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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侯门怡梦-第16部分

小说: 侯门怡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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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凉粉摊对面的街道上刚好就有三家经济实力非常不错的书店。



  忆蝶决定坐在凉棚里,好好观察一番。于是,她又要了一大碗凉粉。一个女孩子,一连吃了两大碗凉粉,即便凉棚的桌椅有限,摊主也不好意思说出赶人的话来。



  那三家书店,正中的一家名为尚书楼,牌子烫金的招牌,高大宽阔的门厅,非常气派,华丽程度直逼阅书楼。



  尚书楼的左侧的书店名叫藏书楼。藏书楼的招牌虽然不如尚书楼的那般华丽,厅内的装饰也不如尚书楼奢华,但是整个书店总体给人一种亲切温和的感觉。同尚书楼同在一条街上,藏书楼就像一名站在贵妇身旁的小家碧玉般,虽然不够华贵,却一样惹人注意。



  尚书楼右侧的书店名为博书楼。博书楼的门脸虽然挺大的,但是厅内的装饰和站在门前的小厮都有些不符合书店的气氛,只注重华丽外表却没有半分书卷气。



  大中午的,来这里逛的人,要么窝在书店里看书,要么就在街上的小摊的凉棚下休息,很少有人在大街上晃动。



  忆蝶也看不出到底哪家书店的生意更好些。



  忆蝶正有些意兴阑珊时,一辆马车从街道的拐角驶出,停在藏书楼的门口。



  拉车的是两匹通身雪白的马儿,即便在炎炎夏日,仍旧十分精神。马车车厢外表华丽却不张扬,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无聊得令人昏昏欲睡的中午突然出现这样的马车,坐在凉棚里差点打盹的客人们都不由地好奇地看了过去。



  当众人看清马车的主人时,众人心中不由地暗自赞叹,“好一个美男!”



  这名男子的美不似凤倾城的美艳绝伦,也不如凤逸臣的温润如玉,却足可夺走所有人的思绪,因为他的样貌实在太赏心悦目,就好似炎炎夏日的一湾清泉般,浸人心脾,润人心肺。一袭藏青色的长袍穿在他的身上,让他略带瘦削的身躯显得那样挺拔,俊俏。



  男子的马车刚在藏书楼的门前停下,书店里的掌柜就跑了出来,只听掌柜低叫了一声“东家”。



  众人才回过味来,这名男子尽然是藏书楼的老板。这般年轻就拥有这样一家书店,真真是少年英雄啊!



  忆蝶不是花痴女,即便是面对凤倾城那样的倾城的美貌,她也没有昏头,可是看着眼前的男人,她尽然无端地生出了奇异的信任感,觉得那个男人肯定是个正人君子,是个可以相信的人。



  忆蝶甚至在一瞬间就有了冲动,决定就选择这个男人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



  忆蝶反反复复自安慰着,自己这不是在冲动行事。藏书楼的经济实力正是自己所要找的,找一个看着舒服,为人正直的人作为合作伙伴,总比选那些脑满肥肠,一看就是见钱眼开的人强得多。



  想到这里,她的双腿尽然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缓缓向藏书楼的方向走去。



  “这位公子,请您留步!”在那名男子快要消失在藏书楼的大厅时,忆蝶开口阻止了他的去路。



  掌柜和男子同时回头瞧去。



  眼见出声的人是个穿着普通,长相更普通的女人时,掌柜不由地皱了皱眉,有些担心地看了眼站在身旁的东家。



  貌美的东家此时却十分镇定,就连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仍旧温和有礼,带着股让人欢喜的书卷气,尤其是那似笑非笑及其柔和的嘴角,让人有种即便你是个乞丐,他也不会因此嫌弃你的错觉。



  “这位姑娘,不知你叫的可是林某?”林姓男子礼节性地冲忆蝶笑了笑。



  “是的!冒昧打扰,还请林公子见谅!”忆蝶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在冲动地驱使下作了什么,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这位姑娘,你找我们东家有事儿吗?”站在一旁的掌柜眼中露出一丝轻蔑。



  藏书楼的东家相貌俊美,又是少年才子,每次出门不知迷倒多少少女,被女子搭讪这种事,他们见得多了。只是,像眼前这般长相的女子尽然也来勾搭他们东家,掌柜真不知该说这女子胆大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了。
第34章节 震惊
  忆蝶在心里暗暗啐了一口,感情这掌柜真当她是花痴女了啊!



  “小女子找林公子确实是有事相商,不知公子能否借近一步叙话。”忆蝶转头打量了一下大厅里看书的顾客,示意不太方便。



  或许那位林公子真的拥有宰相般的肚量,又或者是他也觉得在大厅里公然同女子说话多有不便,他尽然微微点了点头,示意忆蝶跟着他进内堂去细谈。



  忆蝶乐了,满意了。这位林公子,不仅相貌出众,肚量还这般好,她这次真的没选错人。



  进了内堂,林公子却不急着询问忆蝶的来意,反而让人沏了壶上好的铁观音,邀请忆蝶一同饮茶。



  林公子的举止文雅,带着一股淡淡的悠然自得,那小小的茶杯在他修长的手指间轻轻地转动,忆蝶不觉有些看得痴了。



  “这位姑娘,不知可否把斗笠摘下来?”半盏茶过后,林公子终于开口了。



  他那如琴音般的嗓音是那样动听,忆蝶差一点就听从他的话,摘去斗笠了,当手碰到斗笠边缘时,她猛然清醒过来。她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嘴巴子。刚刚她还大言不谗地说自己不是花痴女呢,这会儿就来个现世报。



  她稳了心神,道,“并非小女子有意隐瞒,奈何小女子样貌实在不堪入目,只怕公子瞧了见笑。”



  林公子静默了片刻,随即释然地笑了笑,道,“姑娘你既然有难言之隐,林某也不强求。可姑娘总该告诉林某你的姓氏,也免得林某失礼。”



  “这个自然。小女子姓楚,林公子可以称小女子为林姑娘!”忆蝶这般说,是为了避免他再追问她的名字。在不知道是否有合作机会前,她不打算透漏太多自己的信息,以免惹来灾祸。



  站在一旁的掌柜脸露不愤。这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自己的东家都已经给她面子,一再礼让,她却摆谱,连名字都不愿意透漏,难不成还担心他家东家缠上她不成!



  莫说掌柜的生气,就连林公子自己,此时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不过转念一想,他又微微松了口气。



  其实,在大厅被一个陌生女人叫住时,他也有些忧心,担心她如同以前那些使诡计接近他的女人般,打算当众往他身上泼脏水,进而赖上他。



  这也是他尽然会同意带她进后堂谈话的原因。可是,她尽然不但不愿让他看见她的样貌,就连全名也不打算让他知晓,可见应该不是来痴缠于他的。



  林公子再次妥协,道,“好吧!那不知楚姑娘今日找林某有何贵干?”



  问到正题上了。忆蝶有些愉悦,同时又有些紧张。她昨晚思索了一夜辩论词,尤其是面对拒绝时的应答,她在心中假想了十次不止。



  “不知林公子可有扩大藏书楼的打算?”忆蝶本意想用顾左右而言他,抛砖引玉的法子,可是一转念,觉得自己的做法无异乎在脱裤子放屁。



  林公子虽然年轻,却能坐上藏书楼的第一把交椅,他的手段和心计绝不可能似他外表看起来的那般。只怕说不定他也是个腹黑的。与其同少年有成的人比心计和口才,她还不如直来直去,说不定反而能夺得先机。



  林公子盯着忆蝶看了好一会儿,嘴角扯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身为商人,哪有不愿意买卖做大的!只是现在世道不好,买卖难做,有些事,不是林某想便能做成的!”



  “小女子这里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帮到公子,不知公子是否有兴致听上一听!”忆蝶抛出了诱饵。



  “哦?”林公子给自己倒了杯茶,却不饮。



  “当今的书籍大多是手抄本。手抄本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工,而且每逢旺季,抄书工的价格就会涨一倍,甚至数倍。这样一来,手抄本的书买卖时,价格就必然会非常高。价格一高,买的人就会变少。人一少,卖出去的书就少,卖的书少了,银子就挣的少。再者人工抄的,总难免出现抄错,漏抄的情形,这样也会损害书楼的声誉。声誉受损,来买书的人就会再次减少,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书楼就有濒临关门的危险。”忆蝶一口气说了好长一段话。



  林公子陷入了沉思,就连一直抱怀疑态度的掌柜此时也开始思索起忆蝶的话来。



  藏书楼虽然开设不到五年,但这几年,他们也曾见过不少书楼连本都赔光了,最后只得关门回老家,靠着几亩薄田过活的。



  林公子甚至曾深刻地研究过原因,发现那些赔本的书楼失败的原因确实如忆蝶说的那般,先是因为价格太高而没了客源,后来为了降低书的价格,不得不雇那些不太入流的抄工来充数,结果书的质量大大降低,最终书的价格不但没降下来,反而把客人都气跑了。



  所以这几年,在书的质量这个问题上,他总是要亲自把关。亲力亲为整整两年,藏书楼才有了今日的大好局面。不过,商场如战场,片刻也大意不得,但是他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敢问楚姑娘有何妙法?”林公子虚心地揖了揖。



  “妙法却是不敢当。但小女子的办法说不定真能起作用。”忆蝶抿了口茶,接着道,“林公子可知晓阅书楼的雕版印书?”



  “阅书楼的黄金雕版书林某自是不陌生。”对于书楼的老板来说,阅书楼的黄金雕版书就是一颗永远也摇不完的摇钱树,哪个不眼馋,就算是身为藏书楼的东家的林公子也不另外。



  “家父生前是个木匠,以前曾做过不少关于印制书籍的器具。以前因为年幼,小女子就没敢拿出来,如今小女子已经成年,也该是时候给家父扬扬名了。”说着,忆蝶从怀中掏出了那本用胶泥印制而成的《女则》。



  林公子拿起书本,初看封面上的字迹,他没什么感觉,因为封面上的字实在是太普通了,笔锋不够锐利飘逸,甚至还带着女气,看样子应该是出自女子之手。不过,他还是耐心地翻开了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



  看了第一页和第二页,林公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



  林公子的表情震惊了站在一旁的掌柜。当忆蝶拿出书的时候,掌柜只是略微瞥了一眼封面上的字就静静地站在一旁,再没兴趣探究了,因为在他的心中,忆蝶或许只是想要在藏书楼谋个抄书的活儿罢了。毕竟,隔三擦五就会有人上门毛遂自荐,他都已经司空见惯了。
第35章节 合作
  年轻的东家露出惊诧的表情时,他不禁凑过去瞧了一眼。



  这一瞧,那掌柜心中有些矛盾,有些犹疑了。



  书页上的字体仍旧同封面上的一样普通,但是仔细一看,便会发现那些字出奇地整齐统一,就好似用印章印上去的一般。这样的整齐度即便是最好的抄书工也不一定做得到。越是往后翻,惊喜的发现越多,最让他们惊诧的是,一整本《女则》尽然没有出现一个错别字,甚至连涂抹都不曾有。



  刚刚她提到了阅书楼的黄金雕版印刷术,莫非她真地掌握了阅书楼的密技?



  林公子和掌柜的心中燃起了一股小火苗。那掌柜的眼露窃喜和盼望。



  林公子相对镇定的多,只见他合上书,道,“不知楚姑娘的这本《女则》是何人所抄,尽有这般好手法。若能代为引荐,林某必有重谢。”



  忆蝶暗自松了一大口气,看来自己确实抓住了要点。其实出了有收藏癖的人,大多数人买书,并不怎么介意字体是否如书法家那样飘逸美观,关键是字体要整齐没有错别字和涂抹,当然价格是越低越好了。



  “小女子今日既然来了,也不怕实话告诉林公子,这本《女则》并非是人手抄而成,而是小女子用家父祖传的秘技印制而成。小女子的字写得不好,加上雕刻技艺也不太娴熟,整体效果也就折了许多。若能找个书法大家的字作为模板,再寻些手艺精湛的雕刻师傅来刻版,小女子相信,印制出来的书籍定然不输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



  “楚姑娘快人快语,林某也就不藏着噎着了。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可谓是我朝书市的顶级技艺,说不眼馋,那是不可能的。刚刚从那本《女则》中,林某确实看到了几分黄金特约书的范儿来,只不过,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除了那不为人知的秘技外,还需投入大量的钱财和人力。别的就不说了,单单是请一个一流的雕刻师傅,薪奉就是一个一流抄工的三倍有余。一本书,动辄数千上万字,要雕刻出那样的版来,就算是三五个雕刻师同时赶工也得一年半载才能完工,等到书印制出来,客人也早已等得失去了耐心。阅书楼财大气粗,乃本朝最有名的书楼,自然不缺提前预订书籍的客人。可是对于藏书楼这样的书楼来说,大多的客人都是即买即走的,就算是有些愿意等的人,也不一定能等这般多的时日。这也是为什么小书楼的东家们即便眼馋,也不敢轻易尝试雕版印刷的原因所在了。”



  “机会都是为有准备的人而设的。凡事都得有付出,才能有所回报。没有投入,哪里能有所收获呢!林公子的担心,小女子的家父在生前就曾想过,他的一生都在苦思解决之道,直到他去世前两年,他老人家才想出了个好法子,可惜他当时的身体状况太差,不能把他毕生的心血用于实践中。小女子为承父志,不得已才抛头露面,只为了找一个慧眼识珠之人,然后与其一同完成父亲的遗愿。小女子在这里徘徊数日,刚刚见林公子相貌堂堂,又是少年英雄,心想着林公子应该是个胸有坵鹤的人,这才出面拦住公子的去路,却不想林公子尽然有这许多的疑虑。既然公子有为难之处,小女子也不便打扰,这就告辞了。”忆蝶说着站了起来,做势要离去。



  哪一行没有困难,经商哪有不冒险的,下海的人哪一个不会经受点风雨。这个道理,就连没有经商经验的忆蝶都懂,林公子不可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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