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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异界白虎王-第7部分

小说: 异界白虎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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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在小镇弄出那么大的阵仗,一定会引起不少人的窥伺,他银发金眼的特征很容易就会被人(e3)找到,到时麻烦一定不会少,到时候麻烦缠身,想找父母的下落就更难了。

    丽雅有些失望地道:“那我们只好分道扬镳了,我还有些事没有处理好,不能和你一起去,你路上要小心一点啊!”

    金风道:“什么事,很重要吗?”

    丽雅道:“是的,非常重要!”

    “那用得着我帮忙吗?你帮了我大忙,我还不知道怎么感激你呢。”

    “不用了,我的队友们已经把事情办妥了,我只是要等他们而已,还是找叔叔阿姨要紧,你先走吧。你要是有空到帝都的话,就去找一个叫罗布·莱德的人,到时我就会去找你的。”

    金风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那保重了,希望我们还会见面。”

    虽然才相处了短短的半天时间,但这个女孩已经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个印象,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可能都不会忘记她了。

    初春的寒风不知什么时候刮了起来,吹落丽雅眼角的一点泪水,她对这个半大的小男孩也有了一点印象,可是他们是不可能的。

    因为丽雅的家族并不是一般的家族,他们的家族是不允许她对任何人产生爱情的,像她们家那样的大家族来说,她们的婚姻是没有自由可言的,只有政治利益。

    虽然她看出金风有一身不俗的武技,而且潜力无穷,但他的衣着并不好,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大家族的孩子,加上他的父母只是一对佣兵而已。

    即使她肯为了他放弃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但自己的家族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的,家族里高手如云,眼线无数,就算他们走到天涯海角也会被捉到的。

    她与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在一起是不会有幸福的,所以她不得不及时刹住了心中的那点“星星之火”。

    她看着金风远去的方向,擦了擦香腮边上的泪水,心中道:“再见了,希望我们还会有再见的一天,珍重!”

    却说金风一路向着西南方向走去,小镇虽小,但却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佣兵,消息不是比较灵通的。

    用了几个金币就从一个佣兵口中知道了亡灵魔法师乔迪的巢**的方向,其实这也是不什么大秘密,只要略一打听就可以知道了。

    据说半年前郁金香大公曾经召集佣兵围剿过,那一战可谓惊天动地,数万名佣兵参与了那场战斗,不过还是损兵折将,无功而返,。

    听说那一役中死了不少人,血流成河,方圆五里都成了“黑土”——那是血液干涸后凝结而成的。

    由此可见那一役有多少人死伤了,不知父母有没有事,要是没事还好,要不有什么事就算把那个可恶的亡灵魔法师锉骨扬灰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想到这时里,他的拳头不由得要握出血来了。

    然而,就在他心神恍惚的时候,忽然打了个跟跄,感觉到后腰有些痛,他不由暗骂自己太大意了,竟然被人偷袭了,要不是他的“不动明王金身诀”已经达到了自动护体的程度,可能已经被这一剑腰斩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大怒,喝道:“何方鼠辈,竟敢偷袭本少爷,快快出来受死,不然不要怪我不客气。”

    路边的密林一阵骚动,一个两米多高的大汉出现在他眼前,只听他大笑道:“神级果然是神级,虽然我刚才那一剑只是试探,没想到竟然连你的衣角也没有损伤,实在太令我高兴了,哈哈哈……”

    金风冷冷地道:“是吗,我都替你高兴,因为你快要回归冥皇哈迪斯的怀抱了,这的确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呃……”那大汉笑声嘎然一止,眼中瞳孔一缩,对于一个神级的威胁没有人敢轻视,虽然眼前这个人看起来只是一个半大小子,但看他一头白发,不排除是哪个老怪物返老还童。

    他马上抱拳陪笑道:“前辈,何必生气呢,我只不过是和您开一下玩笑而已,有必要那么紧张嘛,凭您老的身手,我那区区一剑怎么可能伤得了您呢?”

    金风心中一不由得一乐,这个家伙真是一个活宝,见风使舵的本事可真不小,一看风声不对马上就转了一百八十度。

    既然他当自己是前辈,那么就姑且冒充一次吧,先探探他老底再说,于是他喝道:“少给我来这一套,你是什么人,给我报上名来,我手中不杀无名之辈。”

    他这一喝不是简单的一声呼喝,还加入了前世少林寺的佛门绝学——狮子吼和一丝威压。

    那大汉听在耳中好像炸雷一样,心头气血翻涌,耳边好像有几万只蜜蜂地叫,半天才回过神来,愣愣地道:“晚辈名叫撒达姆,是天龙帝国的护国剑圣,已经是剑圣后期了,希望能够得到前辈的指点突破圣级成为剑神。”

    。,!;

 第十章 乞丐法圣

    【大言情//。dayanqing。 我的随身书包】

    金风并没有意外,撒达姆是一个剑圣他一眼就可以看出,他那点实力在他面前根本就是透明的。e3最新更新。

    撒达姆的心情金风很明白,他明显看出撒达姆体内的斗气运转艰涩,显然就是到了一个瓶颈,只要突破了这个瓶颈他的修为就会大涨,一举突破这个世界的桎梏——神级。

    神级与圣级虽然只是一级之差,但却是一个很多人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就像修真者的金丹期与元婴期的差别。

    过去了不但实力会进入一个新的台阶,还可以得到无尽的寿命和青春永葆;过不去就会永远停留在这个境界之中,无法寸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会在几千年之后衰老而死。

    为了突破这个瓶颈,无数圣级都会不畏艰险,不怕刻苦,不断地磨炼自己的;但这远远不够。

    突破这种瓶颈单是磨炼还不行,不必须要有机缘,这个“机缘”可以是某些天材地宝,也可以是某些景象,甚至某些事,某些情形……

    “机缘”一说虚无飘渺,无迹可寻,全凭人个的领悟,悟了就是悟了,不悟则永远也不可能突破。

    而一般人遇到瓶颈最有可能的就是找一个实力比自己高的人来挑战,希望在高手的压力下,生死攸关的时候能够领悟更深一层的境界,从而突破自己的瓶颈。

    金风知道撒达姆故意挑衅自己就是说为了可以和自己痛痛快快地打一场,以求希望突破自己的瓶颈。

    刚才那一剑只是试探自己的实力而已,如果自己的护体真气在最后关头没有护体的话,那道剑气也会自动消失的,所以他对撒达姆还是有一分好感的(此好感非彼好感,各位大大不要想歪了,呵呵)。

    不过他现在只想赶路不想浪费时间,于是金风道:“你叫我指点我叫谁指点下我,让开,我没有这个‘美国时间’和你聊天!”

    撒达姆听了心中一怒,他少年时期就跟随他的师父——剑神艾比尔·爱兰多修炼,年纪轻轻就学得一身好武艺,在同龄人中无人能及。

    学成归来之后被招入天龙帝国,成为宫廷武士,凭着强大的实力和老师的声望,他一步步地上升,直到现在成为受万人景仰的剑圣,一路顺风顺水,养成了他飞扬跋扈的个性,刚才对金风示弱已经是例外了。

    除了他的老师,从来没有人敢这么粗声粗气地对他呼喝过,今天他难得一次低声下气地求人,竟然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呼来喝去,这口气他怎么吞得下呢。

    于是他怒道:“小子,不要以为你是神级就了不起,今天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否则你休想走出这片森林!”

    金风也是心高气傲之人,他急着赶路,被撒达姆这样阻来阻去,也心中有火,心想:这个大块头真是不识好歹,可惜本少爷不会飞,不然哪会受你这种闲气。

    说起来也郁闷,人家圣级就可以飞来飞去了,他现在虽然有神级的实力,但却不知窍门,所以还不会飞行,只能靠两条腿走。

    父母的安危在他心中高于一切,在这分秒必争的时刻,被人打扰了,他心中的火可想而知了。

    他大喝道:“让开,否则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撒达姆更加火了,这小子竟然视自己如无物,好像一只畜生一样,这种气他怎么受得了呢。

    “好好好,我就要看看你能够耐我何,今天要不决出一个高低我不是会走的,精明的就快放马过来!”

    金风这回真的动怒了,他右手握紧拳头,功力一凝,一拳向着撒达姆打去,冷若冰霜地道:“既然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吧!龙虎拳第一式——猛虎出山!”

    一团白光自他的手中射出,化为一只若隐若现的白色老虎,真奔撒达姆而去,这是他的功力已经到了化境,能够把招式化形非先天境界不可。

    撒达姆见他忽然出手,有些措手不及,不过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出这只若隐若现的“怪兽”显然是能量所化,不敢轻视,功足全身的力量一剑砍去。

    白虎与巨剑撞在一起,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数里可闻!

    撒达姆被这巨大的力量反冲得站立不稳,一连退了几步,地面上留下了几个半尺深的大脚印。

    他心头气血好像煮沸了的粥一样,不断翻滚,忍了半天,好悬没有吐出来,但却神色憔悴不振,双手发麻,站了半天才缓过气来。

    他抬头一看,发现金风已经不在原地了,他又吃了一惊,东张西望寻找他的下落,可是鬼影也找不到一个。

    难道说他已经走了不成,撒达姆感到这是莫大的耻辱,一招就被人打败了,而且败得那么惨,这是开天辟地以来第一次。

    没了还连人家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这样的事要是传出去他还能在大陆上呆吗,不行,这个场子非得找回来不可。

    他大声道:“小子,你去哪里了,你给我出来!给我出来,我们再打一场!”

    可是回应他的只有他的回音在空山中不断地回响:“再打一场!再打一场……”

    过了半天也没有听到有人回答,知道金风已经远去了,他不由得咬牙切齿地道:“好小子,我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一定会(e3)找到你的!”

    说完,向着刚才金风要去的方向跑去,没跑几步,忽然冲天而起,消失在天空中。

    金风一拳打出之后,马上向前行,他知道这一拳要不了撒达姆的命,只是让他难受一阵子而已,他乘机甩脱这个大块头。

    然而他还没走出多远,忽然感觉到天上有些不对,抬头一看,发现竟然有一个人在天空中飞,这个身影不是那个大块头吗,他怎么比我还快,可恶,能飞就是不一样。

    为了不被他发现,他只好躲在路边的树丛里,大块头也没有停留,他只是沿着小路一直飞,不断地在空中搜寻,一眼也没有看过地面。

    这也是撒达姆被常识所误,他认为一个神级的高手赶路应该是在天空中飞才是,绝对不会像普通人一样用两条腿赶路,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遇到了这个比火星撞地球还小的机率。

    金风看着他远去的身影,不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更加沉重了,这个家伙真是阴魂不散,tmd,我又不是美女,追那么紧干什么!

    可是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前面又出现了一个人影,他大吃一惊,以为是那个大块头。

    仔细一看,发现不是,而是一个身穿土黄色法袍的老魔法师,之所以看出他是魔法师是还是因为金风的眼高人一等,要是平常人一定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只见他不修边幅,一身土黄色的魔法袍已经不知穿了多少年了,已经补了无数个补丁,补丁复补丁,已经厚得可能当被子盖了,在这初春的乍暖还寒时正好防寒。

    不过两只手袖的颜色却黑得像炭一样,一定是经常被他用来擦嘴边的油腻,连一根魔法杖也没有,不知是被他用来换酒喝了还是买不起。

    整个人看起来已经够寒酸的了,还笑得像个煮熟了的狗头一样,要多猥琐有多猥,更让金感到恶寒的是他一直盯着他。

    金风走左边,他就盯向左边,金风走右边,他的眼就瞄向右边,让金风非常不舒服,偏偏这条路就那么小,仅能容得下两个人并排走,他挡在前面,金风几乎过不去。

    金风正想开口,那老头却先说话了:“小子,你给我听着,‘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卖路钱’!”

    一阵恶臭自他的口中传来,让金风不得不退避三舍,这老头子一定是从出生到现在还没有刷过牙,那股口臭的味着简直可能把大象臭晕。

    金风不由得在心中暗骂:今天怎么了,到底得罪了哪一路邪神,一会被人追杀,一会遇到一个武痴,现在又遇上了强盗,还是最猥的那种,真是当黑。

    他看着眼前的“强盗”,面无半两肉,骨瘦如柴,好像风一吹就能把他吹倒一样,加上满嘴烂牙,一脸菜色,活脱脱一个营养不良的乞丐,估计不知在哪个垃圾堆捡了一件土系魔法师遗弃魔法袍就兴起来打劫的念头。

    一时间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从怀里拿出一个银币给他道:“看你天寒地冻守在这里半天,就施舍你一个银币吧,打劫这行不合你的。做人就要踏踏实实,不要成天异想天开,想着横财天降。今天好在你遇上的是我,要是别人就算不被打个半死也会脱层皮,你以后好自为之吧。”

    那个“乞丐”接过银币,“感激”得鼻水、眼泪齐下:“我,我,我……就那么像乞丐吗?”

    金风眼一瞪:“不是像,分明就是,还是乞丐中最惨的那一种!现在的乞丐都是白天乞讨,晚上花天酒地,现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当然是躲在豪宅里堆火了,哪像你现在还出现学人打劫的,说的江湖切口也不知是从哪本老掉牙的书中搬来的,你落伍了!”

    说完扬长而去,留下那“乞丐”在原地目瞪口呆地捧着那枚银币,等他回过神来时,金风已经不知所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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