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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泛-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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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用的是客户的杯子),然后背着客户消失在餐厅门口。
  经理说,就剩咱俩了。我说您要是没喝够我再陪您喝点儿。当时我横下一条心,舍命陪经理,转正便指日可待。幸好经理的夫人及时打来电话,让经理听到了家的召唤,经理对我说了一句此时我最想听到的话:我得回去了。
  第二天下午,经理打来电话,我们彼此询问了对方的难受程度,然后经理问我,昨天看见他价值数千元的西服了吗。我想了想,昨天最多出现在我眼里的是酒瓶,不记得西服。经理说回家后媳妇问他西服呢,他只记得昨天早上穿着西服从家出来的情景,不记得什么时候脱下西服的。我说我过去看看,我家离饭馆近。我又去了饭馆,问服务员捡没捡到一件西服。服务员说,昨天你们吃完饭,岁数大的那个男的自己拎着西服走了。我说你肯定吗。服务员说肯定,因为我们是最后一桌走的,收拾了我们的残羹剩饭她才下班。于是我把情况向经理汇报,经理说那算了。
  周一上班的时候,经理整理发票,发现一张周五夜里的的票,一想,可能是那天晚上喝完酒打车回家留下的,便拨了的票上的电话,说明情况,报上车号。出租车公司联系上那辆车的司机,司机说还真捡到一件西服。经理问何时何地怎么个情景。司机说夜里,某小区楼下,当时经理交了钱,司机闻到他一身酒气,特意在找钱的时候把的票给了他。经理下车后踉踉跄跄地向楼门走去,好像还在楼下花坛里站了片刻,看姿势像是小便。司机掉头的时候,发现后座上有件衣服,喊经理,经理没听见,打了个哆嗦,出了花坛,在夜色中勇往直前,几步便消失在楼口。经理将信将疑,说,你没蒙我吧,我不记得我是打车回家的。司机说,你的西服是不是雅戈尔的,L号。经理说,看来还真是你说的这样。
  乱说
  有个同学知道我写东西,一次喝多了的时候,主动向我揭露隐私,让我有机会写写,然后就着啤酒拍黄瓜,将个人情感史娓娓道来。其间,我出于对同学和作品负责的态度,问了几个重要细节,同学一一予以答复,还担心自己没说到点儿上,影响我的创作,一个劲儿的说:还需要什么你就问。

酒后都能乱什么(2)
我和该同学认识十多年了,要不是他说,还真不知道他有这么多事儿,连故事中的某个女主角都闻所未闻。
  不久后我们又在一起喝酒,开喝前,他很谨慎地问我有何写作计划,显然对那天向我透露了隐私后悔不已。我说暂无,先歇歇,养养手。他便放心了,和我喝起酒。几瓶啤酒过后,该同学嘴又没把门的了:上回我跟你说那事儿,你有空写写,要是不够的话,最近我又添了点新事儿。
  乱唱
  喝完酒后,除了家,去得最多的地方便是KTV。进去的时候,基本上已经高了,即便差点儿,坐下后再喝点儿也差不多了。高了后,发音的器官基本失去功能,收音的器官也基本失去判断,所以平时跑不了调的歌,这时候也跑了,而且跑得又快又远。拿着麦克早已忘记唱的动作要领,而把吼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唱得多难听,听歌人永远乐呵呵,因为也高了,不会别的表情了。我曾试图从服务员的表情上找到自己唱得怎么样的答案,但他们永远面无表情,多难听的都听过,早见怪不怪了。既然从表情上得不出答案,那我直接问好了,但细一想,行不通,就冲这一身酒气服务员也不会说跑了,他们不知道你什么人,酒后是否有德,他们嘴里的答案通常都是:没有,或者还行。不老实的服务员没准还会说:简直就是原唱。因为他们知道,说好听的没准能得到小费,人喝多了的时候往往爱乱掏钱。
  乱吃东西
  我喝完酒后爱吃糖,特别是在难受的时候,因为酒伤肝,糖保肝,我觉得一中和,肝就安全了。几分钱一块的水果糖就能让我对自己身体充满信心,如果有怡口莲或者德芙什么的,能让我的酒量徒然增加一到两瓶。要是没有剥着吃的糖,整点儿白糖红糖什么的也行,只有嘴里有股甜味儿,我就不会觉得被酒折磨得难受。
  有一次我和高中同学喝完酒,太晚了,就住在他的大学同学家(他家和大学同学家挨着,大学同学出差,家里没人)。那天喝完我没找着糖,夜里被酒折磨醒,去厨房找白糖,看见一袋白色颗粒物,如获至宝,捏了一把往嘴里放。可能是心里作用,顿时觉得好多了。又吃了几口,觉得有点儿渴,就接了碗凉水,边吃边喝。吃了约有一大把,痛苦全无,刷了碗,放回白糖,继续倒床睡觉。
  后来和这家主人吃饭,说起那天夜里起来找白糖吃。主人听完很困惑:我家压根儿就没白糖,倒是厨房里的那袋盐少了不少。
  这件事也让我收获不小:舒服,其实就是一种习惯,习惯满足了,便舒服了,满足不了,就难受。从经济学角度讲,一分钱一分货。几毛钱的糖,能对身体健康有什么益处,但就是因为我有这个习惯,所以当以盐充糖的时候,我也会很舒服,哪怕用砒霜冒充白糖,只要我不知道,吃起来也会很快乐。
  乱吐
  北京大街上三样东西最多:狗屎、办证、醉酒人的秽物。沿着某条饭馆多的街道走的话,比如簋街,差不多每五个树坑就会有一摊呕吐物。一般见了这东西我都躲着走,没仔细分析过其成份,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龙虾尾。
  这些吐在大街上的是看得见的,还有很多看不见的,比如吐在卫生间的。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哥们儿在包房喝多了吐在盛冰块的桶里。既然他能这么干,别人也会这么干,盛冰块的桶和泔水桶差不多了,所以每次来这种地方,我喝酒都不加冰。
  乱躺
  两种人爱随地一躺,无家可归者和醉汉。前者没家,每天都睡在街上,后者有家,只有喝醉了才席地而卧,这时候马路和席梦思一样温暖、柔软,没有媳妇的唠叨,远离孩子的喊叫,空气清新,天地合一。但在他躺下之前,并没有意识到会这样,往往是想回家回不去了,想上床搂着媳妇但迈不动腿,只能就近搂着一棵大树,轰然倒下。
  有一次我去西安找高中同学玩,他给我接风,他们宿舍的五个人作陪。这五个人来自天南海北,已深受西北民风熏染,好以酒会友。临喝前,高中同学叮嘱我,别给北京孩子丢脸。我将这句话牢记在心,每当喝不动的时候,就在心中默念:我是首都来的。于是我的肚子不再是肚子,而是酒缸、水桶等容器,任由啤酒倾倒。当时我在北京以喝一块五一瓶的燕京为主,那天喝的是三块一瓶的汉斯(在当地也是最便宜的啤酒),令我顿感遇到好酒,思想上就主动接受了。

酒后都能乱什么(3)
因为三块一瓶,当时我们觉得这样一瓶一瓶喝下去有点儿奢侈,不如来点性价比高的,于是换成大二,就餐空间也由饭馆换成烤肉摊,大盘鸡变成一毛钱一串的烤肉。后来因为宿舍快锁门了,便拎了两瓶大二回宿舍喝。喝到一半,我要上厕所,他们都喝多了,不让去(可能是怕我去厕所抠嗓子眼,回来把他们喝倒,之前我们战个平手,都已到了崩溃的边缘),非说喝完杯里的白酒再一起去,我憋不住了,一仰头喝光杯里的酒,放下酒杯便奔厕所而去,后面的事情就不记得了。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下是一个凉席,烂了边儿。我的第一反应是:我在哪儿,我怎么这样了。脑子一片空白,我开启记忆系统,记起我是在西安,来找同学玩,昨天喝了酒,先在外面,后来回到宿舍,然后是去上厕所,之后呢,我又回忆了一遍,还是想不起之后干了什么,直接就跳到眼前了。中间一大段时间我干什么了,死活想不起来,难道这就是失忆。环顾四周,发现六张床上都酣睡着人,好像是昨天和我喝酒的那几个人。一股悲凉涌上心头:他们丫的就这样对待客人!
  那时候我头发长,梳了一把头,居然从头发里捋出一条肉丝。起身,发现自己衣服被脱了,当时我深刻体会到电视里看到的女青年醒来后发现自己衣服没了还躺在陌生人床上时的心情。听见动静,我的同学从床上坐起来,问我:你没事儿吧。然后告之我昨天去厕所时的表现:我出了门,没走两步,便一头栽倒。四个人把我抬到床上,我开始呕吐,不仅吐了自己一身,还吐了别人一床,而且是断断续续地吐,便被安置到地上,他们怕我着凉,撤下自己的凉席给我垫上,还替我脱去脏衣服。熄灯前,他们问我还上厕所吗,我说我还喝酒。他们没有满足我的愿望,躺到各自的床上睡去。其中一个人睡落枕了,因为他的枕头被我吐上东西,他睡的时候什么也没枕。
  后来临上回北京的火车前我买了一个枕头给那哥们儿。据说,他还睡不习惯,每当失眠的时候,就很怀念原来的那个,就会想起喝酒的那个夜晚,想起北京过去的人。
  坐在回京的列车上,我又总结出一条喝酒心得:当你不想喝了的时候,迅速把自己灌倒,就能逃避责任了。当然,后面如何被安置,就不是由你决定的了。如果有洁癖的话,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你醒了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躺在什么地方。
  酒后能乱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有一件事情乱不了,写东西(不是领导公款消费后签单的那种写)。因为所有的乱,都是在神智混乱情况下出现的,而写东西,需要清醒和兴奋的头脑。兴奋是灵感的活跃,而非大脑皮层的亢奋。
  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我觉得这不可能。要么酒是无醇的,要么原话落了一个字,应该是:李白斗酒前诗百篇。这样从生理上说得过去,从逻辑上也容易理解:李白想到过会儿有酒喝了,便很兴奋,奋笔疾书,一会儿哈喇子非流直下三千尺(馋酒馋的),一会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连酒后睡哪儿都想好了)。
  在我写的上百万字中,没有一句是酒后写的,因为喝多了我连开机键在哪儿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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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请扣上你的衣衫

  文/章无计
  我发现自己已经没什么姿色可言,生活的压力和现实的残酷在我这张老脸上象割草一般疯狂的作案,身体被生活强暴的也日显老态。常年象瘫子一样窝在椅子里玩BBS、游戏各种文字致使我丧失了四八年华的优越感,这个时代是将我无情抛弃了,在这个以色当道的时代,象我这等层次的色香味水准已毫无竞争力可言。
  作家们现在不流行“作字”了,他们深知姿色时代如何包装出名是人生的大问题,相应地就生出了美男作家美女作家之类杂七竖八的玩意。这种类型是以男色或女色作为压题照,暧昧的抒情或者诱惑的诠释只能作为画外音的形式存在。中间有段时间,这些迹象有所湮踪毁迹了,心中暗自庆幸大家又都是一个起跑线上的“作字者”。某些作字儿的很狡猾,不像个别人不穿衣服冒充作家美女,她们只在自己的作品里裸着,用文字记录裸的形象裸的快感,这种的裸比普通的裸出来给大家看更具诱惑性、折腾性。
  在各种坛子里,文坛还是画坛,或者歌坛词坛什么的,出其不意才能战无不胜,当一切偃旗息鼓风平浪静之时,我来色一把或许可以一炮而红,然后写本小说或者弄本画册出去,银子丢在口袋里便哗哗地作响。但是现在看来,机会只有理论上的存在,现实的各种媒体里疯狂爆炒的不是姿色几何、产地哪里的问题,而是衣衫开了几粒纽扣。
  远的有个叫汤MM的,是不穿衣服的代表人物,整个身子暴露在男女老少面前,人家说美我们脸红,人家说艺术我们自惭乡下人跟不上形势。上次我跟最亲密的女人说,瞧瞧人家,光天化日之下就让你好看,你躲在被窝里也让我好看一回,她至死不屈,说穿着衣服更有安全感,我说你什么意思,她说,人家那身子是给艺术家看的。我就彻底明白,我离艺术家的距离还有几光年的路要走。近的有个叫张什么雨的,更甚了,不但光身子,还叉开了大腿,据议论者说,她练过体操,劈叉的功力非同一般,而我等咋就没看出劈叉的美感呢,我关心的是那种姿态,倘若遇到了紧急情况需要大小便,岂不是得糊身上去了?
  除了人体,再看些近期的大片儿,更具有视觉美,前有汤MM跟梁GG在剧中大演裸体搏击,只是作案范围缩小,仅限下半身搏击,屏幕上便出现没有规律的震颤,九浅一深那样的震动,让我等心脏起伏的频率逐渐也成了九浅一深。后来又出现了范MM等也开始效颦,把自己最光滑的一面表现出来,那种光滑和弹性还真不是一般人能看懂的,也只能艺术家们能看懂,我们这样的除了用手试探,别无他法。
  前些天还看过一则娱闻,说芙蓉姐姐的魄力很大,在秀台上裸露着两根乳头和两片有点垂的面包如若无人之境载歌载舞,这种为追求艺术忘却身外之物的境界令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半夜醒了好几回,两坨肉就那么明晃晃的在眼前甩来甩去,一直到东方鱼白还在狂恶心着。
  真如高深艺术家们追寻的目标一样,反璞归真是一种最高境界,回到原始社会,不管身材如何,样貌美丑,清一色的除去衣衫光溜溜的搔手弄姿。摆哪种POSE是个人的喜好,但把POSE摆在大众面前,把光溜溜的身子用高档相机保存到媒体上公布与众,我有理由相信,肇事者把大伙都当成了色盲者。
  都说人体摄影是一种艺术,光着身子是艺术形式之一,我便觉得吃饭也是种艺术,睡觉也是种艺术,裸着身子睡觉更是种艺术。但这些艺术基本保障是独具私密性的,吃饭的艺术是家庭性的,睡觉的艺术是卧室里独立完成的,你非要表现给大众看,让人觉得你美,你是一件艺术品,除了对观众审美意识的强奸之外,只能怀疑你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接受你不过是沧海一粟的事实。你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尤物,自恋成为魔鬼,缺乏真实认知度,把自以为是的人体袒露出来,除了一些大同小异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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