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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不必惊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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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珍惜的农民是可怜的。比如在望古楼,广汉就是出了名的懒汉。听说他以前结过婚,可他的懒惰把女人吓跑了。结婚的当天,女人上山锄地,让广汉在家做饭,女人回来的时候,锅里没有饭,喊广汉,广汉正在睡觉,女人把他揪起来,广汉忙去大火塘里掏,掏出一个麦面粑,女人识不得那个比蒲团还大的东西是什么玩意儿,只见广汉用湿帕子包着,抱起来,走到街檐上。他要拍掉麦面粑上的火灰,因此扔了下去,把一匹石板都砸断了。当女人认出那个麦面粑,问广汉为啥烧这么大一个?广汉说,这可以吃十天,免得煮饭麻烦。女人当时就哭了。他们果然吃了十天,每顿饭,两口子的脖子就像吞不下食物的鸭脖子,一伸一缩的。第十一天,女人从田里抓回一条鱼,据说足有三斤重,广汉正在煮猪食,见了鱼,既不洗,也不剖,就扔到了锅里。女人吓得尖叫。煮好了鱼,广汉用漏瓢舀起来,手抓来吃,肠肝肚肺,汤汤水水,全吞进胃里。女人默默地看着他独自吃完那条鱼,就跑了,再也没回来。也就是说,广汉的婚史只有十一天。我不知道这当中有没有夸大的成分,但大家都在传说,广汉自己也不否认,提起往事,他还乐哈哈的,不明白他乐的啥。现在,他就更懒了,懒得头发也不让人剪,他说别人剪头发的时候,他得规规矩矩地坐着,费力。他也基本上不参加劳动,田地都是一个远房亲戚算着月份来帮他种。他的远房亲戚累得汗水巴沙的时候,他却搂着一个收音机,在村子里转来转去听,像城里的退休干部。他亲戚从早干到黑,还要自己弄饭。平时广汉自己弄饭,从不炒菜(他也没菜可炒,亲戚帮他种了地,他从不经管,几匹兔耳朵一生起来,就被鸡啄去了),只将几颗陈猪油放在饭上蒸,他说只要闻了猪油味,人就可以长命百岁,用不着吃菜。他还说得有理有据,说卫老婆婆也很少吃菜。这倒是真的,一年四季,卫老婆婆基本上都是用冷水下饭,一百挂零的人,还能挖山上的树疙瘩……不管怎么说,广汉是一个懒汉,可是他又很快乐。
  

小夭(3)
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快乐。我可怜他,或许他正在可怜我呢。谁知道呢。
  成豆也懒。这是爸也承认的。成豆总说他有自己的想法,他到底想的什么呢?只想不做,行吗?
  我不大愿意提到成米和苗青。在他们面前,我的处境很尴尬。如果我不是长嫂,就没这么尴尬。他们不吵架就好了。他们已经吵五天了。他们结婚的目的好像就是为了吵架,这是多没意思的事情。吵起架来,把坡上的活全都撂下了。我去劝他们,可他们根本就看不起我,不把我的话当一回事。他们让爸伤心,让爸为难。再继续这样吵,家就分不下去了。我对他们说,如果他们愿意要边上的那间房,就拿去。可是他们又不要,接着吵。
  

成米(1)
苗青纯粹是一头蠢猪!我说过,什么我都可以原谅,但不能原谅愚蠢!边上那间房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抓阄时被成谷抓住了,是天老爷偏爱我,你在胡闹啥?抓阄之前,爸说:“虽然我也同意用这种公平的方法分房,但我希望你们大哥抓到边上的那间。成米已经多出一间砖房了,成谷没有,抓住边上的那间,就有发展,要在中间,就困死了。”我让爸快点捻纸团,不要那么多废话。爸恨了我一眼,把手里的纸团一抛。爸的大指拇受过伤,往后翘着,他的掌心里就留出很大一个亮晃晃的洞,恰好被我端端正正地看见了。我清楚地知道哪个纸团上写的“中间”。成谷让我先抓,我毫不含胡地把“中间”抓了起来。但我不打开,我让成谷先打开。爸看到成谷果然抓了“边上”,高兴得笑起来,还提出一壶酒,说一大家人分家前好好喝一顿。苗青当场就黑了脸。她一黑脸,我就知道坏事了。其实,我两个头一夜就商量好的,说无论如何,也要把“中间”抓到。是她教会我怎样偷看爸的掌心的。她之所以黑脸,是爸说的那些话。爸那么一说,她立即改变了主意,立即就认为边上的那间比中间的好了。
  回房后,我劝她,可她不听。她宁愿相信别人的话,也不相信我的话,更不相信她自己的判断。她口口声声糟践我的聪明,以此显示她比我聪明得多,事实上,她只不过是一头喜欢发怒的母猪。这个蠢货!边上那间房的缺点显而易见,我说过多少遍了。它悬在塄坎上,地基不稳,正如胡蜂造在壁上的窝,而且是那种陈年老窝,蜂群早已飞走,只剩下一个即将被风刮掉的空窠。它右边是一个碾盆,虽然现在的村里人大多去五丈的五弟四丈家用打米机磨米,可不愿受四丈高价盘剥的人,还是拉着牛到碾盆上来,稀的干的牛屎,屙得遍地都是,招来一大群绿头苍蝇,从春到夏,从夏到秋,闹得人睡不着觉,吃饭的时候,也从苍蝇的声音里闻到屎的气味。它的前面是一棵檬子树,足有两三百年,卫老婆婆还在吃奶的时候,檬子树就像现在这么粗,枝叶蔽天,把凉爽带给一个村子,招来的风却只危害边上的那间房。这些道理,我都一五一十讲给苗青听了,分房之前,她也深以为然,可仅仅因为爸说的那些话,她就改变了主意。
  我根本不想跟她吵,她不配。
  在望古楼,除了广汉,我没发现谁配跟我吵架。可广汉不跟我吵,他很尊敬我。
  苗青骂人时比她黑脸时还丑。她脸上的皮很紧,呼吸重一点也感到皮子不够用,张嘴骂起人来,逼得眼睛鼻子下陷,才能匀出足够的皮肤。总之,我不喜欢她。但我也没喜欢过别的女人。除了我自己,我不喜欢任何人。我说我聪明,理由就在于此。要是没有自己,这世界上一切都是虚幻的。因为有我才有大地,也才有天空和女人。因此,当有人向我提媒的时候,我用不着问女人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长的什么样子,就一概答应下来。至于别人同意不同意,那不关我的事。事实上,好些人没同意,但苗青同意了。苗青因为我而存在。
  可她不懂得谢我,还说什么她应该嫁给那个肮脏的计生干部。我虽然从没见过那家伙,将来也不准备见他,但我想象得出他的样子,他一定是长身大腚,脖子上的皮肤是紫红色的,膘有两寸厚,习惯于一边放屁,一边打嗝。他只能是这个样子。即使表现出来不是这个样子,精神也是这个样子。他把怀了孕的女人按倒在水田里,扒下别人的裤子,朝肚子里那个长大了准备把他叫叔叔的小家伙头上锥上一针,多么狠毒!他还强霸兴明的鸡吃呢。兴明我是认识的,他女人我也认识,两口子和善得像欠了天底下所有人的情,穷得舔脚板,可他还吃人家的生蛋鸡。这么肮脏的家伙,苗青竟然还在怀念他,还说应该嫁给他。
  我是打了苗青,她把这话说了三遍之后,我发现自己不能不动手了。她把那个浑身散发出大粪臭的东西塞进我的生活中来,是我的耻辱。当然,说我一点没有嫉妒是不真实的。但是,嫉妒并不证明我就爱她。
  

成米(2)
有的人,比如春的两个儿子,一个当局长,一个当处长,每次回村,都谦逊得仿佛比我们泥腿子还要卑贱。我知道这不是他们的真实感情,他们只是想以此抹杀别人嫉妒他们的理由。
  我痛恨虚伪,该我表现十分的,决不表现九分。当苗青把一样的话说了三遍之后,你还叫我虚伪地容忍?
  我打了她,但我并不是没付出代价,她坚硬的骨头硌伤了我的手掌。她还不让我看书呢,她不让我看书,是因为她不懂书,她不知道书里描写的世界比现实本身真实一千倍。书中的人物,英雄也好,强盗也好,从不跟我计较,不会因为我没上坡干活就骂我懒,不会因为我少给七十元钱就耿耿于怀,不会因为我抓了中间的房就跟我吵架。
  我在书中享受着现实中永远不可能出现的自由生活,真正的人的生活。
  不过,她到底有值得我尊重的地方,她那么中意边上的那间房,小夭过来表示愿意掉换的时候,她一口就回绝了。小夭想表现自己的风范,而苗青没给小夭机会。苗青是对的。不过我可能高估了她。她的真实想法是:既然你小夭主动来换,证明边上那间房有毛病,至少比不上中间的——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跟你换呢!她一定是这么想的。这也没关系。只要她懂得为自己着想,就不应该对她的智商太过悲观。
  成谷说,如果明天还分不下去,就打乱了重来。他把那个“乱”字说得很重,像从米饭里拈出的一颗石子。我明白他的意思。我知道他是个小滑头,什么鬼主意都想得出来。但是,他休想打我的主意!
  


有的路通到山外,有的路直达山顶,有的路探向谷口,有的路连到地头。总之,路把人们引到想去的地方。可是,他们为什么想去这里而不去那里?我不知道,人类自己也不清楚,或者说很少有人清楚。路纵横交织,多得连数字也装不下,可白天黑夜,路上都挤满了行人和车辆,他们为什么来?要去哪里?一个旁观者无法说清,因为当事人往往也是糊涂的。虽然人类自己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然而,在如蚁的人群中,我看不见利,只看见为利而动的心,那些心急促地跳动着,如一头疲劳过度的老马。它的主人从不懂得怜惜,只知道驱赶,待到某一天,心彻底死亡,为心支配的躯壳轰然倒地,才明白一切都是枉然。
  我很难发现真正的生动。只在偶尔之间,生动才会如电光石火。那是有人发现了身边苦难的时候。每一个人身边都有许许多多的苦难,自古及今,莫不如此,因为与己无关,就极少有人愿意注意它们。大家都被宣扬出来的富贵生活急昏了头,跌跌撞撞地要追赶,要超越。在这场拼体力拼奸诈的赛跑中,霉烂的灵魂扔得遍地都是。那些灵魂在彼此说谎,并企图在谎言中而不是在真理和正义中获救,
  路和粮食一样,饥饿者吃粮食,是对粮食的报偿,饕餮者吃粮食,是对粮食的羞辱;有德者上路,是对路的奖励,无德者上路,是对路的糟蹋。可是我们这些路啊,太可怜了,我们不仅要承载腐烂的灵魂,还被人类的欲望牵引,把他们引向战争,引向屠杀,引向强奸,引向阴谋和虚伪,还有可能被强行踩踏出来,而踩踏者仅仅为了去树林里拉一泡屎……
  人类开辟了那么多路,都希望路把他们带到想去的地方,但是,人类如果不修炼自己的德行,路也会迷途,到最后,留给他们的,就只有一条路。那便是卡桑德拉大桥。那座桥早已废置不用,列车开上去,唯一的出路就是桥断、车毁、人亡。
  其实,我不该发表这么多议论,没有人惹着我,我也不招惹别人。我是一条特殊的路。我从山坡家的门槛下出发,一直连到五妹的坟前。几十年来,只有山坡不分白天黑夜地在我身上走来走去,他的几个儿子,只有祭祀的时候才踏上我的脊背。
  作为通向一座孤坟的路,我应该学会沉默。
  

五妹(1)
剥蚀我棺材和皮肉的蛆虫早已经离开了我,从地底下爬过去,寻觅另一具死尸。现在,我只剩下不够完整的骨头了。这没关系,因为土地已经成为我的骨肉和血液。我没有死。世上本不存在死亡,只有活着,无休无止地活着,孤独而忧伤地活着。能动能走的活人,为将来活,像我这种,包裹在土地的胎衣中,风吹不进来,太阳照不进来,寒冰冻不着我,野火烧不着我,失了群的孤雁引不出我的眼泪,呱呱叫的老鹰吓不破我的美梦,得了狂犬病的疯狗也追不上我的脚步。这样,我就不必为将来担忧。我没有将来。我是那些活人的将来。
  如果我不回忆就好了,不回忆,我就能得到干净彻底的休息,可是,母亲生下我,就是让我受累的,我由活人变成死尸,由死尸变成另一种物质,都不能卸下肩上的轭。
  我是母亲生下的第五个孩子,我之后,母亲又生下四个,但最终活出来的,只有我和一个比我长两岁的哥哥。妈把她顽强的生育能力遗传给了我,如果不是半途中阴差阳错,我还可以继续生下去。
  我三岁的时候,爸参加了军队。那时候时局混乱,连我妈也不知道他参加的是红军还是白军,反正是他们中的一支,反正爸不是扛着锄头和猎枪,也不是在山窝子里一边种地一边放冷枪的土匪。爸不像卫老婆婆的丈夫那么恋家,他出去就没回来过,后来队伍开走了,妈去他们打过仗的山峁上察看,没看出爸的脚印子,也就回来了,不再记挂他了。再过些年,有人说爸做了大官,另娶了太太,妈把花针在头皮上使劲刮了几下,又低头绣胸前的莲花。我们没法证实那些传言是否真实,因为有人说爸在北京,有人说在台湾,都是天荒地远的路程。但我看得出来,这传言一直在妈的心里活着,跟着她一起衰老。她活了九十多岁,我死之后,她还活了些年。她当了六十多年寡妇。这六十多年寡妇生活,就靠一个传言支撑。
  妈的刚韧和孤独,像一条决堤的河,把我和哥都卷进去了。哥忍受不了孤独的浸泡,于是疯了。我死之后,他说什么也要把棺材借给我使用。他生怕山坡买木料重新打造棺材。那会耽误时间,使事情复杂化。
  我并没有死。
  有四个人看出我没有死。首先是卫老婆婆。山坡玩着我的脖子哭丧的时候,卫老婆婆就知道我还活着。人死之前,都要咽下最后一口气,那一口气咽得很重,喉咙会发出囫囵一声钝响,卫老婆婆的耳朵比兔子的耳朵还灵,她听得出这声音。可我没有发出这声音。她知道我还活着,只是不告诉山坡。
  第二个知道我没死的是朱氏。那天夜里,卫老婆婆离去之后,朱氏钻进了堂屋,看到我伸直双腿平躺在门板上,她对我说:“起来,咱俩吵一架,这次我让你,一定让你吵赢。”见我不回话,她笑了起来,像岩鹰抓到猎物时的笑声,枯涩,邪恶。接着她哭了。绝望地哭。她失去了一个吵架的对手。她就为这个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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