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条旗下的驴象之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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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殖民地议会能够控制财权,是因为政府的经费来自殖民地老百姓的税款,不是帝国拨款。各殖民地相继建立一项原则,不经民选大议会同意,不得课税,也不得随意动用征来的税款。总督虽然是国王委派的,可是他和他手下官员的薪水并不是伦敦发的,而是从殖民地的税款里出的。动用税款和是否按时发放官员薪水的权力在议会手里,如果和议员作对,就只能拿到一便士工资。钱袋子被人家攥住了,总督们和殖民地官员只能对伦敦的训令装聋作哑,不敢和议会对抗。
为了效忠帝国,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设法让伦敦支付他和法官们的工资。这项看起来为殖民地人省钱的办法导致殖民地进一步离心离德,因为他们的自治原则遭到践踏,塞缪尔·亚当斯还找出“纳税而无代表权”作为独立的理论根据。
殖民地原有的*自治体制成为美国新的政治体制的蓝本,在此基础上,宪法把总督换成总统,为这个职位制定选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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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定做的宪法(1)
大选每四年一次,选举两个公职,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和副总统。很多人以为大选就是选总统,副总统只是个摆设。实际权力上确实是这样的,按第一位副总统亚当斯的话说:美国副总统是人类设立的最无聊的职位。这个职位就是预防哪天总统死了,国家不可一日无主,其次就是主持参议院开会,是参议院的议长。
参议员每州两位,不管有多少个州,参议员的数目永远是偶数,因此很有可能出现平局的情况,让副总统当参议院议长就是为了打破平局。副总统平时是没有投票权的,唯一的投票机会就是在参议员投票成为平局的时候,副总统可以投一个决定票。一票定乾坤,这时候多威风。在美国历史上确实出现了很多次要靠副总统这一票来决定输赢的时候。可是每次投这个票的时候,那位副总统都到了心脏病发作的边缘,因为无论怎么投,都要得罪一半参议员,可是不投也不成,只能在心里使劲地问候制定这个规则的人的祖孙十八代。
制定这个规则的就是参加制宪会议的诸位先贤,在某种意义上,当初设立副总统这个职位,并不是为了预备哪天总统殉职,有人能够顶上,而是为了打破参议院平局。总统没了,副总统变成总统这个惯例在宪法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既可以理解为他能够摇身一变成为总统,也可以理解为他有其权而无其名,因为理论上总统应该选举产生,由副总统变成总统,就没有经过选举。两派人争来争去,争了上百年也没有结果,只能怪制宪时没有写清楚,于是只好默认副总统登基了,直到第25条宪法修正案才对此进行了法律备述。
没有副总统,美国也不会没有国家元首,美国有严格的继位顺序,副总统后是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然后15位部长根据各部成立的先后顺序从国务卿开始到安全部长为止。因此,2008年党内初选失利的希拉里还是有一线希望成为美国第一位女总统的——如果某一天总统奥巴马、副总统拜登、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参议院临时议长伯德一块儿遇难或者病死的话。
宪法规定,副总统和总统一样,是选举产生的,从法律上看,副总统是名副其实的副元首,只不过这个副总统从一开始就窝囊得无足轻重。
宪法还规定了总统和副总统的资格,很简单,一共三条。首先要是美国人,这个美国人叫做自然出生的美国人,这是因为在宪法制定时,几乎所有的政治人物在出生时都不是美国人,因为美国才成立不过11年,因此只要宪法通过时是美国人就成了。
这就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漏洞,按理说出生在美国才算自然出生的美国人,后来入籍的就没资格成为总统或副总统,但不出生在美国的人也数次出来竞选,最接近的就是2008年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他出生在巴拿马的美军基地,可是对他的资格,人们没有异议,因为按现在的理解,自然出生的美国人包括出生时父母是美国人的人。
量身定做的宪法(2)
出生资格之外,还有两个资格,一个是必须年满35岁以上,另外一个是在美国起码居住14年,这两条很容易理解,老成谋国,总统和副总统也要草根一些。
再往下,宪法规定了总统在任期内不能涨工资,从第一任总统的25000美元的年薪,到现在40万年薪,虽然涨了16倍,但从购买力上算,当年那25000美元起码能顶现在的50万。这一点国会用不着操心,哪怕是倒赔钱,总统也会有数不清的人愿意干。
这些之后,才涉及到总统的权限。当时只有陆军和海军,因此宪法只规定总统是两军司令,但对外宣战的权力在国会手中。
最后,宪法加了弹劾总统和副总统的条款,也就是说,哪怕任期不到,大多数议员看不顺眼的话,一样能把民选的总统或副总统赶出办公室。
《美国宪法》刻意地限制总统的权力,而且使国会两院具有了制衡和控制总统的能力,看似出于先贤们对出现*者和滥用权力的警惕,其实是因人立法。如果为了预防*的话,宪法就应该首先规定总统任期,而不是要等到164年后再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来确定。实际上在制宪的时候,很多人是倾向于总统这个职位和*官一样,是终身制的。而总统也会和*官一样,没有太多的实权,成为*的一个德高望重的摆设。
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对于谁出任第一位总统,已经毫无异议了。
在制订宪法之前,由谁来当第一位总统,在国会中已经有了共识,宪法中有关总统的部分就是为他定做的,这个人就是退休在家的原大陆军司令华盛顿。
几年前,大陆军解散,华盛顿把军权交还给国会,回到弗农山庄园做庄园主。齐家治国平天下,然后归隐田园,这是中国自古仰慕的圣人行迹,竟然在华盛顿身上实现了,令其后二百多年间人们不停地高山仰止,“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
清人徐继畲的这一席话,固然有古时文人一贯的求善求全,但也有史实根据。临时代理弗吉尼亚民兵团团长的华盛顿的鲁莽行为,使英国背上了杀害法国外交使节的罪名,导致英法七年大战爆发,进而导致北美殖民地独立,称得上起事勇于胜广。率领缺粮少衣的大陆军屡败屡战,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样和大英帝国对抗,称得上割据雄于曹刘。独立战争期间,议会总统换来换去,而大陆军总司令始终是华盛顿,从组建到赢得独立,虽然有法军的帮助,但如果没有他屡败屡战、不屈不挠的勇气,美国独立也不会成功,当得起提三尺剑,开疆万里。
战争结束后,华盛顿无官一身轻地回家当地主,确实是100%的心甘情愿。他那总司令当得非常窝火。从一开始,以塞缪尔·亚当斯为首的新英格兰地区议员就瞧他不顺眼,一直想换人,1777年几乎成功了。好不容易打败了英国人,大陆军官兵因为欠饷几乎哗变。他这个总司令上面始终有个大陆会议的战争委员会管着,手下的军团司令中不缺野心家,作为总司令从来没有得心应手过,更不要说部队的供应从开始到结束始终缺乏。这种日子终于到头了,华盛顿如释重负。
但是,华盛顿是退而不休,尤其是汉考克无能为力和《邦联条例》不堪重任之后,华盛顿积极参与了制宪活动,在宪法中加进了他对政府的理念。
南方的多数政治人物以及汉考克、塞缪尔·亚当斯等少数北方政治人物支持实质上的联邦制,希望只有一个形式上的中央政府,比如现有的国会形式。而多数北方的政治人物和很多中下层人士希望有一个有实权的中央政府,华盛顿本人就是其中之一,这个理念不能实现也是他退休的原因之一。制宪会议的召开正是因为形式上的中央政府不能应付新兴美国的需要,更多的人意识到必须有一个有实权的中央政府。
华盛顿本人对此坚信不疑,于是退而不休的华盛顿从幕后再一次来到台前,来到费城参加制宪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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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容易的制宪(1)
1787年,费城的夏天既热又闷,许多人离开城市,到乡间避暑。而宾夕法尼亚州议政厅里热闹非凡,紧闭着的窗户让室内成了桑拿浴室,55位穿得衣冠楚楚的先生把自己关在里面汗流浃背地从5月25日一直吵到9月17日,吵出了一份后世只能修正而不能更改的美国宪法。
召开费城制宪会议的邀请在去年九月就发出了,13个州中的12个接受邀请,答应派出代表参加,罗德岛州强烈反对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所以不派代表。
到了预定的5月14日,制宪会议并没有如期开幕,因为到场的没有几个人,其余诸位代表还在路上跋涉。开国之初,交通条件很不好,因此只好等,到了25日,七个州的代表到场了,超过半数,可以开会了。
会议首先一致选举弗吉尼亚代表乔治·华盛顿为大会主席,然后根据纽约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建议,选举曾任华盛顿私人秘书的威廉·杰克森为秘书,而另外一名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主动地在前排就座,成为会议的志愿秘书,一字一句地把大家的发言都记录下来。这本制宪会议辩论记录成为了解这次制宪会议的主要历史资料。
当年美国独立运动的风云人物中的许多人并没有来到费城: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待在凉爽的波士顿;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帕特里克·亨利被弗吉尼亚州选为代表,但拒绝出席,因为他强烈反对建立实质性的中央政府;杰佛逊和约翰·亚当斯远在欧洲,费城制宪会议因此少了美国最有激情和最有理性的头脑。
但是,继华盛顿、亚当斯、杰佛逊之后出任总统的麦迪逊并不觉得有什么遗憾。麦迪逊在辩论之余还有闲心把大家的发言都记录下来,因为他对制宪的热情非常高涨,是实权中央政府的大力鼓吹者。号称美国第一位大学生的麦迪逊相信他能够为美国政治体制画出一个完美的蓝图。除了对自己充满信心外,他在制宪会议中还有得力的帮手,就是曾任华盛顿的副官长、是华盛顿在军中的头号亲信的汉密尔顿。
麦迪逊是有备而来,来费城之前,弗吉尼亚的几位代表按照他的主张,草拟好了宪法的草案。5月29日,弗吉尼亚代表之一、现任州长、大陆会议第一任主席佩顿·伦道夫的侄子爱德蒙·伦道夫向制宪会议提交弗吉尼亚方案。
弗吉尼亚方案完全具备了弗吉尼亚风格,因为弗吉尼亚是当时美国人口最多,地盘最大,而且也是最富的州,因此该方案建议立法机构为上院和下院,下院由*选举产生,下院议员的名额分配根据各州的人口和财富决定。上院由下院选举产生,执法机构由上院选举产生,此外还有一个比较模糊的司法机构。
麦迪逊起草的这个方案包含了三权分立,更包含了分级选举,在他的方案里,民选的只是下院议员,能选举总统的上院以及总统和民选一点关系都没有。
看似容易的制宪(2)
弗吉尼亚方案提出后,南卡罗来纳代表查尔斯·皮克林马上提出自己的方案。他的方案没有写下来,全凭他说,麦迪逊记录。这个方案是联盟式的,也有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每一千个人选出一名众议员,众院选举参议员、总统和内阁成员,外加最高法院。由于皮克林好像心血来潮的即席发言,会议没有对他的口头方案进行辩论,但的确借用了他的概念和名词。
麦迪逊和皮克林的方案虽然差别不小,可是最根本的一点是一致的,就是人多的州在联邦权力机构中的权力就大。*就是算人头,大州们对麦迪逊和皮克林的制宪原则一致叫好。
大州眉飞色舞,小州不干了,这样一来在联邦中分三六九等,小州只能看大州的脸色。独立之前大家级别是一样的,都叫大英帝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各殖民地不论大小,在国王面前一律平等,怎么独立后要小的让着大的?
6月14号,几个小州的代表开小会,也制订了一个方案,由于挑头的是新泽西代表威廉·帕特森,因此叫新泽西方案。
新泽西方案原则上和麦迪逊正好相反,麦迪逊要推翻《邦联条例》,帕特森则要在《邦联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现有的大陆会议继续保留,但具有收税等权力,大陆会议选举几位政府首脑,只任一届,而且任期未满的话,各州州长有权让他们下台。政府首脑们任命终身*官。最关键的是,立法机构只有一个,而且各州的名额相同。
这个方案是今天的联合国的前身,充分保护了小州的权力,但让美国成了江湖联盟了,也没有任何民选的因素,在递交给会议之后被当即拒绝了。小州代表勃然大怒,甚至威胁如果要求不能得到满足,他们将退出美国,加入外国势力。小州都在北方,他们指的外国势力,是他们的旧宗主国大英帝国。
大概还嫌不够热闹,汉密尔顿也不在乎麦迪逊怎么想,在新泽西方案提出之后,马上提出自己的方案。他的方案基本照搬英国的政治体制,取消州一级的权力,也是两院制,下院民选产生,每三年选一次,上院由民选的选举人选举产生,为终身制,选举人们选举终身有否决任何法案权力的执政官,各州州长由国会任命,国会可以否决各州议会的立法。
汉密尔顿的方案被会议很有礼貌地拒绝了,虽然选举人的内容很有创意,但彻底消灭州权则无法让大州小州都接受,而且如此公然剽窃英国的政治体制,还不如直接回归英国算了。
在此之前,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提出他的方案,下院应该按人口比例选举,上院则每州只有一票。
方案摆了一桌子,分歧这么大,理应消除分歧,总结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可是代表们先得解决一个问题:怎么才算人?
因为涉及到议员名额的分配,多数方案提出按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