要说他禽兽不如。
所以,禽兽不如:
为了兄弟,为了某些“特殊”的原因,我改名叫耗子好了。
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