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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太阳神战记-第2部分

小说: 太阳神战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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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天文数字。

林枫故意叹息道:“这确实是一把好刀,说到削铁如泥,也实在难得,而且,你伪造得也确实惟妙惟肖,可惜,它并不是楼兰国王用的,最多只值你说的价格的百分之一。”

“巴拿帽”脸色大变,但仍强颜说:“先生,你看这刀身上的龙纹,还有刀鞘上的金龙浮雕……”说着挥了挥刀,只见刀身上确是纹有一条金色的飞龙,随着他的手势,似在凌空盘旋一样,金芒四射煞是好看。四周围观的人看得眼都直了,那些“排队抢购”的无赖更是借题发挥,大声起哄。

林枫的脸上却仍是那副淡然自若的样子,似乎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把戏。

“巴拿帽”被林枫这样高深莫测的态度看得心中一阵发虚,只好讪讪地将宝刀再次收回鞘内。林枫见他的把戏自动收场了,才冷冷地笑了笑道:“朋友,你可能不知道,中国皇家确是以龙为象征,但是在古楼兰国,皇家的象征却是麒麟。所以,我建议你去另做一把刀,纹上麒麟,这样可能还逼真些。” 众人见把戏被揭穿,都哄然大笑。那些“抢购”的无赖都在哄笑声得无影无踪,分明都是一丘之貉。

“巴拿帽”被林枫一针见血的话驳得哑口无言,十分尴尬,在众人的哄笑中脸色渐渐地越变越难看。最后,他狠狠地盯了一眼林枫,一把将刀连鞘抓起,掉头就走。囗周看热闹的人见戏已散场,也都一哄而散。

林枫浑不在意,仍旧自顾自地四下闲逛着,这时,一个地摊上的一副奇异护腕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他立即不由自主地站住了,捡起那副护腕仔细摩玩。那是一副满是泥土锈迹的护腕,像刚从地下挖出来,但是那一对护腕浑然一体,毫无半点花纹图案,凭林枫的鉴赏能力,他断定这副护腕定是千年以上的古物。而且,隔着护腕上厚厚的锈迹和泥土,林枫感受到了一股神秘的力量,他问道:“多少钱?”

摊主尖嘴猴腮,一看便知是一个奸狡之徒,他望了望林枫华丽的衣着,眼珠一转,竟然开出了一个自认为高了十倍的价钱。林枫眼皮也不抬一下,立即从白熊大衣内取出一大叠现金塞到摊主的手里,就要拿起这副护腕。

正在这时,忽听一声娇呼:“且慢!”

林枫扭头望去,只见一个黑衣女孩正眨着一对妙目望着他。林枫自问不是好色之徒,但是一看到这位女孩的眼睛,眼前也是禁不住一亮。

那女孩看了一眼林枫,道:“先生对不起,这副护腕是我先看中的,由于当时身上的钱不够,赶回去取钱才来晚了一步。”

林枫把头转向那个摊主,扬起了眉毛道:“哦,是吗?”

摊主好不容易遇上了林枫这个大买主,把这副护腕以高出原先十倍的价钱卖出,此时哪里还肯再承认曾以“低价”卖给这个女孩,当下急忙争辩道:“小姐,可是你当时并没有买,我自然有权卖给这位先生了!”

那女孩也不争辩,只是向林枫道:“先生,能否请你把这副护腕转让给我呢?我可以多出一倍的钱。”林枫尚未说话,那个摊主已经讥笑道:“你不必白费口舌了,这位先生出了比你高十倍的价钱把它买下了。”

林枫也淡淡地笑道:“对不起,小姐,我对这副护腕也非常感兴趣,不愿意出让给任何人。”

此言一出,女孩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个摊主,然后再看看林枫身上华丽的衣着,一下子就觉得心如死灰。她看了一眼林枫,扭头就往回走。

林枫望着她高挑的背影,扬声叫道:“喂,小姐,请留步。”但是那女孩却疾如飘风,很快地消失在了人流中。林枫怅然若失,无奈地望了一眼正一脸得意的摊主。就在这时,竟无意中发现那卖金龙宝刀的“巴拿帽”在背后跟踪他,林枫不禁心中好笑,佯装视而不见,心里却暗暗盘算怎样把他引到没人的地方,看看他到底有什么企图。

拐过一个街道,林枫回头一看,“巴拿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残忍的微笑。林枫回过头一看,一堵高墙迎面而立,他不禁暗暗叫好,原来无意中,自己竟进入了一条空无一人的死巷,“巴拿帽”冷笑着逼了过来,缓缓地拔出了那柄利刀,说:“小子,这下没地方逃了吧。”

林枫装作慌张地说:“先生,我和你素不相识,又无怨无仇,为什么一定要咄咄逼人呢?”

“巴拿帽”狠狠地一挥刀,说:“住口,在这条道上,谁不知道我马二爷的威名?二爷的宝刀卖给你,是你小子的造化,你竟敢出言不逊?不买也就算了,竟在大厅广众之下出你马二爷的丑,这不是自己找死吗?不给你些颜色看看,老子在这条道上还怎么混?”

林枫看着越逼越近的寒光四射的刀锋,故意显得脸色煞白,后退不已。但他的眼神却越显凌厉,浑身真气弥漫,作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

这时,传来一声冷冷的娇笑声:“好一个恬不知耻的马二爷,我倒是要领教领教。”

话音中,从巷口又走来一个黑影,林枫循声望云,原来就是那个黑衣女孩。林枫不禁叫道:“你不必管我,他手中的刀锋利得很。”

“巴拿帽”马二猛一回头,随即向她挥了挥刀,说:“小妞,我劝你别多事,老子的刀可不在乎多宰一个。”

话刚说完,马二只觉身畔仿佛刮过一阵旋风,腰间一痛,己挨了一下重击。眼前一花,手中的利刃不知怎的竟被那女孩劈手夺去,马二竟是连她怎么出手的都未瞧清楚。林枫不由得一惊,这女孩挥腿侧踢,身形如狂风,出腿如闪电,虽然力量可能不如自己,但是其速度哪怕与自己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女孩倏地便到了林枫身前,不屑地道:“哼,不让我管你,你难道能打发得了这个家伙?”

马二骇道:“你,你会妖法?”

女孩厉声喝道:“这次饶了你,要是再不知悔改,下一次就砍掉你的双手,滚!”说完,玉手一挥,那柄刀化作一道匹练,向马二头顶飞去。马二连转念的时间都没有,只听他“啊”的惨叫声中,刀已深深插进了他头顶的墙上,离他的头皮不超过半寸,将他的头发削下了一大片来。

这下,吓得他屎尿齐流,自以为已经死在刀下了。半分钟后,他摸了措摸自己的脑袋才知道完好没事,连事先想好的场面话也不敢交待,刀也不敢拔起就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巷口。那女孩上前轻轻地拔起那柄金龙宝刀,不屑地看了林枫一眼:“公子哥是吧,以后没事不要到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来,这次碰上我,算你运气。”

林枫再次遇上她,也感到很高兴,原先的怅然顿时一扫而空,他看那女孩只是盯减他手里那个装木匣看,心念一动,扬了扬那个木匣,笑道:“我说怎么这么巧呢!想必你也是为了它才一直跟着我的吧!”

那女孩俏脸一红,但是却坦率地点了点头。林枫笑着道:“那好吧,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这副护腕就算我送给你了。”

女孩欣喜莫名,正想接过木匣,林枫却又缩回手,道:“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女孩一怔,立即羞愤莫名,恨声道:“想不到你也是一个卑鄙下流之徒。”

林枫惊讶道:“此话怎么说,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得到这副护腕的理由,难道这很卑鄙下流吗?”

女孩一听,如释重负,笑道:“噢,原来你只是问这个呀,我还以为……”说到这里,脸又是一红,那副含羞带表情,令林枫看得呆了,他见过许多美女,但是仍想不到世上竟有这么美丽纯真的女孩。

那女孩有些羞涩地低下头,轻轻地俯下身卷起裤管,露出一对洁白浑圆的足裸,上面戴着一对金光闪闪,耀眼夺目的径铠,式样和林枫刚刚买到的护腕一般无二,只是没有护腕上的锈迹和泥痕。这时,木匣中的护腕突然产生感应,竟在匣内强烈震动起来,林枫打开木匣,只见那副护腕上的锈迹和泥痕此时竟自动地脱落,也放射出与那副径铠同样耀眼的金色光芒。女孩笑道:“你看,它们本来就是在一起的,现在护腕感受到了径铠的召唤,所以就脱颖而出,恢复本来面目了。”

林枫大方地把那个木匣塞到了她的手里,道:“看来你才是这副护腕的真正主人。”

女孩捧着木匣,不好意思地道:“但是你为此付出了高价,我不能就这样白要你的东西。”

林枫轻轻地挥了挥手,洒脱地笑道:“那就算朋友间的见面礼物好了,如果你当我是朋友的话。”

女孩笑道:“其实,在你提出你的条件的时候,我就已经把你当成我的朋友了。”她笑意盈盈地望着林枫,看到林枫正看着她美丽雪白的足裸,脸上不由得一红,却没有了刚才的羞怒,只是忸怩地低下了头,这时,木匣内的护腕和足裸上的径甲竟又闪起了金光,女孩脸色一变,对林枫低声道:“我有事,要先走了,后会有期!”说完,就飞奔而去,林枫向她的背影“哎”地叫了一声,大声问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

女孩置若罔闻,只是像一阵轻风,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第三章 不速之客

第二天清晨,林枫照例去林伯和的书房请安,刚走近书房门口,就听见林伯和那怒不可遏的喝叫声,他书房的仆人阿贵看见林枫来,忙不迭地出来拦住,小声说:“老爷正在发怒,少爷不如待会儿再进去。”

林枫笑了笑,问:“又是谁惹了老爷子了,这么不开眼?”

阿贵指了指门内,小声地说:“老爷子刚刚接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叫张如坤。”

林枫怔了一下:“什么,张如坤?这个名字似乎从来没听父亲提起过。”

阿贵说:“是啊,我来林家几十年了,也从未听老爷说起过有这么个人,但是老爷一听说是他的电话,竟忙不迭地过来接了,刚说了几句话,他就面色大变,终于在电话里雷霆大发,然后就把电话摔了。”

林枫向阿贵摆了摆手,信步走进林伯和的书房,只见林伯和正在奋笔疾书,笔下泼墨如山,字字像风吹狂草,脸上一派怒容,显然是强自克制着怒火,林枫很久都未见父亲这般狂怒,一时不敢惊动,只是轻轻地叫了声:“父亲!”

林伯和置若罔闻,半晌,才长长地吁了口气,叹道:“谁能想到,多年的至交,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说到这里,忽然住口,抬起头来望了一眼林枫,坐下了,欲言又止。林枫突然感觉到,一向视自己如同珍宝的父亲,对自己好像还有什么秘密保留。林枫正想说些什么,这时,一个洪亮而又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经不起那件神器的诱惑,是吗?”

林枫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神采飞扬的中年人正站在书房门口,仆人阿贵正尴尬地站在一边,为难地看着林伯和,说:“这位张如坤先生……”

林伯和知道肯定是张如坤不许阿贵通报,就自说自话地进来了。既然进来了,那就干脆表现得大方一些。于是他一边对阿贵挥了挥手,一边对张如坤怒道:“你还真的会来?”

张如坤目送阿贵的背影消失后,又回头看了看一脸迷茫的林枫,才对林伯和说:“这是贵公子吧!怎么,二十年了,你还没把这件事告诉你儿子?”

林伯和愤怒地把手里的毛笔向张如坤掷了过去。虽然仅隔几步远,张如坤却不慌不忙地微一侧身,就轻松地将毛笔闪过,其矫健的身手令林枫也暗吃一惊,这哪里像是五十几岁的人啊!

张如坤微笑着不理林伯和,反而对林枫说:“孩子,你可知道,我和你父亲是十年的同学?”林枫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有什么用意,茫然地点了点头。张如坤又道:“你现在看看我,再看看你父亲,我们有什么不同?”

林枫仔细看了看张如坤,只见他神采飞扬,身材挺拔,望之不过三十许岁的样子,而林伯和虽然席丰履厚,却是已显老态。林枫说:“可能是张叔叔比我父亲要保养得好,显得比我父亲年轻一些。”

张如坤仰天大笑道:“年轻一些?小伙子,如果我告诉你,再过二十年,我还是这个样子,你相不相信?”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一张相片来,递给林枫。林枫看了看,是张如坤和林伯和的一张合影,相片已经泛黄,看来已经有些年月了。相片中的两人都年轻英俊,显得英姿飒爽。

张如坤自己斟了一杯酒,喝了一口,说:“这是我和你父亲二十年以前的合影,你再看看现在的我们,就会明白了。”

林枫仔细一看,不禁大为吃惊,相比较之下,林伯和衰老的速度显得相当惊人,但是二十年的岁月,在张如坤身上似乎没有留下多少痕迹,他仍然显得那样年轻,那样潇洒挺拔。

“秘密在这里”。张如坤放下手中的酒杯,解开衣襟,林枫只觉一道金光扑面而来,仿佛他身上正燃烧着熊熊烈火。仔细一看,原来他贴身竟穿着一件奇怪的铠胄,并且闪着金子一样的光芒。

“这是什么?”林枫一边问,一边不禁伸手去摸,但张如坤很快地把衣服扣好了,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我敢肯定,就是它的能量才让我像现在这样年青。”说着,又端起了那杯酒。

林伯和闷哼了一声,道:“那又怎么样,最多你成为一个永生不死的怪物,等你所有认识的人,不论是朋友还是敌人都死光了,这世上只留下你一个人,到那时候,我想你也没有什么乐趣了吧。”

张如坤淡淡一笑,并不对林伯和说什么,只是目视着窗外的远方,对林枫悠悠地说:“二十年前,你父亲和我是大学的同学,那时,他也不是一个企业家,和我一样,是一个考古学家,每天,我们都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一起爬山,一起吃干粮。一起……唉,以今天养尊处优的你,肯定难以想象我们当时的艰辛。”他从远方收回目光,再次把目光投向了林枫的眼睛,笑道:“那时,我和你父亲真的可说是生死与共,亲如兄弟。”

说到这里,林枫从张如坤的眼中,看到了对过去的悠然神往。转过头望去,只见刚刚怒气难抑的父亲也不禁在同一时间仰头而思,仿佛沉浸在了过去的岁月中。

过了一会儿,张如坤才接着说:“有一次探险途中,我和你父亲在沙漠中迷了路,怎么也走不出去,眼看又饥又渴,要死在那里了。这时,忽然发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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