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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盛宠娇妃-第57部分

小说: 盛宠娇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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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品德高洁,为人和善,平时鲜少生气,但你也应当懂礼知礼,明白吗?”先生十分郑重地嘱咐道。
一脸兴奋的沈元亦迅速收敛了表情,郑重其事应了。
几天之后,先生亲自带着沈元亦去了王学文大儒府上。
王学文大儒虽然桃李满天下,他的好几名亲传弟子还是朝中的二品三品大员,可他自己仍然生活清贫,并常常以此告诫自己谨言慎行。从他的院子便可以看得出来,原本是四进四出的大宅院,但大部分都是简陋而荒芜的,花园中几乎没有什么花,几乎都是一些杂草,连树都是长得随心所欲,枝叶茂盛到无人修剪。
可沈元亦还是觉得这里很漂亮,就像是书中读过的桃花源圣境,不仅让他感觉宁静祥和,甚至还仿佛闻到了空气中的书香味。
先生是经常来老师府上的,府中的老仆熟悉他,便直接领了他去王学文的书房。
王学文听说今天沈元亦会来,特意放下了手中的所有事情等待他,虽然只是一个拜上门的学生,可王学文仍然表达出了足够的郑重。
而沈元亦看到坐在后面的王学文,虽然身子有些佝偻弱小,但在沈元亦眼中,王学文的形象仍然无比的高大,脑后甚至闪烁着光辉,脸上和蔼可亲的笑容,令他受宠若惊,热泪差点儿都掉了出来。
“孩子,过来。”王学文朝着沈元亦招手,如同亲切的爷爷对待自己的孙儿。
沈元亦犹豫了一下,然后慢吞吞地走了过去,乖乖巧巧地站在王学文身边。
“你便是沈将军的三子沈元亦?”他没有提庶子,只是问的三子。
沈元亦点点头:“嗯。”
“你可知道,你的先生今天带你来是做什么?”王学文笑容温和。
沈元亦眨了眨眼睛,声音清脆:“为了拜您做老师!”
王学文点点头,仍然不疾不徐道:“那你认为,拜我做老师,是为了什么啊?”
“学更多更好的学问!”沈元亦不假思索。
可一旁的先生却已经紧张起来,额头都快要冒冷汗了,仿佛是自己站在那里接受王学文的回答一般,他紧紧盯着沈元亦,生怕他有一点儿说错的。
沈元亦倒是表现得很轻松,仿佛王学文只是在与他进行简单的问答而已。
王学文顿了顿:“学问很多,你学完了一部分,还有更多,追寻更多的学问是正确的道理,但更好的学问却没有这个说法,所有的学问啊都是一样的,有的看似简单,实则深奥,有些看似深奥,实则简单。”
沈元亦想也没想就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可不是有好的学问与落后的学问之说吗?我看过很久很久以前的书,可那书上的道理放到今天来,大家都知道是不对的。这样的学问,就是不好的学问,不是吗?”
先生都没有想到沈元亦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吓得冷汗都出来了。
可王学文只是一愣,便笑呵呵地说道:“的确,你说得有道理,但你觉得,那些落后的学问,就没有学习的必要了吗?”
沈元亦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可那些落后的学问,就是历史啊。”王学文捋了捋胡须,笑眯眯的,“我们读史,就是为了更好地选择啊,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以古为鉴,可知兴替。现在,你还觉得学习那些落后的知识是不应该的吗?”
沈元亦瞬间明白过来,眼睛都更亮了:“老师,我明白了!”
王学文听着沈元亦兴奋地称呼自己为老师,笑呵呵地伸手在他脑门儿上拍了一下:“你这小子,倒是机灵。”
沈元亦笑得憨憨的,米分雕玉琢的小娃在王学文看来甚是顺眼,比那些古板地整天只知道子曰子曰的徒弟好多了。
可先生却看不懂,不知道王学文为何会这么说。
“那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王学文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变得严肃。原来他这般和蔼的老人,严肃起来也是有七分威严的。
“你觉得,什么是学问?”
沈元亦也变得郑重起来,他沉思了许久,才缓缓答道:“我认为……学问,是让一个人变强大的途径!”他说着,眼中不禁流露出渴望的光芒。
“好了,孩子,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我与你先生说说话。”王学文拍了拍沈元亦的肩膀,脸上重新有了笑容。
沈元亦乖巧地应是,转身出去了,顺手带上了书房的门。
先生兴冲冲的问道:“老师,您是愿意收下元亦了吗?”
王学文恨铁不成钢地看了先生一下:“周浦啊,你这小子,怎么还不及你的学生聪慧呢?哦,不对,以后不是你的学生,而是你的师兄了。”
先生没有听懂前半句话,但后半句话是听懂了的:“老师您愿意收下元亦啦!……不过为什么是师兄呢?”他不解了。
“我的亲传弟子,你也理应唤作师兄不是吗?”王学文是已经头发花白的老人,现在却露出了孩童般顽皮的笑容。
先生有些震惊。
虽然王学文桃李满天下,可大部分都是挂名弟子,只是王学文对待挂名弟子,也如同其他老师对待亲传弟子般负责。
王学文真正的亲传弟子只有寥寥不足十人,每个都是人中龙凤,这人中龙凤不是指身份,而是指天资与才学!
先生本来以为,能够让沈元亦被老师收作弟子就已经不错了,没有想到老师竟然打定主意要收元亦为亲传弟子!
那一瞬间,他的心有些动摇了。要说不嫉妒是不可能的,他一个年过三十的大男子,努力了这么多年,也不过是徘徊在下游,亲传弟子什么的,连想都不敢想。可是自己的学生,却轻而易举地成为了亲传弟子,以后还会成为自己的师兄……
他愣愣地站在那里,眼前走马观花地闪过许多东西。
最后,还是沉寂下来,变成释然。
这事,他应该高兴才对。
王学文对于先生的情绪变化看得很清楚,如同他这个年龄的老人,看这些年轻人的心思,如同看白纸一般轻易。
“你能够想通就最好。”王学文很是欣慰,自己这个弟子虽然天赋不足,但心性着实不错,这般事情也没有成为他的心魔,本来他都有些担心的。
先生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弟子本就天资愚钝,便也没有什么好困惑的,能够成为元亦的启蒙老师,反而是我的荣幸。”他是真的看开了。
“你能这样想是最好的,元亦这个孩子的确是聪慧,你是要我亲自点明,但他在我开始与他说学问好坏之时,便已经明白,我这是答应收下他了。”王学文笑盈盈地捋了捋花白的胡须,显然对这个新收的学生很是满意,“所以他才会迫不及待地唤我为老师啊!”
“原来如此。”先生恍然大悟,彻底打消了心底最后一丝负面情绪。
“好了,你让元亦先回家准备一下吧,明天让他一早就过来,以后每天都不能拉下,风雨无阻,知道吗?”
王学文虽然是和蔼的人,但该严厉的地方,他从来不会有丝毫含糊的。
“是。”
先生出去了。
王学文看着门外却叹了口气:“哎,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他会如此迅速决定收下沈元亦,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聪慧近妖,而且还因为他在说“学问是让一个人变强大的途径”时,那眼中的亮光,让他心惊。
那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目光,而是一头野兽。
王学文不敢想象,如果任凭这个孩子随意长大的话,他是否会成长为一头野兽。若普通人也就罢了,王学文非常清楚,就算自己不亲自教导沈元亦,就凭他自学,仍然能够成才,可到时候,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限制住他了。
那样的野兽,是会吃人的,若是入了朝廷,定然会成为一代奸臣。
还不如,自己亲自来教导这个学生,让他不要走上歪路。
王学文不知道今天自己的这个决定有多么的重要。
如同他前世,沈元亦是在已经长成之后才拜入王学文门下的,那时候王学文已经很老了,能够教导一个学生,却无法彻底扭转的扭曲的观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祸乱朝廷,独揽朝纲,成为人人畏惧的一代权臣,大奸臣。
而这一次,他将只有八岁的沈元亦收为学生,教导了好的东西,冥冥之中,又不知道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阻止了多少家庭的支离破碎,又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
·
沈元亦因为太过于聪慧,连他的先生都惊呼无法教导他的这件事情,一开始只是传遍了整个沈府,就算落在外人耳中,他们也只是当做一件普通的事情一笑而过。这年头,连街口杀猪的王老二家中儿子都能够被称为天才,可事实啊,却是连一篇千字文都背得磕磕巴巴的。
所以,这件事情没有激起太大的风浪。
可是几天之后,一切都变了。
无论是上至朝廷官员,还是下至平民百姓,都知道堂堂一代大儒王学文,竟然收了一个八岁的小儿做自己的亲传弟子,而这人就是沈大将军的庶子!
这话甚至都传到皇帝耳中了,要知道王学文学富五车、誉满天下,曾经还给皇帝当过一段时间的老师,后来皇帝亲自拜访王学文,希望他能够收下太子作为亲传弟子。
王学文亲自考校了太子之后,十分直接地告诉陛下——若是记名弟子倒是可以,可亲传弟子不行,太子天资有限。
说白了,言下之意就是你儿子水平不行,我看不上他。
皇帝连恼怒都不敢,在以孝治国的大晋,他要是敢对作为自己老师的王学文不敬,恐怕他会被全天下的文人唾弃死!
那些家伙可没有什么畏惧皇帝的道理,反而恨不得因为唾骂皇帝,被皇帝处死之后能够名垂千古,在史书上留下一笔!
这是一个名声重过命的时代,皇帝爱惜羽毛,断然不敢直接发怒,只有讪讪离开。
之后,太子乖乖巧巧拜入王学文门下做了一个记名弟子,根本不敢提亲传弟子之事。
可如今,一个八岁稚龄小儿,竟然比得过从小便在名师教导下成长的太子殿下?那人是谁?沈元亦,没听说过天才之名啊!
沈元亦呆在府中,除了府中下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好了很多,其他的则没有感受到太大的差别,仿佛拜入王学文门下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在外面,自己的名字已经传遍了整个燕京,连街上卖瓜的瞎子王婆都知道神童沈元亦!
不过沈元亦还是很高兴,不仅仅是因为有了王学文这个老师,还因为沈晏也表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身青衣给他,让他以后穿着这个去老师那里上课。
沈元亦在试过衣服之后,就连忙将它叠的整整齐齐地收进柜子中,放在最下面,如同对待价值千金的名贵宝物。
或许在沈元亦眼中,价值千金的名贵宝物,也不值这一件衣裳。

☆、章103 街头相遇

易文怡一贯不是一个在家里面呆得住的人,得空了便偷偷溜出去,坐着自己的马车,带着小丫头和一个易家老仆,满心欢喜地上街逛逛。尽管易文怡有着许多人都十分羡慕的大家闺秀身份,又是出身名门,爷爷德高望重,父亲前途光明,一座大宅院更是多少人羡慕的对象。
但是作为当事者,易文怡却不是很喜欢总是呆在家里面,望着四四方方的天空,身边除了仆人,和一些心思并不单纯的兄弟姐妹,就只剩下无聊了。
其实很难想象,易文怡在这种生活状态下,没有被逼成另外一种性格,比如她那个说话细声细气,却心思复杂的堂姐。很难得的,她有一种让人向往的爽朗大气,乐观开朗,再加上一张圆圆的喜气脸庞,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连带着沾染上她的乐观。
易文怡的乐观也表现在上街这方面,偶尔一次上街,她都怀抱新鲜感,便每每都会从中获得深深的快乐。
当然,易文怡每次都以为自己影藏得很好,可实际上她的爷爷和她的爹娘都知道,只是不忍破坏女儿的这点小欢喜,便任她去了,反正也无伤大雅。
又是易文怡上街的时候,她坐着一架青棚小车,没有任何易家的标识,如同普通人家的马车,融入燕京城大街上的各路马车车流之中,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
易文怡坐在马车车窗旁,兴致勃勃的看着外面,眼底带着一股小兴奋。
窗外忽然闪过一个或熟悉或陌生的身影,易文怡连忙叫停了马车。
她也没有怎么多想,只是凭借着脑中的一抹高兴劲儿,一鼓作气跳下马车,冲到那人面前:“嘿!是你呀!”
她笑眼弯弯,白玉似的脸如同闪着润泽的光芒。
那人不惊不喜,风轻云淡地扫了易文怡一眼,眼底平静如死水:“不知姑娘是?”
“是我啊!”易文怡刚一开口,才蓦地想起那天的情形,恍然大悟,不由得一拍脑门暗恼自己的粗心大意,“哦,你那天昏迷着的,应该不记得我了。那天下雨的时候你昏倒在我们的马车前面,还是我们让车夫将你送到医馆的呢!”
此人不是人别人,正是方澜。
方澜原本对这个素不相识却跳出来一副熟悉之态的女子有些警惕,但听她这么一说,很快就想起来了那天的事情。
“原来是你!”他恍然大悟,倒是没有将易文怡一口一个的“我们”听进去。
不过,因为确定了易文怡的身份,方澜的态度也好了不少,略带冰霜的脸稍稍回暖,唇边竟然也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不笑便罢,一笑竟然让易文怡有一种怔愣的感觉,这种感觉,没错,就是惊艳。
很难想象,一个男子的样貌竟然能够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若是方澜面无表情,长相虽然出众,但在“美男云集”的燕京,顶多也就算是上等之流,不入拔尖,仅是清隽俊朗,倒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是,他笑了。
易文怡看着他的笑,才真切地感受到一笑的魅力,她竟然想用“一笑倾城”这个成语来形容一个男子!虽然有些夸张,但如此直面方澜笑容的时候,她仿佛听到了耳边花开绽放的声音,空气中甚至隐隐暗香浮动。
刹那间,红云飞上她的脸颊,如云蒸霞蔚,为她生生增添了三分光彩。
可方澜看得淡定,对待易文怡仍然寻常如初:“那日我身体不好患了风寒,又不碰巧淋了雨,幸好被姑娘你送到了医馆,真是太感谢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很真诚,一双明亮的眼睛就专注而真挚地看着对方,让人恨不得溺进去。
易文怡忽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她连连摆手:“哪里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
方澜抿唇笑笑,很是温和的模样,但易文怡却没有发现,实际上,他出神了。
因为易文怡提起那天的大雨,他脑中也闪烁出了那天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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