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离婚-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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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个案中的女主人公,虽然身受生命危机与家庭暴力的双重打击,但她最后终于勇敢地走了出来。便发现:离婚后的生活并非想象中的那样灰暗。
个案003:离婚后的天是蓝的
我今年三十四岁,离婚两年了,现在独身生活很开心,很快乐。我是在遥远的边疆长大的,在那里度过了幸福的童年和天真烂漫的少年时代。
1990年,经表姐介绍我认识了小军,恋爱一年多后结婚了。
结婚头几年虽然两人工资不高,生活很清苦,反倒多了几分平静与快乐。时光飞逝,很快,三年时间过去了。我发现小军并不是我所喜欢的丈夫,他虽然高大英俊却小肚鸡肠,心胸狭窄,表面文静却爱慕虚荣,对事情吹毛求疵;成天说自己怀才不遇,却又整天闲逛,无所事事。这些都与现代生活太不协调了。
1993年3月,我提出离婚,他坚决不同意。我回娘家住,又遭到爸妈严厉的指责:“你以为婚姻是当儿戏耍的吗?当初不同意你和他结婚,结果你自己作主结婚了,我们也原谅了你。怎么不出三年你就要闹离婚?你这不是自己扇自己耳光吗?不行!我们坚决不同意你离婚。你多检查些自己身上的缺点就能过下去了。”
挨了爸爸妈妈的一顿臭骂,我自讨没趣,又回家了。1994年,社会上正流行政府机关搞第三产业,我也被这股潮流卷进了商海,累死累活总算总结出一个真理:做自己的老板!1995年元月,我在中心商圈买了一个商位,做起了小百货零售。
我从未花过丈夫一分钱,他却口口声声说我存款设密码不让他知道,是因为我有了野男人。我这钱本打算养孩子用的,经他这么一说,我就把密码告诉了他。之后,他再也没乱说,只是三两天便去取钱,很高兴的样子。很快,存款就只剩下两千元。同时,我发现家庭发生了严重的问题,并且拿到了他外遇的重要证据。我气愤极了,问他:“我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对不起这个家?你竟背着我和舞厅里认识的下流女人鬼混!”他对我又是发誓又是赌咒:“谁要是有野女人,让我不得好死,下楼就让汽车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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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告别离婚(17)
我对他彻底失望了。他是一个典型的伪君子,他是那种爱勾引别人老婆跟他风流快活、又怕自己老婆被别的男人睡的男人。
我发现他有外遇后,就和他分居了。我们经济独立,一人一间卧室。1995年7月底,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回家吃饭,他非逼我借给他一千元钱不可,我非常气愤。我做生意很辛苦,他却从未给我送过一口水、一碗饭,本钱我都没问他要一分,凭啥问我借一千元,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说花在家里,我不信他的鬼话。他又说他花了公款,现在单位在查账,如果交不齐,他会去坐牢。这回我算铁了心,就算你坐牢,也是你罪有应得。他气急败坏地将我一把按倒在床边上,问我借不借,我沉默不回答。他气急了,用右手将我两手拉到我头顶,然后重叠压在他手下,又用下巴按着我前胸,左手解我皮带,然后弓虽。暴了我。嘴里还恶狠狠地说:“你喊呀,叫人来救你呀。你别看派出所就在对面,也没人敢来管。一天没离婚,你一天就是我老婆……”
我咬着牙,眼里含着屈辱的泪,我个子小,无力反抗他的粗野下流,而且我被气得没一点气力。
不幸的是,这次我怀孕了。我三次告诉他我怀孕了,可他都用冷酷、狠毒的而不重样的三句话来伤害我:谁知道你怀的是哪个野男人的野种;谁知道你怀的是谁的杂种;谁知道是你跟谁睡的野杂种。我伤心的眼泪都快流干了。就在我快要临产前,他起诉我两次,要求离婚,说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就在我临产前八天,他把我毒打得浑身是伤,让我从家里滚出去生野孩子,并扬言他决不允许别人的孩子生在他房子里。如果我坚决要生在家里,他就要把我和孩子碎尸万段。如果我娘家人来讲理,他把我父母也要杀死……
这些我都忍了,在法院、市妇联的直接干预下,再加上我丈夫的亲大哥、二哥出面责令他出去租房子住,他才迫于种种压力出去了。那以后,两个嫂子一直照顾着我把儿子生下来,然后用车把我们母子送回家。他三姐指着他脸骂:“你几十岁的人了,还说不要脸的话,这孩子不是你的,你过来看看孩子模样像不像你。你以后要好好过日子,别让哥嫂姐妹们为你操心了。”
他低着头,一言不发。我满以为我受了这么多屈辱,把儿子生下来就可以证明我的清白无辜(因为儿子长相跟他一个模样)。没想到他没老实几天,就在我坐月子时继续风流,七八天不回家。我挺着非常虚弱的身子,一边照料小孩,一边起床自己做饭。他回来,我问他干啥去了,他说为我和孩子找保姆去了,我一听就知道他在说谎。现在下岗的人这么多,出去找保姆还用这么长时间,恐怕到外国请个保姆也该办妥了。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平安幸福的家,我又忍气吞声地、艰难地过了四年,其中有两年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1999年4月底,我们住在娘家时,他再一次花言巧语,说他一定痛改前非,好好跟我们母子过日子,还说保证每月给我和孩子零花钱三百元,再也不让我为钱作难,盼望我能早日带着儿子回来。
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兑现过诺言。
一次在公园里,儿子哭着要坐空中索道,他却舍不得五元钱,而我从娘家带来的钱早就花完了。儿子哭个不停,他仍不掏那五块钱,我一气之下抱着孩子又回了娘家。1999年5月初,他拿出一百五十元钱,说要兑现他自己的承诺。我反问他:你不是说每月三百元吗,怎么成了一百五十元?他嘻皮笑脸地说:“就这么多,你不要可一分都没有了。”说着,又抽走了那张五十元的,如果我手不快,连那一百元也会变卦,一分也没有。
为了带孩子,我早已不工作了,但他还这样逼我们。我带着刚满三岁的儿子,直到1999年11月底离婚,前后共七个月时间,他就给过我那一百元零花钱。而且,就在短短两个月里,他竟无缘无故找茬儿打我数次,其中一次踢我一脚,疼了多日。还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他当场教儿子骂人,我怕儿子长大不体面,就轻轻打了儿子腿一下,儿子还没哭,他就当着客人的面狠打我耳光。当时我立刻感到耳朵聋了,我失声痛哭起来,儿子也吓得大哭起来。过一会儿他抱起儿子说:“你妈是装哭,别理她!”我更加伤心地哭泣,儿子赶快拿来毛巾,边帮我擦泪边说:“妈妈别哭了,我以后再也不骂人了,别伤心了。爸爸坏,我长大收拾他,他就不敢欺侮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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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告别离婚(18)
我到医院看耳朵,医生诊断我左耳膜被打穿两个孔,右耳严重震伤,我挂了一个多月吊针,钱花完了。一个月后耳聋耳鸣现象仍未消失。
那件事情后,我毅然决定离婚。
到今天为止,我才可以真正自豪地说:我终于从这桩失败的婚姻中挣脱出来了,给这场痛苦的婚姻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我呼吸每一口空气都感到轻松、新鲜、自在。原来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女人难以冲破世俗的偏见带给我们的种种婚姻的枷锁。这么多年来,我为家庭、为丈夫、为孩子默默付出,一味奉献,但却得不到丈夫的认可,关键是他从未理解过我一次。比如,没离婚前我自己舍不得穿,好的留给他穿,让他在工作中多一分顺利,多一分自信,把事业干好,而他却跑到舞厅去鬼混。我勤俭持家,多攒钱把孩子送到一个好学校,他却以为我不安分。他从未想过我是怎样没日没夜带孩子的,也从不帮一把,就连节假日他也不带孩子。
唯一的不幸是,法院却将孩子判给了他。我怕孩子受苦,他却不怕,他把小孩送到离市区挺远的一个地方月托。前天,我忍受不了对儿子的思念,冒着风雨找到儿子所在的幼儿园,带给儿子爱吃的菠萝、苹果、饼干、方便面,看到儿子瘦了两圈的蜡黄小脸,我哭了,他也哭成了小泪人:“爸爸也不来接我,妈妈你怎么也不来接宝宝,宝宝想妈妈呀!”我一把抱住儿子,心里一阵难过。我赶忙说:“宝宝别哭,星期五妈妈让爸爸来接你回去,妈妈再接你去妈那儿住两天。”儿子瞪着惊恐的大眼睛说:“我不想见爸爸,他把我送到这个远远的地方,他坏,我不跟他。妈妈,你来把宝宝接到你住的家好不好?”我发现儿子受的折磨太深了,我更加恨这个使我和儿子都遭受痛苦的恶魔。
刚离婚时,我身上只余下五十多元钱,我翻出来五六年前的底货,朋友又借给我一百六十五元,我在市中心摆起地摊,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我早起晚归,净挣一千多元。我把这些钱投资到别的生意上了,现在存折上还攒了一些钱,难关总算渡过了。我唯一做不到的是把儿子送进一个条件好的幼儿园,培养他成人。所以我现在只有一个心愿,靠自己的双手、智慧的大脑打好经济基础,早日把儿子接过来,我们母子一起过日子。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特别是摆脱他以后,心情不再受压抑了,做什么事都顺心、如意,笑对人生。唯一使我不开心的,就是放不下我那年幼的儿子。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在忍受了这么多年身体和心灵的摧残后,我变得更加坚强自信了。我坚信女人只有争取到做人的自尊、自强、自信的权利后,才能生活得更幸福、更有意义。让我们每一个女性都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磨难和不幸,从容挣脱这些不幸,因为只有经济独立、人性独立,女人才能过上真正幸福的好日子。
评析与对策
对于许多女人来讲,她们之所以忍受着家庭暴力,是基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其中一些人甚至有“男人都是这副鬼样子”的误识。
为了尽为人妻的责任,为了孩子的心灵,为了维持家庭,甚至为了曾经对爱情的幻想……所有这一切都会将女人留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中。她们想:这一切都会过去的,他会改变的……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大家:永远不要指望去改变一个人的性情;永远不要幻想宽容与退却会使暴力的实施者良心发现;永远不要相信家庭暴力是可以在忍受中结束的。
让一个孩子生活在充满暴力的家庭中好呢,还是让他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好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当然是后者。
本个案中的女子最后终于冲出了黑暗与阴影,她发现天是蓝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
面对家庭暴力,你选择了离婚吗?
一
我曾在许多文章中谈及外遇的脆弱性,以及它对婚姻并不构成实质性危害的观点。
有一天,一位网友写信给我,说在一个BBS上发现我的一段话引起了激烈争论。出于好奇,我去看了。发现那讨论缘于一位叫“云中鱼”的网友的帖子,这帖子便是摘了我的《情爱急诊室》中的一段话:“外遇被认为是婚姻稳定的最大死敌,这实在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错误的观念之一。外遇是最不应该成为离婚理由的,它本身总是极为脆弱的,只是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外遇才会真正导致婚姻的破产,而这种‘极罕见的情况’,往往又是有其他重要因素做辅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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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告别离婚(19)
我从讨论帖子当中发现,网友“云中鱼”自己好像正陷入一个情感困境中,她的丈夫有了外遇,而她之所以转发我的话,其实是想以此告慰自己:婚姻会好起来的,不应该离婚。
我对这种断章取义的引用感到很不安,我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一段话而对别人构成误导。于是我便给“云中鱼”留了一个帖子,说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直接写信给我。
当天,我便收到了她的来信:
方刚老师:
您好!
感谢您的帖子,您真热心。我做梦也没想到可以直接和您交流。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
我今年二十六岁,去年领的结婚证书。
他是我大学同学。我们不是同一个院系,但都参加了学校的广播台,大一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大学四年和工作一年,领了结婚证书,于今年办了喜酒。
结果喜酒刚办了半年,他就另结新欢,那个女孩子是我的伴娘,我昔日的好友。婚礼上他们第一次见面,竟然一见钟情。可以说,我的婚姻从婚礼时便受到伤害了。
他很坚决,希望离婚。我却放不下。
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坚强,有尊严地离开,但比我想象的要艰难。每天我都站在十字路口,不知何去何从。
这时我看了您的《情爱急诊室》,从您对别人的帮助中受到很多启发。我希望您可以直接地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云中鱼
丈夫刚结婚便有外遇的情况,我头脑中记得很清楚的便有数例。几年前在《女士》上发表的第一篇“情爱咨助”(当时好像叫“方刚在线”)——《被我“破坏”的婚姻》,其中有一个故事的女主人公的丈夫便也是新婚就有外遇的,他们后来离婚了。
这种结婚不久的“小男孩”的外遇最麻烦了,如果再是初恋,就更可怕了。他们对女性了解太少,接触太少,性好奇心仍很盛,又是渴望激情与浪漫的年龄,对婚姻也缺少认识,不懂得婚姻与恋爱的区别,性情不太成熟稳定,最容易掉到外遇里出不来。
我立即给“云中鱼”回了信。
二
判断一个外遇是否会破坏一桩婚姻,当然不能以这婚姻存在多久了之类的客观因素为主,而应该更多考虑当事人双方,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