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看天下-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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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这是美国卷耳猫吗?我才看过一只。”我努力解释苏格兰折耳猫的概念——但我想她并没有听懂。不过诺顿的个性的确和两位空姐很合,她们花了过多时间来确保诺顿坐得舒适、吃得满足。当我们滑行进入戴高乐机场时,其中一位空服员在扩音机里报出以下通知:“请各位旅客不要忘记带走所有的行李,除了坐在14A的旅客:如果他想要把小猫诺顿留下来,我们会很乐意照顾它。谢谢。”
珍妮丝和我决定不要在巴黎闲混太久,是根据以下几个理由:我们行李箱的数量;我们迫不及待想搬进在普罗旺斯租的房子、展开新生活;以及在巴黎每过一分钟都要花上天价的事实。我们要去的是乡下,因此我们的决定就是往乡下出发。
我们在朋友家住了一宿,决心后天一大早离开。第二天早上,撑过时差、喝下浓缩咖啡、吃过面包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领我们租的车。搬到国外住一年的好处,就是可以搞清楚一些基本上你绝对不会发现的奇怪行业和服务:其中一个行业叫做“欧洲租车”:你无须用一星期上千法郎的价钱向埃尔维斯租一辆欧洲福特,欧洲租车以非常合理的价格,出租雪铁龙或标志,最多可租六个月。我们为自己定了一辆全新、亮红色的雪铁龙,我只需要去领车就好了。
在巴黎却是说比做还简单。
珍妮丝待在公寓里,诺顿和我则前往巴黎南边我们从没去过的奇怪地方。我认识的人没几个去过那里。最后我还是找到了车库,找到之后还要设法尽快填妥表格等等……做好必要的冗长手续,然后有人要我过去另一个房间,遵照指示,去领我的车。
一位非常巴黎的汽车技师——工作服、贝雷帽、粗黑的小胡子;他似乎比较有可能拿一条面包来修理传动装置,而不是扳手——坚持要先秀给我看这辆新车的所有优点,才肯让我开走。我试着告诉他,我连英文的汽车词汇都听不懂了,更别说是法文。但是他不理我。我模糊地听懂他解释的离合器、后车厢还有手煞车,诺顿似乎满意后座的座位,这当然是最重要的一点。但是当他指到驾驶座右边的一个小控制杆时,我的兴趣升到最高点。
《猫眼看天下》 4。罗亚尔河谷(4)
“请不要碰,先生,”他告诉我,“绝对不要碰。”
“为什么我不应该碰?”我反问他。
他回我一个那种法国式表情。那种表情说的是:“不过就是一个简单的事实。美国人为什么那么爱问问题?”然后他对我晃晃手指,低头看着那个控制杆,重复他的警告。“绝对不要碰。”说完后严肃地摇摇头。
“那到底是做什么的?”我问。
他怀疑地看着我。“这很重要,”他悄悄地说。这句悄悄话表示这东西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重要。“不……要……碰。”整整十秒钟过去,他又加了一个我知道他接下来会讲的字:“绝对。”
我决定再试一次。
“我保证我不会碰它,”我说,“我发誓。但是你给我个提示。那是做什么的?”
我这位法国技师拉起工作服前面的拉链,在裤管上擦了擦手,然后朝我走过来。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直直望进我的眼睛。
“先生,”他说,用一种堪称是国家元首准备宣布开战的语调,“我只想跟你说一件事。”
“我想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告诉他。
他转过身,朝出口迈了两步,然后又转过来看我。他伸出手臂,指指车子里的那个控制杆。
“不要碰。”他命令我。
“绝对?”我问他。
满意之下——但还是严肃而不带微笑——他点点头。“绝对。”他赞同地离开,吃午饭去了。
我从来没有真的去碰那个控制杆。我也一直不知道那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我只知道,接下来的那一整年,我一直担心死了万一有陌生人坐上驾驶座、不小心发现右边那个有趣的控制杆,接着,不是某个不幸的乘客从车顶被弹射出去,就是某地的某个城市从地球上消失。
然而,眼前更重要的事,是回到我们跟珍妮丝分手的公寓。
我除了缺乏机械方面的才能,方向感也可能是全世界最糟的;在纽约市我也能迷路——那边的街道还是按数字排列的!——因此在巴黎开车成了一趟冒险。巴黎所有的街道都是单向,通常跟我想去的街道都刚好反向,而且很少有街道在过了一两个路口之后不改名的;所以如果你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情况就会变得非常棘手。开车的同时还要看地图已经够困难了,在巴黎尤其是难上加难:每隔两秒钟就会有人朝你按喇叭,或是对你大吼,或试着要你买糕点。
不过,我的确学到很重要的一课:在很多方面,猫可能都很美妙,但是看地图绝不包含在内。
我花了两个半小时才回到本来二十分钟就可以抵达的公寓。不过等我们到了,行李已经打包完毕;安抚过珍妮丝之后,我们终于准备好搬家。
就这样,比预定计划晚了几个小时,我们开始驶向南方。
诺顿从来没走过罗亚尔河谷——王公贵族们的河谷——珍妮丝也没去过,因此我们决定花几天时间,在那个地区的城堡中穿梭,顺便喝些好酒。
我们终于知道该如何开出巴黎之后(我实在没脸去计算经过凯旋门的次数;姑且说,场面不太好看),我们决定开九十英里到沙特尔,然后从那边开始玩。
也许你已经知道,我这个人从各种方面、个个角度来看,都不是个有宗教信仰的人。我认同自己文化的方式,跟我认同几乎所有其他文化的过程一样:通过他的食物和女人。因此,除了之前曾跟一个叫做瑞秋的口腔保健专家约会以外,礼拜天早上一份美味的贝果夹烟熏鲑鱼,可能已经是最接近我本身传统的神秘主义经验了。其他宗教与宗教仪式也让我兴趣缺缺。我不是个奇观的信徒(*或圣派崔克教堂的午夜弥撒,都引不起我的兴趣):恐惧或罪恶感不能督促我,而身着飘逸长袍、头戴笨重皇冠、穿戴百万珠宝也从来没带给我太多联想,我不相信天堂或地狱(除非你把安纳汉市算进去),也不觉得为自己的灵魂祷告除了能够免除许多责任外,还会有其他好处。我有点相信各种东方宗教里的宿命论,但我没办法同意爬那么高的山只为了寻求内心平静——能是多么合理的事;我只要看到优秀棒球投手德怀特·古登,投出一个完美的曲球,就能得到相同的感受。至于走在烧红的木炭以及躺在钉床上——不要啊!——以疼痛的形式来体现的救赎,真的不适合我。总而言之,我不能说我相信上帝;事实上,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发现它确实存在,我想我会离它远一点,因为若是大家所谓上帝做出的事情里,真的有半数该由它负责,那么它一定是个很凶悍的混蛋。
《猫眼看天下》 4。罗亚尔河谷(5)
然而,走进沙特尔的大教堂,却让人明白了宗教,以及创造出宗教的一切。我的意思不是这伟大的建筑物是上帝创造的,我是指,你不可能不感受到它背后的力量——也就是对上帝的信仰。
公元4世纪以来,大教堂的原址本来另有一座教堂。眼前这座大教堂直到1194年才出现。而且很惊人地,只花了三十年就盖好了。我不是建筑系的学生,这本书也不是旅游书,但是站在这座大教堂的正面,看着那些飘扬的拱壁,那些新颖的钟楼,那些美得惊人的13世纪彩色玻璃以及14世纪的石制唱诗班屏幕,实际上就是站在历史的力与美面前。这是我所想象得到最震撼的视觉体验了。
诺顿似乎也大感震惊。我们三个在大教堂内游览——跟往常一样,诺顿在我的肩包里——然后坐在一张靠背长椅上休息,试着将前方的景观尽收眼底。通常,在这种情形下,诺顿不是对于它的周遭环境视若无睹——意思是正睡着大头觉——不然就是四处看,试着看所有能够看到的东西,并对可能出现的狗警报提高警觉。然而到了沙特尔,诺顿坐在长椅上、抬起头、缓慢地转动它的脖子,首先盯着大管风琴,然后开始研究讲道坛,欣赏雕刻、绘画,以及上千支的蜡烛。有一度,教堂的执事慢慢走过来,开始说些什么——我相当肯定他想说猫不可进入做礼拜的场域——但是接下来,他恭敬地看着诺顿望向我们右手边的那些木雕拱门,最后又慢慢地退回原来的地方。在我看来,他像是领悟到这只猫就跟其他观光客一样,正在欣赏眼前的所见,因此决定“不可带猫”的规定在此例中可能不适用。如果他不是替上帝工作,而是替美国航空,我的生活——可能还有无数人的生活——都会变得轻松多了。
从壮丽的大教堂回到红色雪铁龙的后座,第一次的法国乡村旅游显然让诺顿非常兴奋。
我们的下一站是安布瓦士。安布瓦士以下列几件事出名:达芬奇于1519年下葬于此;《蒙娜丽莎》在法国首度出现于此;查尔斯八世在一个很低矮的出入口撞到头之后死于此(这不是我捏造的!就我个人愿意离开这个世界的方法中,这绝对是排名非常后面的一项)。这里也是诺顿这辈子唯一一次从肩包跳出来跑掉的地方。
安布瓦士位在河边,它美丽的城堡成排地屹立在山上。前往城堡游览之前,我们决定探索一下这个小镇,因为我在法国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走来走去、看看行人,并尽可能地路过糕饼店;珍妮丝则喜欢试试看在一天之内可以拜访多少个博物馆和废墟。我认为当个观光客,就是找一个气氛很好的咖啡馆、整天坐着喝浓缩咖啡,假装自己是法国人。对此,在罗亚尔河谷的第一天,我们决定妥协:我们会去参观城堡,但首先我要散步、喝饮料、吃东西,并且假装一番。当然了,诺顿会陪着我们到处逛:溜达、看风景、泡咖啡厅。它很自在。
那时,我们决定去邮局,寄几张明信片回去。安布瓦士的邮局位于镇上最热闹的地方;我们买完邮票寄完东西之后,往回走向旧镇区,但是在我们到达之前,一辆大卡车决定从我们面前冲过去,剌耳的喇叭震天价响,就在同时,还有一辆脚踏车决定从我身边擦过,让我摔进树丛里。我有一点错愕——主要是因为卡车刺耳的喇叭声,它没有靠得很近,可是很大声——一切似乎都还好,直到我听见珍妮丝尖叫:我回头看她在叫什么,顺便摸摸肩包确定诺顿没事,然后就明白她为什么要尖叫了——因为诺顿已经从袋子里跳出来、一溜烟朝街上跑去。它离我们已经有整整二十英尺之遥,而且正尽全力在跑。珍妮丝还来不及说出“快去抓它!”诺顿已经跑过街角、消失在中世纪山间小镇的中心。关于我和我的猫之间的关系,我只会说一件事——我从没看轻过它。我拒绝相信它会做出任何不适宜的事情。我不是说像躲一整天那种恼人的事,我说的是永永远远不合时宜的事——例如逃跑。
《猫眼看天下》 4。罗亚尔河谷(6)
然而珍妮丝却慌了。她一直嚷着要我去追它,甚至是我已经向她指出,就算在我最佳状态的那几年里,也不可能跑过一只不想被抓到的猫。相反地,我深呼吸一口气,告诉珍妮丝,它会冷静地在下一个街角等我过去。
我保持冷静,带着珍妮丝走到诺顿消失的那条街。我们一起走——不是跑,而是走,虽然是快速地迈着大步走——走了两百英尺左右到下一个街口……坐在路中间等着我们的是:诺顿。它安安静静地坐在一家干洗店前面,脸上的表情无疑在传达着:“你们去哪儿了?我一直在等你们。”
它在那儿一直坐到我们走过去、把它抱起来、回到它的袋子里。
珍妮丝只是皱着眉,摇摇头。
“它不会再跑走了。”我告诉她。
“是啊,但是我可能会。”她说。
我摸摸我的猫,很快地看了它一眼,非常确定它明白我那一眼的意思是说:其实我比外表看起来要焦急多了。然后我们便上山去看安布瓦士城堡。
城堡太壮观了。连诺顿都这么觉得(虽然它每次在袋子里移动、想把四周看得更清楚些,珍妮丝都吓得心惊肉跳)。我们看到达芬奇的墓,以及他早期发明的绘图和模型(为什么有人在15世纪初就能画出飞机和汽车的草图,而我却每次用传真机都会被纸割得快要见骨?真不公平);我们也第一次知道自己的法文能力到底好到什么程度。
我们决定参加城堡里的导览,由一位女性——用法文——解释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她显然受过接待观光客的训练,因为当她知道我们之中没几个人是语言学家后,她说得非……常……非……常……慢。我以为自己的程度还不错,几乎全部都听得懂,直到后来我问珍妮丝刚才导览人员说的那个鞋匠故事是在讲什么。
“什么鞋匠?”她盘问我。
“你知道的啊,”我说,“在森林里跑来跑去的鞋匠——这里我就有点听不懂了——找到鞋子,然后拿回去给国王?”
我真的永远都不会忘记,当我亲爱的女友发现我指的是什么时脸上的表情。那个表情包含了错愕、惊吓,还有许多许多的害怕。
导览人员说了一个很长的、我以为还峰回路转的、关于Chasseurs到森林里为国王弗朗西斯一世大显身手的故事。我无法推测Chasseurs——我以为是“鞋匠”的这个字——为什么要到森林里去找平底鞋和高跟鞋。原来Chausseurs才是鞋匠。他们不是在国王的后院找皮制品——Chasseurs是“猎人”——他们也不是要找靴子给法兰基,而是捕猎到的野兽。说我没抓到重点,还算是保守的了:尤其在我把导览人员的故事后半段都想成跟鞋子有关,其中有个年度“露趾凉鞋盛宴”,更是让我茫然不知所云。
好吧,看来我还没准备好继续跟波兰斯基一伙人共进晚餐,并进一步主导餐桌上的对话;但是不需要太久的——我向我的两位旅伴保证。然而不管是珍妮丝或是诺顿,都不像有被说服的样子。
我早已准备好——至少他们两位的其中之一也是——要喝一点酒。于是我们便开始罗亚尔之旅的品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