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青春快感-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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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忙碌的城市里,我终于找到了一片带有浪漫色彩的净土,“小雅”是我常去的地方。我已在那里播下了一棵宁静的种子,我想我的那颗种子一定会在里面慢慢的发芽、开花,有那么一天我会收到一筐美丽的奇异果。
(天堂睫毛)
冰淇淋(1)
有次,一位本版的女作者咂咂地向我反问一句:“你为什么不写写‘冰淇淋’女人?”我傻傻地瞪着她:“什么叫‘冰淇淋女人’?‘冰淇淋女人’是什么样?”这话已过去了半年。今天之所以从箱底把她翻出来,是因为冰淇淋已经占据了我们时尚的街头,打入了襄阳路市场的购物族群,而且,冰淇淋早已把我们祖先划定的四季概念打破,也融化了自然季节的温差。她虽是冰冰的,凉凉的,可她是冬天的一把火,夏天的一勺雪,春天的一朵花,秋天的一片叶。冰淇淋,以她美的造型、舒缓的口感、诗意的味觉远远超越了饮品概念而降落在女人的意义上,成为年轻时尚女人的一种语言。“冰淇淋女人”的哲学
在周末的晚上,若是走进一家有情调的餐厅,你会发现在餐厅里,像我和我朋友这样打扮时髦的两、三个结伴在一起吃冰淇淋的女孩很多!我们像一群宠爱自己的女人把自己称为“冰淇淋女人”!
冰淇淋女人有一套“冰淇淋女人的哲学”:受宠(一道有诱惑力的甜点)+可爱(甜美而感性)+冰凉(理性而原则)+“ZHUO”(盛过冰淇淋的容器很难洗,对吗?)。
冰淇淋女人的个性是趋于中性的,在男人眼里是一个可以发成人类短消息,为女朋友挑选香水,可以光明正大的带着上街,而且有着亮丽风景的红粉。在其他女人眼里是个可以一起去采购打折名牌,诉苦诉怨,保守秘密外加出谋画策的良师益友。冰淇淋女人身边的朋友很多,我们的人缘总是很好,只是我们的情缘好像不那么尽如人意!冰淇淋女人想要的冰淇淋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冰淇淋女人会告诉一个不错的男孩“我爱吃冰淇淋!”然后看看他会如何去做。如果他随手在冰柜里挑了一个冰淇淋,那么他是个毛头小子!如果他马上叫车到哈根达斯去大吃一顿,那么他一定是个冲动的家伙!如果他说改吃冰棍,那么给他盆冷水,让他早点回家!如果他在下一次邀请共享晚餐之后点一个小巧而精致的冰淇淋作为甜点,还在递纸巾时说上一句:冰淇淋不能吃得太多……那么他一定是个懂生活的好男人!如果这样的男人有一天举着冰淇淋向我求婚的话,何不让他宠爱我一辈子呢!
(天堂睫毛)
冰淇淋,你永远不懂
但凡女孩子都喜欢冰淇淋,因为那甜甜的滋味,入口即化的口感酷似恋爱的感觉,那份喜悦和甜蜜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当然我也不例外,只是男友阿威他……
以前我总爱吃一种叫“小牛奶”的冷饮,午餐后的OFFICE里总是飘着浓浓的奶香味,那时我俩还只是同事关系,他会用一种嘲笑的口气说:“小朋友总是小朋友”(其实他也只比我大三岁)。我说你其实不懂美味的真谛,牛奶是有营养的食物,对于我这种整天坐在电脑前的人而言最合适了,何况做成冷饮就更讨我们女孩的欢心了。他总是叹叹气,摇摇头很受伤似地走开了。直到后来他买了瓶牛奶放在我的桌子上,轻轻地说:“多吃冷饮对肠胃不好,还是喝牛奶吧。”接着我们走到了今天。
我不再吃“小牛奶”了,因为你总是给我买牛奶喝,可我对冰淇淋的热情丝毫不减,各种味道的冰淇淋我都要尝试一下。终于在今年冬天的一个午后,他说一起去吃一次哈根达斯吧,坐在靠窗的位子,点了冰淇淋火锅,我有些骄傲地想:他也看懂了我的冰淇淋情结(因为他总是看我吃)。
那次以后我俩决定结婚了,一次他对我说:“以后再也不去吃什么冰淇淋了,水果不像水果,巧克力又不是巧克力,还不如去吃小肥羊。”原来是这样,接下来的日子他还是冰淇淋的看客,也许这一辈子他都不会懂冰淇淋对女孩的意义,但是他让我感受到了如冰淇淋般的恋爱滋味,我想我没有选错人。
(雨遐)
冰冰凉有点像哈利·波特
我们的恋爱时间谈了很长很长,从学生时代里一起走出来,然后肩靠着肩往社会里头走。
彼此是彼此的家常客。我的父母早都不在意他上门时候手里提着的东西了,只要来吃饭,吃完了喝杯茶,坐一坐,就行。要是坐久了,父母还会对他说,快点回家吧,明天还得早起呢。
可偶尔的,他高兴起来也会带一点东西进来。有一次他就带了两盒千层雪,奶油和可可各一。晚饭以后,开一盒,用刀切成块,放在碟子里,像分蛋糕那样人手一份,四人分刚刚好。我妈觉得这冰淇淋模样长得奇特,饶有兴趣。从来不爱甜品的我爸,居然也来了精神,吃完还舔了舔嘴唇。
他走以后,妈妈终于忍不住问我,这东西挺贵吧?我大笑,贵什么贵,一点儿也不贵。心里想着,没料到,这东西居然很讨丈母娘欢心,他未经计划的自然举动居然成了老少皆宜。后来有一天记起来,冰箱里应该还剩着一盒,我顿时有点馋,于是打开门,可摸了半天也没摸着,不知什么时候被谁吃掉了。
其实每次吃冰淇淋,都有种很纯粹的感觉,爽得像是回到很久以前,在蓝天与绿草之间游走,衣袖卷到上臂,外套缠在腰间,右手的小手指勾着他的那一只。那是随随便便清清爽爽的日子,绝对不是在西装革履和浓妆淡抹中所能享受的。那也是父母们怀念着的东西,恋爱的长短,婚姻的长短,都不能阻碍人对最初的怀念。冰淇淋,这个冰冰凉的小东西,就像哈利·波特,让很多人重温旧梦。
冰淇淋(2)
(也风)
和冰淇淋吃醋
Suki的男友毕业后进了一家全球最大的食品公司工作,而且被分在冰淇淋业务部。冰淇淋,多么让小女生浮想联翩的产品啊!Suki美滋滋地想着未来能大快朵颐冰淇淋的甜蜜生活,幸福地在男友的脸上亲了又亲。
男友西装革履地上了一个礼拜的班,带回来大堆印刷精美的产品手册,香草圣代、巧克力甜筒还有冰淇淋蛋糕,Suki透着纸背都好像闻到了香甜的味道!但一周以后,男友的变化让Suki的浪漫幻想开始破产。他开始每天穿着球鞋、T恤上班,和Suki心目中的白领形象大相径庭,他说:“做冰淇淋销售的,要保持和产品一样的Casual作风,而且穿得山青水绿的满大街拜访烟纸店也不方便。”白领和烟纸店的业务关系让Suki第一次意识到真实的冰淇淋生意远没她想像的浪漫。
男友的早出晚归渐渐成了整个夏天的规律,随着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甜蜜时光日渐减少,Suki对冰淇淋的好感也快降至冰点。最要命的是男友越来越严重的职业病;天气越热他越高兴,出去吃饭总喜欢问服务生甜点有没有冰淇淋?是什么牌子的?难得两人一起逛街,他又总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一开始Suki以为他是在看夏日街头的美女,让眼睛吃冰淇淋,可谁知他是在看自己公司的冰柜有没有摆到最好的市口。他大学时清瘦的身材因为在公司品尝了太多的冰淇淋而不再玉树临风,Suki对冰淇淋的浪漫美梦渐渐变成了酸酸的醋意。
上班后的第一个情人节,男友上街给Suki买了一支他们公司的新产品,那支冰淇淋的形状做成了一个象征爱情的心,Suki高兴地想:“他浪漫的本性还是没有变呀!”殷勤地把那颗香甜的“心”送到他嘴边,让他分享此刻的甜蜜。他咂了咂嘴,说:“糟糕,玉米淀粉加太多了。”厥倒!
(小子)
美丽寂寞的融化
与他相恋的时候,让他知道了“哈根达斯”。他从不吃冰淇淋,却说喜欢冰淇淋似的女孩:飘逸轻盈,甜糯湿软。每次见面,我会有一份精美的和路雪冰淇淋:水果味的,巧克力味的,奶酪味的……他不太明白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怎会钟情于这些形态各异且冰凉的搅拌物。他说会像我融化冰淇淋那样,慢慢地融化彼此。说着话的时候,正值严冬,我缩在羽绒服里细心地吮吸着挂着霜的,散发浓郁香味的佳品。还未及品味够,他就被公司派往布鲁塞尔。异域相思,他发Email的署名是一块杏仁冰淇淋——和路雪。拥有一个孤独星座——摩羯座的我,让才华横溢的他,成为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我们不由自主的相爱。
一晃半年我毕业了。进了公司不敢懈怠,悉心努力,才算有了较满意的业绩。而他的事业逐渐成功难以常来与我相聚。当我感到越来越真实的孤独时,也发现言语间没有了冰淇淋的粘稠。终于在那天,五星级宾馆的门口停着他的“奔驰”,不期而遇的欣喜让我快步前往。打通他的手机时他出现在我的面前,一旁站着漂亮的女秘书挽着他的胳膊。他说他来洽谈生意,由于时间仓促故未通知我。装着若无其事相对走过,影子似的无声无息。他的一切都膨胀成昆德拉式的不能承受之轻,而我则感觉无数的冰淇淋在瞬间开始滴滴哒哒的崩溃。过后他来电请求我的理解,他说一个人在外很辛苦很寂寞。
我无法毫无怨尤,但我确信,我曾与我的梦幻执着相恋,我只能与我自己默默相守。也许一个医科大学毕业的、又是摩羯座的女子真的不该在如此的冰淇淋情结中盼望时光倒流。
(可人)
早餐
传统的“一日三餐”现在受到了挑战,首当其冲的是年轻白领。在他们中间有两种情况是较普遍的:一是因晚上睡得晚,早晨起来就匆匆上班,从来不吃早饭。二是吃早饭,但早饭不在家吃,在上班的路上吃或在办公室里吃。曾经有不少科学论据证明早餐是“一日三餐”最重要的一顿,然而潇洒的白领一代却因种种理由将此忽略,于是就演绎出许多有意思的生活感觉。上海人曾经有过“泡饭”感觉,现在又有了“汉堡包”感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葱油饼的联想
今天你吃早饭了吗?
吃了,我每天都吃的。我妈的十八般武艺,最拿手的就是早饭。第一天,下馄饨;第二天,摊面饼;第三天,拿个锅去买豆腐花和生煎馒头;另外还有咸酸泡饭、酒酿圆子、绿豆西米羹、桂圆肉水氽蛋,数都数不过来。
一日三餐,除却早饭,我的午饭属于公司食堂,晚饭常常因为忙这忙那而越吃越晚,所以早饭就特别的珍贵起来。不用自己操心,梳洗完毕,衣服换好,往桌子前面一坐,妈妈就一只一只的碗端上来了,吃完开路,也不用洗碗。
早晨的电梯里常常有睡眼朦胧的小姐,小心翼翼地提着葱油饼,身怕弄脏了别人的衣服。这只葱油饼也许会因为开会、客户来访等等原因而被主人一再地拿起和放下,一放再放就过了中午。到了下午,小姐看着这只黄兮兮、油腻腻、冷冰冰的饼,越看越讨厌,终于拿起来,不是吃了,而是扔了。
所以就觉得自己很幸运,有一顿丰盛的早饭可以享用,早饭之后,便会有一个健康和神采飞扬的笑容,这样走进办公室,一天的心情都好得不得了。为了多十分钟的睡眠而牺牲早饭时间,值得不值得是一清二楚的。
冰淇淋(3)
很庆幸自己还是妈妈的女儿,为我准备早饭,其实是她表达亲情的方式,现代人整日奔波和游乐,越来越吝啬与家人的相聚,无意中早饭时间居然成了流露爱意的机会。幸好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去四处闯荡,幸好没有早早嫁作他人妻,不然这一切,都只能是最奢侈的希望了。“不许他说时间太晚,急着上班,我要他一点一点品尝家的温暖……”这是赵咏华的老歌《早餐》,我想妈妈对家人就是这样的心情,而我开开心心地配合着她,希望着有一天,我的先生和我的孩子也会因为我做的早饭而快乐无穷。
(草木)
早起一点吃早点
我是个“早点爱好者”,一直认为早餐在一日三餐(或四餐)中必不可少。后来又经无数科学家证实,早点其实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决不是可有可无的那么简单。首先,早餐吃得多是不会发胖的;其次,如果经常不吃早点会导致胆结石以及智商下降等诸多恶果。虽然就本人的科学知识讲不出为什么,但我对此仍深信不疑,坚持每天吃早点。
坚持每天吃早点,说起来容易,真做起来就会发现难度不小了。我们这些被别人叫做“白领”的,整整一个白天都要奉献在凌乱的办公桌前,晚上下了班,年轻人难免不在家看看电视,出去跟朋友聊聊天;每每如此,难免就会晚一点,转天早晨也难免起床晚一点。“晚起三慌”,殊不知,这可是早点的大敌,通常会导致不吃早点或“草草了事”。你可以在上班高峰时间的地铁里看到穿着职业装,抱着公文包坐在那里吃面包喝牛奶的“白领”,甭问,起晚了。这还是吃了早点,要是不吃,上午十点钟以后就会感到头晕,整整一上午都会难受。
要是起早一点,事情就会完全不一样了,你就能神情自若地享受一顿像样的早点。鄙人每天就是这样吃早点的(请鼓掌,谢谢)。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两个包子、一碗豆浆或两个鸡蛋、一碗馄饨。一边呼吸着早上的新鲜空气,一边享受着美味的早饭,舒服啊!这种舒服的感觉可能会延续一整天,工作起来反应也会特别快,特别有效率。而且长此以往,身体还会特别健康。我自己一年只患两三次感冒,其它的病可通通近不了我身哦!
所以,我在这里也劝那些早晨赶得叽里咕噜的朋友们,宁可少睡二十分钟,也要挤出时间来吃早点,它比你想象的重要得多。每天早起一点,就能吃一顿像样的早点了。
(加农波)
被省略的早餐
在我的老公还是我男友的时候,曾经精心挑选过一张卡片给我,上面有一句话:wakingupandseeingyoubymysideiswonderful(如果醒来时可以看见你在我身边,那真是太好了)。
为了回报他这份“肉麻”,我给他写了一封情书:想象这样一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