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我赚了3个亿-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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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用联邦快递给你寄东西呢?”
这个包裹来自于我联系过的一家公司,他们并没有被我所谓的开价所吓倒。这封信实际上是一个停止和终止侵权行为的命令,并要求我立即上交域名。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从另两家公司发来的两个联邦快递邮件,其内容和第一个邮件几乎一模一样。其中一封邮件指出我“侵犯商标”,并要求我在数小时内改正。我确实不知道我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我立即写信给这家公司,告诉他们我将把域名免费还给他们。“我只是一个中学生,”我解释道:“我不知道自己在做错事。”
我忙着弄我那个错误的创业点子,以为可以让自己致富,但我没有对此做调查研究。为了盈利而抢注域名和侵犯商标有很大的区别——不幸的是,我做的就是后者。有一个人,他就比我聪明多了,他抢注了“”,后来以780万美元卖出。显然,他是做了家庭作业的。没人对那个名字有所有权。我告诉自己说,下次再也不能图轻快、走捷径了。如果我要做一件事情,不管这件事情有多小,我都要将它做对了。
有一天我来到一个当地的跳蚤市场,看见一个人以50美元一台的价格在出售翻新的打印机。我在eBay看见同样的打印机卖300美元一个,于是我买下了他所有的存货,在eBay上以无人匹敌的200美元的低价销售,每台打印机赚了150美元。每周我都会去那个跳蚤市场,从那个人手中买打印机,每周我都能赚钱。不过,我告诉你,赚的钱不多——但比我去麦当劳打工可能赚到的要多多了。
不过,我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我知道没有一夜暴富的事情,但我知道我必须得有一个可靠的计划。我告诉我自己,我给自己五年的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从那天起的每一步都必须迈向我的目的地——即使我那一步也许不那么直接。那时我还不太清楚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但互联网广告依然是我的首选。这是一个值得探索的世界。资金正在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流向互联网,许多年轻的新兴公司正在寻找赚钱的办法。
DoubleClick依然是互联网广告业的大哥大。这家公司是品牌广告的领导者,它用与报纸和杂志一样的方式吸引广告资金流入互联网。但当时一些新进入者已经在引进基于效果的互联网广告模式。这些公司包括ValueClick、Advertising、Flycast等,它们有软件能够在人们点击一个广告时进行跟踪,广告主只在买家用鼠标划过屏幕并点击进入时才付费。我把这看作一个巨大的商机。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在做基于效果的互联网广告,我想我可以成为其中之一。此外,在我看来,基于效果的广告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这一模式让广告主可以确切地评估广告效果,那些能够获得数量最多的、来自最相关人群的点击量的公司无疑会获得最多的广告业务。DoubleClick也许已经成为品牌广告界的800磅大猩猩,但其创立者已经看到商业趋势正在改变,而且他们也正在随之而变。
十六岁:我就是CEO(8)
为了确保我理解了这一复杂的行业,我开始四处打电话,看看我是否能够从与互联网广告哪怕有一点关系的人那里学到一点什么。正如我所说,我有点内向,有点紧张,因此我总是先对着镜子练习我的说辞。我把自己的音调放低一度,以便让我听起来比十六岁要老成一些。“您好!”我说:“我的名字是盖瑞?辛格”——辛格是我的中间名——“我是做基于效果的互联网广告的。”这个词不过是“按点击付费”广告的雅称。“我有一个网站,我想了解一些关于你的业务的事情。”
我确实有一个网站,但它还很幼稚。几周以前,我已经未雨绸缪,用一个名叫Microsoft Frontpage的入门级软件设计了一个网站。我的工作干得还不错,但这个网站看起来还是不太专业,我对自己承诺说只要我有了一点收益,就雇一个人来重新设计它。不过,网站不是关键。我不认为有谁真的会去看它,如果他们真的去看,那他们也会以为我在做一个广告网站,而这个网站和其他许多新出现的网站一样,刚刚起步。
在这段时间里,由于我打了这么多个电话,我每天都能学到一点新东西。比如,我发现,绝大多数网站都直接从广告代理商获得其广告。一个成功的广告代理商可能会有10到20个客户,但你只需要有一个客户就可以起步了。如果某家广告代理商愿意试着和我合作,而我又能履行合同,我想这扇门就会向我敞开。这能有多难呢?总的来说,这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只要能带来更多的点击数,你就能赢。
我继续做我的调查研究作业,从不同的公司那里打探信息。我需要知道他们的客户是谁,他们和什么样的网站所有者一起工作,他们是如何获得收入的,以及——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多久能够获得收入。当然,我也对广告网络、广告商以及网站所有者之间是如何分配收入的感兴趣。换言之,就是说:他们各自获得了这块馅饼中多大的份额?
我意识到,互联网的机会事实上是无限的。我只需要说服一家广告代理商给我一个广告客户,我就能够和那些大公司开始竞争了。
不过,为了能够起步,我还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追踪软件。我在互联网上花了几个礼拜来寻找一个适用的软件。
最后,我发现伦敦的一家公司有一个很不错的软件。这个软件没有我见过的其他同类软件那么成熟和复杂,但看起来挺符合我的预算。另外,我估摸着自己能够以一个很合理的价格买下它。我抄起电话,打出了第一个决定命运性的电话。其结果,我发现那家公司其实是一家只有一个人的公司,而那个人对于这单生意也非常在乎。一周之后,他飞到圣何塞来见我。我没有告诉他我只有十六岁,而且是个印度人,也没有告诉他我戴着缠头巾。因为,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我是一个商人,对做生意感兴趣。这就足够了。
我们约在当地一家文德汉姆旅馆共进晚餐。我哥哥有驾驶执照,因此他开着父亲的汽车送我过去。在介绍时,我把他说成我的生意合伙人。可以想见,我有点紧张,因为我很想做成这笔生意。但是我发现那个家伙看起来比我还紧张。他只有二十一岁,非常苍白,说一口浓重英国腔的英语。在晚餐过程中,他承认他没有多少钱。他说他将这单潜在的生意看作是让他的公司免于破产的救命稻草。这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站在一个虚弱的位置上与我谈判,这立即就让我掌握了谈判的主导权。我再没有理由感到紧张了。我有理由感到轻松。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十六岁:我就是CEO(9)
到那天晚上结束时,我已经知道他没有钱住旅馆,于是我邀请他去我家里住。哥哥和我搬到客厅住,而把我们的房间让给了他。第二天早上他起床来和我的家人一起吃早饭。这件事情让大家很奇怪。“这个白人孩子是谁?”母亲用旁遮普语问我。
“没事。”我说:“我要跟他做一笔生意。我正在互联网上做些事情,比我在eBay上卖打印机还好的事情。您别担心。他住不了多久。”
吃过早饭后,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家,去做各自的工作,但我在休寒假,因此留下来和客人一起谈生意。他在伦敦创建了好几个网站,他也打算卖广告,但不是很成功。他的软件能用,但还需要做一些改动,我们讨论了他应该如何重写程序的问题。我跟你说,我对编程是一无所知,但我知道程序应该有哪些功能。因此,我的想法就是商人的思维——把关注点放在我的需求上。不过,我还是挺明白的,我知道这个软件不会是什么伟大的软件。通过和他的交谈,我清楚地知道这个软件有它的局限性,特别是它能够处理的网络流量有限——不过,我也知道,只要做一些修改,它就能很好地满足我的需求。而且,虽然我自己不会编程,我却能够很确切地描述出我的需求。经过一天的交谈,我对这个程序远未达到完美这一事实根本毫不在意,因为那意味着我能够以一个合理的价格买到它。
他在我们家呆了两天,每天都在我家吃晚饭,听着我的家人用旁遮普语说话,自己却一言不发。第三天我和哥哥开车送他去了机场。我说我会等他把程序改好,然后就送他上路了。
在他回伦敦之后,我们几乎每天都在通电话,他忙于修改软件。在看了一眼他提供的最终版本后,我同意以3万美元从他手中买下这个跟踪系统。我坐下来草拟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列明了一般条款和条件。当然,我不是一个律师,但我认为我的第一份合同还是写得不错。我的办法就是要简单明了。为此,我是上网做了调查研究作业的。我看了几十份合同样本,力图掌握起草合同的方法。我发现互联网上有我所需要的一切。(今天,这一切变得更加容易,你可以从很多网站免费获得各种类型的合同样本。)我起草的那份协议规定,我应在90天内完成软件测试并向他付款。但我已经知道,这个软件运行得很好。事实上,我之所以需要这90天是为了有足够的时间获取收入来向他付款——不过,他并不需要知道这些。
我还告诉他,如果合作顺利,我可能会考虑聘用他为我管理这个软件,并按照逐月付款的方式向他支付报酬。我还提到,如果公司经营得不错,我可以考虑每月付给他1万美元。我知道,这听起来是一大笔钱,这对我来说也是一大笔钱,但我曾经仔细地研究过我的竞争对手,也知道他们赚到的钱多得让人头晕,而且我还知道,我所需要做的一切就是通过这一笔小交易让我的事业开始起飞。
“太好了。”他说。
“我会和你保持联系。”我说。
突然之间,我已经开始营业了。对于电脑,我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不论是编程,还是安全,我什么都不懂——但我不需要懂这些。还记得吗?我就是一个买卖人,一个中间商。我已经有了一个软件,我现在要做的一切就是让它为我工作,我所需要的一切就是广告商和广告发布者。只要我能找到一个广告商来做一个广告,只要我能找到一个网站所有者来发布这个广告,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的成功。
十六岁:我就是CEO(10)
就在软件交易签字的那一周,我考虑了一下该如何创建我的网络公司。我花了99美元做这件事情。我给我的公司取名为Click Agents(“点击代理”),任命自己为市场总监,但把公司放在了哥哥名下。那时我还是一个未成年人,我不想违反法律,我哥哥愿意承担这个经济风险——对此,我深为感激。(我当然不想让父母承担任何风险!)接下来,我开始给广告代理商们打电话。这和我在研究和获取信息阶段所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不过,这次我非常、非常严肃。我需要有一个人愿意试着和我合作——任何一个人。但这很难。用电话找到有关的人,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但要找到能够拍板的就几乎不可能了。我会给他们留一个语音邮件——仅此而已——因为我不想让人看出我非常急迫地想要做成一笔生意——然后,我再给他们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即使我没有他们的电子邮件地址,我估摸着,解决起来,也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姓氏的首字母缩写+名字+@+公司名+,就行了。如果有人真的对我的邮件进行了反馈,我已经准备好了。“我有一家名叫Click Agents的公司,”我会说:“我们有一个网站联盟。我可以把你的广告发到那些网站上去,然后我将按照一个点击多少钱来收取费用。”
我并没有什么网站联盟——我和任何合法的网站都没有什么实际的联系——但他们不需要知道这些。这些并不是关键。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买卖人。我只要说服电话线那头的人我是一个注重效果的人就成了。这是基本的供需理论。
这样做了两天之后,我拣到了金蛋。我打通了旧金山左岸(LeftField)广告公司的一位贵人的电话。左岸有一个客户叫搜信(Infoseek);这是一家类似谷歌的搜索引擎,当时正在寻求增加流向其网站的流量。“如果你给我一个30万美金的定单,我可以按照1个点击1美元的价格替你增加流量。”我告诉那家广告商说。换成大白话,也就是说我在告诉他,我至少要帮他增加30万次点击量。
“我们回头再与你联系。”他告诉我说。
第二天早上,他们联系上了我,给了我一份插播广告协议。突然间,我开始做生意了。这就是快速行动的好处。不到几天功夫,我就获得了一份价值30万美元的合同,要求我在六周内吸引30万次的点击。我立即着手联系每个发布广告的网站,我对他们唱了另一段生意经:“如果你们能够找地方发布我为搜信做的广告,我将与你们按五五开分享我的收入。”大多数网站立刻接受了我的报价——这笔交易显然很划算——但也有一些网站没有被说服,因此我不得不给它们更大的份额来达成协议。很快,不到几天,广告就上线了,人们开始点击,搜信得到了它想要得到的东西——更大的流量,远超过他们预期的流量。
后来,随着业务的顺利进展,我已经能够把分成比例调回到五五开。网站所有者赚钱了,我也完成了我份内的工作。大家皆大欢喜。
“干得好,盖瑞。”左岸的那个家伙对我说:“你觉得下个月还能为我们做点什么?”
“我可以让流量翻倍。”
“好,太好了。我去跟搜信说,两三天后给你回信。”
大门打开了,我现在的任务就是让这扇门一直对我敞开。我已经给对方留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这很关键——但我要给他们留下更深刻的好印象。
十六岁:我就是CEO(11)
我是否拥有让这一切发生的某种特殊能力呢?不,我不这么认为。在整个过程中,我很有礼貌,很专业,也很自信,这些当然对我有帮助。但更为重要的是,左岸有订单要满足——它所在的行业就是一个要把钱花出去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