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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一个小女人的常春藤之旅-第6部分

小说: 一个小女人的常春藤之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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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声和这位旗手的最后一个字完美契合,*狂教授“啪”的一声合上了他的案例书,意味着今天的课程结束了。
  我收拾好东西刚走到教室外大厅,雷切尔就跑过来找我,“马莎,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你今天真的很棒,很棒!好得很呢!”
  “我似乎连话都不会说了。”
  “不,不是那样的!你知道案情,你知道法院的判决,而且你还解释得很好呢。”
  “哦,得了吧,到最后我甚至连两个完整的单词都串不起来。”
  “事情就是这样子的,马莎。我的意思是虽然才过几周,很明显不管你知道多少,读案例多少遍,自认为掌握得多好,教授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他成功地让你像个白痴。尤其是施德教授——他像个精力旺盛的兔子,其实是个小气鬼。”
  “哦,托德竟然说:‘我能够解释一切金小姐所不能的!金小姐不懂啥啥和啥啥之间的关键区别。’我真不敢相信他!”
  “马莎,我们都讨厌他,我敢打赌他妈妈都讨厌他,你注意到没有,甚至施德教授都开始讨厌他了?我是说,我们开课还不到两周,施德教授都不点他的名了,托德是自己举手发言的。”
  她说得对,但这还是不能治愈我的伤痛。回家后,我洗了一个长长的热水澡,洗去他对我的玷污,然后开始密谋我的复仇计划。
  乔回家后,我对他坦白交代了。
  “亲爱的,我必须跟你说些事情,我不知道你会如何反应,我还是想一吐为快。我正在想象成为一个女杀人犯。”
  “真的?你要谋杀谁?是你经常说的可恶的教授吗?”
  “不,托德?塞瓦斯蒂安——旗手,他让我在今天的民事诉讼课上好像只有两英尺高,我简直无地自容了。而且他还……还……很会献媚。我敢打赌他吃小孩的面糊,因为他身上有一股面糊味道。”
  “杀人未免有些极端,你认为呢?”
  “极端?你应该看看他今天在课堂上的表现!我都已经跌到施德教授的脚底了,托德像只秃鹰一样朝我俯冲下来,他等着吃我的肉呢。”
  “如果你杀了他,你可能会坐牢的,这样你的法学院生活就终止了。”
  “我应该能找到一些理由为我开脱,你认为呢?正当防卫?精神失常?自我防御?”
  “我不可能知道,马莎——你是这儿的法律学生呢。”乔说,他突然冲我转着眼珠说,“请答应我,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把激愤杀人的念头搁一搁,好吗?”
  “好吧,不过我想,我可以放桶面糊在托德的桌子上,留张匿名纸条,写着‘吃了去死’?”
  “最好不要这样,亲爱的。”
  “该死,真是该死。”
  我并没于杀死旗手,但是我花了很多时间研究他的邪恶本质。因为我发现旗手并不仅仅是喜欢他自己的声音,也不仅仅是想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旗手一开始就抢占有利位置,让其他人望而生畏。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聪明、自信,更为重要的是,他想要其他每个人都感觉是傻瓜。后者远比前者重要。旗手就是为*狂教授而生,他举手回答问题不仅仅是填补空白,而是充分显示了另一个学生的无能。这就是法学院的“圣杯”:在显示一个人超群学识的同时,伴随的是他人的自我怀疑和漠视。
  这就是法学院的竞争实质:特别是在第一学期,大家为了得到好的分数或班级排名,在没有客观标准可以衡量学业的情况下,课堂表现就非常重要。每个法律学生都听过这样的故事:为了防止其他同学完成作业,把图书馆里有用的资料藏起来自己偷偷用,或者把关键部分撕下来。当大家讨论法学院“残酷无情的竞争”时,这些经典故事就会被重新拾起。
  我所见证的竞争,特别是第一学期,更接近于核心。我不仅仅对我完成作业的能力感到困惑,我的头脑困惑,我的灵魂也困惑。我怀疑我的智力、我的能力和我的价值。我潜意识里好像被托德、布赖恩、怀特默施了催眠术。还有其他很多人也是这样,只有让别人觉得低劣时才能感受到自己的才能。
  这真是一群神经病,的确。但是你知道吗?这种事情在我身上完全灵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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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像律师一样思考(1)
“意识到自己无知是一大进步。”
  ——本杰明?迪斯雷利
  *狂教授把我折磨得伤痕累累,我的伤口还没愈合,还在疼痛,可能已经感染了!我自怨自艾,觉得自己是个冒牌货,是个十足的笨蛋。我应付眼前的事情已经力不从心了。为了上法学院,我背井离乡;为了交高昂的学费,我四处举债,我所能做的就是看起来像个法律学生。因为我并不觉得我是个法律学生,我并不觉得我在学法律。虽然我很勤奋地学习,但我还是不能驾轻就熟。虽然我能机械地理解什么是管辖权、疏忽大意犯罪、询价,但我知道其他同学轻而易举就能掌握这些内容,而且他们理解得远远比我深刻、灵活,我每天只是这样浑浑噩噩地能过且过。
  我艰难地摸索着,终于有一天找到了症结所在。九月下旬的一天,我和雷切尔正在一起吃午饭,我突然发现她鼓胀的帆布袋里露出的书都是我不熟悉的面孔,这些书比教科书大得多,我看到一本平装书脊上写着:吉尔伯特法律概要。出于好奇,我凑近看看,旁边一本是合同之旅,还有民事诉讼法——法律精要,民事诉讼法——案例和释义。
  “雷切尔,难怪你的书包总是爆满!这都是什么书啊?”我问她,“没有一本是我们书目上的啊。”
  “概要?案例书?”她不敢相信地回答,仿佛三岁小孩都知道。
  我充满疑惑地望着她。
  “你不要告诉我你一点学习辅导资料都没有吧?”她问道。
  “是啊,没有,我只买了指定书。”
  “马莎,你应该赶紧去书店看看,小傻瓜!去找你的答案钥匙吧,它至少能帮助你理解案例书上那些难懂的东西,像是在法学院攀岩!”
  我的眼睛立刻睁大了,“这些书能帮我弄懂那些该死的知识?会让我明白?”
  我还没来得及等她回答,就已经带上信用卡飞一般的冲出去了。我花了一个小时、三百多美元,买了下列辅导书:概要书(也就是脉络——完整的课程回顾,详细介绍每个案例如何适用),进阶书(基本规则、原则、法律适用的学理解释),总括书(对每个法律问题进行总括,并对案件中的琐碎细节进行详尽分析),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法律重述、法律时评,这些书至少为我打开了法律之窗。我把这些书统统放进购物篮中,感觉获得新生了。
  有了这些新发掘的学习助手后,我决定制订学习计划。为了不再受教授的刁难和侮辱,我一头扎进书海里,严格实行疯狂的学习计划。
  刚开始上课的几周,我仅仅做了指定阅读,就以为可以理解和消化案例了,我满心欢喜地期待奇迹发生,但是显然没有见效。在和雷切尔交流之后,我明白了不仅要阅读指定案例——显然我需要读指定案例,我还需要读进阶书上对重要案例的讨论,阅读概要书上指定案例怎样和先前案例保持一致,以此构成一个完整法律体系的说明。还要阅读总括书上对指定案例的大体解释,以及它们与当前话题的关联性,阅读一些对指定案例的评论和前瞻性解释。我的阅读量比以前增加了五倍,我觉醒的时刻即将到来!
  这种现象不光是我,也不光是哥伦比亚法律学生所独有的。一天下午,我在离公寓不远的苹果树超市购物。在货架走道上,我与戴维不期而遇。他买了一堆杂货,有饮料、猫砂、洗手皂等。
  “嗨,戴维,买东西呢?”我明知故问。

第三章 像律师一样思考(2)
“是啊,雷切尔喝完了最后一袋咖啡。”
  “你在福德姆学习怎么样?适应了吗?”
  “我对学习已经恶心了。”戴维说道,“瞧瞧我的背包——我才走了三个街区,背包已经胀得不行了。这些该死的书得有一吨重。”
  “你干嘛去啦?”
  “我刚从校园书店出来,买了吉尔伯特的合同论、侵权概要,还有一些民事诉讼法的图解——你知道的。我本来用雷切尔的书,但她现在不愿意和我共用了。真是好笑,我要是一直用她的书,我可以节省几百美元呢,这些辅导资料真是死贵。”
  “这些资料你也一直在用啊?”我想确认一下。
  “当然啦,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本来想轻松地生活,但是读这些狗屁使我的学习时间比以前延长了十倍。”
  “哦,我很高兴不止我一个人这样。”我说,随手拿起货架上的一袋猫砂和一盒纸巾。“我们该回到案例书中去了。”
  问题是,虽然我读了案例以及对案例的种种解释,虽然我感觉自己至少对它们有了基本了解,然而,这种了解仅能保证一旦施德教授点到我名时,我能马上有所反应。为了保证足够的安全,我每节课都准备大量的资料,并把这些资料的精要摘录下来、记忆下来。当教授点到我,当着同学们的面,要求我阐述案件事实、推理过程时,我就可以有条不紊地一一道来。
  以往经验告诉我们,法学院第一年的学习就是学会怎么精要概括每个案例。一个典型案例的精要能全部写在一页纸上,包括如下内容:案件事实、背景历程、法院判决、法官推理。
  从理论上看简单得不得了——一页纸就能全部搞定!实际上远非如此。特别是当你一节课要读三或四个案例,而你每天有几节课时,你根本就力不从心。从十五页纸长的判决书中去粗取精,以决定哪些是最重要的,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就算你对辅导资料了如指掌也是一样。别忘了,很多时候,仅仅是把案例中的核心问题挑出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法院认为被告违约还是怀疑合同是否存在过?这个案件不是个真案件是因为争议不存在,还是因为原告缺席?法院认为被告没有疏忽还是原告应该承担损害风险?
  一开始,我阅读一个案例至少需要一个小时,虽然它只有四页纸长。每三分钟,我就会被观点中的一个生词拦住,我不得不求教于布朗法律词典;每四分钟,我就必须停下来,回过头去读我刚才读过的段落,因为,虽然我的眼睛在向前扫视,但我的脑子什么都没有吸收,集中注意力是一项很难掌握的自控能力。
  我坐在桌前,打开案例书,戴上眼镜,拧开台灯,准备开始集中精力有意义、有成效地学习。“我们考虑的是,债权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或者说对债权人的剥夺是否合理……”我还没有读完第一句话,潜意识就好像被人劫持了,我的大脑不知道该怎样集中精力,我的思绪开始漫无边际。老天,我的咽喉怎么这么痛?喉咙右边的腺体好像肿起来了,是不是得了德国麻疹?等等,我还没有打麻疹疫苗?哦,我的上帝,我敢打赌肯定是阿米巴痢疾。不——甲状腺肿!就是它!慢慢地、一天天,我的腺体越肿越大,直到凸起得像个熟透的菠萝。也许到时我应该戴条丝巾把它挡住?我都不知道怎么系丝巾,为什么我没有出生在法国?法国女人天生会系丝巾,但我敢打赌她们从来没有得过甲状腺肿。

第三章 像律师一样思考(3)
“学得怎么样了,亲爱的?”乔走到桌边问了一句。
  “学习?我想我生病了。我还怎么学习?”
  “什么?”
  “甲状腺肿要命吗?”
  “马莎,我确信,你百分之百甲状腺肿免疫,赶紧学习吧。”
  对,是要学习。“我们考虑的是,债权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或者说对债权人的剥夺是否合理……”现在距上次拔眉毛有多长时间了?我是不是应该休息一会,拔下眉毛?我想我大脚趾上也可能长了毛发需要拔一下。也许我应该预约一下,什么时候去用蜡拔毛?我是说我的眉毛,不是我的脚趾。他们会给脚趾上蜡拔毛吗?就算有,肯定会非常疼。
  “马莎!我就知道你没在学习。”乔在卧室里大喊,“学习!”
  学习,对对。“我们考虑的是,债权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或者说对债权人的剥夺是否合理……”什么东西卡到我牙齿上了?不是爆米花——我刚才没吃爆米花。我晚上吃的是凯泽沙拉。难道是油炸面包丁卡在那儿了?一小块鳀鱼肉?啊,我多爱鳀鱼,把鳀鱼放在任何食物里我都爱吃。但是乔可能会绝食,他讨厌鳀鱼,他肯定是受到了严格的训练,能对鳀鱼点滴不碰!他从小在威斯康星镇长大,他妈妈只会做清淡的炖锅菜,像什么“玉米面条”、“鲑鱼面条”,她用过的最刺激调料是番茄酱。所以乔体会不到盐水中吃浮游生物鱼的美味。
  “马莎,你到底在干嘛?”乔再一次喊叫。
  “我实在是不能专心。”我抱怨道,“我们橱柜里还有鳀鱼吗?”
  当我开始艰难地执行学习计划后,我发现它终于奏效了!在民事诉讼法课上令人沮丧的表现过后不久,我惊讶地发现我竟然能在侵权法课上试探性地举手回答问题了。不像施德教授,我的侵权法教授和蔼可亲,课堂上有一种轻松活跃的气氛,而且他总是让学生们自愿举手回答问题。当我发现我能自愿举手时,仿佛我的手已经脱离了我的身体。当我意识到我的手慢慢举向空中时,我很惊奇是什么力量让我着魔,我竟然能干出这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蠢事?当我想到时,已经太晚了。教授已经看到我举手了,毫不客气地点了我名。
  我们当时正在讨论有关产品责任的话题——在哪些情形下,制造者要对危险产品承担责任?
  “如果说手枪不小心就会走火,那么制造者要承担责任吗?”教授假设道。
  “当然。”前排的一位热心男生说。
  “哦,如果说牛奶农场生产的黄油导致高胆固醇和心脏病,那么牛奶场主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呢?”
  这时,我举手了。教授注意到了,他看了看座位表,确认了我的名字后,叫我了。
  “不,我不这么认为。”我回答。
  “为什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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