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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后青春快感-第4部分

小说: 后青春快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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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女真经”。
  在家里,我对她的爱称不是“老婆”,而是“老酷”——老婆,老婆,喊多了就会“破”,所以还是一路“老酷”下去吧。
  但她决不是那种不在乎爱情,不依赖家庭,抬头仰视生命,低头鄙视爱情的“野蛮女友”,相反,她相信只有“酷”爱情,没有“苦”爱情——爱情童话,爱情神话,爱情鬼话,爱情梦话,照单全收。
  曾经有多少追求她的傻小伙对她求爱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要带你去看大海”,她都不动心。直到我把心一横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看沙漠”。大海她见过,沙漠却从未见过,听到此言,有些动心,于是决定跟我屁颠屁颠到大西北——到一个饥渴的地方,爱情一饥渴,马上就搞定了。
  和她约会,她迟到,理由总是塞车,问她坐什么车来的,她鬼笑半天,蹦出两字“哇噻”!她对男人的评论是“没有最坏,只有更坏”,所以我也一身轻松,只需满足她“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爱情逻辑就行。
  尽管她总说现代的爱情最缺的就是“缺德”,但她还是相信爱情有两种,一种是心灵的,一种是肉体的,它们的分界线是脖子:心灵的爱情是站着的,肉体的爱情是躺着的;心灵的爱情是穿着的,肉体的爱情是光着的——心灵的爱情在脖子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脖子以下。
  所以,爱情,一定要暧昧。就好像完美的爱情像甜点,更完美的爱情像“十三点”,疯癫疯癫才叫酷。
  我时常在她面前报告我们的房租费、生活费、服装费、营养费、美容费、电话费、上网费……最酷的一次是她歪着脖子说:是啊,搞得我们连浪费都没有了。哎呀,对啊,女人,女人需要浪费,无论是对于在钱包里还是在别处!
  (光子)
  酷原来如此
  酷总是和冷峻、冷艳脱不了干系,但是酷的内涵不仅仅是潇洒的装束所能诠释的,真正的洒脱、真正的酷其实渗透在整个生活的细节里。
  酷男一般少言寡语、表情简单、有几个习惯性的招牌动作,冷冷的空气中散发着赏心悦目的魅力。女人则不同,如果说男人的酷在于他的“冷”和“静”,那么女人的酷则融合着她特有的多变性。酷女人不需要整天用黑色包裹,像是有参加不完的葬礼,但不管严冬还是盛夏,你一定能在她们的手提包里找到一副别致的墨镜。酷女人的走路速度比其他人要快上1/2,因为她们对生活时时刻刻都充满激情,而对自己始终充满信心,一切尽在掌握是她们不变的信念,节奏越快越是能使她们享受那份刺激。酷女人的快乐在于她们正按照自己的理想创造着生活,甚至创造着周围的环境。酷女人的快乐在于她们经常是一个个不同类型群体的影响力中心,她们领导着流行,不仅是着装,更重要的是全新的生活理念。工作时的酷女人会有平时完全不同的形象展现在同事们面前,即使昨晚才睡了两小时,一走进办公室她们就立刻精神抖擞,厉兵秣马,像是马上就要开始一场战役,对她们而言没有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切的新困难、老问题只要她们用心一律“熨平”。酷女人的快乐总是伴随着此起彼伏的赞美声,但其实这一切都源自于她们的内心。
酷女(2)
  (梦琪)
  晓得收敛的酷
  说实话,在我刚毕业的那会做个酷女人还真有点冒风险呢。不管老爸老妈的罗里罗嗦,邻里的七嘴八舌就够我烦的了。不染头发吧,皮肤黄不拉叽的自己看着不顺眼。染吧,人家说你像个狮子头看着难过。我还真有点无语问苍天哪!
  这两年可好多了。什么“哈日”,“哈韩”那是见怪不怪了。如果你稍微穿得正式点,反而变老土了。
  邻家自己的孩子更酷,小女孩居然也玩起了滑板。呵呵,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阿姨有些无奈地说。
  上次死党Ann去发廊把头发又染又烫了回来,隔壁阿姨见了还一个劲直夸好看,说Ann现在的样子特好,又酷。我在一旁乐了:“阿姨你也知道酷啊?!”她两眼一瞪:“哪能弗晓得,电视上天天演,阿拉囡囡天天弗离口!”
  而我呢。已随着环境和心态的改变慢慢地不再染黄毛,贴文身了。我开始懂得收敛自己。但倘若你来我家的话,会发现这里有全世界最Cool的茶杯,最炫的书架,最In的墙壁,以及最High的布兰妮。
  (阴阳爱)
  原来我真的有点酷
  “睫毛,你的天不会塌下来的,相信我,也相信自己!”
  老总拍拍我的肩,带着和往常不太一样,有点慈祥的微笑,从办公室送我到了电梯……
  带着几分想流泪的激情和包裹在心里的一份勇气,我开始思索我以后的路该如何走……
  在这一年中,我已换了五家公司。我刚出校门时曾希望自己可以从一个设计师到有朝一日做上一个主管,没想到不到一年这么快的时间就一切如愿了,更没想到的是当我拥有这一切时,我放弃了!
  在父母和传统观念的人士眼里,我是个新一代的产物,他们很痛心;在老板眼里我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他们很欣赏;在我的眼里,我是个太凭感觉的人,我很难预知;在我现在的客户的眼里,我是个有点酷的小女人,他们很喜欢我;在他的眼里,我是个很酷的小女人,因为我一天到晚傻傻的!
  我似乎从来不能像周围的人一样去预测未来的事情,我只是一味地感受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和儿女情长。不太会表达时用比喻,知道不该说时还直言不讳,无论错对时依然执著,我没有信念,但相信“奇迹”!
  我只喜欢可口可乐,再冻的天也要吃冰淇淋,我会做菜,但不会煮米饭!
  我一直觉得那种有才华和激情的男人才叫“酷”,那种爱摆“魄势”的少男和少女将来有的“苦”吃!原来我也很酷,所以等待我的也许是现在的快乐,将来的痛苦。
  (天堂睫毛)
陌生人(1)
  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引起现代人的极大兴趣。为什么?因为现实生活中,有意思的故事往往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友善的,浪漫的,邪恶的,恐怖的,难忘的。只有陌生才会有距离,有距离才会敏感,敏感才更容易产生上述这些元素。而青春生命的勃发激情,是不怕陌生的,常常反而更喜欢陌生的好奇与冒险,他们有生命的资本——年轻。相对年长些的人来说,他们把陌生当作生活的润滑剂,可以让自己走得更远些,活得更潇洒些。前者把陌生当作警惕,使自己的生活圈越来越小,后者则把陌生作为交际的突破口,朋友的领地越来越大。借用时下年轻人一句俗话:为什么不和陌生人说话?有空!陌生人?我喜欢!
  我喜欢一个人去超市推着手推车慢慢和一个又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我喜欢一个人背上包去远方,在旅途中邂逅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故事。
  一直记得那句话,有愿才有缘,因为渴望未知的情节,我接受每一个向我走近的陌生人。
  在花市,我曾经三次遇见同一个男人。
  我是爱花的人,有闲暇且有闲钱的时候,就脚痒痒拐去了花市。花市是潮湿的,潮湿中氤氲着香气,像初春时的雾气凝在青石板路上。暗香散在空气里,我闭上眼深深深呼吸,然后大口呼出,感觉身体里的浊气被替换了,身子骨里充盈的香气让我脚步轻盈、神清气爽。就在我睁开眼的当儿,我看见一个男人好奇的看着我。
  我们擦肩而过,朝两个方向走开。
  再遇见时我们手里都拿着花。我的手中是一束毋忘我,他捧着大朵百合。我们相互微笑、点头。当我站在花市对面公共车牌下的时候,我第三次看见他,迎面向我走来。
  我们一路聊天,话题围绕花展开,渐渐铺开。他先到站,我们挥手告别。
  我没有再遇见过他。但是每次看到花,我都会想起那个人。
  这样的情节有什么不好呢?我觉得和陌生人的交往,就是为了获得一种美丽的心情。只要有一颗好奇而坦诚的心灵,这样的故事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的。比如机场候机室、图书馆、酒吧,甚至是菜市场……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是在同样的时空里。
  既然发乎陌生,那就止于陌生。对于陌生人,我坚持这样的原则,那就是——风来则应,风去不留。我绝不会把陌生人变成身边人。因为我发现,除了自己,我是谁也不爱的。
  (走走)
  善待陌生,使我们不再孤单
  在生活中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很难接受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尤其是女孩。大约六七年前,正处情感的低谷,我独自在淮海路上闲逛,抬头看见眼前的屈臣氏里人影晃动,不由的走了进去,出门时只拿了一卷牌子为曼妥思的软糖,广告上那个断了一只高跟鞋的女郎的洒脱样让我印象深刻。在柜台上我打开小钱夹,发现里面没有零钱,正准备把大皮夹拿出来时(我通常都是这样放钱的),一双修剪的很干净的手伸在我面前,里面有四元硬币,顺着手臂向上看见一张帅气、亲切的脸庞,向我微笑了一下,放下手中的硬币,然后走了出去。我迷糊的拿了收银条才反应过来,急忙赶了出去想还钱给他,可是当时我身上一点零钱也没有,好尴尬。他很客气的说没关系,我执意要把钱兑开来还给他,于是我们一起走了一段路,分手时他问了我的联系电话,我没有拒绝,我们互换了call机号码。
  一个多星期后,当我已快淡忘这件事时,我的call机响了,一个陌生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开始,相对于其他人来说,都是一个陌生人,但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相识、相知,只要抱着善意的心来对待他人,我们就不再孤单。
  (小珀石)
  遭遇陌生人三大黄金时态
  与陌生人相遇,戏有没有,Timing很重要。
  想想吧,天时,地利,人和,已经被当成儿歌来念,而故事的三要素也从来都是以时间、地点、人物来排序,可见when这个要素的重要性。
  艳情指数最高——喝醉酒时。论经典,《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一切传奇都从迷糊开始;论搞笑,《天下无双》里的王菲和梁朝伟,酒精得福,安能辨我是雌雄,先将生米煮成熟饭再说;论现代,最受欢迎的韩国青春片《我的墅蛮女友》,醉妞被好心人带回旅馆,好事多磨的恋情便由此而起。不过这一黄金时段适合且仅适合陌生人,因为此时的男人英雄情结较重,若事后有发展则是后话,倒是醉倒在男同事或男性朋友面前,不幸遭遇“淫虫”的可能性较大。
  奇情指数最高——失恋时。很多人的“间隙性才华横溢”是因为失恋。想借陌生人的肩膀,就学学《堕落天使》里的杨采妮,那股豁出去的沧桑,劲道十足。就如同张爱玲所说的“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失恋的女人,活脱脱一部多媒体、全声道的“现代爱情启示录”:“快倒”随意——以上一段恋情为话匣子,女人的语言天赋将超常发挥;“快进”更欢迎——谁都知道,治愈失恋的多快好省方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恋情,所以失恋人碰上陌生人,什么奇情都可能发生:50岁的梁锦松和24岁的伏明霞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
陌生人(2)
  激情指数最高——遭遇险情时。只要还有一点追求浪漫和刺激的因子在,谁都愿意成为《生死时速》的男女主角,只是惊险片里太好莱坞的情节,凡夫俗子还是消受不起的:一次“9。11”事件已经太多了。好在有越来越多的背包族,层出不穷的野外运动店,也等着他们来刺激消费。想更玩心跳的,可以去参加《生存者》,投资少,包吃包住,险情也不等自来。惟一遗憾的是,这种源自荷尔蒙游戏的化学反应,保质期极短,无论是说,还是做,最后还得要用“爱”来打打强心针,奏效与否?就要看个人的造化了!
  (光子)
  那夜我和你相爱了吗?
  圣诞节。
  啤酒、红酒、爆米花、烟雾还有外国人的体味,混成了一种让人麻痹的气体。女人们都代表着一种香水的名字,而那晚男人的灵魂都随着舞动的女人体从她们的高跟鞋扭曲到她们的耳根,他们的尊严在老洋房木制的地板上被高跟鞋的鞋跟践踏得叽嗄叽嗄响……“睫毛,出去透透气吧!”
  睫毛获救般地被几个朋友带出了那个晚会……
  来到朋友家,睫毛坐到那张熟悉的沙发上,随手拿了本外国小说,放松了每根神经,欣赏起那首她钟爱的《BIG BIG WORLD》。
  “那么庸懒的调子,这个时代谁还在听这种东西!”一个陌生男人推门而进。
  “今天很耀眼啊,很多人在打听你的名字!”睫毛的朋友笑着走过。睫毛很漠然地笑笑。
  “《荆棘鸟》——向上帝偷爱情的小女人,看这样的爱情故事,你是个很悲情的小女人嘛!看来你并不像外表那样漠然。”又是那个男人!睫毛停顿了一下,避开了那个男人。
  “哎,为什么避开我!就像现在这样,看着我!”
  睫毛无语……
  “感觉到什么?”
  睫毛感到一阵无言的安静。
  “周围都是暗的,只有你我头顶上方是亮着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
  睫毛垂下了眼睑,陌生的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沉的说“只有和我在一起才能体会。”
  “I dont know。”睫毛瞥了他一眼。
  “你还像个孩子,在心理上,那是代表着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一种程度!”
  陌生男人不经意地笑了笑,“understand?”
  睫毛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才勇敢地正视了这个男人。
  “Im a big big girl。。。in a big big world。。。Its not a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
  “跳舞吧”……睫毛合着熟悉的旋律,舞动起来。
  一曲将尽的时候,陌生男人对睫毛说:“一直和我在一起!”
  睫毛怔了怔,坐回了原来的沙发。
  “渴了吧,喝点什么?”
  睫毛又一次惊讶的正视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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