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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顾准文集 精校本-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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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摘录据《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1963年商务印书馆版。
一、人的始因,上帝的救恩和人的幸福
人的始因,……就是按其自己的形状以创造人类的上帝。
只有上帝才能满足那种存在于人类心中的欲望并使人幸福。
人……能够依靠理智来认识普遍存在的善性,并依靠意志来要求获得这种善性。但是,普遍的善只有在上帝身上才能找到。……正是上帝而不是别人,他不仅给予国王们和人和禽兽所共同享受的世俗的超渡……“唯有我的救恩永远长存。”(《以赛亚书》第51—56页)
二、社会的统治者和艺术家科学家的地位……并无二致
在每一种艺术或科学方面,凡是能够正确地支配别人的,总比单纯胜利地执行别人指示的人更值得称道。在纯理论科学方面,能用教学的方式向别人阐释真理,比只能了解别人的教导更为重要。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一位建筑师同努力按照他的设计图样兴建房重的工匠相比,就因为他设计了房屋而更受尊敬,所得的报酬也比较高。在战争中胜利的光荣多半是留给将军的英明指挥,而不是留给士兵的顽强性的。
一个社会统治者,对其社会成员的德行来说,所处的地位,与教授之对于科学,或建筑师之对于建筑,或将军之对于战争并无二致……
三、人的目的。与此相联系的,君主的任务与教会的任务
上帝是一切事物的目的。
除此而外,天地间的万物无一不在身之外另有目的……
但是,人在尘世生活之后还另有命运,这就是他在死后所等待的上帝的最后幸福和快乐。……既然对基督来说,上帝的幸福是靠基督的血来获得的,并且他是靠圣灵的恩赐才能达到那种幸福,他就需要另一种精神上的指导来领他们到永恒济渡的港口;这种指导是由基督教的牧师为信徒准备的。
人的目的,要到存在于人的本身的任何完美的状态中去寻找。……管理一个社会的最终目的,就在于获得这种完美状态,并在获得以后加以维护。
……人类社会的目的,……是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不过〕社会生活的最终目的,将不仅是德风广播,而且还有通过有德行的生活以达到享受上帝的快乐的目的。
君主的职责,是掌握世俗事务中的最高权力。……但是享受上帝的快乐这一目的……只有神的统治而不是人类的政权才能……达到。……这样的统治,属于耶稣基督。
耶稣基督的统治权……委托给祭司长、彼得的继承者和教皇、罗马教皇;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王都应当受他的支配……(第84—85页)
四、君主政体、暴君、反抗暴君
〔托马斯·阿奎那在政治学上,其实是亦步亦趋地追随亚里士多德的。他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把人称做“政治的动物”,把政体分为君主政治,贵族政治,民主政治。事实上,中世纪的西欧,并不只存在君主政体,像威尼斯,佛洛伦萨,有的是贵族政治,有的是民主政治。可是他认为君主政体是最好的。为此,他引了罗马共和末期的长期残酷的内战,作为民主政治不可取的证明。基督教以前的异教时期的古代文化,在教士文明中并不是被抹煞了的。〕
圣保罗说(《以弗所书》4—3)“用和平彼此以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二为一的心”……
蜜蜂有一个王,而在整个宇宙中有一个上帝……这是完全合乎理性的;因为一切多样体都是从统一中产生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类社会中最好的政体,就是由一个人所掌握的政体。(请注意,这是一个标志着理性是什么,和由理性出发,通过三段论法,推论出所谓必然的结论的一个极典型的例子)
上帝通过他的先知答应他的人民:作为一个巨大的恩惠,他要把他们放在一人之下,只有一个君主来统治他们大众。(第48—49页)
在无道的政权下……它所凭借的统一规模愈大,它就愈加有害。所以,暴君政治比寡头政治有害,寡头政治又比民主政治有害。
……都政权无道的因素是,统治者在追求个人的目的时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公共利益所受损害愈大,政权就愈加无道……所以,暴君政治是最无道的政权形式。
……使道的政权最好单有一人来掌握……如果这样的政权一旦变为无道,那么由多数人掌权从而在内部的摩擦影响下趋于衰弱,就比较好些。所以,在各种无道的政权的形式中,民主政治是最可容忍的,暴君政治是最坏的。(托马斯·阿奎那要完满的善,这是“有道”。如果我们说,这样的善是不存在的,摩擦总是有的;相反,摩擦即批判,批判可以改善;这样,我们就从完满的善这个命题,转向不断的改善的命题上来,哪种政体最好的结论也就改变过来了。)(第49—51页)
既然一人执政是最优良的制度因而值得欢迎,既然像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它经常有可能发展成为政体上说最坏的暴君统治,所以必须采取各种矛盾措施,使提供给社会的统治者不致成为暴君。首先,在可能的候选人中,无论谁被宣布接任王位,都应该具有使他不致成为暴君的德性……(这一条,中国传统再三强调过)其次,君主制度在组织上应作这样的规定,使国王一旦当政时,没有机会成为暴君。同时应该适当地限制王权,使他不能很容易地转到暴政方面去。(第57页)
克服暴政的弊害的办法应以公众的意见为准……特别在一个社会有权为自身推选统治者的情况下,如果那个社会废黜它所选出的国王,或因他滥用权力行使暴政而限制他的权力,那就不能算是违反正义。(第59页)
最后,当没有希望靠人的助力来反对暴政时,就必须求助于万王之王的上帝。……(第60页)
1973年5月24日
顾准《顾准文集》

关于海上文明
1、关于罗马史,或者说一般的西方史,我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它和希腊、迦太基一样是外来的海上文明,而不是当地土著的文明。西方史,整个说来,是外来的海上文明作为“模子”,强迫同化当地的土著(伊卑利亚、凯尔特一高卢、维兰诺瓦等等)而形成的。罗马与拉丁,是当地土著同化于海上地中海世界的中心力量。
希腊文明渊源于克里特文明,这是埃及文明跨海过去的(约公元前3000—前2000年),经过一再的海上迁移,形成了海上文明的希腊文明。
迦太基是从西顿、推罗(今黎巴嫩境内)向西殖民形成的。这支殖民队伍向外移植最晚,已在公元前8世纪前后,是亚述帝国征服叙利亚、西顿、推罗,不再有陆上扩展与经商的可能之后被迫走海上这条路的。
另一支较早绝灭的海上文明是埃特鲁利亚(Etruria,其时约在公元前1100年前后),它是从小亚细亚吕底亚西迁意大利半岛北部形成的。
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作者)提到埃特鲁利亚对罗马的影响,但他对此承认得不够。有些史家认为罗马城干脆是埃特鲁利亚人建立的。由此,我推测,罗马是土著拉丁人,在强烈的埃特鲁利亚这一海上文明的影响下或领导下,按照海上文明的样子“建起城来”,形成一个城邦,这样开始了她的历史的。以后,蒙受埃特鲁利亚文明恩惠的罗马人。忘恩负义地赶走了埃特鲁利亚人,最后还征服了埃特鲁利亚人。埃特鲁利亚文明的灭绝(甚至到马克思的时候,历史家还不知道埃特鲁利亚),还是罗马人的业绩呢。
罗马人之所以能够赶走埃特鲁利亚人,还因为她处在埃特鲁利亚文明和希腊文明的中间地带。公元前8世纪,希腊人在罗马南面今那不勒斯以北有一个强大的殖民城邦叫做库梅(Kyme),那不勒斯也是希腊殖民城邦,原意是“新城”或“新城邦”。从库梅、那不勒斯以南一直到西西里岛,满布希腊殖民城邦。拉丁土著模仿海上文明的样子建立起来城邦以后,开始和南面的更发达的希腊人勾搭,并且间接或直接依靠希腊人支持干掉她的“恩主”。这样她第一步挺起腰来了。这次革命,结果就是共和罗马的建立。
2、我认为,从“建城”开始一个国家的历史,是海上文明的特色。
海上文明者,从土生土长的地方飘洋过海移民到新地方去之谓也。这种移民,不同于游牧民族的陆上迁移,它是经过一段并非与人斗而是与自然斗争的历程,到达一个陌生的海岸,周围的一切都不知道,移民要在那里生存,必须筑城聚居,逐步扩大它的活动与征服领域。希腊城邦就是这么起源的。
反之,非海上文明的文明,则是部族胞族形成集团,出现部族王,各部族王之间相互征伐,兼并,逐步扩大成为大王国和大帝国。
筑城聚居的海上移民的城邦,一般是城邦而不是领土国家。政制,一开始几乎无例外的是贵族政制,亦即元老院掌权,地位平等的公民组成公民大会参与政事。
部族王经过征战形成的王国,一般是专制主义政制——不仅中国、古波斯、埃及、巴比伦、印度,直到古代史上所发现的任何这样的国家,包括西欧的高卢(高卢还打进过罗马城)、塔尔苏斯(Taressus,在西班牙)、日耳曼等全部如此。所不同的是,部族王凡兴起不久的,专制色彩较少,王与“战友”之间的关系还比较平等;部族王国历史愈久,王愈衰弱,王权的尊严愈往上提,专制主义色彩愈浓厚,如此而已。
模范西欧文明的,在远古恰好是三个海上文明。中世纪以后,西欧自己还兴起一股海上文明,北欧人(Vikings and Normans),群岛地形的欧洲也不能不这样。西欧内陆的土著,如征服罗马的日耳曼人,虽然是从森林里出来,带来许多大陆游牧民族的风尚,但很快就融合在这个海上文明中去了——而且也带进去了一些森林里的新鲜的健康的因素,使得那已经走到穷途末路的希腊罗马文明得以开始新的生命。
3、海上文明并不一定是商业文明,至少,一开始的时候,可以并非商业文明。欧洲历史上,迦太基及其所属诸城,一开始就是商站。因为西顿、推罗在向外移民以前久已从事海上商业。可是公元前1100年希腊人殖民于小亚细亚(即发生特洛伊战争那一次),虽然黑海商路的开通是其目的,英雄色彩却远多于谋利色彩。事实上,希腊诸海外殖民城邦一开始都以务农为主,到米利都发展成为商业城邦,以建立商站为目的而去“繁殖女儿城邦”,已经是比较晚的事情了。
远古商业,基本上是珍奇商品的海上负贩。为了这样的商业而去建立一个新城邦,动力尚嫌不足。以希腊而论,海外移民更重要的动力是不甘心在国内第二号或第十号的王子贵族,到海外去自立门户。而在航海成为风气的人民中间,每一个阶层都有目的各不相同的冒险家。这些人,明知全搞商业是不行的,他们现成的目的是寻求“新地”。农业是基础,古代人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航海固然与商业联在一起,航海也是为了新地。混江龙李俊出海首先要求地盘。有了地盘以后,当然买卖是要做的。
罗马这个城邦,是土著在海上文明的埃特鲁利亚和希腊的影响之下建立起来的,她以务农为主,然而政体不同于东方专制主义,其原因在于海上文明的城邦本身就多半以务农为主。这该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吧!
4、一切由大陆式的部族王发展而成的国家,全部没有希腊、罗马那种奴隶制。债务奴隶是有的,贵族家里的家务奴隶是有的,但是“有奴隶市场的奴隶制”那是没有的,这是希腊、罗马这类海上文明的城邦的特色。
希腊罗马这类海上文明的城邦,一开始,也全都没有奴隶制。海上移民到新地方,筑城聚居,选出元老掌理政事,而这些同舟共济的移民,就是新国家的公民。新国家要分配土地给公民,公民们移民的目的本来就是为的土地。当地土著臣服于新国家的,不会成为奴隶。因为土著嘛,有臣服的,还有没有臣服的,你把他们当牲畜,你在此地就不容易站住脚跟。不如让他们自己种一片地,征收他们一些贡赋和劳役,一句话,让他们成为新国家的农奴阶层。
新国家发达了,又来了第二批第三批移民了,于是或者第一批公民成了贵族,而新来者也取得公民资格。或者第一批公民成为贵族公民,新来者成为食客、依附者或者贫民,亦即非公民。
这些新国家要有奴隶,那是后来的事。最通常的奴隶是打仗的俘虏。可是国家懂得把俘虏当作奴隶出卖应在商业货币已经充分发展之后,否则的话,典型的奴隶制度还是发达不起来。这里涉及殖民城邦的工商业和货币化,这在希腊的小亚细亚诸城邦是八九世纪的事。而那里出现奴隶制,则比这要晚得多。
5、埃及、巴比伦等所谓“东方”,没有希腊罗马的奴隶制,这一点马克思是知道的,所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在古典的即奴隶制的(注意,马克思用“古典的”一词,指历史的古典时代,即希腊盛期和共和罗马时代,包括奴隶制和奴隶制还未发展起来的“公民城邦”时代)、封建的、资本主义的之外一定要加上一个亚细亚的。把马克思的奴隶制扩大到“东方”,取消“亚细亚的”这个范畴,恩格斯做了一小部分工作,到斯大林就斩钉截铁地不准淡“亚细亚的”,于是对马克思,亦即对历史的强奸完成了。
马克思本身也受了极大的时代限制。马克思的古代史学,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水平,那时根本不知道有克里特文明、迈锡尼文明和埃特鲁利亚文明,换句话说,除迦太基而外,欧洲另外两个海上文明是不知道的。你现在翻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马克思关于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录,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来。他(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的,都确实代表马克思的意见)认为罗马、雅典,都是“以民族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土著”直接形成的国家。换句话说,把历史沧桑,最后在海上文明影响之下形成的,迥异于部族国家的城邦,和易洛魁人那样的前国家的部落联盟等同起来,这真是天大的错误。要知道,从易洛魁人的部落联盟,到埃及、巴比伦那样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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