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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帅魔女-第1部分

小说: 史上最帅魔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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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狗和彩虹湖
阿阿阿……阿嚏,怎么回事,这么痒!

  忽然,我的心里毛毛的,脸上好重!啊,不能呼吸了!鼻子和嘴巴都被堵上了!一阵挣扎,我猛然睁开眼,只见一团毛茸茸的白色正好堵在我的口鼻上。我满脸黑线地拨开这团捣蛋的毛球,捧在手上,坐起身。

  手上的毛球轻轻地发颤,我看着它好笑又好气:“拜托拜托!你这个小坏蛋,一天不捣乱就浑身不自在啦?”我凑近它,用鼻尖轻轻蹭蹭这个爱捣蛋的小家伙。手上的毛球慢慢的展开,从中伸出一个嫩黄色的小脑袋,耷拉的一对小耳朵嗖地竖了起来,忽然它转过头来,伸出小舌头,轻轻舔舔我的鼻尖,随即跃上我的肩头。

  这团毛球叫“暮毛毛”,是我养的狗,它是我见过最奇异的动物!一年零八个月前的一天,夜拉着我去逛街散心的时候,我忽然被街边一家宠物店吸引住,怎么形容呢,就是一股很大的引力,仿佛心底有个声音一直在说:“快进来看一看吧!快进来吧!”就这样,我进去了,然后一眼就看见一个粉红色的小花篮里躺着一团白色的毛球。

  随着我的目光,夜也看见了毛球。随即露出了杀死人不偿命的迷人笑容:“怎么了,丫头?”

  “那个……是什么?”我一动不动地盯着毛球,有一种很想冲上去蹂躏一番的冲动。

  夜看看我,又看看毛球,笑容更明显了:“大概是宠物狗的玩具吧。怎么,你感兴趣吗?我的丫头可是有好久都没有对什么感兴趣了呢。”

  “不,那是活的!”话一出口,我立马楞住,很惊讶我居然会这么说。来不急思考,只觉得脑袋忽然一片空白,身体好像不受控制,我伸出左手,就在快要碰到那团白色时,忽然一个粗大的声音惊醒了我,手里的动作卡住了。

  “别碰它!”大叔急急忙忙蹿到我面前,一副“是我救了你呀”的表情说道,“它很凶,凡是碰它的人都被咬了!”

  脸上留着络腮胡子的大叔显然是这家宠物店的老板,听了他的话我并没有感到害怕,毕竟我又不是吓大的。手掌传来一阵酥酥麻麻的瘙痒,我回头看向还停在半空中的手。只看见刚才那团白色的毛球,已经展开成……一只小狗?然后那只小狗居然在舔我的手掌?而且貌似它好像舔得很开心的样子,因为当络腮胡子的大叔惊恐地去捉它的时候,它灵活地跃上了我的肩膀。

  原来这只凶猛小动物也逃不过我与生俱来的独特魅力呀!我转头看向肩膀上的小东西,它似乎感应到什么似的也转头看向我。我终于可以清楚打量它。它有着雪一样纯白的毛,根根分明,轻轻的、柔柔的竖起,不是那种很杂乱的毛,是很直很直细细的绒毛。我不禁伸出右手抚上它的身体,好柔软!更想蹂躏了!在我内心一番挣扎之后,我极力克制住了,我可不想换来它仇恨的撕咬,难得它对我如此青睐。虽然它的毛很厚,只能若有若无地触到它的皮肤,但是手心里仍然清晰传来它的温暖。

  它好特别,因为它全身雪白,但是它的小脑袋却是嫩黄色的!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基因突变?与其说它是狗,不如说它是松鼠,它只有成年男子的手掌一般大小,跃上跃下很灵活,我跟夜都嘴巴张得老大地看着它从我1米65的头顶轻松跃下,稳稳当当地着地。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个凶猛小动物真是太逗了!没有比它更搞怪的了!哈哈哈……我喜欢!夜,我想买它。”我转头对上了夜惊讶到失神的双眸。最近夜老是看我看到失神,真怀疑他是不是恋妹癖。

  夜像是被我的行为吓坏了一样,半晌才回应到:“天!丫头,你居然笑了,从半年前你失忆开始一直没有笑过。你终于笑了!太好了!”夜神情激动地望着我,伸手用力抓住了我的双肩,满脸的不可思议,随即马上绽出了一个迷人又温暖的笑容,像和煦的春风拂过我的心底,激起阵阵涟漪。望着夜的笑容,我不禁失了神,又是这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我幼小的心灵大受打击,跟他在一起,我永远都不可能被美女们注意到了,哭啊……

  夜的头顶燃烧着熊熊烈火,他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转身对大叔说:“老板,你开个价,把那只小狗卖我吧?”

  只见大叔眉头紧锁,看看夜又看看我,神情复杂似有难言之隐,叹了口气,缓缓开口道:“说实在的,其实这小狗也不是我的,有个雨天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闯进了店硬把它交托给我,说是送给有缘人的,还给了我不小的一笔钱当作饲养费。可是它实在太……哎……”大叔顿了顿继续诉说:“任何人碰它,它都会咬他。而且平时对人也不理不睬的,总是把自己卷成一团,我也是难得几次才看见它的小脑袋。不过今天真是奇了,它好像很喜欢这位小姐,竟然对她这么热情。我想,大概小姐就是它的有缘人吧!”

  大叔的脸上露出了欣慰之色,对我说:“如果小姐真是这小东西的有缘人的话,它一定愿意跟你走,小姐愿意一试吗?”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要是这点能耐都没有,我暮昕纯算是白白浪费了国家十几年的粮食,农民的汗水啊!我神情自若地对着小东西毫不犹豫地说:“今天开始你就跟我姓叫暮毛毛,跟着我回家吧!保证你吃得好睡得好,锦衣玉食,无忧无虑!”

  就像听到主人的召唤一样,小东西一下蹿上我的肩头,舔舐着我的耳根,直到我快痒得全身颤抖,喊停,它才很听话得停了下来,乖乖趴在我的肩上。抚摸一下它的小脑袋,我咧着嘴笑得灿烂:“大叔,看来它是认定我了,那么多谢大叔长久以来对它的照顾了,我这就要带它走了。”

  大叔微笑着点点头,我忽然隐约看见他的眼睛里有泪光闪烁,看来这个络腮胡子大叔对这个小麻烦还真有点依依不舍呢。

  走出宠物店的那一刻我心里还真有说不出的心满意足呢。

  隐约感到头顶传来呜呜声,我的思绪才被拉了回来,暮毛毛最神奇的地方却是它的叫声,它不像一般的狗狗是“汪汪汪”的叫,而是“呜呜呜”的叫,当然如果它是一般的狗,我就不会这么疼它了。它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到让我无论去哪里都想带着它。

  “咦?怎么又来这里了!”看着眼前的蓝天碧水和身后郁郁葱葱的树林,我不禁苦笑一声。眼前的景色很美,于是向来喜欢安逸的我索性既来之则安之起来。我重新躺回草地上,双手交叉枕在头下,欣赏起良辰美景。天空很蓝,比城市的天空蓝多了,偶尔几朵白云飘过,还是有几朵长得特别像棉花糖,我的嘴角不禁勾起一抹邪笑,回想着之前如何用棉花糖诱拐隔壁家的小孩帮我做坏事。

  现在正逢春天,我躺着的这片草地青翠柔软,离我5米远的地方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彩虹湖。之所以被我命名为彩虹湖,是因为这儿湖水很奇特,下午2点到4点之间湖水会连续变换7种颜色,其余时间则是碧绿色的。湖水不深,大概正好我的身高左右,大晴天的时候,阳光直射到湖面上,还能清晰地看见湖底那个刻着的图形,一个半径大概一米的圆圈,里面刻着一个五角星。真是好特别的湖,和湖底。

  我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暮毛毛马上跃上我的肩头。过了4点了,该回去了。这里离我家的别墅不远,穿过这片树林就到了。虽然我失忆忘记了一切,但是对这片树林却是印象深刻,所以很容易就能找到路。这已经是第六次了,我只是在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午觉,醒来的时候竟然就发现自己在这里。一开始是半年才发生一次,我也就没注意,可是现在越来越频繁了,最近一次是在上个月,实在是不能劝自己不在乎了。不过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倒是真的,难道是夜趁我睡觉时偷偷把我搬来这里的?虽然他有时候是有点无聊加神经,不过怎么说我也是他的亲妹妹,应该不会这么捉弄我吧!不,也不是完全没可能。

  哎~算了,不想了,想多头疼。带上耳机,听着我最喜欢的摇滚乐,我双手插进口袋,微风吹起我的衣角,我慵懒地向别墅走去。

  我,暮昕纯,年满16岁,生活在一个有钱的家庭。老爸暮培文是暮氏集团的社长,据说我们家族在商界已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在金融界是举足轻重的。老哥暮希夜比我大一岁,虽然还是个高二的学生却要帮着老爸打理几个分公司,都这么忙了,他居然还能抽出时间来每天在我身边转几圈,真是只烦人的苍蝇,而且还是很帅的一只。

  两年一个月零6天前的一个早晨,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奇迹般的失忆了。对着周围陌生的一切,我有的不是害怕而是莫名其妙。把我吓着的是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一张放大的帅脸。这张脸还真是帅哪,我忍住流口水的冲动,把对方一脸的柔情似水全盘吸收,顺便欣赏个够。

  推开那张写满担忧的帅脸,我才想起自己的处境:“这是哪里?你是谁?”

  出乎我的意料,对于我的失忆,帅哥并没有露出一丝惊讶之色,反而语气很平静地告诉我这里是我家,他是我的哥哥。然后他又告诉我了一件令我至今还耿耿于怀的事。据说我很喜欢一个男孩子,对方在与我交往半年后告诉我其实他早有所爱,是出于我家的权势才跟我在一起的。我一时受不了刺激,就跳了湖。后来是哥哥把我救上来的。然后我就失忆了。

  这是什么跟什么呀!我竟然做过这么丢脸的事!又羞又恼的我一连两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除了给我送饭的哥哥,我谁也不见。其实我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出去见人。我完全无法想象自己失忆前是怎么一个性格,怎么会软弱到为个男人就轻生了!这不是我,这不是我,我无法接受!终于在第三天我见到了生命的曙光,经过我致力研究之后,觉得只要以后我都讨厌雄性动物,离他们远远的就OK了!哈哈……自此以后,我对同辈人都直喊名字,对亲哥哥也不例外。

  从那天开始,整整一年零八个月我都不曾在人前笑过,不是因为不喜欢笑,而是家里大多都是异性,看见那么多雄性动物实在是让我心情郁闷啊。为了让自己表现的很讨厌异性,我甚至装冷漠。只有一个人在房间里的时候,我才会边看漫画边笑出声来。不过自从毛毛来到我身边以后,我便顺理成章地过上正常生活了,我兴高采烈地迎接久别的笑容重新回到我帅气的脸上。

第二章 臭屁的超级美少年
“我回来了。”一踏进客厅就看见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敲着笔记本键盘的夜。一定又是老爸在折磨他了,给了他做也做不完的工作。

  “你什么时候出去的?我一直在这都没发现。”他继续手上的工作没有抬头看我。

  我摊摊双手:“我也不知道。”我确实是不知道,说完就径自朝二楼最右边我的房间走去。对于我的这种行为,夜见怪不怪,他知道要想从我嘴里套出点什么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回到房间,我就开始构思新曲目。音乐是我唯一的喜好,准确的说是唯一擅长的。据说当年我辛苦创作的人物描绘作业被当作美术教育的反面教材,说是画风不正。其实我只是觉得画衣服麻烦,就自作主张给靓女穿了一件迷你小背心而已。曾几何时,我又被手工老师赶出了教室,他气得全身发抖指控我把龙灯(全班合作准备在元宵节展出的龙形灯笼)硬是剥皮拆骨改成了毛毛虫,我只是觉得不够完美稍微调整了一下下嘛……

  “小姐吃晚饭了。”房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和润儿清脆的声音。润儿是家里为数不多的女佣之一,也是我最中意的,所以夜就安排她做了我的专属女佣,专门照顾我的起居生活。

  之所以我们家的女佣数量会急剧下降,这全都要“归功”于我之前的宏伟策略:避男亲女!吓得老爸赶紧把家里的佣人都换成了男人,完全是预防我性取向出现问题。只剩下润儿和两个四十几岁的阿姨级人物,润儿还是我装可怜死缠烂打才留下的。于是,我把小我两岁的润儿看得比亲姐妹还亲,也只有她了解我心里那说不出的苦痛啊。

  餐桌前,我还是一贯地向我喜欢的食物发动进攻,风卷残食之后,我满足地拿起餐巾抹干净嘴,等待水果上来。

  “昕纯,你已经十六了,我看你这两年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所以过两天就跟着你哥哥去陵枫高中部报到吧!”老爸望着我微笑,却笑里藏刀。

  老爸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嘛!“陵枫不是哥哥就读的学校吗?”我的脑袋里顿时出现一副可怕的画面:一只长着夜的脸的硕大蚊子在我身边不停地转圈圈,还一直嗡嗡嗡……

  “恩,有你哥哥在,我才放心。不过你是读高一,你哥哥是你的学长哦。”老爸向我投来一记安慰的眼神。可是!可是我分明看见他掩饰不了的窃笑!

  哎,看来这次是在劫难逃了……我认了!

  要去新的环境,认识不同的人了,我还是应该做些准备的。虽然防身术之类的是我的强项,但是为了避免与异性有接触,伪装一下是必要的。

  比如说我这一头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说什么女孩子就应该长发飘飘,硬是不让我剪短发,这暮家的祖训还真奇怪。条条大路通罗马,这点小事怎么可能困住我,戴个假发我照样能潇潇洒洒。

  打定主意后,第二天我就出门了。我让司机张叔送我到市中心的一号大街后,就让他先回去了。脑子里想象着我要找的帅气发型,一家一家摸索过去。可是,我逛了一圈竟然没看见一家店卖假发!

  “是不是太久没来逛街了,怎么假发店都搬光了?”我垂头丧气地晃到中心喷泉边坐下,原来去罗马也不是那么好走的啊。我左右巡视着,一只白色的猫和两个玩耍的小孩。我的视线落在地上的一个空可乐罐上。呼呼,罐子哥,你可不要怪我啊,谁叫你生不逢时。

  提起脚,我瞄准正前方的红色垃圾箱,一记飞踢!哇噻,一定直线入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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