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中国二十年重案追踪·走私案-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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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狮特大香烟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均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主犯蔡万和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万元。蔡天示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0万元。蔡万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而与蔡万和合谋的卢远煌,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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臃肿“水客”牵出手机走私大案
2008年7月初,珠海拱北海关缉私局接到了一个举报电话:“7月3日,会有十几名‘水客’携带手机从九洲港口岸入关!你们赶紧部署行动吧!我的消息绝对准确!”
所谓的的“水客”,我们在“广州亿元医疗器械走私大案”中已经有过详细的介绍,简单来说,就是指将走私物品藏匿在身上携带入境的违法分子。
不管群众的举报是不是正确,只要是举报的线索,海关就有义务一查到底。放下电话,拱北海关缉私局就立即组织警力,在当天上午9时40分、9时50分、10时40分,对3班由香港开往珠海的班船实施了监控和搜查。
海关人员发现有几名人员的身材特别臃肿,看上去并不正常,身体比例很奇怪,在搜查之下,在黄某、陈某等13名“水客”身上发现了手机,他们都是将手机绑藏在衣物下面,企图瞒天过海。缉私人员从他们的身上一共查获了诺基亚、三星等品牌手机主机1004部以及一批配件。
经过后来拱北海关关税处的核定,这批走私手机价值178多万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26多万人民币。
通过对13名水客的突击审理,缉私人员得知了其他方面的走私消息,在珠海香洲情侣路等地查获了从深圳前来接货的3部粤B牌照小轿车,当场捉获了姚某等3名负责接货的司机。
同样,缉私人员对这3名司机也进行了突击审查,他们交代,他们是要将走私的手机运送到深圳明通数码城的凯奇商铺。根据这一线索,拱北海关缉私局与深圳海关缉私局展开联合行动,以最快的速度对深圳明通数码城的凯奇商铺进行了搜查。这次的突击行动比较顺利,在凯奇商铺的仓库保险柜中,缉私人员查获了商铺销售走私手机所得货款1500多万元,以及走私手机的大量书证,但比较遗憾的是,这个商铺铺面的主要负责人已经逃跑。
在商铺中查获的《存货进销存汇总表》中,缉私人员得知,2008年5月31日~2008年6月27日,凯奇商铺从香港走私入境的诺基亚、三星等品牌手机14万多部,价值亿多元,涉嫌偷逃税款2000多万元。
以上的所有迹象都显示这是一起以走私手机为主的特大集团犯罪案,走私的金额是惊人的。
案情是重大的,海关总署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广东分署、拱北海关及深圳海关缉私部门,成立了“8703”办案组,专门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凭着仅有的线索摸索排查一段时间之后,一个以黄晓凯为首的特大走私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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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部门相互配合进行疯狂走私
黄晓凯,1973年生人,广东省揭阳市人,高中毕业之后就在揭阳当地混生活,先是帮着别人买古董,后来就开始学着做生意,但没有赚多少钱,所以决定南下深圳寻找赚钱的机会。到深圳后,他到一家卖水货手机的店铺当伙计。
黄晓凯是一个非常精明、头脑灵活,也很有心计的人,他边打工边用心“偷师”。终于,在2001年,他攒够了资金和经验,在深圳远望数码城开设了自己的水货手机铺面,并为自己的店铺取名为“凯奇”,他对外声称,“凯奇”已经注册成为公司,可事实上他并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他从事的只是“炒手机”买卖,也就是自己没有仓库和库存,有的只是铺面柜台摆设的少量手机。如果有顾客前来订购数量较大的手机,黄晓凯就直接打电话给比较大的水货手机商家订货,然后从中赚取差价。
那时做水货的商家还不多,竞争不是特别激烈,重要的是黄晓凯比较会经营,这些因素让他的生意很快就红火起来,赚的钱越来越多,不久就建立了自己的手机仓库,而走私行为也从那时候开始了。
他最初是从香港大量走私三星、诺基亚等品牌手机入境,之后的走私规模越来越大。2005年,黄晓凯将走私的据点安排到了深圳明通数码城,而且走私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黄晓凯为自己的走私集团设立了多个部门,如销售铺面部、主机仓库部、配件仓库部、人事行政部、交货部、财务部、接货部等。每个部门委派一名主要的负责人,采用的是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和企业化管理模式,部门之间、成员之间都有严谨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分工。黄晓凯集团的成员是他亲自或者是他父亲黄怀钦从家乡揭阳招募的成员。
据调查,黄晓凯走私集团中的成员几乎都是“低学历乡军”,且八、九成都是广东揭阳市的老乡,其中黄晓凯的学历是最高的,是中学学历,其他的高层都是初中学历,要不然就是黄晓凯的亲戚。中低层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小学学历,但他们每天从事的都是两三百万元的生意。
黄晓凯集团设立的部门中值得一提的有一个“看水部”,专门负责在各个走私口岸、明通数码城以及其他相关的地点监视、观察执法部门的动向,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立刻给各个部门通风报信。可能正是因为这个部门的存在,在缉私人员到达数码城的时候,铺面的负责人早已经逃逸。
黄晓凯走私集团中有明确而严厉的规则,每个成员都要各司其职,对上一级负责,不能越级报告,不能相互打听对方的工作情况。
走私集团的走私路线和走私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安全起见,这些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且他们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服务器记账,黄晓凯只是遥控指挥,这些反侦查的手段给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黄晓凯不仅在深圳的数码城建立了据点,在香港也设立了据点,负责大量采购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等品牌手机,然后在香港启建大厦等租赁的仓库之中将手机进行拆机、重新包装,用不同的走私方式运输入境。
走私、售卖形式多样又环环相扣
走私集团的销售部门都是根据市场需求,联络香港供应商订货,订购的主要是三星和诺基亚的手机。货定好之后,销售部门的主管就会联系香港的走私点,让工作成员去订货商处取货,而他们取得的是包括主机、电池、配件、书证等的一个个整机。
但为了降低走私的风险,走私集团的工作人员在拿到一盒盒整机之后,就将手机分拆,通过各种形式走私至内陆。
黄晓凯走私集团的走私渠道具有多样化的显著特点。他们采用过直通车夹带走私,就是将手机主机或配件装在设有夹层的车厢中,逃避海关的检查,运输入境;采用过海上“大飞”走私手机入境,也就是通过快艇经手机运输入境,使用的快艇都是经过改装的,速度非常快;采用过边境地道偷运,地道进出口分别设在香港和深圳,能通过传送带直接将手机从香港送到深圳,这个方式听上去就多么的疯狂;走私的后期,黄晓凯走私集团主要通过“水客”夹带的方式,蚂蚁搬家式地将手机带入境内,而在2006年6月和2008年2月黄晓凯的两次走私活动被深圳海关查获,走私路线开始慢慢地从深圳转移到珠海。
利用“水客”走私是比较安全和廉价的方式,“水客”带货出关、入关,赚的都是“水脚费”,一次携带一台手机的“水脚费”是5~10元。水客一般都是普通老百姓,都是把货藏在身上,一般是不容易被发现的,所以出入关口时被海关查获的可能性比较小。
“水客”一般运输手机的主机,他们将主机绑在身上运出去,配件、电池和书证等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运送到黄晓凯在深圳的走私点。
“水客”们通关的主要关口是深圳文锦渡、罗湖、皇岗、沙头角以及珠海的九洲港等口岸,到岸后,会有专门的人负责接货。接货的过程中走私集团会派出“看水望风部门”的工作人员全程望风,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就立即通知接货的人撤离,然后就会通知总部严加防范。而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接货部门的人就会将货物直接送到深圳明通数码城凯奇公司的仓库。
手机走私至大陆内地之后,集团接货部就用小轿车将手机运送到深圳明通数码城附近,然后黄某等“看水部”的人就会观察周围的“风向”,如果没有什么异常情况的话,就会通知主机仓库派人将手机接到仓库中。
接下来就是手机的销售工作了,集团负责销售的人员会先向深圳各大销售商咨询价格,以确定当天各个型号手机的销售价格,然后再对仓库中待售的手机进行定价,并将各种手机的定价整理成为一个“菜单”。
黄晓凯走私集团做的都是大宗买卖,卖的主要是老主户,都是“信得过”的合作伙伴。这些主顾们一般都会到深圳明通数码城里凯奇的销售点看“菜单”订货。
凯奇销售点在数码城里开的档口是非常隐蔽的,一般人是很难发现的,平常只有几个销售人员,货架上也没有摆着手机,那里的负责人只负责记录客人想要的手机型号,开据售货订单和收据,从来不从事直接的买卖。
开单之后,交货部就会有人与客户电话联系,确定安全的交货地点,最后,再通过我们在警匪片中看到的那种游击的方式将手机的主机以及配件交给客户。
走私集团会根据买主的信誉,决定他们先付款后取货还是先提货后付款,付款的过程一般会在晚上九、十点钟进行,销售部门收钱之后,交给财务部门,之后再统一归入仓库。
销售部的人员会直接打电话给主机仓库负责人,让他们把主机交给交货的部门,然后交货部门的人再交给下单的客户。交货的场所并不固定,多是游击式的流动交货。配件部门从香港收到邮寄过来的配件之后,就交给交货部门,然后交货部门会再次联系下单的客户,给他们需要的配件。
由此看来,黄晓凯的走私犯罪集团形成了境外采购、多种方式投运入境、接货运输、销售手机的一条龙走私链条。
走私手机卖出去的钱在第二天就会通过地下黑市兑换成港币。港币是用来交给香港的走私点的,由于黄晓凯与香港的走私点长期合作,已经有很高的信誉,他们可以先在订货商那里先提货后付款。
换得的港币会先运到深圳沙头角中英街上该公司的某个交易中转站,然后再经过“水客”或是去往香港的公司工作人员将钱带到公司在香港的走私点。据走私集团的人交代,这样的现金交易一般每天都有,一般每个人都会带60万的港币去往香港。
走私集团这个严密而复杂的流程,都处在一套“财务软件”的管理之下,公司每天所有部门的账目都要录入这个系统。黄晓凯只要每天在家里打开电脑,就能了解和管理自己领导的走私集团的所有财务情况,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正是日后起诉他犯罪的最有利证据。
走私主犯黄晓凯主动投案“自首”
2008年7月,黄晓凯走私集团案发之后,集团的主要成员纷纷逃走,由于集团内部的层层对上负责的金字塔式组织结构,侦查、抓捕难度非常大,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晓凯也不知道去向。
2008年底,海关总署对7月份的“8703”案挂牌督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2009年初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珠海市相关部门对这件案子也非常重视,检察院多次开会研究案情,根据该院检察长金波的要求,迅速成立办案小组,抽调人员,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就依法提前介入,并多次带队进行调查和取证。
为了尽快地掌握案情,让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顺利进行,为起诉工作做好准备,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加班加点,迅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102卷,写出了140页10万多字的审查报告。
在黄晓凯走私集团案发之后,多名犯罪嫌疑人逃跑,这给专案组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事后,“8703”办案组对主要涉案人员发布网上通缉令,并前往汕头、揭阳、重庆、福建等地进行抓捕。
同时,还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战术,通过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政府及政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上门进行法律、政策的介绍,敦促犯罪嫌疑人能到公安机关自首。
专案组工作的成效是显著的,通过心理战术,最终促使39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另外,还有10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
经查实,黄晓凯犯罪集团共有160多名成员,骨干成员23人。
令专案组没有想到的是,走私集团的首脑黄晓凯竟然在2008年12月26日到拱北海关“自首”了。
这个自首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他声称自己并不是来投案的,而是“来解释清楚”的,他对海关人员说:“你们不要对我有所怀疑,我并没有参加任何的走私活动,你们为什么要通缉我呢?”
听到这样的话语,海关人员真是哭笑不得,黄晓凯太高估自己的智商了,他走进海关就没有再走出来,虽然他对自己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及走私行为一直矢口否认,但还是被拱北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
黄晓凯从事手机走私多年,虽然专案组的成员只查到其走私货款和货物总计2000多万元,但实际上他聚敛了几亿元的巨额财产,到最终竟然说自己没有进行走私,还指责海关对其进行通缉,这种投案而不自首的态度,可见他的有恃无恐。
据调查,2006年2月~2008年7月,黄晓凯集团走私手机526万多部,涉案金额亿元,偷逃税款亿元,获利近亿元。但黄晓凯给手下人的薪酬并不高,即使是中层的领导,也只能每个月领到3000~6000元不等的工资,走私所得的利润绝大多数都装入了黄晓凯一个人的腰包中。
缉私人员查到的78亿元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