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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无名草-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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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母连忙摆手说:“不矮,不丑,我见过了,好大的个子哎,比钢子矮点也稀松,而且人长得挺俊,跟戏子似的,说话柔声柔气的,可好了。”

  叶书韬死死地盯着她妈看,她不太相信她妈的眼光。

  叶母见女儿的眼神里有一种严厉苛刻的东西,她再不敢扯这些不要紧的事,赶紧拣重要的说:“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他们能相中咱家。我还没偷偷地问老孙家这是怎么回事,那小伙子的娘就给我说了,说他们俩口子统共就这么一个儿子,不想让他走远了,就让他毕了业回云城,在他们老俩口跟前呆着,那半大老太太,就是范宜先他娘,是咱们云城中心医院的老中医,快退休了,分了套又大又新的房子,老俩口不想挪地方了,打算把新分的房子给他儿子结婚用,他儿子在外面找的姑娘没有一个愿意跟他回云城的,气得老太太就托人在家里给他儿子找,他儿是个研究生,她怎么也得找个上过大学的呀,人家家里有钱,不在乎女孩方家境如何,只要有文凭,长得不算太差就行,再说你毕业了,我和你爸也愿意让你回家工作,你看看,咱们俩家挨得多近啊,从咱们家到他们家住的泯山中学走着还用不了二十分钟,那老太太最相应的就是这一点,人家说得还挺可怜的呢,说就算儿媳妇不愿意上他们老两口那儿去,只上自己爹妈这儿来,他们老俩口能颠颠跑到这儿来跟着乐呵乐呵也心满意足了。

  原来不管怎样解释,都是出于世俗的原因,可是说穿之后又让人觉得十分的压抑,郁闷,叶书韬烦躁地嘟嚷着:“一群老头子、老太太有什么好看的,我就不回来看你们,我走得远远的,我十年半辈子才回来一趟,你们四个老头儿老太太就坐在一块儿磨牙好了。”说完她忽然想起陈凛家就离平仪挺远的,心情一下子由郁闷烦躁变得超好。

  叶母指着女儿的鼻梁大骂:“你这个熊羔子,我早就看出你是个不孝敬的,早晚有一天你连你亲爹亲妈都不要了。”

  “嗯。”叶书韬挪挪地方往上坐了坐,一本正经、十分认真地纠正道:“早也早不到哪儿去,起码这四年不敢不要你们,还得指望着你们给交学费呢。等大学毕业了工作了,一脚一个,把你们踹得远远的,那才叫不要爹娘了呢。”她一边说一边左右开弓,做出两脚踹爹妈的样子。

  当娘的不跟女儿计较,仍然语重心长地说:“核桃啊,等过几天范宜先那孩子放了假她就会来看你,到时候你说话办事可得注意着点,别让人家笑话咱。”

  “咱们怕她笑话吗?”叶书韬不服地问。

  “你少跟我贫嘴了,这几天你就在家里呆着,哪儿也别去,把屋里好好收拾收拾,该洗的东西洗,该擦的东西擦——”

  “行行行行行,你走吧,乱死我了。”

  母亲走后,叶书韬陷入烦乱和焦闷之中,虽然在云城小小年纪就有人相亲订亲,这种事并不少见,可发生在自己身上,叶书韬还是觉得无法接受,不堪忍受,事情最荒唐的地方并不在于她年仅十八岁,尚在上大一,而是对方年纪太大,虽然有对方母亲一套合情合理的说词,她仍然怀疑这其中有诈,或者整个事件有可能是一个骗局,可是人家到底会骗她们什么呢,她想不出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一听对方比她大十岁,她仅有的一点兴致都荡然无存,十岁,也许在那些老少配们眼里这点年龄差距算不了什么,可叶书韬不愿意,她无法想象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整天去看一张肤色已经变暗,毛孔已经变粗大,玻璃体已经变混浊,口臭味已经变重的老脸是什么感觉,虽然每个人,包括她自己最终也会有变老、长皱纹的那一天,可是她想,至少在她年轻的时候,她是绝对不会有兴致去欣赏别人脸上的皱纹的,年轻的感觉多好啊,历尽沧桑没什么意思!

  事情的棘手之处就在于那个男的居然比她大十岁,这就让她在彼此陌生的基础上平添了一份反感。她从床上跳下来,站在屋中央,叉着腰往门口方向走了两步,停下来,转个身子,看见了西墙下桌子上有一瓶刚刚打开,喝下去还没有一指深的白酒,酒瓶跟前有两个白色的小酒杯。像无意中发现了一块金子一样,之前的愁闷一扫而光,脸上露出新鲜惊喜的笑意,高高兴兴地走到桌前,右手拎酒瓶,左手端酒杯,退回到床前,坐在床头柜旁边,把酒杯放在搭板上,小心翼翼地斟了一点酒,端起来,用左手扶着,壮着胆去喝,杯子到了嘴边,闻见刺鼻的酒味,又不敢冒然尝试了,只好闭上嘴,仰起酒杯,上下嘴唇糊满酒汁,然后伸出舌头来舔。刚舔了一下,辣得她一脸哭相,眼角都挤出泪花来了,气得直嘟嚷:“怪不得人家说举杯浇愁愁更愁呢,这么难喝,能不更愁吗——可是,等等,好像难喝是难喝了一点儿,但是,喝完了,怎么的确觉得心里很舒服呢。”她惊奇,感激并且愉快地盯着小酒杯里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的酒水看着,寻思了一会儿,终究没有再试,一来是因为心情已经变好了,新鲜劲也已经过去了,二来是她还是有点怕酒辣味,生理上还是不适应。她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酒倒回酒瓶,拧上瓶塞,想把它们放回原处,无意中发现酒瓶和酒杯放在床头柜上,背后有翠绿色的布帘子映衬着,倒象是一幅漂亮的静物画,感觉挺温馨的,散了吧,不拿了,就让它们在这里呆着吧!

  偷喝完酒之后,心情可谓大振,天不怕地不怕地想:管他什么饭一先,菜两先的,我绝对不要。偶没有它,照样能嫁出去
  作者题外话:同志们,多多收藏啊,写长篇小说真的太不容易了,尤其是俺们这些工科毕业还从事技术工作的业余文学爱好者,就冲俺这骨子拼劲,也请在座的各位多多支持,多多包含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2。为你快乐
晚上八点多,爸妈下班回来了,不一会儿,书略也回来了,他这几天工地上要加班的。叶书韬冲好茶,给爸妈倒上,又忙着烧水。书略不吃不喝,坐在床前的小马扎上,拿着遥控器,在仅有的五六个台之间来回地换。书韬洗完手,擦完后往床前的绳条上放毛巾的时候,捅了书略的胳膊一下,书略抬起头看着她,用眼神问她:有什么事吗?

  叶书韬弯下腰,趴在他耳边小声说:“跟我出去走走吧。“

  书略正为找不到喜爱看的节目郁闷呢,一时半会儿又不困,不想去睡觉,听姐姐有此建议,想都没想,憨厚地笑了笑,把遥控器放在背后的床上,站起来,穿棉衣。叶书韬也不声不响地抓起自身的棉衣往身上穿。

  “你俩干嘛去?”爸爸看见姐弟俩不吭不吱,穿衣服出门。妈妈听见忙扭过头来看一双儿女。

  书略轻描淡写:“我姐想出去玩玩,我陪着她。”

  妈妈不愿意了,大声嚷嚷:“大冬天的上哪儿玩去,黑灯瞎火的有劫道的怎么办?”

  叶书韬瞪大眼睛,一脸惊愕:“咦,你怎么知道我俩要出去劫道啊,小声点,别让别人听见,一会儿我俩回来你就管着数钱吧!说完她抱起弟弟一只胳膊就往外走。”

  叶母哭笑不得地骂:“出去吧,我看今晚冻死哪个熊羔子。”

  “整天骂我们是熊,也不知道咱们这俩个熊是谁生的。”叶书韬嘟嘟嚷嚷地给她弟弟告诉。

  书略“嘿嘿”笑了两声。

  街上的确很冷,干燥冰冷,风又特别大,走了不一会儿,两个人的脸都冻木了。叶书韬冻得浑身像是套在冰冷的水泥管子里,衣服都不贴身了,反倒觉得浑身上下十分的爽气,头脑也十分清醒,笨重的毛裤也似乎轻便多了,那感觉才叫酷(cool),原始意义的cool,丝毫没有衍生延伸的cool,实际上这个感觉又爽又酷的人正冻得上下牙“咔哧咔哧”直打架呢,不过是越冻越有兴趣罢了。

  她觉得爽,书略可不这么认为,他冻得全身哆嗦,嘴里还发出受不了的声音,可是看见姐姐兴致勃勃的样子,不好意思求她回去以致扫她的兴致,只得勉强跟着。叶书韬发觉弟弟有点受不了,便拽着他去走小夹道,那里面至少没风。她挽着弟弟的胳膊,两只手在前面像是老农民一样互相插在袄袖里,暖和是暖和,不得劲儿,过了不一会儿又抽出来,右手顺着弟弟左臂插进他的棉衣口袋里,另一只手则缩在袖子里,手指头紧紧地揪住袖口,防止冷空气进入。

  “姐,咱妈把那个事给你说了吗?”

  “说了,哎,刚子,你有没有见过那个男的?”

  “见了。”

  “真的啊?长的什么样啊?不好看?”

  书略发愁地咂了咂嘴说:“长的还不错,家境也绝对好,可我觉得还是有点胡闹。”

  书韬温和地笑着问:“你怎么就觉得有点胡闹了?”

  “你才多大,还上着学,毕业也早着呢,我真搞不懂那家人心里怎么想的,等你毕业那男的就三十好几了,你想想,比你大十岁,大叔级的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叶书韬高兴地晃着她弟弟胳膊,为有这么一个观点和她相同的弟弟而喜悦,接着就叹气抱怨:“咱妈捣估这事,真是买夜猫子放家里养——没事找事。”

  “我也这么觉得。”书略深有感触。

  “刚子,你说我该怎么办?”

  “你说你没相中不就行了,反正这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

  “可我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啊!”叶书韬像个小妹妹一样对“大哥哥”抱怨。

  “你怎么觉得不简单了?”

  “不知道,感觉而已。”

  “你可别跟我说你的感觉,你觉得什么事情不吉利,我也跟着紧张。”

  “奥,对我那么崇拜吗?”

  “没办法,谁让你是姐姐呢,我也没有你聪明。”

  “瞎说,医书上说了,从优生学的角度讲,第二胎的质量要比第一胎的质量高。”

  “真的吗?”书略高兴又有点怀疑地问。

  “医书上就这么说的,我引用的是原话。”

  “对了,姐,你这一说医书我又想起来了,那男的是学医的,将来要当医生,我们今年干市政广场上那份活时,一个工友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男大夫都是流氓。我当时也没问他为什么这样说,可我记这句话记得很清楚,姐,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吗?”

  “我,呃——”叶书韬皱着眉头费力地思索着:“难道是说他们——不应该啊,可是我听我同学说过,嫁人有两不嫁,一不嫁诗人,二不嫁医生。不嫁诗人是因为诗人感觉太敏锐,能看穿你心里在想什么,不嫁医生是因为——嘿嘿,在医生面前穿不穿衣服都一个样。”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书略肯定地说道。

  “那我就更不能要了,我最讨厌医院医生还有小诊所的。”

  “你还讨厌病人。”书略严肃地补充道。

  “不是。”叶书韬委屈地说:“我只是不愿意看见人家生病的样子,我生病我也不愿意让人家看见的,看见心里不好受。”

  “我知道,你一看见血看见肉,吓得眼都不敢睁,人家疼得不得了还得安慰着你别害怕。”

  “我也就是害怕这个,别的什么的无所谓。”叶书韬怕弟弟小看了她,赶紧补充。

  书略笑笑说:“这个我信,起码你一个人敢走夜路,我就不大敢。”

  “哎呀,小意思。”叶书韬喜孜孜地说。

  “咱们回去吧,”书略觉得离家已经很远了。

  “好,回去。”叶书韬答应得很干脆。

  “姐,你打算怎么应付?”

  “现在还没想,等明天有心情了我再好好想想。”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只管说。”

  “没问题。”

  黑茫茫的夜色里,叶书韬轻轻地唱着歌:“啊,为你快乐为你流泪,啊,为你伤悲如痴如醉。”
  作者题外话:时间真的很宝贵,每每听到那些嫁了金龟婿自己却找不到工作的闺蜜说:无聊呀,没事干呀,整天只能呆在家里偷菜上网玩游戏,我就妒忌的眼冒红光。我要是有她们那么多的闲余间,大学毕业后至少还可以多几步作品,因为天天上班,好多构思中的萌芽作品要么枯死在芽苗状态,要么就像植物标本一样不再长大。。。。时间呀,上帝,请赐予我时间

3。特价皮鞋
第二天,叶书韬精神投入地用了整个白天的时间筹划怎么颠覆这场亲事,假痴不癫,假癫不痴,瞒天过海,暗渡陈仓,以逸待劳,无为而有为,总结一下,那就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让对方泪洒临清,主动收兵。

  方案确定下来,她觉得没有什么烦心事了,打算庆祝一下,拿什么庆祝呢?喝酒。她还记得昨天偷酒喝的感觉:心里很兴奋,或者也可以说很振奋。

  但是她今天并没有进步多少,还是用舌头尖舔的,舔得酒杯杯沿上。

  五点多了,爸妈还没回来,书略确早早回来了,他手里还提着一个大塑料袋,袋子里有一个纸盒子,透过奶白色的袋子可看出那是个明棕色的盒子。他甩着两根大长腿,大步流星地走进来,看见正在床上做这等他进来的姐姐,他得意地笑着冲她抖了抖手里的袋子。

  “什么啊?”叶书韬深信不疑一定是好东西。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书略连袋带盒子塞到她怀里。

  叶书韬兴冲冲地拨开袋子,一看到鞋盒上的皮鞋图案,高兴地喊道:“鞋!”她把鞋盒从袋子里拿出来,掀开盖子。

  这是一双高档皮鞋,做工相当精美,用料也非常好,真皮的。鞋是春秋天穿的,圆头,方口,修长漂亮,鞋跟约有六七公分高,明棕色的皮料在屋子里并不强烈的光照下闪着高贵幽暗的光,这是叶书韬喜欢的颜色,也是她喜欢的款式。她爱不释手地端详着它,脸上的笑容像孩子一样的单纯。书略在一边满意地看着她的反应,看了片刻,捅捅她的胳膊说:“别光看,试试大小合适不合适,有时候号是不准的。”

  “嗷,”叶书韬如梦初醒般积极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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